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情侶共同買房持分
大家好
因買房問題跟女友討論後有問題來請益
目前男女雙方交往九年但尚未登記
沒有不結 但一直也沒有結的衝動
所以就這樣持續過著日子
一起平分房租直到最近
發覺存錢速度趕不上漲幅
於是認真想買
看完之後鎖定物件已下斡
但才意識到未來登記部分還沒喬好
以下是出資比例概況
假設1500成交 頭期450 貸1050
男方長輩贈與男方240
另借180給兩人 寫借據一人還90給長輩
於是頭期分配如下:
男方:240+90+自己出15=345
女方:跟男方長輩借90+自己出15=105
未來房貸平分
PS:我們本身都各有一兩百的存款沒那麼緊
只是都放投資 既然長輩能幫忙就用
而且長輩借的部分又免息 就不動投資了
本來是覺得因男方出大部分頭期
直接登記男方 但女方覺得沒有保障
我想想也是
頭期她雖然是借的但要還也算她出的
而且房貸是平分
於是想了以下方案不知可否
1.未結婚
登記男方 另立一份合資購屋協議書
載明頭期各出多少 房貸平分
未來如處分房產 先拿回各自頭期
剩下的不論漲跌直接平分
最後再補上一分預告登記
2.斡旋談成趕著先結婚登記再買
登記男方
因為屬於婚後購入財產
未來處分都是一人一半
但我覺得頭期我出比較多
如果離婚賣掉平分一半不公平
3.未結婚,現在買了直接共同登記
覺得最不划算也不合理
因為直接佔掉兩人的青安跟首購
以及未來的優惠稅率也用掉
再者也會遇到分手賣掉怎麼分
因此以最公平論應該是1
不過如果選1買了之後還是有結婚
繼續一起繳了幾年房貸才離婚分開賣房
屆時一樣依照婚前協議的部分走嗎?
還是有更好也公平的辦法能請各位提供建議
--
不管有沒有結婚我都不建議共同買房
我也不建議,你們還是一人買一間吧
樓上請問共同買房的意思是共同登記還是共同出資買?沒
有共同出資買一個人全扛現在社會小倆口很難
1
女生要保障那就一人出一半啊
原本想說點什麼 後來還是算了 去婚姻版看看吧
還沒買房就已經在想分手離婚,還是獨資吧。
如果雙方意見稍有不同,就會出現分手的衝動…
不要這麼做
男方自己全吃~頭款房貸自己全吃比較乾脆
情侶終究不建議合買
男方自己買就好
男方長輩直接借你180就好
不要登記共同持有,沒結婚的話也不要共同出資
不要共同持有應該算是常識了,一間房把兩個人的第一間額度
都用掉,很虧,未婚有機會兩個人各用一次新青安
不要共同出資也是很常見的問題,假如萬一要分開,如果一個
人想住一個人想賣,要聽誰的?如果兩個人都要賣,一個要賣
低一個人要賣高,要聽誰的?怎麼做都會有人不滿意的
拜託不要
男女什麼都沒安排好,長輩只要你們結婚,一招就看出
你們互相之間的關係
你就自己全部負擔買吧…搞到這樣不久後就要上婚姻版了
一人買一間
結婚再買比較省事
誰出錢多就登記誰的 沒能力出多就惦惦就好
頭期出得多?通篇都是家長幫出 男的自己出什麼?好意思
說是自己出 不公平? 而且女友一半房貸耶 整體下來出到6
00萬去了 還沒買房就已經在想分手離婚 還是分手吧
算成這樣其實你們不太適合結婚
自己出錢買
自己買,買自己能力可負擔的
乾脆長輩自己買租給兩個後輩 出15買房有夠爽 躺平的
樣子
你們還沒買就在想分手離婚怎麼辦 不如不要買..
你們交往九年還不了解對方人品嗎
各自買一間吧!同居那間的房貸用另一間出租的所得來cover
簽借貸合約
無論有無結婚都不要共同買 把預算拆成一人一間如何?
你這個比AA還過分吧 自己的家長自己扛不行嗎 180都自己借
頭款自己來登記自己名下很難嗎==
交往九年還不了解對方人品嗎+1
絕對出問題,沒結婚請靠自己買
叫女方都不要出,房子直接登記你的,不要貪了。你其實也不
太想結婚吧?但你應該會計較她如果跟你一起住要繳房租,女
生又覺得繳房租不如變成一起繳房貸,雙方都只想對自己有利
益的事情
女方不要出,登記男方就好,反之也可以,不想說難聽的,
但這種case最終大多會分開
會算計他人財產的女生太多了,還是要保護好自已
你想的方案123要問你女友啊,房版又不是你女友
連先登記再買都可以算成這樣還是第一次看到
自己買自己的房子就好,沒有結的衝動,看起來也不會結
交往9年,想的不是結婚,而是已經在想離婚跟分手了XXXD
奇怪 沒有要結婚就各買各的啊 有很困難 反正都不用出錢了
出15萬買房真的蠻好笑的
看到寫借據及第二點就很想笑,有點guts直接獨資買了啦,
搞太複雜以後真的散了也麻煩
連個頭期款自已都出不起…
工作這麼久都沒存錢喔
這不是房產的問題,是你們倆人生規劃的問題
你的頭期都是借來的~只有15萬才是自己的XD還說自己出的
多
精算大師
其實租房子比較適合你們
其實都長輩出的 登記長輩也比較合理
你把這篇轉給她看啊
分手很麻煩
登記長輩+1 結婚前都付租金給長輩,若真有結婚,房子長
輩出售給你們,當初的租金另外贈與。
租房命就別硬買了
男方全吃,不夠的跟長輩借,不行的話就一輩子租房
男方長輩出那麼多 那男方背就好了,女方可以幫忙背
貸款當租金,這樣不就好了?
絕對不要結婚登記,先哄騙安撫女友房子掛你名下
女生出錢是應該的 吃喝玩樂都男生負擔誒,何況你能
保證女生不會出軌?
搞不好交屋前就分手了,所以絕對不要衝動去結婚登
記
而且女生頭期款才100萬還想共同登記? 傻眼貓咪
前往而不要。除非先登記結婚
千萬不要
千萬不要
就是能力不夠,需要女方付一半房貸才買得起吧?老實講女
方只是頭期出的少了點,後面房貸也要付一半耶,1500的房
子,女方最後也要付到630,男方則是870,女方想共同登記
也是人之常情,不然按這個出資比例,還只登記男方名下,
我會覺得女生腦子進水。你們的case,我會覺得不結婚的情
況下,就一方全出,登記在全出的那方名下(另一方屆時支付
日常水電、管理費等充當房租),不然就繼續租房,不要搞得
那麼複雜。
女生出15萬 借90萬 再出房貸一半,工作這麼久只拿得出
15萬後面是還得起嗎,還是男方長輩借的,男方買就好了
是有差那15萬嗎
沒能力就不要買
交往九年沒登記 還要共同買房喔 好喔 加油
捏著自己買 免得後續問題風險
沒能力就靠爸靠好靠滿,別拉女方下水
完了
男方也沒錢啊 男方長輩買來收租比較單純啦
千萬不要,而且她出的錢太少了吧,幾乎都你和你長輩出的
你就自己買自己繳,登記自己名字就好,沒分手就讓她一起住,
分手了她搬出去,很單純
而且我感覺你的薪水跟收入應比女方高很多,共同持有你很吃虧
你要不要爬一下文,板上有些是老婆薪水差不多或者是比男方還
要高,女生也負擔比較多房貸,這樣比較輕鬆
兩個選擇 1.男生全出。2女生要就出一半,不要這麼廢好
嗎
還是不要結好了
女才出15 真得沒心
人家4女森欸,房子當然登記她的,而且不能付半毛錢
女生只出15 拿到一半產權,這個太過優質了!
這兩天都這種 母湯喔
女生才出一點錢就想要產權是不是太爽
女方自己出15萬,跟男方長輩借90萬 這超有問題吧
看著青安條件 建議不要結婚 一人還能用一間
如果還不出來,男方的長輩多半也不會去追討
喜歡你的不會要你登他的名。一人一間最好。
建議別共同持有
預告登記之類的可以考慮
交往9年,想的不是結婚,而是已經在想離婚跟分手+1
好好想清楚你們的感情
建議婚前青安一人一棟1000的
你好,我可以出超過15萬,可以跟你買房共同持分嗎?
婚前各買一間用新青安結案,結婚是懲罰而已
要跟你登記也可以,我會出超過15,但要共同持分
不然我可以出105還不用跟你長輩借,你考慮一下
建議你獨資啦 女方要買叫她自己去買其他的
你們2個可以交往9年,都很計較!男方你還是自己買吧!
而且都是男方長輩先借資!沒必要共同持有
男的股票買一些自己買才是正解
男獨資+1,反正沒結婚幹嘛分,也不用跟他收什麼錢
至少最後真的散了就乾淨的散
解定存比那105萬後續分財產好多了
不要合買 給自己添麻煩 言盡於此 懂得就懂
你們先討論結婚吧,討論結婚的過程還有得吵
內文懶得看 看標題就直接給你這結論了
裝潢還會吵...家具又會吵一次
開不懂搞一堆合約書切結書在幹嘛 直接自己買就好一堆廢話
你就獨資買間小的租人算了,然後兩人繼續租屋維持現狀
4.先分手,男方獨自買房
登記在你名下,他房貸都用匯款的給你
之後真的要是沒結婚、離婚,也有依有據
不然就硬氣點,你們自己買
不然現在看起來是你爸媽大頭,沒啥好說
掛你名字他付房租,或是反過來,結案
吃點虧,不然娶不到老婆歐
算成這樣
浪費女生時間 放手交給其他人吧
你是需要女方幫你分貸款嗎 如果不需要這樣做毫無益處
才15….果然是人家是女生
前兩個方案都只有對你有保障啊,到底多怕吃虧啊?
笑死,是不是客家男?
當然是叫長輩多出100萬就沒那麼多狗屁倒灶的事了
不要共同登記,一人去買最好,如果要共同買建議先一人
持有但雙方可以去加簽合資買房協議書
然後再去公證,將買房條件,貸款比例都寫上去
自己出15還敢買房...笑死XD
而且1500頭期怎麼會需要450,你數學要不要重算一下
笑死自己出15是三小
我買2000多萬的房子,頭期款女方和雙方父母想幫,但我沒
讓他們出半毛,婚前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乾乾淨淨清清楚
楚
婚後房子所有事情我決定,其他人不能置喙半句話
男生有點骨氣好嗎
房貸我也全額負擔
你這個案例,明明就長輩出的多,你跟他出的一模一樣,房
貸又平分,怎麼會覺得登記你的名字理所當然?
算成這樣還不結婚 通常沒什麼好結果 分開買吧
現在這樣也能買房真好XD
看你在不在意一兩百萬,我當初是還好所以共同
出15萬買房 哈哈哈哈 女權吃好吃滿
勸你還沒結婚前千萬不要有一起買房的念頭
很明顯就是他沒能力自己全額負擔房貸,又不想共同持有
覺得吃虧
共同持有一律不建議
上面有一篇情侶買房的新聞多看看吧 不要以為不會發生在自
己身上
怎麼分我不知道 但你還是不要結婚了
最大的問題在於你們根本沒想結婚
女生只有15萬存款喔0.0...
買不起就買不起 才一堆問題
建議登記完驗出兩條線後再買
15
你們根本沒有想要結婚,不然九年過去了你還在磨合嗎? 還是等媽祖託夢? 明明就沒有要結婚,為什麼為了買房要逼自己結婚呢 你長輩直接給你420+你股200的收益,買1500綽綽有餘 這樣房貸還是繳不起的話,不然買800~1000就好,兩個人住一定夠3
頭期分配如下: 男方:240+90+自己出15=345 女方:跟男方長輩借90+自己出15=105 未來房貸平分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2
你們兩位都是會計較的,建議不要只計較彼此公不公平, 還要計較外部的首購優惠。 因此不要以上三個方案, 一來只要出問題你們兩個都會不開心, 二來女方的首購額度可以保留下來。4
其實 結婚就好了 擔心1:出資比例與獲利比例不對等,造成日後爭執 結婚以後的買的房產不管日後增值狀況如何,都不用擔心被其中一方獨吞 也不用現在就設一堆限制來防範對方 擔心2:共同持分吃掉首購優惠資格5
有人後續來信詢問遇到同樣問題 問我後來怎麼解決 在這邊自己回覆後續 結論是在那邊唱衰說不要結不要買的可以惦惦了 沒有完美的解方
爆
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1.婚前買房 2.男方要申請首購貸款,但女方不符合資格 3.房子要共同持有 照這樣看來 你們的流程會是爆
[請益] 情侶買房共持問題不想上新聞~~~~ *謝謝大家的各方意見,目前會朝說服父母讓我們快點去登記為努力方向!* 男女雙方目前是情侶 預定今年會登記結婚 為了婚後生活而共同買了預售屋80
[閒聊] 因為頭期很煩惱這兩年有結婚打算而且因為房價持續飆漲覺得房租每個月22k持續繳下去也不是辦法所以 想買房 因為工作需求不能租太小間女方是soho族 所以房租有多出一些 男方也是工作需求所以租在園區附近50
[閒聊] 未結婚前買的房子真的都會登記給另一半?公司新來一個可愛的妹妹,相處了兩個月後有比較深入的聊天 了解她有一個交往2年的男朋友,最近男朋友家裡要出頭期款給他買房子 然後兩人也偶爾會聊到結婚的事情,包含哪家婚紗好看等(但男方尚未求婚) 不過另外感到驚訝的是,因為妹妹工作三年沒啥存款 所以沒辦法「一起」負擔頭期款6
[求助] 婚前買房請益=====================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各位版友好, 跟女友穩定交往中 因為女方最近在看房X
Re: [求助] 婚前購屋 / 婚後房子名下為老婆看吧~ 又中招了~ 很多台女就是一天到晚想要佔便宜 尤其是房產這種東西 佔到房產根本就立於不敗之地... : 因為當初有想到如果是共同持有,會同時用掉首購優惠跟一生一次的土地增值稅 : 雖然不知道會差多少錢,想說能省則省,目前房貸是我6成他4成6
Re: 結婚買房的問題就算男方三千全出,台北市要挑新屋要大坪數還是只能貸款啦,不然就會為了價錢地點坪 數選到次之的選擇,夫妻兩人買房都要互相溝通妥協了,又不是自己的房子還要聽一堆人 意見。 既然是你爸的錢,我建議原方案二改一改變方案三:男方三千不管用途,女方拿幾百萬出 來付頭期,登記女方名字。1
Re: [求助] 婚前購屋 / 婚後房子名下為老婆算出來少說要出480萬, 但實際或已經出了多少? 對建商來說, 女方可是出了頭期又貸款背債借錢付了房款, 所以可以登記她名下. 男方出張嘴說 以後我會分擔六成還有還頭期就要登記, 試問, 你口頭跟賣家說以後我會慢慢付錢, 先登記給我, 人家會理你嗎? 還是你認為配偶就該買單?X
Re: [婚前] 頭期由我貸款,男友希望登記共同持有~~~~~~~~~~~~~~~~~~~~~~~~~~~~~~~~~~~~~~~~~~~~~~~ : (1) 頭期款以我父母留給的房子去貸款,那意思是否等同頭期款是我出,如果由我先支付 : 頭期,這樣直接共同持有的話對我而言在權益上是否合理? ~~~~~~~~~~~~~~~~~~~~~~~~~~~~~~~~~~~~~~~~~~~~ : (3)其實我也考慮過目前是否先不買房再繼續存錢,但男友表達房價只會越來越高。但如- 此篇正解, 不過登記結婚後再過戶共同持有也可以, 女方既然說男方未來會成長, 那前期頭期男方家人出, 中期女方出, 後期一人一半即可 但是但是但是.... 女方既然有財力, 建議是在附近再買一間房子掛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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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22
[請益] 明管線(瓦斯)遇到雷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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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有關農會跟漁會的貸款成數13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7
[請益] 預售屋 交屋時 房價下跌 貸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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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3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1
[閒聊] 美國人養房 一年要花4萬美2
[請益] 貸款問題請益1
[請益] 重購退稅_先買後賣戶籍問題7
Re: [新聞] 輝達擬在台建海外總部 以北市為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