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 引述《lspss93009 (歐文)》之銘言:
: 隋棠請的律師真的跟他說管理費可以不繳
: 直接合法抵銷???
: 這聽起來根本笑話
: 管委會修繕不盡責,可以依法提出修繕訴訟
: 但是不能以不繳管理費為抵銷
: 這個法院判決都有解釋過了
: https://i.imgur.com/Wn9HXOs.jpeg
: 還這樣搞鬧上媒體
: 不要到最後法院判決下來又在那邊司法不公
這民事糾紛, 又不會坐牢
你告上去, 就是一方要付管理費
另一方要負責維修或是給已付的維修費
隋棠真的有維修的話根本不怕你告
事實上你引用的那個判決
最終結果就是住戶要付89295元管理費
但管委會必須將天花板修繕到不漏水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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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管委會死不修的話 會怎麼樣
如果維修金額低於50萬 那跑民事很可能只是爭一口氣
不是真的要爭那個錢
就拿到一個債權
你要想雙方律師一庭6-10萬x2 寫狀子寫存證數千數萬xN
隋棠這個因為已經有修繕費用產生 法院判決的話 管委會
就有支付義務, 不付就可以請求強制執行
這就民事糾紛 最多情況下就是損害回覆而已 可能補
管理費
或是讓管委會賠償隋棠損失
隋棠指的應該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吧?
這個沒有同時履行抗辯的問題 就多就是主張抵銷而已
區分所有建物分管契約,應該算是雙務契約
你不修繕,我拒絕繳管理費,適用?
漏水最麻煩的是漏水原因跟修繕方式法院都只認鑑定報告
不知道個人或業者說了算,要提告做鑑定,但是鑑定很貴又
拖時間,雙方如果沒有辦法理性溝通,堅持要透過法院事情
就會很棘手
不是妳花50萬管委會就要認賬
這個案子隋一定也會打反訴啦
試問有幾個訴訟標的(誤
她的樓下就惡鄰居啊!
看人家紅就想搞事的低端 跟那種在媒體前哭親戚不借他
錢的老害道理一樣
隋棠律師就是主張334債權抵銷沒什麼問題啊
法律辯不過她就找媒體公審
334要性質相似才能抵,且特別法優先。
修善費未判決確定,性質不同,無法抵銷管理費。
你也太誇張害我以為記憶錯誤還去查,性質相近是指都是錢
金錢債務之類,管理費跟漏水維修費都是錢哪裡不相近
因為判決未確定,所以性質不同
債權與未確定
從目前法院實務判決來看,大部分的見解傾向住戶不能直接以「
管委會不修繕」為由,就片面拒繳管理費。法律上認為兩者通常
不具同時履行抗辯的牽連性。這筆修繕費必須先成為一筆確定且
有效的債權,才能用來抵銷管理費。
另外,修繕工法與修繕費也不是隨人喊價,如果管委會的工法與
報價在專業上是合理的,只是隋棠選擇了更昂貴或更高級的修繕
方式,那法院可能只會認可管委會所報的合理費用,而非全額認
可隋棠的支出。
所以能否抵扣?抵扣多少,仍是未定之天,畢竟連第三方檢測漏
水點、漏水原因,都還沒開始。
然後當下漏水要拖個幾年在修
直接衝背信比較快
也是啦,畢竟有錢,能用的方法比較多。
簡單講就是,管委會如果提告要求隋繳納管理費,隋可主張
修繕費用抵銷;但如果隋提告要求管委會支付修繕費用,很
可能就是修繕費用經過審定權責後,扣除欠繳管理費,再看
誰賠給誰
如果都沒人提告就是這樣耗著,隋肯定不願意繳,那管委會
就是忍到不能忍、提告為止
隋才是惡鄰居吧 管委會如果決議修五萬 她跑去修50萬還
要求全額折抵 根本毒瘤住戶 無理要求折抵然後不繳管理
費 還要管委會告他 根本浪費司法資源
認同32樓見解 我當過主委也是頂樓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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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但總結一個重點: - 不能自己對管委會開debit note,這不是公司之間的AP/AR抵銷 - 欠繳管委會也是違法的,管委會有權利追討 因為老家住大樓頂樓獨戶,所以在這邊分享之前是如何攻防公共空間漏水處理的方式 但說真的,老大樓的管委會都是一些不想花錢的老人,但先說結論:大樓最後花了更多錢4
隋棠做的很好,她不就是用一樣的方法對付管委會 管委會不修頂樓漏水擺爛,要住戶去告 住戶擺爛不交管理費,換你管委會去告啊 不要講什麼走法律程序啦 這就是最沒效率的方法3
這棟根本算不上豪宅,那個八千多萬不知道怎麼算的,畢竟是三十幾年的建築了。 要不是她住進來,你大概一輩子不會注意到這個社區,更不要說上新聞了。當然有些住戶認為她住進來有推升房價的作用,不過在新聞不是都正面的情況下,我不認為對房價全然是正面影響。 我不是沒有頂樓的物件(不是這社區),不過我基本上都是自己維護。當家裡漏水,我習慣第一時間就自費處理,而不是放著讓它漏,管委會一拖,家裡只會受潮更麻煩。頂樓補防水,幾年補一次,花個幾萬塊跟不用被樓上鄰居吵,對我來說是值得的。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她跟管委會還有其他鄰居的紛爭我不清楚,所以我不下什麼評論。但是我們管委會以我接觸的經驗,效率並不差,公共設施也維持得不錯。如果她打算走法律程序,那也尊重,就看法院怎麼判囉。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https://i.imgur.com/QYmQ2r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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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這民事糾紛, 又不會坐牢 : 你告上去, 就是一方要付管理費 : 另一方要負責維修或是給已付的維修費![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https://i.imgur.com/vIklKz2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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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是各國很大問題 大陸 香港好像更嚴重 你以為日本 歐美好其實無賴一堆 台灣以前沒管理維護概念 頂樓就頂樓負責37
如果您們看過隋棠房子之前的照片 也許能同理她這麼生氣的原因 這戶我們賣過... 附上隋棠裝修前的照片:![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 Re: [新聞] 隋棠遭爆惡鄰「欠11萬不繳」回應了 槓上](https://imageproxy.pimg.tw/zoomcrop?url=https%3A%2F%2Fpic.pimg.tw%2Fyyc0408%2F1443005292-3084391887.jpg&width=600&height=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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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理隋棠的做法 雖然不繳管理費不是很理想 我想這是人家無聲抗議 畢竟反應管委會 遲遲不修頂樓漏水
爆
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隋棠本人在FB聲明了 今天的新聞我想簡單明瞭的說明一下。 事出必有因。 我們居住社區的管委會對於應該負責的社區維護修繕責任疏於盡責,導致這個社區多戶頂![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 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https://i.meee.com.tw/evQdD9w.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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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建商代管交接給新管委會各位大大好: 有一事請教。我們大樓建商蓋好至今26年,都沒有成立管委會,直到近來因 「城中城事件」,才被縣府要求成立,最近也成立了。 但因為建商自己保留太多戶,幾近1/3。有的是建商自己、親朋好友之類的… 所以在建商代管時代,一大堆的空屋,在這近26年來,都沒有繳交管理費。13
[請益] 管委會要求增加一樓車位維護費小妹是中和某社區住戶 社區共有一樓車位10戶(有折疊門)、一樓車位8戶無折疊門(開放式)及78戶地下停車 位 當初購屋停車位買在一樓,是三戶共用停車折疊門,出入口獨立(管委會無key無法進出 ,僅住戶有)![[請益] 管委會要求增加一樓車位維護費 [請益] 管委會要求增加一樓車位維護費](https://i.imgur.com/CyVhlT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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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如何沒有主委下 換掉管理公司?來回一下自己的文,關於後續發展,順便請教各位意見: 1.之前沒維修是因為大樓欠電梯原廠維修費十餘萬,所以原廠不愿意再來,最後就故障。 2.目前某住戶自願墊付費用,先請原廠來保養維修。 3.最嚴重一點:近期調閱管理費帳,發現 存摺所有的資料顯示,從去年6月到12月的存款並沒有減少的情況,扣除每月基本開銷,12
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不知道他們中間出了什麼問題 但修繕如果要管委會買單的話 通常是住戶需先知會管委會 管委會會先貨比三家找合適的廠商 如果住戶直接修的話 管委會的確有可能不買單7
[請益] 預收管理費的疑問最近我家新大樓已經由建商交接給管委會了, 而管委會也開始向住戶收取管理費。 基本上所有住戶都繳了,但有一戶主張他已經預繳了六個月,拒絕再繳。 這裡我有個疑問: 建商交屋前預收的六個月管理費,註明用途是作為管委會成立初期的管理基金。6
[請益] 管委會 建商代管 公設點交問題各位好 最近小弟購買的社區準備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由於建商從交屋至今問題不斷,且消極修繕,因此希望能找第三方專業單位來點交公設,避免後續出問題才求助無門 但目前遇到一些問題,經過爬文、翻法條與詢問建管處後還是有些問題無法釐清 1.建管處說建商代管期間至與管委會完成公設點交,這期間建商還是得負責物業/清掃等責任,但法律並沒有規範這期間建商能否向住戶收取管理費,收不收都無法可管,若有爭議屬於民事糾紛,建議詢問律師。同樣的管委會也暫時沒權力收取管理費。是否正確?![[請益] 管委會 建商代管 公設點交問題 [請益] 管委會 建商代管 公設點交問題](https://i.imgur.com/S1IqMXX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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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頂 : 樓住戶們多年來飽受漏水之苦,家中裝潢和傢俱屢次的受到損害。 : 以我這戶為例來說,我們已經遭受漏水損害長達三年,但向管委會反應要求處理卻屢遭 管 : 委會敷衍並完全置之不理。3
Re: [新聞] 快訊/隋棠遭爆是惡鄰 1855字反嗆:他們如果說的是事實 我覺得鄰居應該搬到深山 或是 頂樓吧 這種神經質類似事情 也有在案例在報紙出現過 這種鄰居 真的蠻恐怖的3
Re: [新聞] 入住大直豪宅3年!隋棠爆欠管理費11.3萬我記得前幾年也有類似的新聞 那時候有律師出來解釋 基本上因為現在法規的不完善 導致中間很多漏洞和問題 就是頂樓住戶是很衰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