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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預售屋轉約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預售屋轉約作者
mfcke
(drive)
時間推噓13 推:14 噓:1 →:31

我也來解釋一下這狀況

首先先講合法方式

1.出租六年+去民間公證6年後交易

缺點是要付出租金6年 但是可以實價登錄而且不用高額自備款 因為銀行鑑價應該跟上了

2.備註"親友間交易"

因為事實上我的財產 我喜歡便宜賣給親戚 朋友 這是個人財產自由 也確實會有這需求

你父母兄弟好友把房子便宜賣你 並不是不可能

那至於價差部分 就是走現金

甚至有些人走海外 有些人走虛擬貨幣

一個人一年有220萬贈與免稅額 想給流浪漢都可以


至於我們來看看實價登錄網站

https://lvr.land.moi.gov.tw/

都是抓高報 因為這是詐貸 禍國殃民 動搖國本

低報講實際以稅法去思考沒差 國稅局遲早都等到這筆稅

誰繳 講實際國稅局懶得管

土增稅可以繼承延宕也是類似理念

一間房子1000萬 現在漲到2000萬 假設都是短期交易

A賣給B 平轉登1000 B賣給C 登2000 B負責繳45%

另一個是

A賣給B 登1500 B賣給C 登2000 A B 都繳500的45%

最後是

A賣給B 登2000 B賣給C 平轉登2000 就是A自己繳45%

國稅局都沒差 反正都是交易 差額*45%

當然你說可以用6年自住 10%還有400萬免稅

沒錯啊 這就是要你用時間去換

立法的時候都計算過了

這條路就是要開給你的

你也可以都堅持持有6年以上 國稅局就願意放過這種人

理論上自住客的話

只要住6年以上 跟投資客談好 比建商便宜一坪 2萬 3萬

這是雙贏

不用過度情緒操作 維護正義什麼的

不然就繼續等待 等房價崩盤

就快崩了 大家一起戒急用忍 說好了喔 新竹2022大家一起忍住不買

科技業要掰了 從現在開始一年比一年爛 回到一坪20萬 輕鬆寫意

我話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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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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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HEEEEEED03/07 16:42你看一堆人嗆換約違法真的笑死

OHHEEEEEED03/07 16:44土地都回不去了 房價怎麼有辦法20萬

OHHEEEEEED03/07 16:44土地比房價更有向下僵固性

mfcke03/07 16:46跟智障溝通有難度的= =

mfcke03/07 16:46台中我也熟 當兵一年 工作一年 當初還去看過大智路投套

OHHEEEEEED03/07 16:46那邊打通已經起飛了

OHHEEEEEED03/07 16:47節稅對大家都是好事 在那邊執著實登價格

OHHEEEEEED03/07 16:47就要自住五六年根本沒意義

OHHEEEEEED03/07 16:48對投資客來說也沒什麼差啊

OHHEEEEEED03/07 16:48以去年前年買到的物件

OHHEEEEEED03/07 16:48一定有人實拿150 加上全部合法成交

OHHEEEEEED03/07 16:48實登掛在那邊 遲早也是會賣掉

OHHEEEEEED03/07 16:49所以給政府賺45%的稅 表面上的實登正義

OHHEEEEEED03/07 16:49真的是農場圈養的韭菜綿羊

OHHEEEEEED03/07 16:49合法實登好安心

l79cm03/07 16:51低報是晚課稅,那高報就是先課稅,遲早都要課

junior02048603/07 17:12下一手重購退稅還是自住6年400萬免稅額,你國稅局

junior02048603/07 17:12要怎麼課稅?

junior02048603/07 17:14要這樣搞,國稅局不去抓,到時候中古屋也開始搞

junior02048603/07 17:14何況這種現金交易沒寫在合約書上根本沒辦法保障交

junior02048603/07 17:14易安全

mfcke03/07 17:25不是寫很清楚 你每一次交易都撐6年 國稅局放妳走啊

OHHEEEEEED03/07 17:43沒那麼容易這樣搞啦

OHHEEEEEED03/07 17:43台北也沒人在補現金的

PKPKOUT03/07 17:45你在講啥出租6年就不能用免稅額阿 那6年意義是甚麼?

PKPKOUT03/07 17:46備註親友交易更是脫褲子放屁 到底用意?

rig212103/07 17:46樓上,當然說私下出租啊…,台灣有幾個出租真的公證的XD

PKPKOUT03/07 17:46很多低報的都被查金流不要幻想沒再抓

OHHEEEEEED03/07 17:47所以我才說+50啊

OHHEEEEEED03/07 17:47不能小賺50萬嗎XD

rig212103/07 17:51話說其實私下給就跟一堆地下經濟不開發票一樣,裝潢一堆

rig212103/07 17:51人不開發票少5%營業稅的,真的要抓台灣這種真的抓不完XDD

frowning122603/07 18:34竹北王大大,這種話題不要教太多...

frowning122603/07 18:39反正要進房地產自己動腦想怎麼節省成本,各憑本事

frowning122603/07 18:40講換約違法的就讓他繼續覺得違法,去跟建商買貴貴

frowning122603/07 18:40

buike03/07 19:13M大佛心還在點魯空,祝您一路綠燈平安

GGYYJOGY03/07 19:16我是建議那些人先去了解國稅局實務運作再說

GGYYJOGY03/07 19:17文字和實務運作差很多 就像被檢察官起訴不代表有罪

a682188803/07 23:08請問假設我+60跟賣家換約,我想要請他報實登,那我要再

a682188803/07 23:08加價幫他吸收的稅金是60-30(免稅額)*0.45嗎?

ftc69303/07 23:19沒錯

joseph422903/08 08:32台北市現在都會看金流,查無不法也會一直鬧,所以還是

joseph422903/08 08:32乖乖繳45%稅就好,反而省事

piliwu03/08 10:13房地合一哪來30萬免稅額誰傳的錯誤資訊

ftc69303/08 12:28樓上建議可以查一下google 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