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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東布青 原住民狩獵釋憲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東布青 原住民狩獵釋憲作者
iamalam2005
(山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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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一下:

解釋文: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803

1.「自製獵槍」的定義沒問題,但目前規定的自製獵槍規格容易造成炸膛等危險,跟憲法 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旨意不符,應該修正,讓獵人可以持有更安全的獵槍。

自製獵槍的規格:https://imgur.com/6YlEQ0T


2.狩獵野生動物宰殺食用或是製成日常生活用具,分送給親朋好友,只要是非營利行為, 都屬於傳統生活文化保障的範圍。不以儀式需求為限。

不過為了顧及生態平衡,公告的保育類還是不能抓。

3.事前申報是合理的管理做法。不過要求二十天/五天前申報,還要「向獵捕所在地鄉( 鎮、市、區)公所申請核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當中還要申報獵捕物種 ,缺乏合理彈性,應該修法。

簡單說就是這個申請的方式太冗長,打個獵還要等到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太不切實際。說 不定我看今天晚上天氣好就想上山了,怎麼可能還要等縣政府農業局核准。等他核下來 天氣整個就不一樣了。而且也不可能事先預測上山會打到什麼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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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com05/07 19:47然後親朋好友再賣給山產店就合法啦

pttsad05/07 19:48改成到當地警署報備制就好,警署24h

momocom05/07 19:53警署有點不切實際,像新武霧鹿等部落離最近關山警署都要1

momocom05/07 19:53小時車程

momocom05/07 19:53除非線上報備

iamalam200505/07 19:54可能可以用事後報備制,三天/七天內去報備就好

pttsad05/07 19:54這世界有種發明叫手機及網路

momocom05/07 19:57不過報備完也要檢查獵物啊,這就沒辦法用網路

momocom05/07 19:58獵一堆保育類,然後上傳一張飛鼠照,怎麼辦?

iamalam200505/07 19:58好像也有道理XD

iamalam200505/07 19:59而且現在沒有山域檢查哨了

pttsad05/07 19:59之前檢查獵物是由哪個機關負責啊?

iamalam200505/07 20:00之前也沒有辦法檢查吧,除非你走那個很麻煩的報備制

momocom05/07 20:02對,之前也沒辦法檢查,但王光祿一案就是剛好抓到沒報備

momocom05/07 20:02又獵殺保育類

momocom05/07 20:03然後爭點就是大家都闖紅燈為什麼只抓我

pttsad05/07 20:06那不就跟以前登山要辦入山證一樣,偷跑不要被抓到就好

iamalam200505/07 20:08我覺得可以先試試看用事後報備 + 總量管制,每年額度

iamalam200505/07 20:08滿了之後公告禁獵

iamalam200505/07 20:08先走個幾年再看看要怎麼修正

iamalam200505/07 20:09至於驗證問題...可能就暫時沒辦法解決XD

pttsad05/07 20:11你的總量管制應該指的是人不是獵物吧?

iamalam200505/07 20:12恩,好像人次跟獵物量都可以考慮欸,不確定哪個比較

iamalam200505/07 20:12

pttsad05/07 20:18我是覺得事後報備肯定一堆問題,他偷獵你也拿他沒轍

iamalam200505/07 20:19那不然還有一種做法可以考慮,就是獵季前事前申請,

iamalam200505/07 20:20然後整季都可以打,打多少再報備

iamalam200505/07 20:20不用上一次山申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