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貓頭鷹交通書&通勤者之歌遭到拘提
※ 引述《wild2012 (噹噹噹噹噹)》之銘言:
: 其實我很好奇
: 到底是交通管理條例位階大,還是法律位階大
: 國中都有教過,法律牴觸憲法無效,規定牴觸法律也無效
: 重機上國道在法律規定上 是可以的,但你的交通管理條例確是違規
: 一個無效的規定 警政卻還是無視法律 硬幹
會這樣講就是你被騙了....
92-2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
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這個簡稱就是重機可以上國道
但實際上是依照交通部公告內容,他不准許就是不准許而且是合法,而且是全國通用
其他像是大客車、大貨車等等都有類似的限制,在特定道路或時間是不准通行
有的地方我還看過特定時間有時速限制
你會這樣想主要是很多人都自動把依交通部公告規定這個忽視
反過來問你中橫禁止通行20年你覺得交通部違法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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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橫是路沒修好不一樣吧
一樣的,中橫禁止通行的原因? 當然如果你比較年輕出生中橫就禁止通行你可能會認為那是一條新建的路 但是對於我們來說那是一條原本可以通行的道路 因為一個原因所以禁止通行,一個兩個字的原因
不公告就是把92-2的但書變成具文
行政權藉由不公告違反立法者原意
那我們還要立法權幹嘛 行政獨大就好啦
其實沒有違反立法者原意 因為如果要讓大重機可以通行國道,只要修把把交通部公告那幾個字拿掉就好 甚至立法時也不需要經過交通部公告那些字眼 而不公告也不違法和違反立法者原意,因為原意就是交通部公告路段才可以行駛 並沒有說交通部一定要公告所有道路均可行駛
那為什麼交通部可以瀆職12年呢
並沒有瀆職
重機上國道強制拖吊的法源依據在哪?
這個有法源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2
行政權本來就比較大 立法通過的法案 總
統有權不簽署執行 但行政本身被時間限
制 行政任期多是兩屆 而立法你只要選得
上能作永久 法官則是一旦被任命 就可以
做終身 不評估時間 在那邊囔囔行政太大
就是想奪權的投機份子而已 若真的重機上
國道這麼有民意 早晚拿回行政權 反之就
是沒人挺
那就把重機可行駛國道這條廢掉啊,不要立了
這條又說公告再執行,讓人有好像某天可以騎
上國道的感覺,一開始沒打算讓機車騎上國道
就趕快把這條刪掉,不要讓人有吵架的機會
自助餐好吃
要拿掉這條那退出WTO啊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還沒習慣嗎?!
因為拿掉那條就只能退出WTO所以不能拿 我覺
得實際面上應該是要減稅 不能上國道然後收
汽車等級的稅根本是土匪 減稅我就沒話說了
事實上原文是可能可以上國道,只是推廣的人把可能兩個字弄不見了 就像賞鯨團,可能可以看到鯨魚,業者總是告訴你可以看到不是嗎?
就跟性專區一樣啦硬要凹,上國道看膩了
,什麼時後有人預告直播買春
任何細項都要求訂到法律等級的,哇靠那
房子可以亂蓋耶,因為你查的到的建築母
法根本沒規定你水泥磅數鋼筋強度喔
行政權都要看民意的話 那不繳稅一定100%
通過啊
在那邊亂滑坡講那殺洨鬼話
笑死把一律禁止跟有條件禁止混為一談
技巧性禁止跟開放不公佈是一樣的意思
不用在字面上的意思進行詭辯硬凹了
ID
笑死把性專區權力給地方政府的事跟中央
法規規定的是混為一談
要是有辯論大賽的話 反機車上國道的
一定可以奪冠啦 把那麼多似是而非
跟看起來好像有道理的歪理講跟真的一樣
一句簡單的自助餐好吃就可以輕鬆打趴
前面引用那麼多法條跟觀念 找出矛盾地方
因為禁止的太無厘頭了 隨便認真一看
都可以找出矛盾的地方 像是強行拖吊
跟自己國道警察主動違法一樣好笑
拿中橫類比還以為政府禁發符合邏輯文章
事實上交通部和警方可以隨時隨地,依照他們的需求禁止通行和禁止使用某些道路 你會這樣講只是你除了那幾條跑山聖地外都沒走過而已
拿掉重機可上國道這條就沒有理由可以抽
和汽車相同的稅了
建議各位A過這ID再考慮要不要認真討論
爆
首Po如題 大重版有人貼,但我不太確定Fw的規定,所以直接寫一篇 貓頭鷹交通書的直播: 簡單總結3
在17世紀時,人們對於「天動說」深信不疑 而擁護哥白尼學派的伽利略,依照他的觀測與計算 仍堅定捍衛著「地動說」並到處遊說、發表他的論點 在1616年時,反對哥白尼學派的聲浪成為教會的主流 羅馬天主教廷將哥白尼的《天體運行論》5X
一個字,爽! 重機上國道什麼的,我不贊同, 但民主國家嘛,大家都能表達自己的意見, 而且說不定我的認知是錯的, 重機上國道可能很安全,66
不是說不定,你的認知本來就是錯的 而且是錯的離譜,跟檢調、政府一樣搞笑 連公民不服從、製造社會成本是什麼都不知道 本次國10的抗爭根本沒影響到一般用路人 不知道你是在叫什麼叫,笑死4
其實我很好奇 到底是交通管理條例位階大,還是法律位階大 國中都有教過,法律牴觸憲法無效,規定牴觸法律也無效 重機上國道在法律規定上 是可以的,但你的交通管理條例確是違規 一個無效的規定 警政卻還是無視法律 硬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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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重機上國道 拖吊依法無據當然,我們都知道目前重機上國道會被開罰單+強制拖吊 一直以來警察都說,依法有據,可以拖吊 但仔細研究法律之後就會發現,似乎找不到法源依據?? 警察所說的25條是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25條1-710
Re: [閒聊] 重機上國道 拖吊依法無據幫你圖解。 :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才有 第 85-2 條 : 車輛所有人或駕駛人依本條例規定應予禁止通行、禁止其行駛、禁止其駕駛者,交通勤務11
Re: [問卦] 重機上國道的邏輯討論因為你的邏輯禁不起檢驗啊XDDDDDDD 如果要比哪一種交通工具比較安全,才能上國道,那永遠比不完。 難道要小客車跟大貨車做安全撞擊測試,確定小客車駕駛不會死才允許小客車上國道? 事實是世界上超過90%以上的國家允許機車使用高速公路耶 其中西歐大部分國家允許49cc以上摩托車上高速公路3
Re: [新聞] 當選後要求「開放重機上國道」? 柯文講說法律怎樣的請去看法條好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2項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交通部 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4
Re: [問題] 白牌轉黃牌新手關於出入閘道問題: : 近期騎黃牌出入快速道路常看到一些紅黃牌前輩們一些行為,想去問是否會被檢舉? : 1. 左轉入閘道時我自己是跟汽車在左轉車道排隊,但看到其他紅黃牌會直接鑽到前面左 : 切入閘道。 "匝道"3
Re: [新聞] 上國道爭路權首日!逾300輛大型重機上路「必要時」 什麼叫必要時?比方說高乘載。 發文單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道路主管機關是交通部,非內政部。1
Re: [新聞] 上國道爭路權首日!逾300輛大型重機上路: : ※ 引述《ArtoriaSaber (呆毛吃飯王)》之銘言: : : 什麼叫必要時?比方說高乘載。 : : : : 發文單位是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不是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