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賠] 陪同隔離可以賠喔
雖然跟自己沒什麼關係,但有點納悶這一連串爭議,雞婆發文討論(請小鞭)
申請 衛福部的防疫補償金時看到
有居隔書的申請下面這個
https://i.imgur.com/oBSOXT4.jpg
https://i.imgur.com/9NBI5KJ.jpg
沒有的申請下面這個
https://i.imgur.com/OWt2S62.jpg
https://i.imgur.com/tZ08VrK.jpg
看起來,衛福部是認定:
有居隔書的是「隔離或檢疫」
沒有居隔書的是「照顧」
蠻清楚的以「居隔書」做區別
如果金管會或保險公司不認居隔書的話,感覺是在質疑或挑戰衛福部的防疫嗎?
同一居隔書,有兩種表述,這樣,在人民上法院前,衛福部跟金管會是不是哪位要先承認一下自己的問題!?
而且,通常跟孩子一起隔離的家長,多半是主要照顧者吧,他們可能會經常接送小孩、在校門口閒聊、陪小孩上才藝、參加親子活動、一起去公園玩 之類的
姑且不論小孩很可能感染,家長也被強制跟小孩一起關在房間隔離的因素,這些家長也確實可能因為班級或校外活動跟小孩的確診同學有所接觸,實際上可能是有風險的,居隔書寫的也沒錯
那家長遵照著衛福部的防疫隔離並領有居隔書去申請理賠,就不違悖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第48條吧?!
個人看法,有錯請指教<(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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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就是,產險公司與金管會認為陪同隔離不
符合第48條的定義,保險只賠因為第48條隔離者。但
衛生單位卻又以第48條開陪同隔離通知書,造成現在
這種政府一邊用第48條隔離你,一邊又說你不符合第4
8條
退步言,就算陪同隔離不是第48條的範疇,這也不是
產險公司或金管會能夠審查的,畢竟以第48條做出處
分的是衛生主管機關,理應是要他們依權責判斷。不
過他們如果承認陪同隔離不是第48條,那就表示之前
的處分依據都有問題,這下就麻煩了
樓上講的很正確,保險公司無權實質審查主管機關開出的
居隔書是否違法,主管機關也不可能跳出來說他們開的居
隔書違法,這樣會有國賠問題。保險公司要嘛吞下去,要
嘛去法院提告,確認該居隔書違法,這是舉證責任的問題
,保戶提出居隔書就已盡舉證責任
問題陪同隔離哪可能算
以家管來說 被隔離有錢領 陪同沒錢領 所以這樣說的
話政府認定是照顧喔
一樓正確
差別在有無「居隔書」。衛福部認定有居隔書是申請「隔離檢疫
」那邊,沒有是申請「照顧者」那邊。陪同隔離也是申請隔離檢
疫那邊,而不是「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照顧者那邊
所以有居隔書是「隔離或檢疫者」,沒有居隔書才是純粹「照顧
者」吧。反對理賠方是想把陪同隔離視為純粹的照顧者來看,所
以要拒賠,但衛福部發予居隔書,家長就是隔離者,而不是照顧
者而已
除非保險公司能舉證領有居隔書的家長「一定」沒接觸到確診同
學,不然就應該理賠
現在保險公司耍無賴,連舉證都沒有 直接退單,然後正式
拒賠書也不敢寫
7
今天金管會副局長說了下面這段話 五是所謂陪同隔離者,是否理賠隔離費用,就是回歸保單契約規定;即若保單上沒有明列陪 同隔離,就沒有理賠的問題。 意思就是不賠嗎?但隔離書也沒寫陪同這兩字,看不懂他想說什麼 ----27
這篇寫得很好,直接以行政處分的效力來討論,但保險契約是私人契約,現在最大的爭點 在於,實質上非因符合傳染病法48條要件,所開出的隔離通知書這一種行政處分,無論對 錯,保險公司是否不得爭執而接受? 實務上保險公司不會接受的,因為雙方對於理賠要件就是有爭執,我以目前最多的富邦來 講,它保單的原文是寫被保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接受隔17
最近陪同照顧者吵得沸沸揚揚 個人先前忙於陪同隔離分身乏術 現在也來分享個人淺見 本人無法律背景 但也不至於無法無天9
原文寫得很好, 把陪同隔離的爭點整理的蠻清楚, 家裡有孩子這段防疫期真的很辛苦。 文末「這次保險公司玩太大 保戶也很聰明 確實依照條款7
1.保單上面就寫「居家隔離」理賠,扯陪同不符合契約內容,不知哪裡有問題? 2.如果不賠,為什麼陪同隔離出門會被罰錢?這不就代表就是隔離了。 簡單明暸 ---- Sent from BePTT on my OPPO CPH212723
無聊沒事回一篇好了, 先講結論,拿到主管機關發的強制隔離通知書就行(依據傳染病防治法48條開立) 陪同隔離什麼小的是保險公司自創不用理, 隔離險保險事故發生是主管機關認你有傳染病防治法48條的情況隔離你, 隔離通知書是證明確有此事。31
看完推文我真的傻眼,傳染病防治法48條第一項指的對象是第一 “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或第二 “疑似被傳染者” 小孩子因為班上同仁 ‘’確診‘’ ,因此收到隔離通知書,符合“曾與傳染病人接觸” ,這個收到居家隔離通知單理賠沒問題,或是本身小孩“確診”被隔離,父母符合“曾與 傳染病人接觸”拿到居隔書理賠,這完全沒問題83
首Po(刪去)很難賠 不是要幫保險公司說話,依法規依條款該理賠時就是要理賠 現在吵的「陪同隔離」,主要是屬於 小孩因被匡列隔離,符合第48條的隔離對象:與「傳染病人」「接觸者」或「疑似 被傳染者」
爆
[難過] 完全被衛福部和保險公司割韭菜今天宣布居家隔離新制,魔鬼藏在細節裡!有說到舊案適用新制。 也就是說曾經被隔離或現在隔離中的密切接觸者(非確診者家人),雖然你被隔離了,不 管因為醫院、公司通報、疾管署、衛生局中任何一個流程導致你還沒拿到居家隔離通知書 。48
Re: [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防疫險理賠速度板上爭論了這麼久,看了幾點想問 1. 到底怎麼樣的情況才符合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規定,今天為了小孩居家隔離而陪同居家隔離,這難道不符合第48條第二點所說的防疫措施? 今天如果不是為了防疫措施,身為照顧者的我,其實也可以戴好口罩勤洗手消毒,一邊照顧小孩,然後有空檔的時候到處趴趴走根本不用一起被關起來啊 (48條第二點: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傳染病之危險群及特定對象實施防疫措施;其實施對象、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符不符合是誰判斷?38
[心得] 關於隔離/確診/補助資訊整理分享整理了一些關於防疫的各種QA 希望對各位有點幫助 若有資訊不夠完善或是需要補充之處 還麻煩各位一起幫忙補充上來了 以下資料來源29
Re: [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防疫險理賠速度理賠這件事情,請回歸到契約本質跟條款精神,評議中心已經有申訴判定陪同隔離不理賠 了,理由就是陪同隔離與傳染病第48條的要旨不符 防疫險的隔離理賠,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一項: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 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 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26
[黑特] 金管會竟然公告陪同隔離不理賠~以下節錄金管會新聞稿~ 二、陪同隔離之說明: (一)有關隔離費用補償保險金,於防疫保單中多約定,以被保險人因傳染病防治法第48 條,受衛生主管機關開立隔離通知書,而接受隔離處置者為前提,是以未成年子女如確診 ,其父母經衛生主管機關依規定開立隔離通知書者,保險公司即應依契約約定予以理賠。18
Re: [理賠] 新安東京海上防疫險理賠速度回到當初買保單的時候 因為想說家裡有小孩 一起被隔離機會高 所以連同小孩大人在二月底三月初左右就買了保單 當初也打電話去問 保險公司回答只要有居隔書就可以申請理賠(可惜沒錄音) 後來的確因為小孩被居隔 家長也收到居隔單- 是這樣的 因為朋友小孩班上有人確診, 通知全班停課隔離, 朋友想說因為不太想把小孩關在房間裡 所以就登記陪同隔離,順便領一下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