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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駱以軍自認剽竊劉芷妤〈火車做夢〉看法

看板book標題Re: [討論] 駱以軍自認剽竊劉芷妤〈火車做夢〉看法作者
weijing
(綠茶半糖去冰不加塑化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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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的聲明,裡面有劉最初寄給他的信。隨手轉貼,順便給一些有趣的段落上色。

https://reurl.cc/R4jM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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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火車」事件的幾點說明:
     
      
以下內容為駱以軍與親友討論後,由駱以軍本人口述,親友代為打字整理,說明以下事項。
       
1、為何駱以軍當初沒有回覆劉芷妤女士的來信? 
2、為何在劉女士出書前夕突然發表聲明?
3、關於小說取材的倫理問題。
       
        
1.為何沒有回信?
        
2019年10月23日劉女士寫信給我,在信中提及自己正在閱讀《明朝》,她提到:「每一頁都感覺好像待在某個很厲害的太空劇場裡……,最酷的是,前幾天竟然還讀到,我們這群
小說課的學員,竟都成了駱大筆下的『癮者』『癖者』,感覺真的好妙,像是我那天說的一個故事,代替了我自己,在飛往未知星系的奧德賽機器人裡的記憶體裡浩瀚的駱大宇宙蹲著,等待終於降落的那一天…」

       
劉女士接著提到,她已將年初在課堂上講述的故事雛形,發展成一篇短篇小說,刊登在《自由副刊》,並附上連結。我看到這封信,很為她高興。她在信中提到,預計在2020年出版的短篇小說集,收錄這篇作品。
      
由於劉女士在信末寫著:「駱大不用急著回信沒關係喔,我知道你這些年身體不舒服。」這封信我讀過以後,未曾感覺是一封需要迫切回覆的訊息。
      
劉女士10月23日將信寄出,10月25日信義講堂會後上前與我說話,這我依稀有印象,記憶所及,劉女士沒有傳遞比兩天前寄出的信更多的訊息,我的確看了那封信,24日從香港回到台北旅途忙亂中,為了25日的演講正焦慮著。當25日見到劉女士,仍處於一種兩地遷徙的移動恍惚狀態中,經年累月我的信箱或臉書私訊,不斷處於讀者或學生寄來創作與信件的爆滿狀態中,關於回信的輕重緩急、先後次序實難以拿捏,於是漏回了劉女士的第一封也是唯一一封來信。
       
劉女士在信中提到希望我再開小說課,她說:「上駱大的課真的會讓我充滿想法,我一直覺得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為所想到的故事可能不見得和駱大說的話有關,卻您的課總是像打開什麼門一樣,所以拜託趕快再開小說課(您身體狀況允許的話),不然就只好到處找你的講座聽啦。」這段話讓我無法查知,劉女士對小說課真正的看法。
       
劉女士3月31日發文,提到:「一直到今年,夏民幫我的書找推薦人時,有位我一直非常喜歡的作家,發現了這兩個故事如此雷同,甚至她自己也聯絡了駱以軍,希望他主動聯繫我。雖然作家的信並沒有得到回應…」就我印象所及,我並沒有收到這樣的信,我重新檢查我的信箱及臉書私訊,一無所獲。
      
由於忙碌疏忽,沒有回覆劉女士最初的來信,被解釋成我拒不回應劉女士、漠視她的訴求,我對此感到困惑不解。逗點文創社長陳夏民先生於3月29日的臉書直播中,屢屢提到當初我沒有回信,對劉女士造成的傷害,這封信已引起過多爭端,為了回復事情的原貌,避免斷章取義,請各位諒解,此時我不得不將這封信附在最後。
       
2.為何在劉女士出書前夕突然發表聲明?
        
今年3月初,鏡文學跟我提及劉女士的疑慮,並責付副總編輯鄭建宗先生來處理這件事。這是我第一次得知劉女士的真實心情,3月9日我寫信給劉女士表達歉意,希望能與她盡快聯繫上,當面溝通,之後沒有收到回音。
      
此後鄭建宗先生就成了我的聯繫窗口,整個協調過程中,我只能從鄭先生那裡得知逗點文創與劉女士的看法,透過不只一層的間接轉述,溝通幾乎是單向的,劉女士不願意與我當面談,逗點文創社長陳夏民先生也未與我接觸。我的單一溝通窗口僅有鄭先生,而鄭先生和陳夏民與劉女士是多年同窗好友,我不太了解鄭先生是怎麼代表我,又如何與逗點文創進行協商。
       
3月16日鄭先生來訊:「老師,不知道這幾天你何時有空,一來夏民那邊有回應了,簡單說,他們希望你在臉書上交代一下脈絡,但先給他們看完你再貼。」3月18日我與鄭先生約在yaboo咖啡店,鄭先生說對方想要我寫聲明,解釋來龍去脈,並且要讓鏡文學、逗點文創兩方都看過同意,再貼在我的臉書。我寫了兩、三篇,最後選一篇讓鄭先生過目,鄭先生說大致可以,但需要再修改一下,由他幫忙我整理。
         
3月24日,鄭先生傳來他修改過的聲明,回訊說,在原來的基礎上做了些微調整。收到鄭先生的回訊,我以為可以了,於是在3月26日貼上我的臉書,沒想到引起軒然大波,我的聲明寫得不恰當,我搞砸了。為了冷靜下來,我在27日關閉臉書,我需要一點時間,思考該怎麼更完整地說明我對整件事的看法。
       
3.關於小說取材的倫理問題
      
2019年1月16日至3月11日,我開設八堂「閱讀小說與習作坊」。前五堂我談論了許多故事,並提出川端康成的《雪國》中,火車內車窗倒影的著名描述。《雪國》的開場,透過火車窗玻璃看見外面暮色田野,篝火晃去的影廓。由於車廂內日光燈的作用,在窗上映出小說男主角:一個疲憊中年人的臉,似乎那流動的窗外影廓,成為他模糊臉上流動的甚麼,然後在這第二層的疊影,又映上了一張幻美絕倫少女的臉,這是川端的魔術極致。
   
這堂課,我請學員們以「火車」為題,分別以口頭說故事的方式,給在場其他人聆聽。這堂課是一場故事接龍,我講了《雪國》車窗疊影的魔術技法之後,劉女士也分享一個關於火車車窗疊影的故事。
      
2019年3月底,我將《明朝》初稿交給編輯之後,隨即投入其他事務,包括下半年在香港科技大學擔任一學期的駐校工作。劉女士將課堂上口頭講述的故事,發展成一篇4000字的短篇小說,於2019年6月9日發表於「自由副刊」,我當時並沒有讀到這篇小說。
         
事後看來,《明朝》在2019年9月出版,發表日期晚於劉女士6月發表的作品,應不至於讓劉女士蒙受抄襲的誤解。
劉女士的故事,在我20萬字的長篇中,是作為取材,而非小說的核心。然而,身為小說教室的授課者,沒有敏感於其中的權力不對稱,以及每一個參與者都是潛在的作家,我為自己小說取材的方式,為劉女士帶來了困擾,在此我鄭重地向她說:對不起。同時我也必須向當日所有學員說對不起,我意識到我多年來習慣的小說觀,在某些特定的場合並不適用。
     
以下,附上《明朝》相關段落的頁面,懇請未曾讀過的朋友們,願意花點時間,提出指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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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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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arn04/01 22:58嗯,看了這篇,我可以。

carl200204/01 23:01底下的留言我不行

thejam04/01 23:03吵架好看還是書好看呢?

Birthday556604/01 23:05↑把吵架內容出成書啊

WilliamTaft04/01 23:08= =這篇看完真的覺得自己像傻子

cashko04/01 23:38這樣看來感覺還好吧,沒有像之前講的那樣啊,不光是文中

cashko04/01 23:38提及程度不到之前說的那樣,劉讀完的反應也很正面啊,還

cashko04/01 23:38很高興讀到那段落不是嗎

samug04/01 23:53寫給駱的信說自己的故事被他寫進小說好像重生一樣;希望駱

samug04/01 23:53給她即將出版的新書「祝福」(幹嘛不直接說希望他當推薦人.

samug04/01 23:53...);最後要他別急著回信。我認真不懂女生!

shihchenhung04/02 00:05所以又要讓姜文上場說台詞了嗎

clams04/02 00:05那信的文字要說背後是個很想討回公道的憤怒原作者或是很擔

clams04/02 00:05心自己被貼抄襲標籤的人,真的要很有想像力耶...?

Birthday556604/02 00:08我還發一篇去嗆 我錯惹 我是個嫩咖

Birthday556604/02 00:09不愧是作家 最後的故事就是自身化為故事

Dosk04/02 00:14這篇最後段是提到重點了 一是權力不對稱 二是駱以往取材方式

Dosk04/02 00:14套用在自己課堂上的潛在作家上 確實有思考不周的地方

Dosk04/02 00:15但無論如何對劉的非議我認為是完全不合理

Dosk04/02 00:15看了信只覺得確實應證之前聲明所說 她要的只是別被認為抄襲

Dosk04/02 00:15顯然至始至終她還是很崇拜駱 只是事情已經鬧太大 不得不出面

Dosk04/02 00:16而看了駱這篇臉書底下的腦粉留言真的是感到不可思議...

gourmand04/02 00:18雖然解釋了一些疑點,但用了別人的idea依然很不ok

gourmand04/02 00:19覺得駱還是有必要為自己未經本人同意用了別人idea一事

gourmand04/02 00:20認真道歉,這些解釋其實很枝微末節。

gourmand04/02 00:20我沒誤解吧,從這些陸續公布的資訊看來,駱使用別人的

gourmand04/02 00:21idea從未徵得本人同意或告知,不是嗎?

gourmand04/02 00:22沒有反對不能視為同意呀,這種事情應該使用前就要好好

gourmand04/02 00:22徵詢談清楚而不是事後模模糊糊就覺得事情完結了吧?

Luvsic04/02 00:24他有就取材手法場合的不適合道歉啊,我覺得駱最多也只能道

Luvsic04/02 00:24歉到這樣,如果要就整個手法抱歉的話,顛覆的是駱以軍所有

Luvsic04/02 00:24長篇

Luvsic04/02 00:25不過覺得他需要道歉到什麼程度每個人都能有不同想法就是了

WilliamTaft04/02 00:54這些解釋一點都不細微末節啊,他只不過是回應劉的貼

WilliamTaft04/02 00:54文而已。劉敘述了溝通過程,如果敘述和事實有出入,

WilliamTaft04/02 00:54他澄清那是很合理的吧

WilliamTaft04/02 00:55抄襲當然肯定是有錯的,但之後衍伸出來的指控就不僅

WilliamTaft04/02 00:55是針對抄襲了

winterstroll04/02 00:56看完覺得,劉的信是很委婉提醒駱用了別人的故事,

winterstroll04/02 00:56但因為他常做(?)劉也不知道怎麼表達不滿

winterstroll04/02 00:57所以想用“很榮幸被寫”來表達,劉的聲明也寫到請駱

winterstroll04/02 00:57推薦書的可能性

winterstroll04/02 00:58那時還是想很樂觀地解決這件事

ymj112304/02 01:00駱大師的意思是他只取材,不是剽竊?這樣解讀有誤嗎?

cching102104/02 01:03還在時序上不至讓人以為抄襲...駱至今沒搞清楚 這個

cching102104/02 01:03權力不對稱不只是課堂老師和學員 還包括聲量極大人脈

cching102104/02 01:03廣佈粉絲一堆的文壇大老對上無名新作者

cching102104/02 01:06這也是他至今覺得當時收到一封原作者告知自己作為故

cching102104/02 01:06事原創要發表時不但沒有驚覺自己行為不當 甚至因為信

cching102104/02 01:06中的讚美之詞只感到滿意愉快的原因

cching102104/02 01:11暗酸自己的出版社總編跟對方有私人情誼那邊更噁心 這

cching102104/02 01:11種對承認錯誤的不情願只會逼更多人出來把這件事弄的

cching102104/02 01:11越難看而已

Luvsic04/02 01:16用取材去描述這次事件的話就是用駱過往創作手法的脈絡去看

Luvsic04/02 01:16(駱也確實有足夠的創作軌跡佐證此手法的存在),但若是以

Luvsic04/02 01:16寫作倫理來說要定義成剽竊我認為也沒問題,我是不覺得駱的

Luvsic04/02 01:16聲明可以解讀成否定剽竊,他根本沒打算將兩者放在一起做比

Luvsic04/02 01:16

rubeinlove04/02 01:29整個看下來感想就是,人不要太委婉,現在連什麼劉是

rubeinlove04/02 01:29當初下套的說法都出來了

Luvsic04/02 01:41下套的說法在咖啡店八卦時就有了,所以劉才會不得不自己發

Luvsic04/02 01:41篇聲明,而相信下套說法的人,看了這信內容大概也是更加堅

Luvsic04/02 01:41信了

Luvsic04/02 01:46這事發展到這感覺就是兩方(及粉絲們)各說各話了,除非有

Luvsic04/02 01:46啥新資訊出現

yafugogo04/02 01:50我只覺得劉的信件內容充滿她擔心冒犯到駱的字斟句酌

yafugogo04/02 01:52所以一直闡述善意,以展現自己不是來質問為何抄襲

yafugogo04/02 01:54我若處於她的立場,要向一個地位崇高的前輩討說法,應該

yafugogo04/02 01:54也會採取這種做法

sevenqueen04/02 02:00經過這件事情,駱在我心中就是個爛渣,什麼都推得乾淨

sevenqueen04/02 02:00,霸凌別人還不自知

staffordan04/02 02:52淒涼,故事被人用還被誤會下套,逼死人的的奏。蟑螂果

staffordan04/02 02:52然是環境才能養大

staffordan04/02 02:57明朝就是同人,三流還想成一流,鉅作揚名哪部沒肯定

staffordan04/02 02:57其創造的世界觀?抄了別人世界觀肯定擠不進一流,加上

staffordan04/02 02:57這態度,三流作品不用浪費生命看

cashko04/02 04:19已經有人去博客來劉書下面留無關書內容的一星評語了

ksk051604/02 07:02給一個完全空白的人看那封信看的出什麼委屈嗎

ksk051604/02 07:03不過腦粉真的恐怖

TT04/02 07:55整串看完,真的不懂「當初沒回信」是要回啥?

TT04/02 07:59對照現在FB上原作者的發聲真的差異很大

TT04/02 08:03當然時間經過可能心態有轉換

TT04/02 08:06是否要進法院是由劉自己選擇,駱也清楚說明

TT04/02 08:08只剩3/31所謂的推薦人寫給駱的信這部份

cching102104/02 08:20聲明不是寫了 原本是希望駱能推薦以免被質疑抄襲 後

cching102104/02 08:20來才發現駱寫女性的態度根本不適合來推薦一本metoo為

cching102104/02 08:20主題的書

cching102104/02 08:20所以粉絲護航沒人會以為抄襲是自己想太多就罷了 駱自

cching102104/02 08:20己講自己的行為不會構成原作者損失更糟糕 到處不告而

cching102104/02 08:20取是他一直以來的寫作態度沒錯 但不在乎傷害與根本否

cching102104/02 08:20認會有傷害又是不同的惡劣層次 不承認傷害存在的「道

cching102104/02 08:20歉」實際上就是完全沒打算有道歉的內涵 而這篇聲明與

cching102104/02 08:20道歉有關的篇幅本來就已經夠少了

imagewind04/02 08:28老話一句: 幸好我一直不欣賞駱

imagewind04/02 08:35然後看這件事的發展可能比看小說還要精彩

medama04/02 08:51看了這篇之後反而開始同情駱了

staffordan04/02 09:09若不是這串文,誰知道蟑螂大老這麼蟑螂,取材方式以前

staffordan04/02 09:09或許可行,但,現在智財抬頭,心態得轉,不是不知者

staffordan04/02 09:09或無意識者無罪,活在未開化國家?當讀者愚民?不過

staffordan04/02 09:09走法律劉恐怕難告成,但不代表蟑螂行為合理合法

staffordan04/02 09:11以蟑螂卑劣又可以將此寫進書賺稿費囉!

staffordan04/02 09:19要用別人故事前提就是要徵詢本人同意,不然未來小說

staffordan04/02 09:19堂都簽切結書同意課堂故事供蟑螂取材,就不會有各種

staffordan04/02 09:19後續,只能歎花錢上課還供別人創作,無言

yarnt04/02 09:43喔喔原來只是取材不當的問題啊

fanbai04/02 10:17駱在2019.4月就有發表小說了~但他說9月明朝才出版

fanbai04/02 10:18<火車作夢>是6月~讀者"應不會覺得是劉抄襲" <--WTF

fanbai04/02 10:20逗點有直播關於前情提要,再來是劉發文,再來是駱發文

fanbai04/02 10:21不太理解那封信為何這樣寫的朋友看完直播可能比較清楚

Luvsic04/02 10:21樓上他就刻意忽略這點啊(有可能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火車段

Luvsic04/02 10:21落發表的確切時間,但他狀況再差應該也不至於忘掉明朝在出

Luvsic04/02 10:21版前就有不少內容先行在網路上發表的事實)

fanbai04/02 10:22駱的公開信那樣寫,還意有所指的寫鄭與劉也是同窗好友

fanbai04/02 10:24是希望讀者能如何明辨視聽???真誠的道歉很難嗎

Luvsic04/02 10:27鄭這次真的衰爆,唯一值得慶幸的大概就平常創作用本名,大

Luvsic04/02 10:27家不一定知道他誰吧

fanbai04/02 10:31逗點也很衰~~還要被腦粉咖啡館潑髒水...傻眼至極

waezii04/02 10:52看完這篇覺得兩方初始都沒惡意,只是溝通失效,溯源還是

waezii04/02 10:52駱太不嚴謹

lazzier04/02 11:47這個能算在取材範圍嗎....

glenna930504/02 11:59看完覺得鏡文學編輯、劉還有逗點出版社都很衰

ANCEE04/02 12:49駱兩篇文都很糟 鄭也太雖

Alicia0004/02 13:30也覺得雖然駱以軍剽竊的行為當然是錯的,但雙方的溝通

Alicia0004/02 13:30出了很大的問題,才是導致事情不可收拾的主因

spiriter04/02 13:40同意樓上說的~雙方應該面對面坐下來溝通~

spiriter04/02 13:45臉書聲明只讓自己好友留言..像同溫層討拍避重就輕...

kazushige04/02 13:46那篇文底下超可怕,根本同溫層討拍大集合

demonOoO04/02 13:48女生的"不要"就是"要"..... (女性主義者:聽你殺豬放屁!)

demonOoO04/02 13:50不用急著回信 就是要請你盡快回信!!! 駱大是不懂女人心!

cartoonss04/02 13:53溝通表達真是門課題 權力不對等下,要怎麼拿捏委婉又

cartoonss04/02 13:53精準的陳述呢

Alicia0004/02 13:54駱的粉絲真的一個個都在提油救火,超恐怖

demonOoO04/02 13:56不要一件事情都拿權力不對等來當擋箭牌!! 講清楚很難

demonOoO04/02 13:58明明就溝通的問題 一直拉性別、權力來說嘴真的很糟

demonOoO04/02 14:04然後說句客觀話, 這一小段火車故事 真的很普通!!

demonOoO04/02 14:05很多人都曾在火車上遇到類似遇到怪人的遭遇 這idea很神?

demonOoO04/02 14:06讓某些偏激份子覺得炒議題的成分 我想也不意外阿

Alicia0004/02 14:09剽竊就是剽竊,不管他剽竊的點子多平凡無奇。雖然我同

Alicia0004/02 14:09意整件事主要是溝通問題,但反過來說劉的點子普通,有

Alicia0004/02 14:09種「明明很普通所以被偷有什麼好嚷嚷的」的言外之意,

Alicia0004/02 14:09這我不能苟同。

demonOoO04/02 14:10樓上閱讀邏輯還好嗎 是說這idea普通 不是被偷有何好嚷嚷

demonOoO04/02 14:11兩個是獨立觀察的 段落意思是 idea普通才讓某些人覺得怪

demonOoO04/02 14:12使得部分偏激人士認為整件事已經被有心人刻意炒作了

demonOoO04/02 14:12那兩句回文並沒有強調 被偷有啥好嚷嚷的意思 請勿誤讀!!

Alicia0004/02 14:12我是指您這句話的言外之意,給人的感覺是這樣的。您可

Alicia0004/02 14:12以好好說話,不需要劈頭就質疑別人的閱讀邏輯,無助於

Alicia0004/02 14:12討論。

demonOoO04/02 14:13如果今天這IDEA太特別 特別到只有你這輩子遭遇的故事

demonOoO04/02 14:13相信會讓那些以為是"設局派"的人閉嘴

demonOoO04/02 14:14所以您能誤讀別人的意思 別人就不能質疑你? 什麼鬼阿

Alicia0004/02 14:17您的推文前後脈絡有些不清楚,因此我誤讀了,很抱歉。

Alicia0004/02 14:17不過我也不太明白您為何每一句發言都需要如此激動尖銳

Alicia0004/02 14:17

iqnine04/02 14:33一般人都不會認真讀信吧 不把重點寫清楚真的怪不了人w

staffordan04/02 14:55 https://i.imgur.com/yvmKCgN.jpg

cashko04/02 15:02不過後來看到劉聲明有講座錄音檔,原本覺得沒證據不太可

cashko04/02 15:02能法律上站得住,既然有錄音檔說不定可以試試

cashko04/02 15:42其實關鍵不是事後劉樂意與否,這不影響事前你未經同意拿

cashko04/02 15:43講座學員的創作去利用出版,當然或許不是惡意,而是溝通

cashko04/02 15:43問題,但這行為本身是不妥的

cashko04/02 15:43那封信其實也不夠清楚,或許是顧忌太多吧

Luvsic04/02 15:57駱公布信的點某方面也是把關注引到最開始的溝通失效身上,

Luvsic04/02 15:57問題是後面出版社間還是有接觸的,但就被他草草帶過

Luvsic04/02 15:59以駱的身體狀況而言,面對這種事找人幫忙處理是好的,但這

Luvsic04/02 15:59篇真的是滿多操作痕跡的

cashko04/02 16:05駱公布信有想把焦點轉移+1

demonOoO04/02 16:07奇怪...有什麼證據就拿出來講 不是最強調客觀的人要的嗎

demonOoO04/02 16:08最好連錄音檔都拿出來 現在拿什來講 都要被越想越不對勁

ANCEE04/02 16:17信後明明就有再去找本人講

lemon724204/02 16:21偷東西認錯很難嗎? 道歉不行嗎? 幹嘛不自己想故事?

lemon724204/02 16:22不想故事當什麼便宜作家 架構也用人家故事也要

tinmar04/02 17:07這對痞子型作家而言 是超級尷尬癌

tinmar04/02 17:08原來也是很會操作危機處理

tinmar04/02 17:08笑死人了

Dosk04/02 17:57上面某樓這種假中立的態度正是扼殺許多受害者的幫兇 頗ㄏ

pauljet04/02 18:08道德約束已經被metoo那票人弄壞了 現在講性別 權力不對

pauljet04/02 18:08等只會聯想到 越想越不對勁

demonOoO04/02 18:10就貼標籤就先贏了的意思吧 覺青綠共那派最愛這起手式

demonOoO04/02 18:10事實是如何對他們而言是有雙重標準的

pauljet04/02 18:16然後作家也是在相信小說辦案的 合理懷疑 閾值較低 科科

Nusat04/02 22:06公開私人信件,應該是可以告的吧...

Nusat04/02 22:07雖然劉也不可能真的告就是了。小蝦米就是可憐被打的份。

pauljet04/02 22:09幹嘛不吉?這違反個資法耶

pauljet04/02 22:11也不是小蝦米了 駱這一輪騷操作 真是公子送頭XD

ursaminors04/02 23:16臉書下面的留言真是驚人,駱的讀者如果閱讀能力都是這

ursaminors04/02 23:16種當代文盲不禁為駱以軍感到難過

tinmar04/02 23:52"覺青綠共"四字就是貼標籤了

tinmar04/02 23:53這也是標準起手式

tinmar04/02 23:53只是通常出現在政治討論版

tinmar04/02 23:53會出現在書版

tinmar04/02 23:54可見多愛貼這四字標籤

tinmar04/02 23:54罵人貼標籤 結果自婊也替人貼籤

joey060204/02 23:55若不公開信,他空口解釋很多人不會信啊。老實說他們就是

joey060204/02 23:55溝通上出問題吧

tinmar04/02 23:55所以貼標籤本來就是爭論過程中的常見手法

tinmar04/02 23:57自己避免不了貼人標籤 就不需要求別人不貼

raura04/03 20:39某板酸民到處流竄,一堆垃圾詞彙污染他板看了就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