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不得不說國家機器還是贏了
: 看昨天王鴻薇委員出來說大法官綠到出汁
: 今天傅崐萁總召說違憲的話要上街頭
: 看來大勢已去了...
: 謝謝民進黨 你們贏了
一堆都在提前假定,是在哈囉?
雖然可以理解國民黨、民眾黨對司法體系有偏見(認為由民進黨政府委任的法官、司法院人員都是基於「用人唯親」的準繩而來)
但直接下定論,認為真的會違憲,似乎說不太過去吧...
而且,先前還直接點名特定法官,要求應「自行」利益迴避
但觀察《憲法訴訟法》條文: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 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四、大法官曾參與原因案件之裁判或仲裁判斷。
五、大法官曾因執行職務而參與該案件之聲請。
六、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七、大法官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其同事務所律師為該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到底符合哪個條件了?
而就算用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而言,也無法理解這些人的態度啊...
現在他們大概是感到害怕了
才會開始煽動情緒、假意認為人民追求真相,接著發動游行抗議等作為
但在沒有充分證據的前提下,一切都是空口白話、子虛烏有之事
無從成立的同時,只會身陷更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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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握的拳頭捏碎了願望 令鮮血流滿了掌心
無盡的翅膀猶如鎖鏈一般 沉重得令人無法動彈
只懂得失去的稚幼眼眸中 人們懷念永不復返的星光
每一盞點起的燈火 都綻放著生命的光芒 載著前行乃是命運
銘刻光輝 對誰都溫柔 歲月的痕跡
——西川貴教《ヴェスティージ》(『機動戰士鋼彈SEED DESTINY』第四片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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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出來後國民黨告訴我們釋憲哪裡偏頗囉
馬來西亞人是在哈囉什麼
還在幫違憲打預防針阿
是啊,球證,裁判,大會都是自己的
人,安心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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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不得不說國家機器還是贏了 看昨天王鴻薇委員出來說大法官綠到出汁 今天傅崐萁總召說違憲的話要上街頭 看來大勢已去了... 謝謝民進黨 你們贏了2
雖然很難阻止藍白攻擊大法官 但其實可以失望卻不必擔心 因為大法官就是最大 比如說 藍白立委立法大法官不能有預算9
亂入一下 我是覺得蠻有趣的 雖然大家都知道大法官都綠的 但大法官真的敢玩得那麼大 玩到大法官自己違憲嗎? 就舉你說的例17
釋字632號解釋,指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職責,總統若消 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作出違憲的議決。 所以同理可證 你砍預算如果砍到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應該也是違憲。![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 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https://i.imgur.com/5jL5rKC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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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憲審查制度本來就是用來制衡國會專權的啊 因為如果採用議會至上主義 議會可能會利用多數的機會進行多數暴力 為了避免這種情形 所以在議會主權外又設置違憲審查制度6
喔,也就是說只要立法院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選 自動當選這樣? 那憲法規定的立法院同意權不就形同具文 那還同意權個屁啊 賴清德隨便提名任何人當大法官8
立法院不同意總統任命的大法官怎麼辦是吧? 這個問題早就被解決啦,你都沒看法條嗎? 立法院對於總統任命大法官行使同意權,所以 立法院可以一直擋總統的人馬當大法官嗎? 可 以的喔!5
這邊應該是指 你可以不同意,但是不能一直不審 所以理論上立委可以一再否決總統提名的人選 但要這樣玩等於是一點臉都不要了 自然要承受相應的政治後果 別看八卦版這樣,現實世界輿論風向對藍營其實是越來越不利的5
我就問國民黨那麼多法律專家怎麼輸 吳宗憲,台灣海洋法系先行者,想知道判什麼罪? 等以後有判例了再跟你說 超越反攻大陸的勇士翁曉玲,目標遠大,一次挑戰十幾國 誓要收復舊領土,不畏懼向十幾個國家宣戰
這次釋憲的一個爭點是行政院說同意權無限期違憲,這條根本就是白痴論述,這種由總統 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制度,同意權本來就可能而且應該是無限期的,要不然就只有改制度 ,像選舉一樣符合資格都可以來選,最高票當選,那職位才不會懸缺,一定會在期限內產 生人選。按照現在的制度,被提名者完全只能由提名者決定,行使同意者只能被動決定要 不要同意,如果賴清德一次又一次地提名一堆不合格的爛人,立法院只能一直否決,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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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民進黨劍指台大 要求蘇宏達迴避林智堅確定要再開記者會打這個嗎? 那律師引用正確法源依據應該是最基本的吧?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七、為維護審定之客觀性與公平性,與被檢舉人 現有或曾有論文指導師生關係、15
[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好像很多人認為本次死刑釋憲案是民進黨要強推廢死 查了一下發覺並不是這麼一回事,至少不是這麼簡單粗暴的歸因 我全無法律背景,以下只是非常簡化地整理來龍去脈: 有關大法官職權的行使,從1993年起是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作為法源依據 主要內容大致包含:![[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 [討論] 本次死刑釋憲案的來由是人民聲請釋憲](https://cons.judicial.gov.tw/assets/images/Icon-share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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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小草別抹綠大法官了,沒用現在小草們已經在抹綠大法官都是民進黨的打手、 為違憲判決打預防針了。 但很抱歉和大家報告,在憲法訴訟法改制之後,再抹綠大法官 已經沒用了——因為憲法法庭是個打群架的場合,而非大法官 過往十五個人說了算了。![[討論] 小草別抹綠大法官了,沒用 [討論] 小草別抹綠大法官了,沒用](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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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憲法訴訟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https://legal.judicial.gov.tw/fb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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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如果最後大法官解釋是合憲怎麼辦講的沒錯啊,申請釋憲的假處分其實就是第一關,不用等到釋憲結果出爐。 而且看條文大法官如認為有必要也可以請關係人說明。說不定届時就先看到國蔥去跟大法 官解釋了。 假設大法官不同意給假處分,那藍白大概就先宣布勝利。 當然就算給假處分,也不代表釋憲結果就是如何。4
Re: [討論] 憲法法庭辯論,民進黨團不參加本 : 法別有規定外,憲法法庭得逕為裁判」 : reticentcrow講的不合理啊 : 申請釋憲的機關是行政院(民進黨 : 民進黨應該要派人去才對5
Re: [新聞] 賴清德在釋憲結果前「拒赴立院」 黃國現在就看憲法法庭的凍結法律權了。 保護目的: 1.權利:不是權力,所以沒有關係。 2.公益:針對已過去案件的調查,已經執行了,很難說會妨礙公益吧!! 影響程度:難以回復+急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