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ccc101419 (好像該減肥了)》之銘言:
: 重點來啦
: 法律上的肇事車輛,只要有因果關係的都是肇事車輛
: 跟你責任歸屬是多少都無關
: 先不管實際按照交通法規這汽車有沒有肇責
: 即使按照本版顯學先上先贏,這一樣是肇事車輛
: 所以汽車就是肇事車輛,她就不應該跑
: 更別提,機車駕駛都過去拍車子,她還落跑?
: 這種不判有罪,怎樣才能判有罪?
: 這讓我想到以前本版也曾經有人貼一個紀錄器影片
: 就是車主一邊開車一邊講電話聊天,直接從路邊停車場把車頭吐出來
: 一台機車看到一台車突然侵入車道,緊急剎車雨天地滑就倒在地上起不來
: 然後車主呢? 看兩眼覺得不甘他事,繼續把車開出去覺得跟他無關
: 最後上來問算不算肇逃?
: 按照本版顯學當然不是肇逃,然後要各種檢討機車
: 但這只能在版上用,到了法院,法官不會管你是不是顯學啊.....
版上顯學就是感覺流
我感覺我是對的 跟那女三寶一樣
感覺已經過路口一半就有路權
至於規範怎麼寫 法官依法裁判
我都不管啦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618
節錄
交通局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7款「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規定,在95年以前是「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但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應讓轉彎車先行」,所以很多民眾還保留在未修法前的觀念,另交通局分析事故肇因發現駕駛人有疏失者占98.4%,其中「未依規定讓車」占20%,為比例最高者。因此交通局特別呼籲:駕駛人應有「轉彎車必須讓直行車」的路權觀念,並沒有轉彎車先達中心處就較直行車優先的規定。
雖然本案中機車並不是對向來車
但汽車處於閃紅燈 應該確認前後左右無其他來車
才能開始左轉 因為違規左轉
導致其他車輛閃避不及而摔倒
一樣算是肇事好嗎!?
不然一堆違規停車害他人閃避不及而自摔
也有肇事責任啊 人家還靜止車耶
總之台灣交通亂象 是每個人都有責任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860.
國罵
水桶15日
--
簡單講很多法條不切實際 但遇到了就是自己倒楣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前幾年也有因為案例被拿出來討論
當時結論就是一輩子都別想轉了
以後就騎機車一直在主幹道來回直行 找目標下手
她轉的時候沒車啊
惡法亦法,想必您也一定很推崇腳痛部的限速40吧嘻嘻
乾脆汽機車一律禁止左轉 都用右轉繞的就算了
建議修法 機車上路其他車輛一律迴避
像鬼一樣在抓交替
Ja 好, 四輪大爺禁止上路,體驗禁止騎機車的感覺
我猜之後那條路就會被限速30了
每次討論案例總有人無限上綱
沒辦法 法規白紙黑字寫在那 就有人喜歡亂舉例
對呀 所以轉彎到一半有車來要打r檔退回去
法規就是模糊,多遠叫確認前後左右無來車?視線內
都不能有車?
這就法官自由心證而已,講得好像很有依據
當然很有依據,如果你轉過去不會影響到其他車輛自然
就沒事,但大爺開車習慣叫別人讓他了
轉到一半有車來你過不去就是一開始你判斷錯誤轉到
一半啊,很難懂?笑死
問題就是什麼叫轉過去不會影響他人?還是沒回答啊
,視線內都不能有車?講白了就法官自由心證而已
這都看不懂無解,不知道是大爺沒能力懂還是不想懂
好啦 二輪仔不要再發呆自摔 拉四輪下水不就沒事了
那個s到底有沒有開過車 囧
機車沒出事時沒人權, 出事的時候最大 很公平吧?
戰輪數的真的笑死,白車三寶換成騎機車也是肇逃啦
四輪仔轉彎讓直行車煞車還在嘴,智商真的堪憂啊
24
我才疏學淺 想請版上法律人士/專家幫我釐清疑問: > 當看到交通事故時 如何確認自己不會成為肇逃罪的對象? 以下提供幾個幻想事故例子來協助大家思考A車是否成立肇逃 若不成立 那在新增任意數量追加事實的情況下是否仍不成立? 0) 通用前提19
先表明立場,我覺得"按照現行規定"來說這個判決沒有太大問題 但問題是存在規定跟交通號誌上,等下再來說 我看了一下判決,其實很多人說的什麼白車抖動等等,根本不是法官關心的重點 判決上認為駕駛有過失只有幾個理由 由上可知,被告駕駛A 車至中和街441 巷與中和街交岔路口時,3
反正現在騎士很聰明啦 只要跌倒死抓一個人吉下去就對了 多年前也曾經一個騎士在我車後自摔 我連他摔了都不知道 結果他咬我擦撞,肇事逃逸5
反覆看了錄影帶 白車確實違反停止線規定,擋住機車的路線 很有可能機車以為白車不會動 當下想要左側超越 殊不知白車突然啟動把他的路線封死7
我也先表明立場,不是針對原 po 及眾多版友。 還有我不是雙方親人、仇人、本人、關係人,也不是永遠只走主線或支線, 以下討論跟汽車機車也無關,可把雙方都換成汽車,沒有偏向任一方。 判決書說:"(A 車未)暫停讓幹線道之告訴人騎乘之 B 機車先行" 讓的前提條件是:兩車差不多時間到達路口。2
這個判決上訴後有很大可能會改判為易科罰金 (就算沒有上訴, 依原本的判決屬宣告刑6個月以下, 還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 102年起: 原本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是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08年05月31日: 大法官針對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作出第777號解釋18
請問這個案例如果現在白車跟機車路線對換, 也就是白車閃黃燈,機車閃紅燈,結果發生了一樣的狀況,白車還是會被判肇事逃逸關六 個月嗎? --15
先看法條 第 185-4 條 1.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38
風向好亂啊 什麼肇逃OOXX的不重要 看到判決書中寫到 我就懶的同情這女的了 根本活該
爆
[討論] 直行車綠燈起步被違規仔撞…..如標題!農曆年前兩週被違規仔從左轉專行道撞到左後方 然後分駐所的行車記錄器影片上傳失敗沒發現交通隊回覆說無法判斷….然後重新上傳也 不再重判….。 最後保險公司竟然說我有肇責3分原因我搶快?(黑人問號) 我當然不服問什麼叫做搶快?我走在直行車道他左轉不左轉想違規擠我還要負擔他責任92
Re: [新聞] Cheap合作有疑慮 北市交通局回應了交通局臉書台北交通大家談有最新回應, 公布交通局承辦人跟公關公司所有對話line內容 我研究一下,大概發現誤會發生在哪了48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我本來想推文嘴一下就算了 但是貼了判決書還不會看 寧可被記者帶風向的人出乎意料地多 所以只好回一篇 先再貼一次判決: 1.現場情況52
Re: [新聞] 沒碰撞的車禍!女駕駛擅離 肇逃判刑6月ㄚ就很簡單啊 連駕駛自己身為支線車輛,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 都不認為自己有錯,被判刑也只是剛剛好 裁判字號: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交訴字第 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25 日58
依照號誌左轉被後方直行車撞大家好,上週發生車禍 我方行經十字路口,依照號誌左轉 但因塞車,左轉車輛未全部轉完,號誌即變換 (而我是左轉車輛最後一輛) 我方車輛持續左轉(不轉會卡在路中間)X
[問題] 簡單問。縮減車道匯入需等待直行車?簡單問 我行駛的車道因為車道縮減 必須偏右匯入右側車道 依照路面指示已經打了方向燈準備匯入右側車道 然後後方直行車還加速不想禮讓10
[討論] 左轉等直行車一直被叭= =本肥我新手啦 在各大路權魔人的薰陶下 我也很看重路權 所以只要我左轉 我一定是等到視線範圍完全沒有車才轉16
Re: [問題] 直行車道突然變成左轉專用道事實是 什麼捷運落墩沒空間之類的理由都是假的 根本沒把車道連續性放在心上才是真的 我們看看隔壁小島怎麼弄的9
[問卦] 無號誌路口,右方車先行484很反直覺小弟滿滷的,到過澳洲去當台勞,在澳洲當地,不管大城或是小鎮,都有很多圓環和無號 誌路口,當地圓環也是沒有交通號誌的 在當地開車,遇到無號誌路口,尤其是住宅區裡面超多這種路口和圓環,當地規則都是先 看右方,如果右方路口的車要通行,就是要先讓他走,等到他走完了才能過。圓環道理亦 同,如果進入圓環前,圓環內位於右方一直有車,就是要在圓環外等,等到沒車後才能進3
Re: [問題] 簡單問。縮減車道匯入需等待直行車?簡單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 第1項 第四款、第六款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 ,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
5
[菜單] 2024 All new sentra3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3X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2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10
Re: [問題] 油門煞車到底怎麼踩1
Re: [情報] L牌RX 標配環景與12.3吋數位儀表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