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Re: [閒聊] 「保大人還是保小孩?」

看板WomenTalk標題Re: [閒聊] 「保大人還是保小孩?」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時間推噓 4 推:5 噓:1 →:12

我不是婦產科醫生,但我可以以醫生的角度談談這個問題。

結論︰如果一個醫生這樣問家屬「救大人還是救小孩」,那他是不專業且不道德的。

1. 醫生的義務是對病人而非對家屬

病人自主權當然重要,但那是病人的,而不是家屬的。醫生的職業道德,就是維護病人的最佳利益,家人只是Nobody
很坦白講,在做醫療決定時,家屬只該是附助,不能讓他們喧賓奪主

我引用一篇1998年的BMJ文


https://www.bmj.com/rapid-response/2011/10/27/life-saving-treatment-may-be-given-without-consent-under-doctrine-necessit

這篇剛好是講某醫生想為一位做完剖腹產後疑似內出血的女士做開啟腹腔手術,女士還没醒無法給同意,而丈夫拒絕。

「for an adult patient, nobody other than the patient herself can give valid
legal consent to medical treatment, even if she is unconscious or mentally
incapacitated . (2) Hence, whether the husband of Dr. Morris’s patient
agreed to the treatment was not legally relevant.」

但對不起,你哪位?老公的意見在法律上無關宏旨,醫生只該為病人的最佳利益服務,問老公應該救哪位的醫生自甘成為工具,没有判斷力,在這個年代是不可接受的專業操守

我考的專業試裏有一個道德試,裏面有一道考題就是要你跟演員家人談放棄急救。模擬病人就是中過風是植物人那款,家人會堅持搶救。如果考生屈服了,尊重家人的意願同意搶救,你馬上不及格,因為你的尊業操守要求你為病人利益考量而不是服務家人,急救他等同讓他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我工作時也會拒絕家人要求搶救,理由也是「急救有違我的專業操守,我的義務是對他(指病人)而不是對你」。

2. 所以在甚麼情況下會有大人小孩二選一的兩難呢

對不起我真的想不到XD。緊急情況有三種,一種是媽媽出事,比如媽媽出車禍,那麼穩定媽咪和剖腹救小孩/安胎往往是没有衝突的。一種是寶寶有問題,那寶寶本身也很難保往了也不存在兩難。一種是妊娠毒血症之類的產前併發症,那剖腹就同時救到兩個,婦科救媽產科救子,也不見得有衝突。

比較相近的可能是推文裏說那種老爸不準醫生摘子宮(可能是產後出血?但產後出血不應該影響寶寶生還?),幾十年前就算了,但如果這個年代還有醫生在對產婦利益最佳的情況下「詢問」而不是「通知」家屬要做摘子宮的話,我認為他没有醫德。


推文裏說近年還有醫生問家人這種問題的,應該多曝光詳情,如果真的還有這種沒醫德的醫生那也太可怕了,應該鬧上醫委會的啊!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5.137.208.19 (香港)
PTT 網址

lunahuang03/23 22:20長知識

rie77903/23 22:30所以那則推文有可能根本是假!?

blessbless03/23 22:51

blessbless03/23 22:52之前日劇天才婦科醫就有解釋這個問題不存在 因為很有

blessbless03/23 22:52可能兩個都死了

cashko03/24 01:21問這種問題就是爛醫生+1,推文還有人護航這種醫生哪有問

cashko03/24 01:21題不用擔責任這是病人自己家的決定真的有夠愚民

ru88atgs03/24 07:20看談話節目的感覺,死人不會告,但活人會。也不能怪醫

ru88atgs03/24 07:20生要詢問家屬怎麼處理。

這是實然和應然的區別 實然該怎麼做,和應然上應怎麼做有差異,很多醫生會屈服於家屬的要求去搶救,但這不 是光采的事情 正如同防衞性醫療很常見,但醫學界不認為這是理想情況,所以才出現不少討論 而在無效搶救中,病人受的苦有限,失去的也有限(反正都要死了),不為病人最佳利益 考量相對没那麼嚴重; 在產婦生命有危險的情況下,如果醫生拒絕以專業判斷為她的最佳 利益考慮,將決定權交給一個非專業的Nobody,那他顯然背叛了病人與他之間的義務,也 違背了自己的專業操守 再說要是活人要告,難道產婦家人不會告嗎

pttnowash03/24 08:021.你不是婦產科醫生 2. 資料引用也舊久 怎不用1918

除了2015年的Montgomery案判決外,我没有留意到醫療倫理界有革新性的發展,如果你有 更新的指引/判辭支持「家人決定應凌駕醫療判斷下病人的最佳利益」,請你貼出來讓我 更新一下知識

pttnowash03/24 08:03推ru88

cashko03/24 11:15活人是只有男方沒有女方家屬嗎?為了保小女方出事其家屬

cashko03/24 11:15不會究責?醫生覺得這些女方家屬都塑膠還是女方人設全是

cashko03/24 11:15孤兒?胎兒尚未離開母體時在法律上跟已出生的人是不一樣

cashko03/24 11:15的,產婦在法律上是人,人出事跟胎兒出事的法律責任天差

cashko03/24 11:15地別,救不回胎兒跟救不回人上了法庭差很多

cashko03/24 11:171998都這樣了,現在更不可能

shelley052203/25 02:02推日劇天才婦科醫

※ 編輯: lamabclamabc (155.137.208.19 香港), 03/25/2022 17: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