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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都委會沒有建立容積獎勵的權力作者
Ahhhhaaaa
(你是個好人)
時間推噓65 推:69 噓:4 →:111

: 我發現小草有一個技能叫中文只看一半
: 第 85 條
: 本法施行細則,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訂定,送內政部核轉行政院備案;在省由內政部訂: 定,送請行政院備案。
: 我還要感謝這個小草幫柯文哲證明他有問題
: 也就是說你用都市計劃法都要受到85條的限制
: 要送內政部的阿
: 所以請問一下
: 京華城案件有送到內政部嗎?
: 話說你怎說了一個在打柯文哲的阿

根據《都市計畫法》第7條,本法用語定義,細部計畫:係指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所為之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作為實施都市計畫之依據。

跟第85條的施行細則是不一樣的東西。

施行細則不是指細部計畫,施行細則是一條行政命令,頒布的時候當然有送到內政部;例如有《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等,只要是直轄市都有,其他省轄縣市則是採用《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都已經實施幾十年了,每次只要有修改一定會送給內政部審核,這沒有問題。

這些細則第一條都會寫:「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制定本細則。」

後來臺北市把《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改名為《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變成自治法規了,但第一條還是有寫:「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質上跟以前的《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是一樣的東西,頒布時都有送內政部。都市計畫法只是大方向,施行細則當然是規定更詳細的具體案例,才能把都市土地分區為住宅、商業、工業區等等。


然後容積獎勵不是直接寫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裡面,而是根據《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6條,另外再訂一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它的第25條規定第三種商業區的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第十一章(第79條~第80-5條等)法條則是規定要如何付出貢獻才能取得容積獎勵。

順帶一提,根據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8條,容積轉移原則上不超過基準容積的30%,又根據《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第9條,容積轉移與其他法規的容積獎勵之加總,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的50%。

容積轉移上限是30%,容積轉移+其他法規的容積獎勵上限是50%,所以已經取得容積轉移30%的情況下,其他法規獎勵的容積上限就是20%,不能再高了。

這就是大家都說它的容積獎勵上限為20%的限制原因,否則前兩段我說的《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0-2條其實原本是可以達到最多30%容積獎勵的,按照《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第8點,只要不超過土管條例/施行細則即為合法,京華城之所以不採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十一章來取得獎勵的原因我稍後再講。


以上是取得容積獎勵+容積轉移的大前提,然後才是討論京華城的個案(他們自己提出一份細部計畫去申請建案的流程):

京華城身為土地持有人,根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第一個爭議,當地有分區發展計畫嗎? 為什麼他們申請建案可以自行擬定細部計畫?)

《都市計畫法》第7條及第22條,有用語定義「什麼是細部計畫」,然後第23條有規定:
1.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所以,除非是鄉鎮、特區整片規劃,否則一般的獨棟建築物提出細部計畫不用送給內政部審查,只要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自行核定實施就可以了,並且審核過程必須符合內政部的《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然後提出公開展覽,給民眾閱覽之類的。


然後第二個爭議,京華城如果想得到容積獎勵,正常而言要有法源依據,也就是《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十一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相關的第79條到第80-5條的內容有給予容積獎勵的條件;但京華城在接受都委會審查的時候,提出的簡報內容,請看109年12月24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75次會議紀錄,審議事項二(京華城都市計畫案),點開底下的「B-2會議當天簡報」:
https://tinyurl.com/35zsncdt

申請人(京華城公司)表示,我們的建築物達不到土管條例第79條、第80條的條件,因為跟我們的建築設計不合、安排不當,或者跟周邊區域安排不適合。
https://i.imgur.com/9FMHHe7.png
接著講解第80-1條也達不到,因為沒有建設空間、規劃會重疊到。
https://i.imgur.com/8m8oeVW.png
接著講解第80-2條辦得到,但我們考慮以綠建築、安全建築等公益性,比繳納代金更適合(說白了就是不想繳代金來換取容積獎勵)。
https://i.imgur.com/hthm2NP.png
接著講解第80-3條辦不到,因為舊建築前面沒空間做綠地和公益設施。
https://i.imgur.com/RVKfvGP.png
接著講解第80-4條、第80-5條,本案都不屬於相關範圍。
https://i.imgur.com/SujcYw1.png
https://i.imgur.com/IYgqYiB.png

簡單來說就是,你們的獎勵條件我都辦不到,但我還是想拿獎勵,所以我要用都市計畫法第24條,來申請自行提出計畫案,達成其他的公益性、對價性,來取代上述的公益付出條件,另外拿獎勵。

申請人(京華城)的簡報看完之後,都委會第775次會議就開始有委員們討論了:「你辦不到條件是你自己的問題,不是台北市或市民的問題,為什麼達不到要求還想拿獎勵?」

另外也有委員認為京華城必須要付出其他公益性、對價性的條件,才可能讓他們自行提出的計畫書裡的獎勵通過放行,京華城自行提出的付出事項是否真的對市民有公益,這些需要委員來討論。

再看110年3月18日,以及110年7月1日的,京華城都市計畫案-專案小組會議,第一次、第二次的會議,簡報以及會議記錄,都是在討論上述同樣的事。
https://tinyurl.com/3d9rywz3

再看110年9月9日,台北市都委會第783次會議紀錄,審議事項一(京華城都市計畫案),基本上還是同樣的討論,討論更細部的京華城建築物內、建築外的交通、疏散與排水、公共設施,有什麼具體的規劃,能給市民帶來什麼樣的公益貢獻,才符合他們想申請獎勵的公益性、對價性等等。
https://tinyurl.com/yn6hjzhj


然後第三個爭議,臺北市都發局都委會其實有提出一個110年「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參考範例」,以供申請者自行參考提出的都市計畫可能會被審查的部分、有哪些需要改正,如果因基地條件限制或實際需求而無法改正,那就要由都審委員會審議。
https://www.arch.org.tw/Laws/bulletin_more?id=c964cb3e1cab42d2a366cf60f4e7706a

其中的地下層開挖規模(開挖率),都市計畫未規定者,依下表規定辦理:
商一~商四:80%以下
住三、住四、工一~工三:70%以下
住一、住二:50%以下

採用綜合設計放寬規定者,地下層開挖規模除依前項各款規定外,再減 10%為其最大開挖面積。
商特區按原使用分區檢討地下開挖規模。

所以京華城身為商三(特),是原屬於工三去轉成商三的商特區,要按照原本的工三區來規範地下層開挖率,也就是70%,而且當他們想要申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第十一章 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時,還要再減10%來規範,理論上應該是60%以下才能申請綜合設計放寬。

他們提供的簡報資料和都委會的會議都說是「規範70%」,但也無所謂,因為無論是規範70%還是60%,京華城都說「辦不到」,他們的資料上聲稱,重建前的原京華城建築地下層開挖率是81.05%,如果要重新開挖,會擾動附近機場、高鐵、住宅區的土地安定性,以及造成連續壁接合處產生裂縫,且工程耗費鉅額資金及人力成本......等理由,簡單來說還是不想花這麼多錢的問題。

所以他們不只是辦不到地下層開挖率70%,無法申請綜合設計放寬容積,而且還去額外申請了地下層開挖率放寬,一開始都委會的幾次會議也都有要求京華城提供合理的理由,才能放寬開挖率。


都已經有既存的法規教你怎麼拿容積獎勵了,你卻要自行擬定細部計畫,表面上說是改用其他方式更有公益性、對價性,其實你的用意不就是要省錢嗎?

那麼幫京華城省錢的都委會,真的認為他們的方案更有公益性、對價性嗎?


最後補充參考資料:

京華城自行擬定的細部計畫書,公開展覽的文件名稱叫做「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也就是109年11月16日府都規字第10931021581號公告公開展覽。

最後由臺北市政府核定生效的公文,也就是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核定公告本市都市計畫「修訂臺北市松山區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第三種商業區(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細部計畫案」計畫書,並自110年11月2日零時起生效,市長蓋章:柯文哲。

《都市計畫法》
《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前身為都市計畫法臺北市施行細則)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內政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110年「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審議參考範例」
內政部《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臺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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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323 05/23 06:14您太認真了...

zhutou 05/23 06:21上一篇版主一直把細則跟細部計畫看作一樣

zhutou 05/23 06:22還一直跟人家槓 連小鳥我都看得尷尬

Eldnine 05/23 06:23寫的真詳細

zhutou 05/23 06:23原來市政府還真的有幫京華城擬定細部計畫

zhutou 05/23 06:24但反而更突顯圖利的事實

zhutou 05/23 06:24到底京華城爭取容獎那三項形容詞

zhutou 05/23 06:25是有多麼的神通廣大???

cg323 05/23 06:27怎麼看的可以看到北市府幫京華城擬計畫 XD

zhutou 05/23 06:28抱歉我眼殘 原來是京華城自行擬定

zhutou 05/23 06:28謝謝cg大提醒

zhutou 05/23 06:30不過 最後還是透過市府生效??

audic 05/23 06:30這都吵多久了,圖利根本板上釘釘,光非違

audic 05/23 06:30老建築適用都更條例這點就死定了

Eldnine 05/23 06:31cg大 就都市計畫法第24條

V9911014 05/23 06:38小草覺得阿伯沒有錯啊

cg323 05/23 06:38當然要透過地方政府核定生效,有什麼問題?

Eldnine 05/23 06:38山不轉阿北轉阿

zhutou 05/23 06:42沒啥問題呀 像E大講的 山不轉路轉

kbsidd 05/23 06:44阿北最會旋轉,轉啊轉就轉進...不意外

fdtu0928 05/23 06:44樓主是都更委員嗎XD

kbsidd 05/23 06:44藍綠以前都沒這麼囂張這麼蠢,白的都硬幹

jorden 05/23 06:47主要還是京華城沒有適用的獎厲 阿北就幫

jorden 05/23 06:47忙生出來了

jorden 05/23 06:50但是阿北說他不知道 都是其他人壞壞給的

jorden 05/23 06:50

jorden 05/23 06:50因為第二任沒有列管

jorden 05/23 06:51但第二任不知道的阿北 卻知道去參加京華

jorden 05/23 06:51城動土典禮

not5not6not7 05/23 06:52我覺得你才有資格當法官耶

not5not6not7 05/23 06:52其他市政府的公務員都是垃圾

kbsidd 05/23 06:53京華城這案子的公務員哪個不懂得明哲保身

zhutou 05/23 06:54JO大講的正確 程序他們可以做出來

zhutou 05/23 06:54但沒有正當性

Eldnine 05/23 06:57刻意追求量身訂做的東西 XD

Eldnine 05/23 06:58要不要都委會委員都找一找問話XD

chewie 05/23 07:01

domo307 05/23 07:059個月過去才發現只要都委會問過一輪就好

domo307 05/23 07:05了嗎

win8719 05/23 07:05我說的是施行細則已就是細則計劃裡面的自

win8719 05/23 07:05創條例跟準用都更

win8719 05/23 07:05還有85條不是我提的喔~

chewie 05/23 07:13檢察官問過一輪都委會委員了啊

offstage 05/23 07:15把台北市換成高雄市,什麼問題都沒了

ericlee1024 05/23 07:19結果藍白兩黨找不到高雄有圖利單一

ericlee1024 05/23 07:19廠商的相似案件可以檢舉 笑死

laladiladi 05/23 07:2185條不是你提的

laladiladi 05/23 07:21但你要討論連國中的專有名詞都不懂

laladiladi 05/23 07:21就很尷尬

awsq00000 05/23 07:21

gogoegg 05/23 07:29你太認真了 但這是圖利 用膝蓋想就知道

gogoegg 05/23 07:29只是司法得找更多證據來讓法官做心證而已

gogoegg 05/23 07:29

rahim03 05/23 07:30推這篇很清楚 另外補充就算要走都市計畫

rahim03 05/23 07:30法第24條 還是要依據同法第23條制定的內

rahim03 05/23 07:30政部審議原則規定辦理 其中第八點就有講

rahim03 05/23 07:30不能超過分區限制 也就是還是要回到台北

rahim03 05/23 07:30市土管條例規定

dawill 05/23 07:32草在幫阿北鞏固圖利 笑死 哈哈哈

rahim03 05/23 07:32而且黃珊珊自己講過 原本台北市希望把那

rahim03 05/23 07:32三項容積獎勵訂到土管條例裡 結果議會不

rahim03 05/23 07:32同意 既然不同意 市府哪來權限自己說可以

rahim03 05/23 07:32

rahim03 05/23 07:34重大給付行政依據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

rahim03 05/23 07:34早就認定清楚是要法律保留 也就是法律沒

rahim03 05/23 07:34規定你可以做 你就不能做 這個監察院報告

rahim03 05/23 07:34都寫的很清楚了

win8719 05/23 07:34國中名詞?內文跟我說的一樣了

win8719 05/23 07:34我也回你了但是你回答不出來了

win8719 05/23 07:35你都忘了?

rahim03 05/23 07:35根本不存在議會都否決薪制定的容積獎勵

rahim03 05/23 07:35市府可以在沒法源依據情況下硬幹

zyic 05/23 07:35都說不行還自己亂走法條硬凹

zyic 05/23 07:37這跟阿北硬凹一樣,自己台北市法條超級嚴格

zyic 05/23 07:37都不知道,硬要去跟高雄比的小草一樣,你他

zyic 05/23 07:37媽你是台北市長尊重自己的議會的法條很難嗎

win8719 05/23 07:38https://i.meee.com.tw/af1rsPC.jpg

win8719 05/23 07:38我一直提的都是自創條例跟準用都更喔

flybirdy 05/23 07:42這根本是開後門條例啊 一般人最好可以

flybirdy 05/23 07:42一路綠燈

zyic 05/23 07:43阿北都自創,再來準用,你他媽台北市就不允

zyic 05/23 07:43許這樣啊

rahim03 05/23 07:43台北市確實有全台灣最嚴格的容積限制 但

rahim03 05/23 07:43從土地大小人口和建築發展情形 台北有最

rahim03 05/23 07:43嚴格的容積限制很合理吧

zyic 05/23 07:46你他媽台北市最嚴,最禁止開後門的,你開一

zyic 05/23 07:46堆後門,不辦你貪污辦誰貪污

gtaped05550 05/23 07:47太神啦 柯文哲

jorden 05/23 07:50台北市議會沒修法進自治條例 阿北自己DIY

timeriver235 05/23 07:51 整個公務機關為財團服務開後門

jorden 05/23 07:513條自創獎勵 阿北是神 不容汙衊

jorden 05/23 07:51 現在藍白抓高雄的一堆 都是地方自治條例

jorden 05/23 07:52裡面的 只有台北市量身幫京華城弄

sinon0123 05/23 07:57你太認真 小草部會看的

sinon0123 05/23 08:00不過這篇有夠完整

sinon0123 05/23 08:00厲害厲害

rahim03 05/23 08:01抓高雄台南 結果高雄台南的施行細則或自

rahim03 05/23 08:01治條例規定跟台北不一樣啊 而且從案發到

rahim03 05/23 08:01現在多久了 有找到任何一件跟京華城一樣

rahim03 05/23 08:01是根據個案給容獎的嗎?連台北市以外都找

rahim03 05/23 08:01不到案例

sinon0123 05/23 08:03昨天小草打的那個 是兩百多公頃的區域

sinon0123 05/23 08:03開發案 跟京華城根本兩回事

sinon0123 05/23 08:04高雄台北法規又不同

sinon0123 05/23 08:04而且這兩百多公頃也沒圖利單一廠商

lazycat5 05/23 08:06就是搬開大石頭,違法圖利

jorden 05/23 08:07洨草現在就亂挖浮木阿

jorden 05/23 08:08政府要獎勵投資鼓勵開發 都會用通則來給

jorden 05/23 08:08只有京華城 而且又給了三條自創獎勵

jorden 05/23 08:08台北市政府哪個人有那麼大權力?

shoederl 05/23 08:13謝謝有腦青鳥打臉前一篇不知所云的共諜

cobrasakira 05/23 08:19上一篇那個連從哪裡吐槽我都不知道,

cobrasakira 05/23 08:19半桶水

ddxu2 05/23 08:23推……看到了些沒見過的東西

maxmaster 05/23 08:26認真文

xxdddddd1234 05/23 08:27小草看不到啦,圖利財團的事跟柯扯

xxdddddd1234 05/23 08:27上關係就都自動合法

samonella 05/23 08:29簡單講就是京華城容獎找不到合法來源

samonella 05/23 08:29,就自己生一個出來給他。

xra686 05/23 08:31毫無公益性 然後隨便創一個只有這個案子

xra686 05/23 08:31適用的容積獎勵 就是他違法的原因

slimak 05/23 08:36不知道在槓什麼,阿北是有分你錢?

mp5good 05/23 08:50意思就是京華城根本不符都計的獎勵要件

piliwu 05/23 08:51推,簡單說就是市長跟都審不能自創容積,

piliwu 05/23 08:51那是議會通過的自治法規規定的

mp5good 05/23 08:51幫忙搞半天想不出個理由,只好用都更的

mp5good 05/23 08:51獎勵條款自創容積獎勵,說是按照都計法

piliwu 05/23 08:52京華城就無法符合任何容積獎勵要件,然後

piliwu 05/23 08:52自創出新的容獎項目,這100%穩妥妥抓去關

piliwu 05/23 08:52根本毫無疑問

ja11s4o1n7 05/23 08:52小草看不完,只會看國蔥直播

samonella 05/23 08:53不符都計獎勵要件,又想要,但議會又

samonella 05/23 08:53不讓入法,所以來個只有京華城才有的

samonella 05/23 08:53準用都更,嘻嘻

mp5good 05/23 08:54希望小草不要再開口閉口都計法,因為京

mp5good 05/23 08:54華城根本不符合都計獎勵要件

ocwandu 05/23 08:54你這些法條要早點跟苗澤東 林親龍 講啊

frozenmoon 05/23 08:56光工三轉商三這點就躲不了了

metam 05/23 08:56柯文哲就是貪污狗

Heyer 05/23 08:59所以為什麼亞灣可以

Heyer 05/23 08:59照這樣看亞灣也不符合

Heyer 05/23 09:00而且通過的是都委會 真圖利都委會要先全部

Heyer 05/23 09:00被關 除非有證據上面施壓

sinon0123 05/23 09:00柯粉如果覺得亞灣不可以 麻煩列出好嗎

sinon0123 05/23 09:00人家功課做這麼足

sinon0123 05/23 09:01柯粉就只會在那邊嘴砲而已

sinon0123 05/23 09:01覺得亞灣不符合 比照本篇好嗎

piliwu 05/23 09:01亞灣一定有符合獎勵要件,那種產業專區每

piliwu 05/23 09:01個縣市都一堆好嗎

kbsidd 05/23 09:01亞灣哪裡不符合,請列出來

hugi147 05/23 09:31好了 為啥都委會沒有先處理呢(⊙ω⊙)?

b1987517 05/23 09:37這些內容在去年阿北起訴的時候早就討論

b1987517 05/23 09:37過一次了,都委會就是已經幫京華城找過

b1987517 05/23 09:37各種理由都不行,包含符合土管條例跟各

b1987517 05/23 09:37種符合都市計劃法區域變更條件跟修土管

b1987517 05/23 09:37條例議會不通,所以才卡住很久,結果所

b1987517 05/23 09:37有問題都沒解決,解決掉都委會反對的人

b1987517 05/23 09:37,就突然準用都更自創容積了,阿北安心

b1987517 05/23 09:37的去吧

vega790205 05/23 09:39“準用”就是代表不符合條件的名詞

KuwaK 05/23 09:39都委會決議 然後阿被關 怎麼沒有都委會的人

KuwaK 05/23 09:39被傳喚或是收押

b1987517 05/23 09:40彭振聲了解一下有沒有罪

uire 05/23 10:03總算有專業的回應了~給推!!

sinon0123 05/23 10:08彭振聲 不是都委會主席嗎

sinon0123 05/23 10:09邵琇珮 不就是都委會執秘嗎

mp5good 05/23 10:26都委會都被傳幾個了...幾乎半個都委會的

mp5good 05/23 10:26人都去過北檢了

holygoner 05/23 10:47本文專業。柯有罪機率超高 只剩白草還

holygoner 05/23 10:47沒醒

sinon0123 05/23 11:55這篇證據充分,有小草來也是少數

Solonius 05/23 12:12就算你對 阿對價關係直接間接收錢或是

Solonius 05/23 12:12下令插手聯結到柯的充分證據 這才是重

Solonius 05/23 12:12

TryToBe 05/23 12:12那些一直說都計法24條準用都更的腦包,要

TryToBe 05/23 12:13他們提出"準用"的法源在哪就開始裝死

webberfun 05/23 12:41怎麼還有人在槓高雄 可悲啊

foxey 05/23 13:48這個太專業 政治腦的恐怕看不懂

sinon0123 05/23 14:06你太專業,小草不敢進來胡言亂語

david12763 05/23 23:30最簡單的邏輯,要是真的不行還委員會

david12763 05/23 23:30還硬過,結果沒有任何一個都委被起訴

david12763 05/23 23:30嘻嘻

leonumber01 05/24 01:46這篇價值頗高

proton63 05/24 10:26認真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