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人攜式刺針飛彈已撥交首都部隊運用
上一篇原文較多,恕不再引原文
另相關論文也應隨部隊編制更新,建議參考如下:
石泰然、姚祐霆、葉俊賢(2011)。陸軍野戰防空部隊轉型後運用規劃之研究。
臺南:陸軍砲兵季刊,155期。
姚祐霆、任仲夫(2016)。精粹案後作戰區野防空部隊運用效能之探討。
臺南:陸軍砲兵季刊,173期。
其實只是來分享一下,基於我國軍優良的考試風氣,在Quizet找到了
聯合防空整體規劃架構基本概念字卡組
https://reurl.cc/77Ej51
原則上考卷的題目不會有錯誤答案,基本上綠皮準則怎麼寫答案就是怎麼寫。
吵了好幾篇的問題以下幾題應該可以提供答案。
Q:在國軍聯合防空接戰權責劃分中,飛機與中、長程飛彈由誰指揮?
A:由JAOC/ACC、ROCC指揮(區域、反飛彈防空)
Q:國軍戰鬥空域中,空層高度10公里以下航跡由誰負責指揮接戰?
A:TAAOC(作戰區防空作戰中心)
Q:在國軍聯合防空接戰權責劃分中,短程防空(要港、基地、野戰防空)由誰指揮?
A:TAAOC 上承 JAOC(ROCC)命令指揮
Q:在區域防空的兵力運用中,針對沿地貌飛行之攻擊載具運用原則為何?
A:由空軍天兵系统、車載劍一及20機砲,陸軍復仇者飛彈及聯裝刺針飛彈負責防禦。
Q:野戰防空兵力運用原則為何?
A:各作戰區TAAOC上承 JAOC(ROCC)目標接戰命令,對各式已突穿中、長程防空飛彈系統
及飛機攔截之目標(含無人機、巡弋飛彈),依戰區內各部隊所裝配防空武器效能,
透過防情顯示器,執行各式短程防空飛彈及火砲接戰,全程特重作戰區內電子戰部隊
之運用。
所以什麼低空照樣由愛三弓三接戰的說法,可以直接無視。事實上現在一個作戰區就
一個陸軍防空營,海空軍自己要顧機場跟港區,聯兵營開出去如果真有東西在頭上,
給不起刺針就準備一鍋端了,結果還有我長程防空天下無雙,刀槍不入神功護體,
刺針這種玩具不需要,只能說與事實相去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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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火箭砲大濕認真什麼?155砲要變聯兵營建制都說的
出來,愛國者無敵也不奇怪
大原則沒有錯,不過實際上會有落差,例如10公里分工
那段。但ryan的確需要從基礎開始研究起。
Quizlet上面真的超多國軍考題的 用戶都不知道會公開
除非有地形優勢或開到山上,要不然低空飛行的目標
地面雷達要很近才看得到,而且拿射程200k專打飛高
高用的區域SAM去打手短10餘k的低空武直跟攻擊機也
太凱了點。
以本島防空來看,這一整套運作其實很接近軍艦的防
空概念(中長程防空系統做為主力先行接戰,短程防
空系統作為近迫防禦,做最後攔截)
軍艦上是方陣、海公羊來當軍艦的最後一道防線,台灣
用陸軍防空營(野戰部隊)、空軍防砲營(機場)、
海陸防警群防空營(港口)做最後一道防線。
愛國者真的很無敵,理論上愛國者和刺針中間還要塞一
套防空系統,但美軍防空太強,鷹式除役後就沒後繼
也導致國軍沒得超,就只能抄美軍的愛國者包鷹式任務
直到陸劍二出現。但國軍會怎麼玩美軍沒有的防空角色
可能連國軍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陸劍二比鷹式還機動
愛國者就是取代鷹式的喔
現在也有塞NASNMS 了吧
美國陸軍不用NASAMS
美國有NASAMS,不過是用在華府DC的防空
另外美國陸軍防空部隊之前只有刺針+愛國者的原因不
是愛國者太強,只是因為沒錢所以才沒有中程防空系統
原本冷戰過後短中長程是刺針-ADATS-愛國者,冷戰期
間還有打算讓MGM-157來兼職防空和反甲任務
約克軍曹
台灣的地位就是一條超級航艦啊
考試題庫不見得一定對,我之前就有背過跟現行準則不
符的,教官只說,你現在是考試,照題庫寫,所以要看
承辦人更新的即時與否,但現在應該不至於這麼懶,會
被幹爆XD
其實他的想法很簡單,就是全都用最尖端科技、在最遠
距離就全部打掉,理想中這樣當然最好,可實際上就是
絕對不可能(除非雙方火力、科技差距極大),像之前
就是覺得把船全部在遠方打沉,共軍就沒辦法登陸,所
以要採用大量精準、長程的火箭,“部分”取代傳統砲
兵(強調部分,不然又被說斷章取義),但......這是
現實世界......
噗ㄘ,你有沒有看懂啊?第一,這裡是作戰區空域!不
在作戰區空域,那些短程防空飛彈連打都打不到,干它
們啥事?第二,就算在作戰區空域,10公里是它的追瞄
責任區,也不是TAAOC自己想打就去打,而是JAOC叫它
打什麼就打什麼,並沒有排除用長程防空飛彈的可能,
不然的話,刺針飛彈根本就打不到10公里高度,是要準
備空防開天窗嗎?
刺針本來就不負責10km高度了啊!我個人猜各國可能
有考量避免威脅民航機所以manpads都故意限高,否則
相信要做是做得出來的。
武直飛不到10km高,攻擊機可以但不會這樣幹,否則
自己都還沒到射程就先被人家SAM抓到,這樣跟自殺沒
有兩樣。但也就是有SAM威脅迫使武直攻擊機低飛,所
以manpads才能發揮。
我是認為海上陸上可能還是有差就是。海上沒得躲,
只能硬碰硬有什麼就用什麼;陸上有機會可以躲的時
候,倒不見得非得出來硬碰硬。
JAOC就已經定義了TAAOC的責任空域,比這個高的目標
本來就不會交付給TAAOC,不懂在擔心什麼?
所以前頭就說10公里分工那段會有認知落差,這不是
指接戰高度。國軍短程防空單位接戰高度都在五千米以
下,但短程防空單位不可能等到目標進五千公尺以下才
開始人員就定位追監。
所以陸劍二的未來發展要能提升射高,與大型區域防
空單位互相涵蓋範圍越多,掩護效果才會夠好。
2X
人攜式刺針防空飛彈要怎麼運用的問題,其實 要從幾個方面看。 首先是防空網本身的問題。很多人從頭就誤解 了為何要有野戰防空系統的理由。野戰防空系 統並不是「內層/低空防空系統」的同義詞,而3X
前面那篇,看到最好笑的一些回覆,綜合起來的 大意大概是這樣:「因為劍二/弓三…飛彈數量不 夠,或者有可能被反制,所以陸軍要自己在野戰 部隊建制人攜式刺針,不然就跟裸奔一樣。」 欸,不是,如果是那樣,就算給你人攜式刺針,26
陸軍自己的野戰防空,90年代聯兵旅就是下放到旅直屬防空排 但一個防空排只能顧一個營級特遣隊的作戰區域 後來精進案二階段又回收到軍團砲指部,再用配屬方式戰時下放到旅級 旅級再依旅長作戰構想配給直屬連或營級 說白了就是陸軍有的防空部隊很少,除高排序目標的安全有防護外1X
別的我先不管,我只想提一點:作戰區「陸軍管」 這件事並沒有什麼法令依據。 作戰區本身存在的唯一法令依據是「災害防救法」 第34條第6項所訂定之「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依該辦法第3條第4款規定:「作戰區:係指以16
感覺你對野戰防空誤會很大捏 我覺得是這樣啦, 要回歸本質, 就像士兵舉槍瞄準開火前, 可沒有什麼接戰分配, 沒有IFF敵我識別, 有的只有交戰準則與現場判斷, 因為這是野戰, 不是科幻電影1X
剛好,你這篇總結了很多錯誤觀念。 首先,野戰防空、短程防空或不管你要怎麼叫 它什麼,和一般單兵武器最大的不同點是:這 些防空武器彈藥量極有限,上架彈藥數更有限 ,因為就算是刺針一枚也要近三千萬臺幣,不3
不是, 野戰防空, 跟要怎麼打就怎麼打無關, 野戰防空如果要定義, 就是替第一線作戰撐起最後的保護傘 所以一般都是防砲, 或是紅外導引飛彈, 就算不是MANPADS, 也是小顆的。 這下面會再談到。X
我這裡根本就沒在跟你討論野戰防空定義的問題 其實你在講的也不必然是野戰防空。但總之,不 管叫什麼,彈藥太寶貴,不可能像你講的那樣打 ,集中控制是必須的。真的一堆刺針灑下去讓基 層部隊放開打,不是錢太多,就是威脅大到防空13
一樣,我很怕ryannieh,但是想了幾天還是趁著放假發個文 這篇是給大家做一些解釋。 ※ 引述《ryannieh (Ryan是這麼幹的是根本沒3)》之銘言: : 人攜式刺針防空飛彈要怎麼運用的問題,其實 : 要從幾個方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