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因應反滲透 賴清德總統將恢復軍審全文一
不太確定
一個軍人犯軍法
由一般法院審理(現況
改成軍事法院審理(未來
有什麼差別? 或是各位希望有什麼差別?
有罪心證門檻降低?
證據能力門檻降低?
更快速審判完成?
判刑更重(修法拉高刑罰地板就好了)
審判更加保密防止機密外洩?
還是現今普通法院有什麼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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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刑更重 2.審判會比較快(因為不用和一般案件一
起排隊)
讓需要被判刑的人,得到當權者想要讓他們得到的刑罰?
趁這個機會,把亂黨揪出來
審案速度變快絕對是重中之重
順帶一問,涉及死刑或重刑的軍法罪可以規避民間等
壓力嗎?還是這個只有在戒嚴時候發生?
審判加速 不用和別人一起排隊
速度加快
面對叛國者本就該從快從重,不然如何有威信?
說什麼加快都假的啦 軍事專業法庭也不用排啊
當初為什麼要把軍法庭從行政院下搬回司法院都忘了
你詐騙一個案件拖兩年就一堆人哇哇叫了,間諜叛國
也拖兩年的話...
移回軍法事實審就搞死你,根本不用上訴
向心案被拖四年怎麼就沒看DPP急著幫他們審完
看不出對防止滲透有甚麼幫助
胡說八道,過去軍審就三級三審,現在恢復怎可能限
制你上訴
罪會比較重
你事實認定就被惡搞了送到一般法院有用嗎
軍檢都是自己的人
軍事審判是看軍階不同 有不同的救濟呢
軍事法庭還不像一般法院那樣會在乎平衡
罪為什麼會比較重???不是都是依據同一套法律???
根據的法條還是軍法,並內有變重變輕的問題才對
訂個軍事速審法好了 限令1週內起訴 1個月結束1審級
打擊政敵的話看起來很方便啊
看之前洪案的懶人包不就知道了
軍審有問題的是會官官相護
因為普通法院才會從輕啊
軍法就兩種 沒事跟重罪
大家是失憶了嗎,最大問題就是審檢不分啊
這是民主軍法 能算是軍法嗎
有分啊 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
一般刑法的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罪沒有區分軍人或人
民,若是改成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就有所區分了
洪仲丘時的問題 就是官官相護 所以軍審才會被廢掉
學長學弟,長官下屬思維太嚴重導致判決不公
只是軍法和軍檢共同上司是國防部
就以後當兵的人要小心了,遇到有軍法背景的人就少一
個申訴管道
分個雕,老闆都國防部你跟我說有分
曹金生對禁閉室的監視器於7月1日的80分鐘畫面
我感覺你只是想釣
理論上國防部不能介入審判耶 你的指控很嚴重
https://i.imgur.com/FseC44a.jpeg 司法院發在FB的
見解
審檢不分不算問題吧,難道要跟叛國者講人權?
還原後十六支監視器完全沒畫面,僅六度強調
政治指導更方便
「完全沒有畫面」,並未對為何沒有畫面提出合理解釋
參考戒嚴時期
司法權「不可分性」算是主要訴求
或是有名的洪仲丘國防布
報告!完全沒油花麵!
當年國防布怎麼來的?就是軍檢搞出來的
司法院想擴權啊 逼逼
所以我們回到戰時了?
不用講人權那不用審直接槍斃不是比較快?
普通法院管民事就好 減輕司法負擔
如果要拆分司法,等於違反民主憲政精神,往凍憲方向
退回,這算是憲法層次的問題
刑事讓軍事法院審理 才不會地檢署案件爆炸
軍檢效率比較高 3天就能起訴
回頭下載洪仲丘案懶人包就知道弊端在哪了
政府應該有收到什麼新情報才走回頭路,川普可能給了
我國很嚴苛的協防條件,使得政府必須緊縮司法權
放寬證據法則、自白法則和傳聞法則 不然要怎麼查案
在顧部長帶領下的軍方,基本上國防布已不存在
當年不就是軍檢根本自己人 學長學弟制 一丘之貉才吵
如果是要往戰時狀態,那政府可能要先聲明政府這麼做
是為了作戰而準備
著要廢除 現在說要恢復難道就保證軍檢不會包庇賣國
學長嗎
擴權
叛國者還沒確認叛國(定罪)前,本來就該有基本公民權
因應局勢需求 國安局可能要擴編成保安司令部
至於依誰當部長而朝令夕改不就典型因人設事?違法治
國家基本核心精神
大概是民進黨時代的軍檢跟馬英九時代比就不威權了
審判比較快,痾過去白恐不就是太快而隨便亂槍斃
下次是學老蔣,賴總統親自指定槍決嗎?
國防布的問題 是在於包庇 顧立雄只要能解決這一點
事實啊 國軍被這樣一搞直接回戰時
那軍審是沒啥問題 對了 顧的專業本來就是法律
雄三洩密成這樣還提洪仲丘 還以為洪仲丘是要拍情報
給中國
你要怎麼保證顧可以做到?
顧就是讓人不放心啊,從金管會時期就讓人傻眼
快速審判,殺雞儆猴
要不然怎麼被譏笑為福利雄,有它的典故啊
比較直接的辦法就是,部長下台,才讓人放心
亂世用重典
歷史多次表明對某人無條件的信任只會招致毀滅,唯有
制度才是國家長久的基礎
目前匪諜境外交付匯款查不到金流就是無罪
國防布忘了唷 全部都沒畫面啦
如果硬碟有excel檔寫中國1500 現行法律會審四年然
後無罪 軍審的話會審一個月然後有罪
我不信任賴清德 我信任美國的判斷
軍法跟洪案的處理方式可以分開 我那一篇有講
所以軍審查不到金流也能定罪 這麼厲害
查不到罪證無罪不是很正常?難不成要判有罪?
顧立雄當年就是反軍法庭的啦 笑死
軍法官要聽國防部指揮,審判過程和證據,判決書都不
會公開
軍審跟民審都可以羈押,不覺得有必要軍審
某些ID真急欸XDD 話說回來還是希望這次恢復軍審能
更透明吧
其實軍審只要把證據、自白、傳聞法則去除就好
這樣偵查審判可以快很多
當年不就國防布才拿掉軍審 現在是已經有改善了?
當年軍檢也查不到監視器畫面阿 難道現在恢復軍法 這
我覺得主要是軍事審判存在的意義在哪?
審理快慢也不會讓叛國者的破壞放大或縮小。
些問題就能解決了? 別忘了有些人總是批評黃埔老害
柯都從頭羈押到尾了,叛國罪更容易吧。
當年的國防布是完全不讓你看畫面,你還指望現在會
更透明?
前幾天還有人希望美國來接管國軍呢 怎麼現在國軍變
所以國防部做了什麼讓軍檢變好了可以回復軍法庭?
成公正透明的組織了?
嗯 真的很急欸
現在的作為不也是會養出新黃埔嗎?
理論上現在應該要更透明一點啦,總不會都沒改進XD
但沒有人能提出理由說服我有必要養一批軍法官
毫無根據的就說會比較透明 讚
軍法官一直都還有在招,只是不負責審判而已
有沒有軍法庭,我們都一直在養軍法官
就是以前在野作亂誣衊國軍 現在上台了就想起要速審
重罰囉 哪有什麼專業可言
台灣政府慣性還真的有可能都沒改進
有種透明是我覺得有透明
我也覺得沒必要養那些軍法官,但是那是另外一件事
如果國防部長想判有罪,軍法官敢判無罪嗎 ?
又回到最初的起點
軍法官跟法官是不同體系的東西
你可以去看看江國慶跟洪仲丘案子阿!先去做點功課吧
..顏色正確的軍法官 科科
看到八卦版跟某些id很急就知道了
不過到時候最乖應該就是這一群
公開滲透太多
最喜歡洗戒嚴的 真的戒嚴只會比其他人更乖(搞不好
還會立場190度轉變只求撈點好處
軍審的問題就是官官相護
以前的白衫軍都是柵欄仔了啦 對對對
真的急了,要為匪諜的權益奔走啊!XD
那兩件案子的確是悲劇沒錯 但某樓扯這兩案子 根本
是為反而反嘛XDD
不公開審理,方便視察被告談心
未來政府說你是間諜就可以直接抓去斃了
國防布要回來了
為什麼要比較快 快點把人關起來
有些人是不是叛國怕被抓
準備獨裁啊嘻嘻 接下來就廢選舉了
有些人是不是叛國怕被抓
軍審過程結果一般公民無法監督,洪姊:@%&
國防布聽過嗎
院方檢方都是軍人,是否會遵從長官意志>獨立審案?
判刑太輕應該是量刑問題.改善作為竟然是回歸軍審?
審判快慢根本沒意義啊,人抓到終止損失比較重要
審判該有的公平正義一點都不能少。
很多人根本沒有法治觀念,沒有最終審判終結前都無罪
最大的問題在監管單位同樣是國防部,軍人自成一國
其實這樣集權會增加軍人集體叛變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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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們可能要先探討一個問題 我國現階段 跟中國是否處於戰爭時期 我認為是 戰爭91
國防部記者會說明 1.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移回軍審,第三編治安犯罪不移。 2.由國防部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 (司法院掰)。 3.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將軍法官身分與一般軍人分別以維護審判獨立性5
雖然現任國防部長是幫洪仲丘打官司的顧立雄 但軍法審判的恢復或多或少還是會造成部分民眾有PTSD症候群 軍警黑、軍警黑、軍警黑這句話有沒有聽過? 因為很重要所以講三次 以前軍隊的霸凌事件甚至致死案件層出不窮3
軍史館命案是發生於1999年6月19日,在臺北市國軍歷史文物館(簡稱「軍史館」)的一起 性侵殺人案。六天後,板橋地檢署、台北縣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宣布偵破該案,負責看管軍 史館的中華民國陸軍二兵郭慶和坦承誘騙張富貞至館長室浴廁內性侵殺害。 1999年6月19日下午二時,家住臺北縣三重市(今新北市三重區)的景美女中二年級女學生 張富貞(1982年3月13日—1999年6月19日),因為學校的軍訓作業,搭乘其兄之機車到軍史
XX
[爆卦] 洪慈庸 FB軍審法當年的修法是為了終止威權時期軍審留下的遺毒。如今賴清德總統要有條件地針對「 #境外敵對勢力」重啟,那配套務必要做足。 總統賴清德的「恢復軍審」,很多人來問我看法,不過,就如同2019年我曾對韓國瑜院長直 指「台灣沒軍法」發表的看法一樣,我認為應該再次向大家重溫十二年前軍審法修法的事實 。13
[黑特] 看到藍白共帶洪仲丘事件的風向 有夠噁心我甚至懷疑這些是不是雲台灣人 竟然連洪仲丘事件的脈絡都一無所知 甚至錯誤百出 洪仲丘事件的本質 用一句話總結就是: 他在軍中被玩兵 被上級霸凌 最後死亡 他本人根本從來就沒有被軍審 他本人根本就從來沒有被審判25
Re: [新聞] 入伍才7天!22歲新兵用餐遭糾正不服管教看原文底下推文 好像有很多人認為應該恢復軍審 也有人認為軍審制度本身沒問題 洪案的發生屬於個案 不應該廢除軍審24
Re: [轉錄] 洪慈庸FB如果只是為了共諜罪 何必要恢復軍事審判 一般法院難道沒辦法審理共諜案 甚至在地方法院可以設置共諜專庭阿 就像現在工程案件 或是 特殊案件法院都有專庭 只是為了處理共諜 就要回到民進黨口中的審檢不分 沒有司法官身分的軍法官來審判 這個平時恢復軍審的決定 正常有腦的法律人 都可以看出來問題在哪裡啦 你覺得一般法院是對共諜案判太輕 所以才要恢復軍審?7
Re: [新聞]Toyz販毒被羈押入所 協助販毒的是現役軍人根據軍審法第一條第一項: 「現役軍人戰時犯陸海空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追訴、處罰。」 簡單來講 1.身份為現役軍人3
Re: [討論] 恢復軍審不用修法嗎?立院怎麼過?恩?很多人不知道需要修法嗎 原本的舊法(102年以前) 第一條 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之罪,依本法之規定追訴審判之,其在 戰1
Re: [新聞] 賴清德宣布恢復軍事審判 沈伯洋認為還不我記得 八卦版不是很多人 支持 恢復軍事法庭? 而且當時還有人搞不清楚,軍法和軍事法庭 差在哪 廢除 軍事法庭但軍法還在,只是由 法院審理罷了,當時還真的一堆人 以為軍法被廢了 現在好啦 有人真的要恢復軍事法庭了,怎麼又不行了... 到底是為什麼咧1
Re: [討論] KMT贏得民心的時候來惹前立委洪慈庸已經表示「要做足配套措施」,足見她不反對恢復軍事審判的制度,且按照 《軍事審判法》第一條第三項,「非現役軍人不受軍事審判」,因此基本上除非在戰時犯 叛國之類的罪,否則不必擔心要受到軍法(尤其是《陸海空軍刑法》)處理... 不過就法院組織方面: 正常 戰時- 總統拋出要恢復軍審 當初就是發現軍事法庭跟軍法官 搞了一堆黑幕重重案件審判 甚至偏袒國軍或志願役的事情 恢復軍審對那些洩密的人有威攝嗎
- 撇開其他不談,光是現行普通法院進行軍事案件的審理 其實普通法院並沒有運作上的困難 賴清德非要恢復軍事審判,著眼的就是有罪率跟刑度 因為不可諱言的,同一套法律,當年軍法官的有罪率跟刑度就是比普通法院的法官高 例如同樣都是舊法販賣第三級毒品的被告2次,普通法院法官也許判5到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