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賴總統宣布 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一系列討論好像沒人提到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不具司法官身份,根本不是通過正規司法官特考、訓練的司法官。
洪仲丘案沸沸揚揚,那時我才知道軍法官只是軍校畢業的軍人,沒通過司法官特考,素質遠遠不如有功名的司法官。印象中當時網路上有軍法官寫過憲政、法律見解,被正規司法官批評的一無是處,雙方法學素養差距頗大。
軍法官是軍人,軍人特質是服從命令,聽命行事,很容易照上面指示審判。江國慶冤案,誇張到由不具軍事檢察官身份的政戰體系保防官偵辦,屈打成招,軍法官再聽命判死、槍斃。如是正規司法體系偵查、審判,這種殺良冒功的事,不太可能發生,會直接卡在地檢署檢察官那關,即使到地方法院那關,依據法律獨立審判的法官也判不下去,沒人會拿人命開玩笑。
實體法的陸海空軍刑法一直沒被廢除,只是修正程序法的軍事審判法,將承平時期的偵查、審判交由正規司法體系的檢察官、法官承辦,目的就是要確保程序正義,司法獨立審判。
要改回軍法官回歸第一線,要先問他們有司法官身份嗎? 且依據憲法第77條、大法官釋字第436號,審判權歸司法院,即使恢復軍審,軍事法院應歸司法院管轄,軍法官也要有司法官身份,這才合憲合法。
※ 引述《village0817 (是我啦)》之銘言:
: 賴總統宣布 將恢復軍事審判制度
: 2025-03-13 14:00 聯合報 記者周佑政/台北即時報導
: 賴清德總統今天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宣布,將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將恢復軍事: 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共同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 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之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 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 賴總統說,進行相關配套改革,包括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 織法等,將在完成全部規劃及討論定案後,由國防部向社會作完整說明及溝通,讓軍事審: 判制度的恢復,能被社會信任及充分支持。
: 賴總統表示,為有效遏制現役及退役軍人各種嚴重打擊國軍士氣的爭議言行,國防部須研: 擬在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並修正對於領取退除給與人員之相關: 規範,以有效維護軍隊的紀律。
: https://pse.is/7a3c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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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相信軍中會有正義審判
所以一定要讓司法院捉住自己的審判
權,不能讓人違憲閹割掉
總統講了,下面其它違法的東西自然有人圓
軍法素質真的不怎麼樣
賴神定調要恢復
過司法官特考的都一堆恐龍了 何況只
是掛缺就變軍法官的
以後聽黨的話就是軍法官。
以後要聽話了
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 不然都蒙在鼓裏
都要叫某院長去擔任要職了 不用大聲
了 等等被打成同路人
軍法官要通過考試才能取得資格,只是他
不是跟司法特考一起,所以素質無法讓人
認同,而不是你講的掛階就是軍法官
我沒說他們掛階就是軍法官,且也知道他們要通過自己 的軍法官考試。只是洪仲丘案時才知道他們不是司法官 ,沒通過司法官特考。
※ 編輯: nightstalker (58.114.121.108 臺灣), 03/17/2025 10:24:44相信三軍統帥不行嘛
尹清楓/張富貞/洪仲丘
軍五版引用監察院新聞稿說洪仲丘無關軍審
對,因為洪仲丘本人不是因軍審而死的
部隊現況一直都是長官說了,各級所屬想
辦法完成並且合法合規。更何況是軍審,
不敢想像會多可怕..
"你不要通匪就不會被抓"
如果當年無關軍審 然後卻是砍軍審 那
就更可笑了
軍法官考試哦
當年錄取兩人x陳水扁兒子第六名
也上軍法官
黨說裁就裁,說恢復就恢復
當年就借題發揮砍軍審,現在軍審還是個替
代役來插足,可憐啊
素質其實真的不是問題,而是機制軍審本就
承擔軍隊內部案件。軍人非一般人特殊對待
只提人權和公平就挺微妙
現在重建體系可沒改,還是由吊路燈意識形
態群體主導,那更別提啥人權!人權兩字只
是奪權遮羞布
有看到在討論應該要懂軍事的法律人
而不是懂法律的軍人
如果要談論維持司法院在軍事審判時的
審判權 那為何不往一般司法審理軍人犯
罪時沿用軍事審判法而非刑事訴訟法
至於國安法庭 那才是莫名奇妙
你提的東西以前綠的也提過了並且拿來當
廢止的理由了
軍審還是有正義審判的,否則當年管禁閉室
的幾位弟兄早就被判刑了.
禁閉悔過跟軍審沒直接關係
支持要考過司法特考
就比照軍醫模式,審檢辯人員都必須取得對等
的民間資格才能派任
而且也可以以聘僱方式引進民間人力
那麽麻煩幹嘛 就依照現行作法 檢討審
判方式與量刑
遇過義務役出事本來要移送軍法,他老爸透過
關係找來幾個有星星的來巡視,反而整個隊上
全部被召回訓話,義務役後來轉調單位退伍…
軍法?有關係就沒軍法
還有士兵本來要勒戒,施壓後沒送
被半天違規關禁閉 弄到死證據全無還黑
箱跳針
不管軍審正不正義
憲法就寫死司法院掌管審判
不然就大法官出來解釋說可以
大法官解釋同等憲法位階
國安法庭相較於軍事審判還合乎憲政
體制
軍法官跟軍醫不太一樣
為了落實審判獨立
審判必須跪司法院而非行政院
歸屬司法院
憲法就是要分權,彼此相互制衡
當年喊違憲 現在就不違
就跟一群喊著國號是台灣 然後說著人家
毀憲亂政 一樣好笑
其實明明是擴大解釋才導致司法機關管軍法
軍事審判在憲法第一章第九條先出現,其實
是獨立於一般司法,這點在美國憲法也一樣
司法院只掌“民事”、刑事行政法相關訴訟
,其實本來就刻意不包含軍事審判
當年政治風向直接把軍事審判獨立性廢除,
現在可以一點都沒改,他又恢復了。過去的
他們一直在被現在打臉,還找了很好藉口
時空背景戰術
就我理解,軍法官獨立於司法機關就是軍事
需要,軍人身分本身就限制了完全自由。台
灣就是政確導致畸形發育,只是你們意識型
態不能接受而已
樓上的誤解就是解釋差異所在,法律是
正面表列還是負面表列的差別。釋字436
建議先看過。
當年洪案會波及的軍檢審,不就是國防
布與完全沒有畫面的問題。甚至連義務
役醫官跟反對送禁閉的憲兵官也被記過
調職與一併移送法辦。對於軍檢審過往
劣跡敏感的人,在意的就不是一般法院
輕判的問題,而且軍檢審容易產生讓犯
罪者免責逃脫,反而連累其他無辜者的
問題。
洪案當年牽涉的是陸海空軍事懲罰法的
問題。過往部隊處理逾假逃兵、頂撞、
拖哨等涉及軍刑法的軍紀問題,其實是
用懲罰法當緩衝與方便之門,送禁閉和
明德班悔過檢束。反而是洪案後平時凍
結軍檢審,才導致法辦案例上升。不過
洪案過程中,很明顯出現軍方無視與惡
搞程序的問題,就連帶的跟軍檢審一起
被凍結。
只能說不要 認為軍方,尤其在洪案前
基層到高層的普遍觀念中,具備法治主
義與程序正義精神。畢竟現在還是很多
人抱持舊有觀念,覺得這樣部隊管理才
“有效”。
憲法第九條跟第七十七條不衝突,現
役軍人受軍法審判,審判權歸司法院
,確保司法獨立
是不衝突,但其實本也沒把軍事審判概括到
司法院。因為軍法為戰而生,有必要甚至能
在戰場召開,加上平日軍隊封閉性,連執法
都是自己的軍事警察處理
軍法民審有沒有問題,其實也沒有,就是大
多國家都不是如此,因為即便和平,很少有
國家覺得軍隊不會上戰場,法官可以舒服在
城市審判兵匪叛軍這件事
搞出國安法庭也是頗有創意,但竟然陪審要
各政黨代表?這代表最終還是政治遊戲而已
而不是真的“處理”戰場治安問題
憲法第一章只有到第六條
憲法第二章第九條非現役軍人不受軍
事審判
憲法第7章第77條說司法院掌管民事
、刑事、行政訴訟及公務員懲戒。
行政司法互為獨立
行政部門有審判權才奇怪吧
哪裡是擴大解釋
軍事審判法還低於憲法位階
戰時的軍事審判跟憲法並沒有違背
憲法賦予總統戰時解除一些限制
我還以為是不是看到CCP的人用繁體
中文留言
該修憲、該釋憲就得做
不是中國那套跟變形蟲一樣的國情不
同
什麼都能鬼扯意識形態
好煩,又不是第一天看到我,又來扣帽子這
套
憲法是一切基準,軍事審判法是執行軍法審
判的工作原則,當然低於憲法。但當你那樣
寫,本來就沒想過後來被擴大解釋,軍事法
變成司法機關下屬,而非平行而屬於軍事一
環
軍隊不是行政部門,雅一點叫武裝力量
軍審很不幸確實是為軍事服務為目的
You can't handle the truth,至今依然是美
軍需要壓制麻煩擴大的最佳台詞
你不接受很正常,但12年來這一切最終他們
的選擇,還是要利用這把刀來控制軍隊,而
且一個法都沒動
因為他們當初口口聲聲說的問題法源,其實
根本沒有問題,一切只是政治遊戲
只能說不要一邊擔憂威權復辟,戒嚴再
臨,一邊還認為恢復過往軍檢審淪為被
軍方把持的行政工具這種情況是對的。
軍隊不屬於行政部門?看來是從軍政府
年代穿越而來的時空旅人。
宋慧生會教你夾覽但
美軍事法庭表示
總統跟國防部長都說了會公正,不信就叛國
美軍軍事法庭組成不是現役軍人。
美國軍事法庭不是現役軍人組成….....
..
是“不全是由軍人組成”才對吧
AIT就有中文版介紹 建議先去看一下 別
臆測
2019 美國海豹涉嫌虐殺戰俘案 宣判的
新聞 你要不要去查查看是不是軍人 我
知道你很會查
對啊,漏字了
一個小時才發現漏字 原來是我誤會了
而且美軍分三級 一二級除了辯護律師
嫌疑人可選民間辯護律師外 其他成員其
實就是軍人喔 而且是由指揮官指定
你說了我才發現漏字
另外如果你有真的去看JAG的培訓與資
格過程,會發現跟本國軍法官差異很大
。
甚至是可以兼職擔任所謂的軍事律師。
然後你說的AIT文章如果是2006年那篇,
源頭VOA在2005的文章
那麼你就知道光是JAG從基礎組成,就
跟本國軍檢審體系與養成差別很大。所
謂的指揮官指定人選,是在於替代美國
一般法庭陪審團的部分。
爆
[問卦] 另外搞一批新的軍法官是想幹什麼?小弟有個疑問 說是要恢復軍事審判 具體上 要將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之軍事犯罪 如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之類的改交給軍法官審91
Re: [新聞] 因應反滲透 賴清德總統將恢復軍審全文一國防部記者會說明 1.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移回軍審,第三編治安犯罪不移。 2.由國防部制定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 (司法院掰)。 3.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將軍法官身分與一般軍人分別以維護審判獨立性25
Re: [新聞] 入伍才7天!22歲新兵用餐遭糾正不服管教看原文底下推文 好像有很多人認為應該恢復軍審 也有人認為軍審制度本身沒問題 洪案的發生屬於個案 不應該廢除軍審24
Re: [轉錄] 洪慈庸FB如果只是為了共諜罪 何必要恢復軍事審判 一般法院難道沒辦法審理共諜案 甚至在地方法院可以設置共諜專庭阿 就像現在工程案件 或是 特殊案件法院都有專庭 只是為了處理共諜 就要回到民進黨口中的審檢不分 沒有司法官身分的軍法官來審判 這個平時恢復軍審的決定 正常有腦的法律人 都可以看出來問題在哪裡啦 你覺得一般法院是對共諜案判太輕 所以才要恢復軍審?6
[討論] 國防部談軍法審判方向1.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職務上犯罪為主 所以什麼強姦殺人還是一般法庭 2.制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 以前沒有的組織法 對軍事法院跟軍檢署的制度做更徹底的法制規範 3.制定「軍法官人事條例」7
[問卦] 現任國防部長以前主張軍事審判制度違憲?如題,顧立雄於民間時曾針對軍事審判制度是否違憲,提出意見並認為軍事審判制度於特 定情形下將導致現役軍人不具軍人身分後仍受軍事審判,而違背國憲法第9「人民除現役 軍人外 ,不受軍事審判」之憲法保留原則。此外,其亦主張軍事審判體制下的軍法官應 同時具有「軍人」及「法官」兩者身分,而「軍人」所要求之「「服從長官指揮」亦與「 依法獨立審判」相違背,且軍法官之晉升及調任制度亦曾數於軍中人事體系,使軍法官需7
Re: [黑特] 看到藍白共帶洪仲丘事件的風向 有夠噁心過去軍審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要搞軍事審判就不可能審檢分立了, 軍事法官及軍事檢察官都還是歸國防部管的, 那麼當年檢審不分的問題還是會存在啊, 洪慈庸及當初有站上街頭抗議的人質疑的這個問題既然還是會存在, 那麼為什麼不能出來反對賴清德要搞軍事審判?6
[討論] 笑死 綠營以前不相信軍法官 現在轉彎?綠營是把大家當金魚腦喔 當初要求廢除軍審體系 就是說軍法官不如司法官的公正 結果清德宗要恢復軍法官來審判 笑死5
[討論] 護航軍審的都在胡說八道我發現護航軍審的幾乎都在胡說八道 軍審最大問題就是軍法官不是專任法官 沒有受過司法官訓練 而且是掛在國防部,不是司法院底下 所以才有所謂「官官相護」、「法律素養不足」的問題![[討論] 護航軍審的都在胡說八道 [討論] 護航軍審的都在胡說八道](https://i.imgur.com/tIXg80D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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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軍審時代 貪2880能判四年半嗎?洪仲丘之前 軍人都是送國防部底下的軍事法院審判 甚至有很多平民也被送軍事審判 大家也都知道 軍事法院不若普通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