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東岸廣場權利金爭議?
目前這戰已經延伸戰場了
Net沒戲唱了
現在已經變成前後任市長的戰爭
前市府
至少大力整頓火車站周邊
有眼的都看得出來變得不一樣
東岸廣場即使產權什麼的爭議,已經不重要了
就交給法院去判決
現在延伸出
重點前市府每年穩穩5050萬元的權利金收入。
為何重新招標變成穩穩的收入只剩1500萬
其他還要靠啥營收有的沒的 才能到6000多萬?
別忘了商人最會做帳節稅 ,這樣設條件來達成真的有確保比較好嗎?
另外想問謝國樑目前對於基隆的願景規劃及政績是什麼啊?
我就問為什麼循環站被二信財團認養稱作二信循環站?
這麼多年來二信針對這個地方做了哪些可以這樣冠名呀?
哪個政府改朝換代沒有爛攤子?
市府現在你在當家 是不會設法解決嗎
一直怪東怪西 這真的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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爛攤子,要不要看前前前留下16年的爛攤子,那時的基隆是
什麼樣子?
只要產權是net的,討論要租誰、租金多少、租幾年都沒意義
,因為屋主變net了
固定權利金,前巿政府躺著就有5500,現任躺著只剩15
00;前巿府是5+3+2不會影響下一任,現任是20+10,後
7任都被影響
惡性循環…
有關係就沒有關係
這什麼鬼 微風是有甚麼產品要賣 有變動那麼大的風險?
他是收租的 停車場車輛年平均也不會有太大變動
變動 是為了20年長約 調整房租準備的
別的不說 你要停車費、房子租金 20年不變?
簽這種爛約我覺得不用切腹,只要斷根手指好了
你確定要來說變動權利金,目前已知前市府也有變動權利
金,是所定標準以上盈餘市府可分一半,但107年市府只
收到44萬,這個標準不知道是整個商場租金還是商場營收
但是新招標文件有說商場平均年營收是6.4億,就算107年
商場剛起步營收也有5億吧,變動權利金只有44萬是低報
還是預期免分收入很高勒
麻煩來個知情人士揭露一下前市府合約的變動權利金算法
阿,我怎看都覺得這有貓膩
貓膩?這樣已經是不錯的條件,比起net 的價格來說,反而是划
算多了
20+10年,我還以為是google要來投資基隆,這種市長你可接受?
rot案本來就是20到30年,高鐵bot還70年勒
所以要看收益跟投入,微風這約簡直太爽,更不要說後
面的警察破門,是在急什麼?
其實最爽的是大日 用ot案吃rot收益
這種做法也算是一種綁標了
前市府的合約是 跟大日的OT阿 主富跟大日的沒公布
我一直很好奇net和大日的合約
停車場 會去停的平均數就更不容易變動了
明明就OT,包裝成ROT,專騙不懂,笑死,還拿來跟高鐵的BOT比?
這大概連苗栗國也不敢這樣搞,基隆市府首開先例(博愛停車場
搞錯了吧 開先例的是ot變rot吧
ROT已經先出去了,現在搞東岸,看這四年能搞出多少20+10年ROT
至少合約定清楚 不要跟前朝一樣招標ot偷偷給人家rot
綁標那麼明顯
最關鍵的NET跟大日之間的合約從沒出現
笑死 拿高鐵來比勒~花的興建成本根本不一樣,你微風是
拿幾百億出來投資東岸?所以要簽20+10才有辦法攤平回本
甚至賺錢?根本就撿現成的,固定權利金前市府收5500,
你新合約固定權利金只剩1500其他都拼拼湊湊才有6000?
一個已經穩定營運的商場,簽一個20年的約,一年固定可
收到的權利金只比舊約多500?
不管是林還謝都只是就自己認知評論.兩人的碰撞還算合理
那法律有規定一定要有多少收益才合法嗎?
謝國樑憑什麼簽20+10他任期是多長 這沒圖利問題 ?
哪裡合理 謝國梁 一堆不合理又解釋不清的舉動
看到現在就是政治之爭 而不是事實之爭了
收益多少都合法,只是合不合理跟觀感問題而已
所以OT或ROT要訂個年限是要小於首長任期?
嗯..觀感問題就只能交給市民評斷.選舉時市民決定對錯
市長都只能簽任期內 搞到沒廠商要簽 才搞出偷偷給人家
蓋這種事
應該這樣說,要看廠商的投資金額來評估年限,沒人想虧
錢,投入的成本需要多少時間來攤平賺錢才是廠商投標的
重點,微風真的這麼看好東岸投資這麼多錢需要花20年,
早在東岸還是天空競技場的,謝市長還是立委的時候怎麼
不來呢
當初東岸ot第一次還流標 就知道根本沒人要
故意開條件很差 搞到沒人要標 第二次再跟廠商喬好 很
容易他就標到了
坦白說目前我不覺得林和謝有不法或私心存在.這個見人見智
如果當初東岸就是開rot 20年 很難說微風誠品會不會來
標
畢竟大日有那個弊案在 令人懷疑 而且他基隆標案的確很
有力
BOT跟ROT是因為有營建項目才會長年項...
原本大家也沒在意招標結果...不等三月產權確定硬上
結果被人炎上招標細節跟內容
如果未來10年,基隆市府每年收到的權利金都低於5500萬
再來說改成1500萬固定+變動權利金是大有問題的吧
畢竟很多租約都會簽逐年調漲租金的
那就請市府公佈合約細項啊,為何要讓大家存疑?前市府
也是一樣,到底合約內容細項是啥?雙方都不講清楚都在
打迷糊仗才搞成今天這場面
但我想一般正常的人,都會習慣固定權利金拉高,其他才
是附加的吧?怎麼會有人簽附加拉高,固定降低?
6000>5050
只是我個人在想如果今天得標的是NET會不會就沒這件事情了
怎麼還有人講任期這種沒營養的話 前市長的5+3+2有
在任期內嗎 8>10是40%數學嗎
再者如果是真ROT 10年當然不夠 當初net會願意蓋 要
嘛是有談條件 要嘛頭撞到
東岸商場是107年蓋好營運 不看+3+2原合約5年是只到109
年 如果大日沒獲得續約等於net蓋好只能用兩年
之前net就強佔西門町的地了‧‧‧根本土匪
原來是租霸慣犯 這次還進化連租都不用 佔地為王
權利金計算方式 https://i.imgur.com/gbTfLfO.jpeg
契約草案 https://reurl.cc/g4l6jX 這些都是公開資料
查不到只有當初各家投標單所寫金額
net過去在東岸的收入 政府是一毛錢也拿不到的
所以北市府走強制執行,如果在博愛特區門口集合一隊黑衣人
你看看天龍人跳不跳腳
NET站的住腳,早把跟大日簽的約拿出來了
張通榮的時候收5013萬 林右昌變成5050萬 但上面多一個
商場 裡面收益政府抽不到半毛錢
現在只能靠綠媒帶風向
市府收不到受益就意味著那個二到四樓本來就不應該存在,不
租張通榮東岸的那個廠商不就是棒槌
然你去競技場消費什麼?現在廠商自己蓋了二到四樓結果基隆
市府拿來招標代表一開始的OT案林右昌腦子裡就已經是現在的
模樣,而且他心知肚明如果現在還是競技場還給市府他絕對被
炮死,所以不管網路工作人員洗什麼東西焦點都不應該模糊,
到底為什麼大日的OT可以變成NET出錢蓋樓房?林右昌不出來
說清楚這個弊案就跟他一輩子
那張通榮那個廠商知道可以隨便加蓋早就加蓋了
如果依照之前大日在簽給Net的方式,Net再自行出租
不然那個停車場跟屎一樣 不能改建誰要用
市府是拿不到一毛權利金的 每月只有大日上繳的部分
東岸商場金雞母應該是上面商場吧 那些租金很可觀
現在只是將租金由市府抽稅,對基隆應該是好事吧
走法院執行就好了,不知道在急什麼,還敢做不敢當,推給副市長
副市長又沒被告 現在也都是謝出來 哪有推
謝也沒說 叫副市長出來解釋阿 都是他自己出來
謝只有出來說他派副市長去處理,他目前什麼有意義的話都還
沒說,只有以和為貴
笑死,那張公告明眼人一看就是在推卸,事情鬧大了神隱幾天
謝自己出來連開兩三天記者會啦 副市長也不用去面對這
個
我是好幾天都有看到他出來講啦 甚至自己開直播
才不得不出來面對,還要護航謝就真的看不下去
沒差 個人觀感不同
你覺得 我覺得 我們保留個人看法 不出惡言
為何net可以花三億就能享受40億的利益 這不是右昌圖利
嗎 到底願意拿出來跟大日的合約
說急什麼的 部長可是抱怨市長為何一年不處理他7年沒處理
的事情 部長很急欸
這比較像前員工回頭抱怨接班的人為什麼沒把他的屁股擦乾淨
,卻絕口不提為何屁股會有殘屎
要求不要出惡言,結果卻罵人瘋狗? 真是雙標。
謝下台負責
下台!
對耶!為何大家都說二信循環站?冠名?
圖片出處:鄭文婷議員臉書
臉書上面寫的,都忘記net的數字不比微風好的原因,微風的變動
至少未來的錢會比較多,net完全就固定,最後當然微風這邊過來
的錢會比較多,有什麼好凹的
更不要說大日現在的問題是有賄賂官員之嫌,他們提供的數據,
我都很懷疑是不是有問題的?搞不好到最後會發現市政府前幾年
收到錢比預期來的少太多
很根本的問題 為什麼現在微風比價錢是跟大日OT合約比?
有指責低價得標圖利問題 就拿出NET新投標標多少
sogo投標 標多少啊~~
有個很好笑的,提舊合約收入都是土地租金加固定權利金
,新合約就完全忽略土地租金,只跟固定權利金比較
媒體通路回饋到底是什麼 有人能解釋嗎
既然NET也有參與投標,謝市長執政之下也沒有排除NET,
除非決標的過程有刻意刁難NET的手段
NET不願意提出比微風更好的條件投標,也是值得探討
net好像有說到投標過程後續有改標準,不知道是真的還假的
?還有個問題,既然都知道產權有爭議,為什麼不是處理好
之後再投標,是先投標?
有人翻出來 只是改污水管的範圍 改這個會有重大影
響嗎
少帶風向 就綠共故意不登記產權圖利廠商被抓到 見笑
轉生氣
如果今天有問題的話,第一個跳出來的是亞東而不是net,內行都
知道亞東的個性
產權有問題的話,在等法院判決這段時間應該不能營運才對吧
那個縣市沒有前朝的爛攤?就你謝市長處理的最爛
問個笨問題,產權為何之前一直不登記?
就是續約市政府有錢拿就沒積極處理,但你謝市府都已經不續約
產權有問題如果不能營運,那是不是要2-4樓的廠商全都
關門
也明知有產權問題,處理完NET就沒話說,偏偏走最爛最爭議方式
所以說產權有問題的話,是暗示林右昌一直違法讓net收2-
4樓的租金囉
好仔細
比較簡單的比較法,把NET現在營業額套謝公式下去算
如果比林收的少就是謝在賭微風未來,如果比林收的多
就是林圖利廠商(2-4樓營業額完全不抽成)
如果今天真的要追產權,那前任和net都有問題,net的問題是產
權不明為何敢跟其他廠商收租金? 前任政府則是產權問題放任不
管,是否有圖利之嫌疑
謝公子在上年代的節目有說 參加投標的太平洋不是sogo 不
要在誤導了
說等法院處理產權,就是東岸2-4樓清空阿~最好選擇嗎~
不是聽說樓上店家都跟微風換約了??
2-4樓都換約了,更不要說2-4樓有些連鎖加盟的店,他們的法務
都知道換約,所以我不懂那些一直大吵大鬧的人,真的知道為什
麼人家會換約?
2-4樓內部是新合約租客的資產 確定是net資產的只有
鎖頭 連門都不一定是
營收沒達標,變動權利金就沒有,談合約先自己砍掉40
00萬!什麼鬼
果然有人戴濾鏡在亂解讀。
二信循環站當初是二信出資蓋的,然後交給公車處管理,
所以冠名二信
拿高鐵來比,笑死
聽記者會旁邊的哈巴狗說洨礙是80多%滿意度 綠個位數在搞
笑死 越洗越高 乾脆說99%好了 這噁心的話也吐的出來
疑 東岸讓微風得標是內定嗎 都一樣公開招標的 怎麼現
在才在哭說回饋金問題
因為是評選標
所以這才是大問題 就不要被監院查到這肥約問題
還沒查到在影射什麼呢 今天還被發現是第四名
第二第三都沒意見 最後一名在嚷嚷什麼
覺得合約有問題就去檢舉啊 不是很愛講這句?
假老二是不是都很愛大聲嚷嚷啊
少帶風向 就綠共故意不登記產權圖利廠商被抓到 見笑
整件事就是NET沒想到會換人換黨執政
一些談好的事情別人不必買單
笑死 駐板洗文 真的很怕 笑死 檢舉大家的權利不要緊張
啦
是換洨礙沒想到真這麼敢簽個降利還30年的撿現成還唬成ro
t爽前女友的肥約
看起來很怕是真的 一直用笑死掩飾不安
有證據圖利就去告啊 沒證據整天在那邊喊有啥用
第二名跟第三名都沒有罵圖利 第四名在那邊吠 究極
可悲
前朝有沒有弊, 和今朝的弊, 兩件事. 相關, 但別想蓋過去
2年續約審查會議都還沒開就先開招商會議,急到先射
箭再劃靶
果然是謠柱
乙方大日都直接葛闢了 還搞啥續約審查?
大日都直接行賄上檢調了還要續約審查,直接上拒絕往來廠
商了好嗎,還讓他繼續得標爽賺?
不過這個大日背景很硬很迷ㄟ 不論是新的東三四商場
瑞芳 金山萬里 等大型公有地停車場 也都是大日標到
話說大日那個弊案起訴了嗎?不想續約的煙幕彈而已
大日賄賂應該終止全部標案,怎麼只停東岸。
被爆賄賂的是2022年 其他幾個決標時間是?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40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想不到這件事竟然可以回溯那麼久 還扯上2018市長選舉 2015年12月 大日開發取得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OT)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X
Re: [新聞] NET槓上基市府!謝國樑親上火線 喊話林每 : 1155萬元的土地租金、每年1920萬元的媒體通路回饋等四個部分,換言之,微風每年應 支 : 給基市府的租金總額高達6775萬元 : 那有問題嗎?變動權利金還可以依照每年的利潤向上滾修 比NET每年打死5000萬有利啊11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市府提出的契約有寫明產權, 不過這個律師說,畢竟是個OT契約, 不包括所有權移轉。也有道理。 問題是契約又明寫了產權, 那當時雙方是寫好玩的?2
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如果前市長挺NET,不論變動權利金, 那前市長的合約,收5000萬(固定權利金),市府送2-4樓產權。 現任市長的合約,收1500萬(固定權利金),市府還保有2-4樓產權。 誰才是賤賣,或者賤送!!! 雖然這種營收超高的地段,變動權利金才是主要收入。1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看了前面幾篇 謝國樑政府有問題的是招標時間 這個張之豪講過 但看了看之前爭議 地上起造人是基隆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