[討論] 再論京華城容積獎勵合法性以及圖利罪
一堆人說京華城容積獎勵20%準用都更條例 就是違法
說都委會委員一堆人反對
就是柯文哲把反對的都委 都換掉
才讓此案通過
來~我們來看是不是事實
感謝~
台北市是全台都委會 針對細部計畫的開會過程 給的最詳細單位
才讓我們可以一窺全貌
https://reurl.cc/OYKY9v
「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專案小組會議
裡面有會議紀錄檔~甚至通過的第二次 還有錄影錄音
各位有時間可以看一下
沒空的...可以參考我以下的簡述整理
針對京華城開了兩次專案小組會議
確實第一次 反對聲四起....幾乎每個都委都在罵
為什麼呢...因為京華城一開始什麼義務都不想扛
就憑著一夜A4紙 直接想參照都更條例給獎勵
引用一下維基...
7月30日,都委會第768次會議研議,討論方案四的容積獎勵,但只有1頁內容,委員根本無從討論,主席彭振聲裁示拿掉「補救」字眼,至於「陳情單位與市府本次所提方案四,本會予以尊重」
但第二次給的就給很多了
我貼一下兩次 提案比較圖
https://imgur.com/a/OdEswwJ
而都委會委員的回應 在第一次跟第二次明顯不同
由於 版面問題我大概擷取一下回復
第一次大家確實都在狂罵
但兩次會議幾乎都是同都委會委員;沒有網路上所謂反對的委員都被更換問題
https://imgur.com/a/y2DbHjJ
而大家第一各委員既然覺得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有問題
那為什麼還繼續走下去
主要是法制局以及都發局的發言解釋了適法性
https://imgur.com/a/50gNZZB
尤其是都發局的解釋 我幫大家翻譯一下
都發局說: 都委會委員問 都市計畫可不可以載明容積獎勵;
他們之前都發局很謹慎的 因此就有開過會討論過了
得出結論是只要申請單位沒有超過20%容積獎勵並依照
智慧建築、綠建築、耐震建築等
就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提出
所以都委會召集人 徐國城最後就講
都發局既然開過會研究過了~那就依照都委會講的 沒有適法性問題
都委會的立場是 :委員只要負責 是否同意申請單位的細部計畫內容
另外申請方還是要解釋土管法為什麼不適用
以及說明必要性、對價性、公益性是否充足
然後請京華城回去研究
而都發局這樣的立場有錯嗎?
可以比較一下台北市細部計畫過往歷史~等一下會講到
發現他的發言是有實務基礎的....
所以之後整個會議~ 重點就在對價性、公益性上....
根本沒有人在講這個案子是用都更條例來做
比較一下京華城跟 一般都更案 的規則
你還會覺得是用都更法條做的嗎?
https://imgur.com/a/HMNJ5M2
而且京華城還很豪邁的 會給87.7億保證金 沒做到 台北市可以沒收
這個保證金 比他花費44億 買的30%容積率 還要多
而大概還有人說...
這個案子對價性、公益性還是不足呀...
上百億的案子耶... 給這些就拿到20%獎勵?
那我們比照台北市過往使用使用都計法24條一些案子
1.南港輪胎案 給了17.5% https://reurl.cc/qGWpbE
其中15%是時程獎勵也就是 一年內取的建照可以拿15%獎勵
https://imgur.com/a/GQfjx6e
也就是什麼都不用做 ~ 只要1年內拿到建照就可以拿15%
而時程獎勵是只有都更法條才有列的獎勵~
各個施行細則都沒有寫
只是南港案 沒有笨去寫寫準用都更獎勵
2. 中泰賓館案(東方文華) 給了25%容積獎勵https://reurl.cc/5K93WV
這個一樣不符合土管條例 80-2回饋事項~ (80-2要回饋70% 誰會用)
也是獨創獎勵~直接在細部計畫內寫
你覺東方文華給的有比京華城多嗎 我直覺是沒有啦
https://imgur.com/a/grS6UGy
3. 再來就是2010台北好好看
大概就我所知當年就有11個以上的細部計畫套用 此規則 (實際應該更多)
大多法源都是寫都計法24條
而此規則 所給的容積獎勵項目
1.廣場式開放空間
2.地面人行通道(含腳踏車道)
3.跨堤設施、觀景平臺、跨街平臺、立體人行通道
4.挑空室內開放空間
5.其他具形塑都市意象、創造特殊都市生活體驗空間等
除了第一條
廣場是開放空間是土管條例第11章寫到寫到以外
其他獎勵項目或獎勵強度都超過了土管條例第11章的規定
尤其第五條形塑都市意象、生活體驗空間
更是自創獎勵...
你會說台北市怎麼這麼可惡...怎麼一堆自創獎勵
不這種情況不是只有台北...各地都有...
包括亞灣2.0 南紡等
下面蘇偉碩列舉了 15個案子 實際上一定更多
https://imgur.com/a/z6FnotM
幾乎都套用時程獎勵....以及很多限定都耕獎勵
不然就是給的比施行細則多很多的
而且
內政部營建署釋示(101年1月3日內授營都字第1000811626號函)
裡面還寫到
內政部:以都市計畫法定程序發布之細部計畫明定容積獎勵規定,尚非法所不許。
換句話說是可以在細部計畫明定容積獎勵規定的
只要符合都計法以及細部計畫程序~都是可以的
為什麼這麼說了~ 因為都市計畫 每個區的特性都不同
內政部不想寫太死...
寫太死 很容易就違法了...
像亞灣2.0 給20%~ 對不對!
我覺得以他所在的位置 並鼓勵投資 因此給20%是對的呀
但是高雄市施行細則就是總部允許5%
投資金額也不到每公頃 4.5億, 怎麼算都給不到
如果藍白執政硬辦 高雄市圖利 那些亞灣的投資廠商... 你覺得合理嗎?
所以我就不懂...京華城到底為什麼違法...
法源明明就是 都計法24條 + 台北市實行細則25條
為什麼硬要講他是都更呢?
只是因為他白痴寫到 準用都更條例
讓不懂法律的北檢 抓到小辮子嗎?實行政治迫害之實嗎!
準用這個名詞~ 依照勞動部的解釋
https://www.osha.gov.tw/48110/48461/48463/48511/56449/
「準用」,係指就某一事項所為之規定,於性質不相牴觸之範圍內,適用於其他事項之謂。 換言之,準用非完全適用所援引之法規,而僅在性質容許之範圍內類推適用。 如職安法第51條第1項規定:「自營作業者準用第5條至第7條,‧‧‧第24條有關雇主之義務及
罰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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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再講一次 我不是小草
我也不覺得當小草很丟臉 但我就不是
(總比當白痴憨鳥來的強)
從來也沒有支持過柯文哲 也沒投給白營過
柯文哲被關被狗幹~都不關我的事~我也不會痛
我也沒有喜歡過黃國昌
PS..黃國昌算認真的委員了;但就算你講得對..你什麼事一定要用吼的嗎?
讓我聯想到早期工作經歷不好的主管...所以很難喜歡他
我當然也不是黨工...(如果要讓我變黨工...會很貴CP值應該很低)
我只是一個的理工背景人員~
看到北檢這次辦案真的很不公不義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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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討論過了。等法院判決結果。
對 阿北又贏 電爆檢察官 電爆證人 電
爆法官
你只是拿之前大家講過的東西
再跳一次針而已
阿北什麼時候出來啦
還沒1年 小草就開始洗大家記憶囉?
洗什麼記憶? 我今年才開始研究的
而且強調自己理工背景是要說自己聰明?
草草越辯越嗨,阿北雙腿越開
新聞面對面去年討論到爛了 合不合法
為了阿北胡言亂語沒事的!
還是法院說了算
阿北該找你去辯護
Bear701107 你有啥理論基礎嗎?
還是講不出來 只是會狂吠?
台灣有6-8成讀理工~就比較聰明?
19年是三小都更?柯糞給狗幹
推認真
你舉的例子都是都更啊 問題核心就是京
華城不是都更 現在還沒搞懂zzz
十幾個都委,沒有人作證說,受到壓力
講了就不是都更呀~白癡唷~柯糞?干我屁事
京華城就不是都更呀~解讀能力這麼差
十幾個都委,找不到一個吹哨者?
主席跟執行主秘不算吹哨者
親民黨 女兒 宋鎮邁不算吹哨者
笑死。你快寄給柯文哲跟小沈的辯護
律師阿
講了一堆廢文結果沒一個律師採用
還在槓京華城容積喔,這題已經死掉不用
爭了啦,沈慶京是智障嗎花幾千萬賄賂議
員換合法容積
樓上在講USB嗎? 不是已經廢掉了嗎~哈
就算那些是真的..代表1500就是真的?
有這麼簡單嗎? 你怎麼證明柯寫1500?
這麼容易更改的東西 可以當證據?
笑死 你家搜出大麻 大麻上面有指紋
跟檢察官說窩不知道為什麼有大麻
你以為這樣就無罪喔
好啦你要寄信給辯護律師沒
但事實上是搜到一個excel檔寫大麻餒
槓精可以用腦子嗎
硬碟柯文哲有沒有承認是他的 上面
有沒有柯文哲自己簽名
還在窩不知道。藍白畜吃屎吧
他不是危樓都更....你確定你要辯?
就是因為不適用都更,所以才有這麼多問題
他如果是建築物年限到了,要都更了
那就沒這麼多問題,而且可能拿更多容積
硬碟是他的就有收喔 我在你衣服上寫
個屎等於你身上有屎嗎笑死
真的啦用腦子順一下再發言就不會鬧
笑話了
應曉薇的幾千萬是已經確定的耶,沈慶京
是不是智障,為了合法的容積去賄賂議員
蠢草們動動你們那不存在的腦細胞,覺得
這樣合理嗎?如果這件事從頭到尾都是合
法的,那沈慶京不就低能兒
辛苦了。有問題的話,都發布這麼久了,
現在也起訴了,為何內政部不撤銷或宣告
容獎違法?綠營劉世芳圖利嗎?
啊不就找不到沈跟應的對價 有媒體披
露兩人私下有男女情誼 這筆比較像單
純的資源協助而已
硬碟備份是他的 裡面內容有只有他才
知道的 然後帳本裡面其他筆都有收
到錢 除了沈慶京那筆他不認 其他金
流都已經認證 是在拗什麼啦
我真的笑死,法條都找錯還出來丟人
現眼?文華東方與南港輪胎都是依據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方案的土地使用分
區變更審議規範的規定給予容積獎勵
的,根京華城案是新建案申請容積獎
勵根本是二回事,你連人家取得容積
獎勵的依據都搞錯,還要出來胡扯丟
人顯眼,不要跟人家說你是台大的,
台大沒你這麼不要臉的人啦!
你先看懂自己引用的法條跟判例好嗎?
treasurehill 變更審議規範哪裡有寫變
更可以給容獎!?內涵是變更要回饋,果然
是青鳥救世主,反正胡亂寫,指鹿為馬,
瞎掰也有人按讚,因為受眾沒有辨識正確
的能力XD你就繼續亂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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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條,本法用語定義,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 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 跟第85條的施行細則是不一樣的東西。 施行細則不是指細部計畫,施行細則是一條行政命令,頒布的時候當然有送到內政部;例 如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等,只要是![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 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https://i.imgur.com/9FMHHe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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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京華城案都委會對於20%適法性的認定關鍵?研究了一下歷次會議紀錄 關於京華城這次20%的容積獎勵適法性問題 前面很多委員包含彭副市長都曾多次發言對於適法性的疑慮 因此, 於都委會109/12/24的第 775 次會議決議: 本案組成專案小組,就容積獎勵項目之公益性、對價![[問卦] 京華城案都委會對於20%適法性的認定關鍵? [問卦] 京華城案都委會對於20%適法性的認定關鍵?](https://i.imgur.com/DKbUSAA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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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逆風挺柯文哲!稱京華城「無違法」 帥過李 : 政龍攝) : 京華城容積率爭議爭論不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檢依「貪污罪」申請羈押失敗後, 北 : 檢又以「圖利罪」抗告成功,柯5日被收押禁見,引起社會激烈爭論。房產名人帥過頭(![Re: [新聞] 逆風挺柯文哲!稱京華城「無違法」 帥過 Re: [新聞] 逆風挺柯文哲!稱京華城「無違法」 帥過](https://i.imgur.com/ry8P9f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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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北市都委會通過京華城容積案的理由乳蹄 當年都市計畫委員會相關會議中 與會者至少出現共18次反對容獎的發言 但是柯文哲講的也不是全無道理![[討論] 北市都委會通過京華城容積案的理由 [討論] 北市都委會通過京華城容積案的理由](https://i.imgur.com/E9UGDu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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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為京華城案下指導棋? 都委會前執笑死!為什麼我看了這段證詞,明顯就覺得證人在噹KP,小草卻還自信滿滿呢? 1.劉秀玲說,柯文哲任內有「PM」制度,是為了提升行政效率,也並非為了京華城案而 的,但最終還是由市長決策。 所以證人這段證詞不就在證明你KP有最終決策權嗎?還在推給都委會共識決,根本 在胡扯。![Re: [新聞] 柯文哲為京華城案下指導棋? 都委會前執 Re: [新聞] 柯文哲為京華城案下指導棋? 都委會前執](https://i.imgur.com/oXI1HDQ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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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蠢草現在把黃國昌說的話還有民眾黨那幾張圖卡當成神諭,開始四處在那邊洗「京華城20 %容積獎勵沒有違法」。 我就問一個問題,如果台北市政府可以依照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規定,在細部計畫 內容給予容積獎勵的話,那麼為什麼當初京華城在細部計畫公展書要寫著「準用」都更容 積獎勵之規定?8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感謝kuniok的指路,這樣我就查到了 你給的細部計畫書裡面提到的是「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775 次會議紀錄」 曾光宗委員: ......申請單位設計的地下室開挖率 81.05%,達不到臺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自治條例綜合![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 Re: [問卦] 蔡正元的論述是對的嗎](https://www-ws.gov.taipei/001/Upload/FBsharelogo.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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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規 : 定〉,裡面的條文各憑本事符合,獎勵容積20%以上都是有可能的。 : 而且我還特地為此打電話到都發局都市規劃組科,去確認有沒有上位法規規定獎勵容積 20 : %的限制,對方清楚的說「沒有」,而這跟我去看《台北市都市計畫自治施行自治條例![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 Re: [討論] 京華城是圖利,還是裁量怠惰?](https://i.imgur.com/Ogm9qwb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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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到底有沒有違法現在再回頭討論有沒有違法 只是信者恆信的問題 邵琇佩跟彭振聲認罪了 但是很多人認為是被檢調強迫認罪 回過頭複習一下京華城在都委會1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都計法就是規定由細計規範管制容積,法源就是都計法#22條:細部計畫訂定土地使用分 區管制,而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就可以訂定容積率及容積獎勵。 都計法#24再授權地主自擬細計(當然要都委會同意並發布實施才算有效力) 加上都計法39條,施行細則也可以訂容獎。 所以都計容獎設計上一直是細計及細則雙軌制。![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 Re: [討論] 北檢五連敗](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