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如果您們看過隋棠房子之前的照片
也許能同理她這麼生氣的原因
這戶我們賣過...
附上隋棠裝修前的照片:
https://yyc0408.pixnet.net/album/set/14918206
當時房屋租客還在的時候開價1.4億
後來就有聽到管委會甩鍋修繕問題
因為頂樓樓中樓是少數
每次開會都被覺得
雖然有漏水
但修繕只會利益這些少數
之後租客搬走了
屋主大降至九千多萬
雖然有糾紛
但能在自己空中花園種植櫻花
實在太浪漫
當時我在值班的時候就碰到隋棠到隔壁買床墊
應該是租在大直後被房仲推薦這戶
總之
身為銷售過這戶的房仲
很能理解她生氣的原因
被仇富 被針對
脾氣再好都會生氣的
過程中也許法律顧問方式值得被討論
但對於當事人而言
只能說:
似乎是對抗不公的唯一途徑
--
房屋照片為個人從業記錄 不作為廣告使用
看不懂這個跟那個有什麼關係
我似乎看到一個點,空中花園種植櫻花樹,空中花園
跟她家天花板漏水有沒有相關聯?
怎刪了種花?
沒事 看錯
她那戶本來就設計空中露台 但頂樓漏水 就被仇富
所以原先就漏水了?
那賣方有折價嗎
買這種等級房子 內部傢俱一定不便宜 怎麼能忍受漏水
漏水損失已經慘重 管委會又不處理
故意不繳管理費表示抗議 人之常情啊
在你文章底下偷偷講好了,我本來要買下那邊400坪的地下
室,樓高五米真的不錯,但就是瘋狂漏水也不處理,最後打
消念頭==不然當時開9800萬423坪挑高5米的地下室我是覺得
很不錯
法律明訂屋頂防水就是管委會要處理。不好好處理還在那邊該
該叫搞一些有的沒的到底是有多不要臉?
真的,空中花園好浪漫!
可以理解為何生氣,
名人容易被針對。
管委會本應該處理+1
每次想買露台都被勸阻。
有花園在都市真的浪漫!
請問是只有我看不到照片嘛?
房子真美
我看得到照片。
真的豪
所以說頂樓真的全棟最差吧
這戶感覺很棒,我不喜歡隋棠但這件事我覺得他沒甚麼問題
明明她處理就有問題,應該是要去告管委會不處理而不
是不繳管理費
管委會就是要用法律玩他們.....
請問為何要買400坪地下室?
買這種房子最好確認主委就是頂樓露台戶 我現在住的就
是這樣 主委幾乎都是頂樓露台戶在輪
一開始照片錯誤 放5分鐘讓他讀取後變正常了
她打算主張抵銷 不繳還好吧
她有去告管委會在跑程序了不是嗎?為何還有人噓她
不告管委會
人性如此啦,不是我的房子自然不會想話自己的錢,只
能說買頂樓就是要有這個覺悟
而且自己修理再報帳,別人一定會有話說
要有什麼覺悟 管委會違法亂紀不遵法律規範的覺悟嗎
顆顆
房子真的是貴地點
科科,不是你的屋子,你願意花錢去維護嗎?不要說幹
話,這不是小錢
不就規定是這樣做嗎 那照這樣說 是不是大家都不要繳稅了
繳稅弄得設施大多也不是我們會用到阿
他就是不信任正常程序才會這樣搞,管委會怎麼不先檢討自己是
不是怠忽職守造成業主不信任
就兩邊都有錯 直接給法官判最好
反正判決出來前 是我也不會繳
所以因馬路坑洞害我摔傷,在申請國賠結果出來之前我
可以不用繳稅嗎?
國家有強制力 而且 國賠 不會破產
管委會會破產
惡意不修 和阻止 可以告看看背信
頂樓漏水管委會要不要修繕不是多數決欸
沒去修是管委會拖 搞事 和區權沒關係 直接背信下去
外牆掉落那個也可以背信處理
要確定是管委會不處理,還是不照隋棠意思處理
上次聽過屋頂不修 有人就碎碎唸 好像很容易跌倒 然後
管委會就跑去修了
要確捏
會漏水的屋頂都很容易跌倒喔
聽到的案例 自己好好想想阿 那個管委會聰明XD
聽得懂人話
有人講屋頂有損壞 另一個講屋頂感覺容易跌倒 然後都在
區權會記錄上 再來不處理就是 管委會個人判斷問題了
還聽過同社區不同棟的電梯壞掉,管委會死不修的
搞得那一棟全部要走樓梯
樓上這個不錯喔,跟主委講跌倒受傷是過失傷害有刑責,不信
不會怕。
樓樓上
電梯沒辦法 只能直接告背信
不過有錢不修 基本上都可以衝看看背信
管委會+當年負責人都要寫進去
剛好就錢不夠,麻煩就這樣
就不要買頂樓,買頂樓就是賭管委會人品
樓上漏水也是一樣啊 透天好了
是原本就漏水沒處理還賣給隋棠的意思嗎
原來如此
好慘
你又知道她脾氣好囉 那怎上這麼多次新聞啊 都是別人的
問題就對了 自己完全沒問題
管委會覺得名人好凹吧
尤其別碰老社區 遇到低端老貪搞事的 根本浪費時間 以
隋棠的實力買大台北新建案不難
垃圾老害 看人家有錢就想貪想卡油 意外嗎
小心被美工刀
上次惡鄰事件大家一開始也是針對隋棠 後來才發現是鄰居太雞
巴 很盛氣凌人
所以就是社區跟管委會都一堆仇富者聯盟 故意擺爛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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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民事糾紛, 又不會坐牢 你告上去, 就是一方要付管理費 另一方要負責維修或是給已付的維修費 隋棠真的有維修的話根本不怕你告 事實上你引用的那個判決14
原文恕刪,但總結一個重點: - 不能自己對管委會開debit note,這不是公司之間的AP/AR抵銷 - 欠繳管委會也是違法的,管委會有權利追討 因為老家住大樓頂樓獨戶,所以在這邊分享之前是如何攻防公共空間漏水處理的方式 但說真的,老大樓的管委會都是一些不想花錢的老人,但先說結論:大樓最後花了更多錢4
隋棠做的很好,她不就是用一樣的方法對付管委會 管委會不修頂樓漏水擺爛,要住戶去告 住戶擺爛不交管理費,換你管委會去告啊 不要講什麼走法律程序啦 這就是最沒效率的方法3
這棟根本算不上豪宅,那個八千多萬不知道怎麼算的,畢竟是三十幾年的建築了。 要不是她住進來,你大概一輩子不會注意到這個社區,更不要說上新聞了。當然有些住戶認為她住進來有推升房價的作用,不過在新聞不是都正面的情況下,我不認為對房價全然是正面影響。 我不是沒有頂樓的物件(不是這社區),不過我基本上都是自己維護。當家裡漏水,我習慣第一時間就自費處理,而不是放著讓它漏,管委會一拖,家裡只會受潮更麻煩。頂樓補防水,幾年補一次,花個幾萬塊跟不用被樓上鄰居吵,對我來說是值得的。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她跟管委會還有其他鄰居的紛爭我不清楚,所以我不下什麼評論。但是我們管委會以我接觸的經驗,效率並不差,公共設施也維持得不錯。如果她打算走法律程序,那也尊重,就看法院怎麼判囉。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https://i.imgur.com/QYmQ2r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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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這民事糾紛, 又不會坐牢 : 你告上去, 就是一方要付管理費 : 另一方要負責維修或是給已付的維修費![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https://i.imgur.com/vIklKz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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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各國很大問題 大陸 香港好像更嚴重 你以為日本 歐美好其實無賴一堆 台灣以前沒管理維護概念 頂樓就頂樓負責24
可以同理隋棠的做法 雖然不繳管理費不是很理想 我想這是人家無聲抗議 畢竟反應管委會 遲遲不修頂樓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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