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斑馬線有人全停讓」喊卡 王國材:朝
原本的計劃立意良善,但細節需要再討論.
像是較大的路口是否應該以分隔島/庇護島分段.
還有行人身後的距離
其實以最被台灣人推崇的日本為例
看影片就知道,他們禮讓行人時,行人面前會留比較多
(但是也不會到無限遠)
不過通常行人過車頭就開始起步了
很多車輛離行人後方連3公尺都沒有.
另外就是,多設置行人專用時相,這是最有效的
但不太可能全面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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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有些地方明明已經有行人號誌 改一下設定就行 卻不做
→
不知道是地方政府的堅持 還是有什麼不知道的困難點
推
https://youtu.be/KN2C2L6iA-E 行人過了就起步
推
改號誌分流就好了 硬要搞一堆87規定
5
台灣的交通問題是整體性的 今天想要解決一個問題必須從很多方面解決 台灣今天不只是行人地獄 是整個交通都是地獄 例如你要還行人安全通行的空間1
交通問題是很多沒錯,但最令人疑惑的是安全距離,也就是在撞到之前可以安全煞停的距離。不管是公車小客車機車腳踏車,絕大多數都是直接忽略不當一回事。 不理安全距離之後當然就是很自在啦~進入達爾文模式。 路上常看到除非快要撞到幾乎沒人會減速,急著加速,急著“關門”,用行動爭奪那一點點路權。還可以隨機加開超速跟逼車之類的副本劇情。 打方向燈的作用是刺激後車,大多數看到橘閃的會踩油門加速,連幾十公尺以上很遠的地方的都硬要衝。 騎腳踏車的遇到行人多的區域也不會想要減速,反正人行道上多劃兩條線就是別人該讓,斑馬線也是他們的,反正行人自己會閃。
爆
Re: [問卦] 這次交通大檢討可以燒多久啊?以下文長,但我有自信是一篇有insight的八卦文。 台中公車撞死嬰兒的事件,我想給予一些不同的觀點。 台大交通組教授曾說:「事故後警方釐清責任,誰是第一、第二當事人,卻會因此忽略檢討 路型。當事故登記『為何未注意車前狀況』或違規時,更應檢討的是『如何避免違規』,例 如行穿線太遠、太長等。」8
Re: [討論] 最近台北塞成這樣跟大執法有關嗎?人車要分開要有行人專用時相的話 以台灣這種美國大公路主義的道路設計那大概只適用 於很小的路口 因為台灣大部分路口都沒有行人庇護島 如果在一個很大的路口弄行人專用時相 那行人走到一半變紅燈又沒庇護島只能站路中間自求多福 不然就是行人秒數得拉很長 但 這樣還是一樣塞5
[問卦] 行人庇護島救得了這對母子嗎?本次被撞飛的母子 如果路口有行人庇護島 讓左轉的車輛與行人路徑必須垂直2
Re: [問卦] 新店這斑馬線改成這樣是三小?我朋友提醒我才想到GMAP街景有歷史可以查 不過剛好少了中間那個過程 2020年一開始在路口5
Re: [新聞]交長推「行人專用時相」甩行人地獄 恐1.把斑馬線設在道路中段而不是路口 這樣汽車在已完成轉彎下不會有A柱問題 2.設置斑馬線行人感應燈 只要有行人在上面通行,就會有行人通過中號誌,面向轉彎中車輛,也不會有A柱問題。 ----2
Re: [新聞] 立院初審 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元聽說行人過馬路,車輛最少要遠離行人三條斑馬線的斑紋 但實務上,以新北為例 (不是戰藍綠,是因為新北密度比較高,又不像台北人行道比較多) 機車汽車都是貼著行人削過去 而且3
Re: [新聞] 交通地獄有解?王國材推「行人專用時相」我希望部長只是詞不達意而不是中時不意外 行人專用時相是指行人能過路的時相前題是沒有車輛共用斑馬線 部長怎麼說成行人想過馬路車輛就要停下 這完全是本末倒置 : 對此,媒體人今發文質疑,為何一堆路口有車輛右轉跟行人同時綠燈的設計?並舉台北行X
Re: [新聞] 台中公車左轉撞一家3口「嬰兒車被撞粉碎我在那裡走了N年,出事路口反而因為是T字路口所以不安全 先說結論,這個路口的解法只有斑馬線退縮加上行人保護時相 不管司機的說法對不對,一堆回文和推文講的可能都對,但問題沒這麽簡單 首先這次出事那條斑馬線很長,那其實是柳川西路和英才路兩條路的路口合起來的斑馬線, 學士路沒有左轉轉用道也沒有專用時相,行人的綠燈和汽車的綠燈是同時亮的,也就是說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