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原文恕刪。
1. 權責相當性-
版主為常任職位,選任有一定法定程序及門檻(姑且不討論版主選任門檻的適當與否-私以為有改善空間,惟非本次組務提出之議題,故暫不討論。),且觀本版數任版主,其日常言行均受組務、版友公評監督,尚具權責相符的性質。
然研擬中之陪審團成員(下稱陪審員)係由不特定多數版友中隨機抽選,做成判決或性質類似判決之意見時無需檢附理由、無需與版主討論,做成判決或類似判決之意見後即卸下其職責回歸普通版友身分,似無約束其行為之機制,恐淪於有權無責之職位而遭恣意使用,造成有異議之判決數量不減反增。
2. 受判決人程序利益-
承上,因陪審員本質為隨機抽選,受判決人如有不服,申覆時陪審員是否亦需就其判決中同意或不同意見進行答辯?判決後可能經過一段時間,亦無法保證陪審員上站次數、頻率如同版主一般頻繁,如此,恐怕有造成受判決人在程序上反而相較於版主單獨判決,處於一更為不利益之地位。
3. 訴訟成本-
更有甚者,如引入陪審制,水桶案件需先抽選陪審員,抽選後對該陪審員站內信通知,陪審員若不同意參與則需重新抽選。陪審員如同意,應也須花費額外時間審閱版規及檢舉事證(不能合理期待所有版友對版規皆熟稔)。
如此一來,自檢舉案件成立到做出判決,所需花費之時間恐遠大於版主單獨判決,本版檢舉案件有一定數量,如此衍生之作業成本,以及給版主、乃至組務造成之行政上負擔,值得三思。
退萬步言,縱使上述制度能順利運行,陪審員人選之遴選,如單單以發文次數為標準,是否容易造成洗文帳號容易中選之不平等;如採平等抽選,是否會有抽選中之版友時常不在站上而造成實務上作業困難之疑慮?此等問題亦需納入考量。
其餘仍有其他版友提出之諸多關於平等性、公正性之疑慮,於此恕不一一贅述。
故此,個人以一位活躍版友之身分,建議不推行陪審制,還望 組務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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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陪審制完全不實際,個人覺得水桶附議制即可
沒可行性啦 版主要是有三個 用附議制的最保險
陪審制有其他板採用嗎? 不然怎麼突然冒出這個提議
不如盡早再找一個版主上任比較實際
非常感謝您的建言:)
推
笑死,我就問原原po有沒有想過陪審員選任程序要怎
麼玩?果真臺灣法盲思想
m板主判決都有教示救濟程序,已經非常保障受判決的
板友了
推 有條理
陪審團就是找人一起擔責任用的
同意,還不如多找幾個會上線的板主就好
推
真的還不如再盡快徵選出兩個版上
真的還不如再盡快徵選出兩個版主上任
若是新版主管理有問題,再按照現有程序處理就好
下一篇:若軍事板引進參審制;再下一篇:若軍事板
採用觀審制
完全同意。陪審制度不適合管版因為1)辯論、共識決等
陪審制度核心,難以在此實行;但若無此等設計,則失
去陪審帶來的正面利益;2)即使排除萬難實施,訴訟成
本恐不相稱,有心鬧板者可以輕易ddos使討論區本身或
板務實質失能
推
認同這篇的作法 應該是現階段比較可行的作法
3f說得對,有其他板是用陪審制嗎?
贊成盡快選版主減輕現版主負擔
不要說版友,這種不知道哪裡來的陪審團本來就不可信
,陪審團的公正性是誰來擔保?判決有爭議最後還是版
主擦屁股啊
這是在寫訴狀嗎
同意這篇的論點
推這篇,想東想西還不如趕快選新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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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請益 若軍事板成立陪審團制度 您覺得可行嗎 本組檢視良久 在軍事板不論是哪一任的板主(群) 大家最常爭議的點 多為水桶 因板主的自由心證而多加罰則等等 所衍生出來的效應就是不斷地申訴檢舉板主(群) 今再次徵求新板主的當下 組務也想把這個問號 交付給大家 邀請您一起來思考3
我發現我推文推太長了,直接發一篇。 我不贊成在看板管理推行陪審制,理由如下: 陪審制度不適合管版因為 1)辯論、共識決等陪審制度核心,難以在此實行; 但若無此等設計,則失去陪審帶來的正面利益;X
不同意。 板主罰則不當則申訴群組處理即可, 板面管理宜乾綱獨斷,多人判決只會越搞越亂。 若板主多於一人則多板主共識決較鄉民陪審合理。 引述《annechu (蟹蟹)》之銘言:3X
目前綜觀以上敘述 板主責任制可以維持一些無爭議板規的判決,維持板面秩序較有效率。 但建議開立匿名MilitaryPicket板,讓檢舉公開化但匿名保護檢舉人遭到報復 對於一些較偏於意識形態相關板規,板主群可以在該檢舉案下合議,如八卦政黑這樣 另外陪審制度也可參考C_ChatBM洽妹板,檢舉案下容許無關人員推文見解但禁止回文1
如果問題是自由心證 那就該減少自由心證的份量 自由心證太多就變成板皇 這個板又不是沒出過板皇 真正出現板皇,能有幾個人能抵抗?23
以當事人的身分回答一些問題好了,就請各位參考就好 我們先假設確定要使用陪審團制度,那麼會發生什麼事情 1. 陪審團要如何篩選 要怎麼篩選 由誰篩選? 2.陪審團可以參與的層級是什麼,若與板主群的意見不一致 是否有權影響判決,或是僅能當做判決參考?2
現在只不過是因為烏俄戰爭這個板的人才突然暴增... 等結束後...人數大概就消一大半了吧… 另外陪審團跟組務申訴業務上是不是重疊了... 既然有申訴管道..陪審團的意義是什麼? --36
<原文恕刪> 以一個04年開始使用本版的使用者,然後也擔任過本版版主,同時與站務高層 同事過的經驗。來回這篇文章不免絮絮叨叨,要請大家多包涵,畢竟還是想提 出肺腑之言,供大家參考。 <<military版是一個怎樣的看版?>>10
那麼我們知道 目前板主選舉需要額外再多選兩位出來 依照本人長期觀察看板內的生態後了解 要一次選出兩位是有點困難 於是我想了一下 提出一個方案給大家研究
爆
Re: [建議] 是否可以提案罷免版主?在228這天推薦228書籍為什麼要被桶? 因為 ★被桶原因不是因為推薦228相關童書★ 不是因為推薦228相關童書 而是因為原PO在介紹228書籍文中爆
[閒聊] 安柏赫德開戰了!怒揪「有假的陪審員」安柏赫德開戰了!怒揪「有假的陪審員」逼重審 祭出2新招再砲強哥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好萊塢演員安柏赫德(又譯安珀赫德,Amber Heard)輸掉與前夫強尼戴普 (Johnny Depp)互控誹謗的官司,被判須賠償1035萬美元(約3億台幣),爆
[討論] 關於警告判例討論本人並非這次警告判例的權益受損人grafan, 無法替他在組務版做出申訴。 由於組長代版主的判決, 關乎網球版的管理、言論尺度和生態, 公開分享個人的想法,72
Re: [新聞] 強尼戴普世紀官司結果出爐! 「雙方互有安柏赫德質疑陪審團身分造假、控「判決有誤」!法官今宣佈打臉「駁回」 輸掉家暴誹謗官司的安柏赫德(Amber Heard)在本月初向法院提出動議,指稱陪審團之 中的第 15 號陪審員身分有誤、質疑最終參與審判的並非最初傳喚的人,這位陪審員的姓 氏、住址雖與原本的陪審員相同,但兩人卻相差 25 歲。赫德認為,沒被傳喚的陪審員並19
[板務] 版主的判決被組務修改了不知道有誰沒事會去看組務版,剛看到最新資訊。 7/22 eveway 檢舉 inlanyu,事由:「說人家惡意檢舉」 wuyiulin 判人身攻擊成立,說 『拿惡意檢舉去形容板眾,在這裡會直接判定 6-1』7
Re: [板務] 3-5修正我之前有印象就之前有版主 拿3-5的漏洞搞判決上訴過了 文章代碼 #1Ss67vsH (C_GenreBoard) 直接講結論- 感謝版主回應,無私奉獻管版很辛苦, 發文並非否定版主的辛勞,但對於適用之條款有所爭議. 我提一下幾個爭議點,希望做為以後判決的參考. 首先,在版規的管版方式有說明: ix. 若有違規行為無法以現行板規處理者,可修改板規以符合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