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公寓都更前土地持份是否要均分
老家有建商來談都更
建商說我們這棟公寓4層樓共12戶是同一個使用執照
所以要先合併土地 (有各自的地號)
要額外先討論 橋一下
但A B C三個門牌 建築面積是差不多 但土地持有比例並不一樣
A一樓有庭院 所以土地比B C多大概50-60% A的土地持份則是A門牌4戶平均共有
有聽隔壁從業的鄰居說 合併後會12戶均分土地持有比例
但聽起來有點怪怪的 地價稅多繳(雖然沒多少錢) 結果權益是一樣的
想幫爸爸先問下有要注意什麼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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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不太合理,貢獻度高的應該要多拿才對?
我也理解是這樣 這樣等於 還沒都更的時候土地持份就先減少 蠻問號的
新屋每戶均分吧?但地大的要多戶,
這樣比較合理吧?!
會不會是口誤?反正你就是要確保分回要比較多就對了XD
土地對新建物的貢獻度比較多,沒道理拿一樣的東西回來
我不知道會要均分是依據這個估價原則
如果A4戶持份一樣,那代表每戶都是四分之一,一樓庭院是
使用2 ,3,4的持分或是法定空地佔用。但建商原則上要
給1樓還1家,所以1樓的價值會比2 3 4樓高。估價一般以2
3 樓為基準上下加減,或是以後新樓房2 3 4 5對應原2 3
4 1樓。或其他約定方式。
假設土地使用分區都一樣,那合併後的土地A 70%,B,C各15
%,那A的4戶就是各佔17.5%。都更前後比例不變餅(價值)
變大下去按原比例分配。
所以土地合併的時候,我們還可以保有相同大小的土地權
狀嗎?
喔喔好的感謝
不可能均分,均分不要參加另找建商,他是來亂的。要不然
就是你們沒有聽清楚。
均分是聽鄰居說的,要合併是建商說的
可以找建商問下,會說均分的應該是來亂的,利益擺不平
的情況下成功機率是0,誰會提這樣的案子XD
建商還沒分到之前,12戶總合一定一樣,土地不會長出來。
但是當你們跟建商6 4分,4成土地就是你們住新房不出錢
的代價。若有容移,實際拿回的土地面積則會更少。容移
建商要分給原地主才對。
建商有容移的部分 我沒想到這部分的資訊 感謝
哪有這種均富卡,依照各自土地比例進行權利吧
那種只拿5%分給地主的也退掉,不符台北市行情。沒有容
移就算了,有,移好移滿,比例另算。商業區要特別注意,
一坪換一坪也退掉。
老家是新北,家裡是住三而已
新屋行情大概落在65-70萬之間
去看使用分區的容積率和有沒有臨大路再來討論就會比較清
楚。
好的萬分感謝
重建坪數計算機 https://bit.ly/2PlDWBj
否,如果您是A 您願意給大家均分嗎?
我們家是A 畢竟是上千萬的價差 當然不是很願意 如果兩三百萬可能還願意讓
照權狀阿 看權狀怎麼寫啊
就算土地不合併也是可以都更,估價師可以估
合併均分應該指的是未來興建好的單位,原本的權利價值應該
各戶不同
鄰居是說我們這一棟公寓分配後的坪數除以12
你的鄰居應該不是A,是BCD
「聽隔壁從業的鄰居說 合併後會12戶均分土地持有比例」這鄰
居是不是BC戶自己亂說?
要我就直接吐槽他
因為我爸前幾天也去問他的老同學 也是蹲過房地產的 好像也是這樣說 所以才上來問問
以前實務上都是建商這個擊破
所以喬不好就乾脆不建
私底下談條件,然後越晚簽條件越好
建商還會私底下 去收 社區的公寓 投票用的到
我爸朋友 就是最晚簽 房子快蓋好了
現在太晚簽就直接被劃出去了
這樣應該是ABC會直接一起被劃掉 剩下戶數大概只剩一百多坪
這麼想就好....如果土地平分完,建商卻不搞都更了,土地要
的回來嗎?都更不可能這樣搞
對 我就是想到這個 覺得wtf 沒都更成功還少了持份
我覺得你還是直接問建商好了...畢竟是協議合建,不管你爸
的麻吉怎麼分享經驗,都不能代替建商說法
問完之後把建商說法帶去問新北都更處
好的 好像也是最準的 原本也有問下同學律師的 但不是做這塊地 也說要查下法條 問都更處好像比較快XD
合建是各別談的,就算沒土地還是可以談 以權狀為主
怎麼可能均分 我老家被徵收蓋紀念館 每個人名下土地
面積都不同 後來分到的新房坪數也不一樣
絕對沒有土地均分這種事
你家鄰居哄你們不懂吧...你們大可以建商申請建照前,再移轉
土地給建商,合併讓建商處理.
好爽 一樓都更至少上億
不是一樓 不知道他們家怎麼談... 而且那戶鄰居繼承人很多 囧 然後忘記補充有三個門牌有各自的地號 所以才會說要合併 其中樓梯廊道的公設是公寓原建商的 但已經倒閉
※ 編輯: orz811017 (114.34.53.73 臺灣), 03/12/2023 14:27:06土地合併不會均分,這個數學誰教的?就算用物理質能不
變也無法解釋
再來中華民國法律,土地跟建物是分開登記的,所以土地
持分高合併後變成母號也是持分比較多且坪數一樣,地政
合併分割前後都是相同的,要不然會被告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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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都更權變 原店面的價值目前幫親戚了解一個都更案 他是一樓店面的地主 建設公司委託都更顧問公司的公聽會都沒參加到 但是有人直接拿權變同意書回來說要給他簽...... 都更範圍內大約有4塊土地 4棟4樓公寓 一樓皆是營業中的店面 看權變同意書的內容 貌似是用土地持分去拿配回的坪數12
[請益] 公寓危老請教請問家中房屋想整修 但鄰居有來跟我媽說不要大整修以後重建不划算 我們這邊大概12戶 好像有一半以上想重建因為地板已經傾斜 我請朋友調了資料 基地面積合計429 平方公尺(約129.77 坪)(住三) 朋友是相關產業的但是說我們基地太小 建商不太會有意願都更9
[請益] 透天車庫土地問題情況為一整排鄰馬路連棟透天 前面自有土地停車。 當初建商是有共有住, 兩戶持有一根柱子, 土地也各自持有,5
Re: [閒談] 申請門牌地址的問題日本統治臺灣時期沒有建立我們現在使用的門牌系統 臺灣現在都市地區的門牌系統(某某路幾號)是國民政府來臺灣建立的 過去日本臺灣總督府做戶籍登記 是把各戶登記在某塊有編號的土地上 (在沒有土地登記的地區比方說在臺灣東部 就登記成某處幾番戶) 如果有人申請日本統治臺灣時期的戶口調查簿5
[請益] 請問如何估算土地價格板上的各位好 我有親戚持有很舊的房子 地坪約6坪 門牌是和平東路三段 距離捷運站約200公尺 (屋齡至少50年 三合院 所以我把建物價值當作沒有) 想把他處分掉4
Re: [請益] 從台北換房到重劃區可行性→ abyssa1: 內湖公寓大多35~45年 沒有舊蛋黃區老 07/16 01:20 → abyssa1: 而且幾乎都五樓很少只蓋四樓 土地持分普遍都不大 07/16 01:20 → abyssa1: 大安中山松山一堆45~60年公寓退前院只蓋四樓土地才會大 07/16 01:21 其實不太對 內湖的公寓雖然屋齡較短1
Re: [新聞] 父逝留1500坪地 她苦求地政士辦理放棄、在這邊更正一個觀念 在分別共有的情形才會有所謂「應有部分」 公同共有的話 你在登記簿上面看都會是1/1 不過因為相關法規 沒辦法立刻借錢倒是真的 : 這個「應有持分」,你沒辦法賣這個持分3
Re: [請益] 北市老屋齡公寓可下手?都要買老公寓了,怎麼沒有算都更價值? 同樣地點的公寓,隔一條巷,其價值可能天差地別: 【土地分區】 土地坐落於商三,容積率560%,以後隨便蓋就是20層以上,價值極高。 土地坐落於住三,容積率225%,以後大約蓋個10層左右,價值普普。2
Re: [問卦] 一樓鄰居堅決不同意加裝電梯,怎麼辦?其實通常需要增建電梯的老公寓都是五層以下 而在這部分法規都有相關的規定 可參考建築技術規則第55條及 五層以下公寓大廈於共有土地增設昇降設備應檢附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作業規定 一般的建築執照都要100%同意1
Re: [閒聊] 為何建商比較不願意收老公寓都更這邊一開始設定就有問題了 200坪的基地 5樓公寓一般不會只蓋10戶 所以說你設定的 每戶房屋權狀30坪 土地權狀持份20坪 兩者比例是 1.5 : 1 這本身就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