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保守團體喊「iWIN升格公部門」 小商人轟
※ 引述《iyori (榊 伊織)》之銘言:
: 小商人也在臉書開罵iWIN
: https://i.imgur.com/h6z8BvI.jpeg
: 反彈,認為政府連虛擬人物都要管,干預創作自由,甚至發起連署要求政府重新檢視二次: 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條例》規範限制的適切性。
: 民眾黨團11日也召開《兒少性剝削條例》公聽會,找來婦女組織、家長團體等立場相對保: 守的民間代表,但卻沒有ACG相關代表團體,與會代表除表態應加重兒少數位性暴力法律: 罰責,更希望iWIN變成公部門,好具備「主動」防制功能,讓虛擬兒少性影像能被檢舉。: 會中甚至提及要「落實網路實名制」。
公部門反而更好處理。
現行規範下 只有iwin單方面搞人,沒人能反制。
iwin發公文來函要求刪文
按照現行規範來說他們不屬於公家單位,也不可能申訴,也沒辦法進法院
成為公部門後,反而可以有機會進法院有翻盤空間。
--
民間組織沒有辦法可以規範嗎?
你無權監督質詢,也沒辦法有任何獲得申訴機會
但是保守派有加碼虛擬兒色入法歐跟網路實名制歐
像是運動的協會是民間機構 沒辦法監督喔 變成公部門
有辦法質詢
問題是 不屬於公家單位的東西 憑甚麼他要求刪文就刪文??
我一開始就說了,iwin是狐假虎威的白手套---有權力的公家單位也樂得當他靠山。 他是沒權力,但是他的來函可以作為公家單位處理你的依據。 前站務顧問就講得很清楚你不理iwin的公文接下來就是檢調單位來處理
※ 編輯: HarunoYukino (42.70.83.131 臺灣), 04/12/2024 23:46:59虛擬兒色如果入法那還有辦法翻盤嗎?
不刪就吃罰款了啊 就很白痴
說實在民間可以不理iwin阿 但是他就是拿著衛服部給的令牌
不是因為是民間組織就沒有申訴管道,而是iwin這個組
織太多可笑的瑕疵導致人申訴無門
刪文是業者自肅造成的 並不代表他們真的有權力罰
警察都會當街被人捅死 你以為這群xx當公務員個資全揭露
還敢鬧事?
類似must那種吧
喔 所以要修法是為了這樣的問題嗎?
這個組織就是這些保守團體堆出來的干預政令的單位 就是他們
的打手啦
只是業者的角度不會想跟iwin 對撞 到時候怎麼被搞都不知道
狗屎 他們只是想創東廠
不是公部門無法行政救濟
其實現在就是東廠了,而且是單方面搞你的東廠w
對啊,就一堆保守派的想靠iwin來弄ACG,這次公聽會
不就看到了
很多事情其實上頭一知半解 底下的事務官會自己進行
偏偏事務官是考試進去的
修這個法算是可以「修補」這些瑕疵啦,但會偷偷塞什
麼東西就不知道了,也不是這裡能討論的
處在一個灰色的地帶引用法條來干預東西達成他們想要的目的
iwin警告信有法律效力 只是違抗時執行罰責的是公部門
但入法了就適用權利救濟了
現在的做法是iWIN先勸導改善,若不改善就轉至主管機關裁
罰;若改成公部門後,iWIN就可以不用勸導直接裁罰。是這
樣的意思嗎?
這算是長期的戰爭啦 只要虛擬沒有明確的立法排除 他們找到
機會就會再來一次
不知道,草案還沒出來
當有新法來接管ACG,ACG就是被犧牲的那個,二次元就是少數
不過上次會議已經說了 iwin不會再直接寄警告信給平台 而是
直接報案再由公部門審核是否要求平台下架
變成法官審核嗎
按黃珊珊他們公聽會討論的結果,以後就不只IWIN能
受理檢舉,而且IWIN還能直接開抓
其實一直以來都是法官審核
但很少人會去檢舉這東西所以(ry
根本沒有這樣說 不用幻想這結論
其實iwin有報案 寄警告信同時並行的處理模式 所以先勸導根
本是屁話 你根本不知道iwin是否早就報案了
保守派就一直偷偷有動作阿 事務官看得出來也是保守思
想
不要想著什麼修法除罪化的好事,進到修法程序那就是管更嚴
就是iwin要怎麼玩還沒有共識啊,每個團體都想偷塞東
西進去
我們能做的就是先把保護自己的牆蓋好
我是不覺得有什麼必要必須讓IWIN升格成政府單位啦
,讓他們處理真實兒色現在結果變成搞二次元的打手
,還想替他們擴權歐
就你底下說明我的理解是這樣
iwin屬於第三方時,公部門能拿它的說法當參考判你
iwin屬於公部門後,會受到正常規範不能拿自己說法當
依據。是這樣嗎?
iwin是民間機構,但是公部門可以拿他的意見當作參考依據 甚至你連申訴的機會都沒有。 以現行的狀況就是: PTT被iwin來信要求刪文---你不照著他公文作就換成公家單位來找你麻煩。 (前站務顧問的文章就有說明了) 然後因為他不屬於公家單位 他的公文要求你刪文你根本沒有任何申訴的空間。 iwin成為公部門後你就有申訴的空間。
資源回收開公聽會就鬧大了吧
公部門才不好推行法律 命令更快
我們現在確定有的武器是衛福部的函釋,雖然不到高枕
無憂但能擋一下了
上次那個真的敗票 開著開著扣分扣到負
iwin 之前的作法,發通知的同時,也會轉送給司法相關機關
天天打國賠看是你硬還是我硬
的樣子..
除非你民眾黨真的能排除虛擬兒色再給我來討論這問
題,不然到最後還不是二次元倒楣
我是覺得修法明確的排除非自然人 僅針對自然人 不然一定還
會再膏膏纏 不過這個難得很高就是
升格反而好處理,就回歸公私的權利義務關係,現在根本
是利用bug 披著民間的皮行使公權力
本來就該虛擬現實割開 只是仿真就要被推出去
把擬真兒少踢出二次元範疇,二次元現行的規則還能維持
一般網路論壇誰會有辦法跟你申訴打官司,不都直接
刪掉
我是覺得讓他成為體系的一員才有辦法監督 不然之前就
是有著代理的權力 卻沒辦法監督
就是入法各有利弊,不是一個團體說想怎樣就怎樣的
目前還真的就只能先等衛福部的函釋,希望能擋住IWI
N審二次元的問題
還有 看能不能寫清楚最低的規範 其實大家都很怕麻煩
的
變成公部門可能對應之前會議讓要求下架權力回歸公權力單位
的承諾啦 之前說是讓地方政府自己組建審查會議 現在讓iwin
直接接管這個工作
最好伸格反而好處理啦 現在真正下處分的還是行政單位
這些團體現實的正事不幹 專門柿子挑軟的吃
升格就是讓他們直接下處分囉
進公部門就是領納稅人的錢 我繳稅來請人閹割我自己
我絕對氣死
升格成公部門至少每件檢舉都要立案 要申訴也找的到 當個
民間機構想吃案想搞大都是一念之間
現在民間機關也是用你的納稅錢啊 衛服部給的
民間機構也是消耗預算啊 變成公家的你可以要求選出來
的去監督
公部門就能被監督啊
現在iwin的審核人員是找打工仔,變成公家之後不知道
要找誰
笑死, 反win的支持保守團體的公部門路線,你真的不是
臥底?
他們就吃公家預算的阿
不過確定不管ACG也跟我們無關啦w
公部門處分的時候就能訴願訴訟啊 哪裡不能
誰選的?你覺得保守團體跟ACG業者那個手會伸比較長
,看看衛福部司長那樣子你信的過?
搞個公聽會後突然變成支持升格
鄉民整天罵左派,殊不知其實真正的敵人是右派
現在實際執行的還是公部門哪裡不能申訴 鬼扯
公部門是真的比較好 因為就算iwin入公部門它也要call警察才
能開罰抗命的平台結果跟現在其實根本一樣
阿所以你自己都說了檢調處理 阿到這一part不能救濟 你
是精神錯亂?
極左極右都想弄你
這邊都恨之入骨應該沒人會支持吧,不過那破團體入法
看起來像朝野共識w
iwin現在比較像稽查人員決定你有沒有違規,有就送行政機關,
而行政機關理論上還要再檢查一次內容,但你知道的
訴願流程跟去找檢察官法官那個比較好
現在又突然變公部門好了,這個如果是二月的風向 呵呵
給個提醒歐,衛福部司長那傢伙是事務官,不是政務
官有辦法隨隨便便就更換的
又跟警察有什麼相關?違反刑法的才是警察處理 相關下架等
行政行為本來就是公部門在做
你講得有點怪吧 如果可以不理IWIN你是要申訴什麼?
阿如果換成公部門來用你那就變成可以申訴不是
公部門做決定不管有沒有參考IWIN都必須接受檢驗申訴
無論是太陽還是當朝的4-11都是傾向要管理 現在就是要
討論範圍 一堆人說不要管不要管 社會大多數的共識就
這樣 看清現實吧
現在還有辦法讓iwin解散嗎 務實來看應該是想辦法讓他們回
去保護真人兒少而不是浪費時間搞虛擬
現在就能啊 你以為公部門做了處分可以不用被訴願嗎?不能
提行政訴訟嗎? 提了處分標準就會受到檢驗
處分現在就公部門在下的阿 哪有什麼win變公部門才能救
濟的問題
現在就是想辦法切開不是嗎
畢竟對公部門來說ptt這個社群也只是一個倡議團體而已
,而不是多數的大眾
看清什麼現實?你保守派不只手撈過界還想替iwin升
格阿
讓IWIN升格就是變成這個組織直接接手從一開口倒到最後處
分 到底好在哪
我們就是少數 阿不然呢 保守派從來不會死透好嗎
根本是開個公聽會突然腦袋打結嗎?還是洗地?
如虎添翼 之後自由展翅 你想拔掉可就不是那麼容易
本來IWIN還只是建議 變成可以直接自己決定 然後大家說很
棒 笑死
原本win就是通知公部門處理 阿現在說要讓win變成公部
門自己處理 ???
i win只是收集資料檢舉,不是自己能罰款吧?
保守派不會死光我當然知道,但是你沒必要照單全收
對方的主張
路上隨機問問路人 支持管的多還是不支持管理的 現在
對抗的就不是4-11 而是社會共識 之前是民間機構單方
面輸出 變成公部門如果做錯是會被處罰的
維持標案形式的話,只要讓立委擋預算就等同直接廢掉這個
垃圾組織
現在就是協商交換
民間團體狀態的iwin
發文發了幾個月win文,結果就這==?
本來是義和團 直接升格成東廠
擋預算 認真的嗎 整個立院就三個願意先公開發聲了 你
覺得剩下的會擋預算
現在就是公部門決定啊 做錯會被處罰啊 一直片面相信IWIN
做錯決定會被處罰啊 但有人現在想讓IWIN從蒐集資料給行政
機關 變成讓IWIN自己就能決定 看不出差別嗎?
笑死人了,你民眾黨開會結果根本沒協商阿,等有協
商要排除二次元再來談升格的事行嗎?
#1bkTw5Dy (C_Chat) 前站務顧問的發文
前站務顧問的立場是避免麻煩直接刪文了事
看看現在官員被質詢時裝死功力,變公部門監督會有用?
今天讓IWIN變體制內 直接給你官官相衛
不用轉貼那些站務廢文啦 每個社群網站都是一樣立場,
要他們多管事 他們就是刪文比較輕鬆
你還想有啥處罰
現在連官官相護都免了 直接說他是民間機構
阿都有三個立委出來把二次元切割了 是又吃飽沒事幹跑
去挺保守派是不是
那篇文章很明顯已經引用法條有處分決定權限的是行政機關
不是IWIN 所以本來就是可以申訴 救濟 如果你要講收到警告
就怕的自刪導致沒辦法救濟 變成行政機關還不是一樣嗎?反
而最後你給IWIN的權限從蒐集資料檢舉變成直接決定 這應該
不難懂
討論兩三個月,沒人想到讓這組織變公部門,開個公聽會之
後就覺得可以了,難道保守團體也不會這樣想嗎 笑死
廢話站方立場當然就是直接刪文最輕鬆,不刪文就會
變成站方要被處理,這點誰不知道,那換成公部門發
信要求刪文結果會不同?
就算真的出錯辭退 也只會辭到一堆約聘
你在意的點根本不是變成行政機關有辦法解決的 然後給IWIN
權限變大 真棒
從檢舉單位變成決定單位, 然後覺得很好wwww
對啊 現在就是要讓義交直接升格成警察
至於推給民間 也不是IWIN變行政機關有辦法解決的 因為變
成行政機關他還是可以推給民間(例如民間專業人士組成的
委員審查之類)
如果你打從心裡本質上不信任單位 絕對沒道理給他的權限變
大 說什麼方便檢視申訴 根本都是話術 用來騙人的話術
救濟管道在前兩個月有被提到。
看看環保局就知道啦 很多約聘僱也要去24H稽查什麼的
現行的處理是完全只能單方面挨打。
只要是行政處分 一直都有救濟管道
欸不是,為什麼反應要這麼大,函釋出來之後iwin只會
管你二次元色圖有沒有好好分級做阻隔而已啊
外包黑單位就地變官署,啊你衛福部為啥不自己下海直接管
現在iwin是受理檢舉後審查有沒有違規,有違規會先
發文要求移除,不移除才會上送司法單位,現在換成
公部門直接自己搞會有比較好,你要不要聽聽自己講
什麼
台灣已經不是政府可以片面限制你的權利但沒辦法申訴救濟
的國家
現在就是要iwin別擴權 你這樣是讓他們擴權再去質詢監督
他 不會比較好啊... 引狼入室捏
這就跟濫訴一樣啊 光通知你有人告你心理壓力就夠大了
其實二次元沒有一刀切排除的話 民間公家都一樣
到底是在挨打三小 ,下處分就有救濟,很難懂是不是
還是換公部門寄信就不叫挨打
現在哪裡沒辦法救濟?你硬要說收到警告就自己刪 變成行政
機關不是一樣嗎?蛤,
是覺得行政救濟很簡單是不是
行政救濟不簡單 所以要讓IWIN直接有權限封你處罰你 笑話
行政救濟不簡單 所以我們要讓更多人能下處分??哈嘍
??
行政機關收檢舉不能亂來的 也要有統一規範
真的不要開一個公聽會就被立場影響判斷力
原本外包是亂搞 你拿它一點辦法都沒有
欸 你們先搞清楚什麼叫行政處分啦
笑死 一個濫權的外包要讓他掌實權你突然覺得他不會亂搞了
這跟公聽會一點屁關係都沒 當初iwin管起來
等等 我沒有支持升格啊 笑死耶
就是被詬病外包無監督 人員104找
衛福部可以訂立規範要求IWIN照做 如果你覺得IWIN就是不理
為什麼你覺得他變成行政機關後會理?
現在實際有權限的是行政機關 還可以換外包 結果你要讓外
包直接掌權 真的笑話
阿掌權會不會亂搞喔 也的確很可能會 畢竟
如果你不支持升格抱歉我誤會 但道理是一樣的
把iwin升格公部門 那不就等於幫他擴權了嗎…
XX院都能不監督被情色招待的人
外包無人監督?? 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就會直接封了你 不
用寄信叫公部門處理
可是現在讓外包仔是朝野共識餒,你在這裡吵有什麼用
你都覺得政府沒辦法監督自己 結果還要讓你認為亂搞的單位
直接升格權限變大 這是什麼邏輯啊
那是你不處理才寄信 而且寄信是被監督?
我前面一直說這是升格成東廠
連公法常識都沒有認真不要下來戰,不是某個人都跟師姐
一樣,聽一堆低能話還能不笑你
IWIN想要的恐怕也不是一般行政機關 搞不好希望自己可以變
這篇正解啊 一開始大家就都在罵私部門權力大的可笑還管
成像NCC之類的獨立機關
不了
因為公部分的人是要負責的 公務員跟普通外包
現在也是東廠。其實也是一樣的
笑死了,民眾黨提的就是不一樣,平常這邊嫌的要死
的IWIN都有人可以幫護航說要替他們擴權,受理ACG檢
舉變成直接抓你ACG也能接受
現在情況很像對岸的思想委員會
是完全兩回事 你怎麼會以為公務員跟外包人員
在出問題的負責程度會一樣
你就看各個運動協會就知道為什麼民間單位這麼無敵了
現在就是他要升格成什麼廠都還不明確啊,每個團體都
想塞東西
變成獨立機關會怎樣NCC不都演給你看了 真的不要只看立場
但我是認為這機構根本不要存在
完全一樣 這種監管網路100%約聘
協會無敵跟是不是民間單位根本無關好嗎?
要不要重新審視那個破檢舉管道和申訴方式都不知道
喔 水喔 有人提到NCX欸 阿NCX最幫誰呢
覺得以前的win權力很大然後同意升級成公部門比較好管w
ww
現在IWIN搞成這副模樣了,你聽保守派的建議這麼搞
會比較好?這不是請鬼拿藥單嗎?
主要是法條不能加鹽加寬啊 說到底還是依法行政欸
NCC現在的問題是從成員組成就只是個"名義上獨立"
討厭NCC 因為有人開了公聽會 就支持新的審查單位 真的不
要太扯啦
反正不管保守派要甚麼跟它反著幹就對了
我可是說這機構最好不要存在喔
那請問你提IWIN升格到後來會是哪種人入職,是對ACG
友善的還是保守派的
獨立機關有它的問題,不過又在瞎扯什麼 你這篇不是在
討論win升級成公部門的好處?
外加我自身工作經驗 公部門跟民間公司不太同
協會最大的問題是國際體育單位要求體育不受政治干擾 只跟
民間單位合作 因為有這些合作關係 協會才能拿翹 根本不能
跟IWIN類比
你也不會知道是哪種人會入職,要嘛就是公務人員考試
最好不要存在結果希望升格不是更扯嗎? 你覺得升格後讓它
消滅比較困難還是民間單位?
要嘛就是跟NCC一樣立法
這社會難免會有保守派團體 但有必要變成公部門嗎
我沒希望它升格唷 我是說公務員跟外包不同
正確來說 iwin這東西進公部門也不會是iwin 直接是
只會弄出另一個NCC
我希望的是不需要存在
說到底你們現在質疑的弊病變成行政機關問題都不會解決 唯
公務人員直接變成iwin 沒有民間的事情
一改變的只有本來沒權力的單位 變成有權力的單位 這很難
理解嗎?
它升格後跟你說我人手不夠,然後一樣搞個委員會外包給
保守團體
討厭ncc 但同意新的ncc:)
哪裡可能沒民間的事情 絕對是搞一個委員會委託民間審查的
某立場的族群真的太有料了 一本正經在說笑
你不希望升格還出來講什麼公家審會比較好的屁話啊
這裡應該都沒人支持升格啦,可以冷靜一下
@laigeorge89 發文的這個就支持升格阿www
欸有ㄇ
我好像沒說過支持升格的話吧?
有權力就有相對的責任 正常是這樣啦
我是說這東西變成公部門反而好處理
衛服部司長那副模樣不也是公務人員,阿結果對ACG族
群什麼嘴臉
IWIN想要的不會是一般行政單位 因為一般行政單位現在就有
想要更有權限更不受控的獨立機關比較合理 結果因為開了
公聽會 開始洗地說這樣很好 笑死
某VV一直在那滑坡呢
@DICKASDF,是的,我的想法是這樣
他應該只是在討論申訴管道而已吧
變成公部門好處理=不支持升格, ok
現在就是公部門啊 只是委外蒐集資料和檢舉而已
對阿 一般行政單位 政府就有
別鬧了 公家部門就是領別人的錢做別人的事 最沒效率 而且
不是專門服務一般人的
民間=有權無責 公家=有權有責 為什麼可以爭這麼久XD
現在不是公部門,按照法規來說他不屬於公家單位
覺得變公部門只會更差的 主要兩邊麻
@laigeorge89 救濟方式不會變好嗎..該訴願該行政訴訟
就那樣
所以衛福部可以直接推掉說他不是公家單位w
變成公部門你稅金要繳給iwin欸 有點不爽
兩點 一個不信任政府單位會更好 比如N開頭
一般行政單位根本不用修法升格啊 衛福部把事情拿回來就好
結果有人支持修法升格一個新的專門行政單位 唉
比如說兩年前某專線就發生同樣事情,出事了就被推
一個 人員還是約聘雇 非真正公務員
說是外包單位沒有權力w
@DICKASDF 滑坡咧,你知道什麼是行政處分嗎
到底要講幾百次 這種事情跟IWIN是不是公部門根本無關 變
成公部門一樣委託民間專業人士審查 有不一樣嗎?
現在Iwin要裁罰還是要靠公家機關下處分阿,有什麼
不能申訴的,只是要隔一層而已
笑死 現在IWIN是類似路邊檢舉交通違規 現在你要發獎金給他們
光一個NCC就在那邊亂玩了 你還想多一個?
那就無解 應該打一開始 就不該存在這機構
其實我的立場是直接讓原來的部門處理 不要搞什麼白
還拿你的稅金給
看了推文 覺得確實不行讓它升格 不然寄信就變真的有效力
手套(沒事的時候說有權力 出事的時候說無法管)
外包單位本來就沒權力啊 法條都跟你講處分的是行政機關
就說你要收到警告就自刪 變成公部門發問題還是一樣
其實iwin 嚴格來說 還比較像是比如工務局
他發個通知你就自刪了 是要申訴救濟什麼
有些修繕跟修剪路樹 基本是外包
工務局監管什麼?
他現在只能寄信 升格變可以執行處分 直接擴權
阿我會認為公務員跟外包不同是因為
出錯 會推外包 外包消失你沒則
@DICKASDF 所以你知道什麼是行政處分嗎
公務員出錯 可能會被電 考績問題 當然不要臉的
我同意03的說法 變成更絕對自刪而已 還不知道會怎麼擴權
責任是有權力的人負的 做出處分卻推外包基本都是嘴炮
處分都是行政單位下的 不是外包 到底懂不懂啊
也拿他沒辦法 但不至於真受損害找不到負責
不是做出處分推給外包 是外包出錯好嗎
到底哪個族群一直睡在自己的幻想 然後連處分是三小都
搞不懂
升格後處分要有法源依據 是比較不能像現在有權無責
其實兩年前某專線就是這樣,平常時就說要接受專線指
真的變行政機關 立委可以更有力的刷他臉
揮,直到出事的時候官員當場說他是外包沒責任w
要馬就是IWIN不存在 要馬存在就先把法立好
現在也沒有權吧 處分還是行政單位做的?
或應該說 你怎麼知道是誰問題
公部門就是工具 沒有在負責的 這幾年還看不懂嗎?
那不變行政單位,審查時直接斷他預算不是更爽?
因為實際執行刪文的是站方,而iwin會處分的是站方
現在處分也是有法源的好嗎?
笑死 某位滑坡的 還不懂在說啥
現在到底有三小權,你自己看不順眼寄信叫別人刪 他不
鳥你還不是去行政單位檢舉
先有法這個部分應該不會有人想碰 所以才偷吃步弄iwin
@DICKASDF 對啦 你不滑坡,只是你連處分是誰下的都不
懂
行政單位處分 結果是約聘僱在搞 好像也沒比較好
現在如果要舉證申訴會落在站方上
其實現在很多單位都是約聘在蓋章...(思考)
講的就不是誰下 而是出問題的是誰
現在的政府還是會看民意啦 風向不對會派人來收回去
所以才說申訴無門
包括國營事業在內,很多是約聘在蓋章
然後就算是約聘雇 也是要主管看過蓋章審核
所以不就回到原點了 只是組織還是留下來了
等於有包 主管要負責
把下罰則的和挑毛病的綁成一個單位哪裡會比較好?
而站方又沒有義務幫使用者蒐證送申訴
還有人相信會負責www
承辦員是約聘蓋章然後主管覆核
今天你去濫檢舉 也是同道理 把你換成win就邏輯燒掉了
是不是
主要是法律要弄清楚 處分也不可能超過法律的界線 沒依據他
也罰不了
不是 阿你不信任政府單位會負責 那是另一回事
你確定公部門會比iwin專業?
公部門的人力包(約聘)=廣義公務員
等等...iwin處分站方? 認真? 不刪文最後下達處
分命令的不是iwin好嗎 先搞清楚
如果放個待退的主管 他不要臉 也的確拿他沒辦法
現在iwin執行的處分是封網啊
有權限的一直是主管機關 不是iwin
讓IWIN升格 不就隨便他解釋開罰了? 怎麼想都不OK
iwin只是蒐集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
先搞清楚..iwin跟衛服部關係再來講誰下達處分 好嗎
阿上面有人說過了 處分要有法源依據
處份是依照iwin給的資訊 那實質是iwin決定沒錯
@laigeorge89 講幾千次 就不是win在下處分了 都四月了
還有人在跳針這個是怎樣
你就想像iwin其實就是檢舉達人 他只是會先告訴你我要檢舉
囉 結果現在有人希望檢舉達人可以直接處分別人
iwin只是檢舉仔 執行的還是主管單位
沒有iwin就沒有處分
http://i.imgur.com/osVN03z.jpg 不是iwin啦,總之是
處分機關
??誰跟你說沒有win就不會有處分??
決定當然不是iwin 實質決定也不是 因為是主管機關要依照
檢舉仔 他就是個檢舉仔
檢舉資料審核 有人會因為交通檢舉達人檢舉 所以實際上交
通罰款是檢舉達人下的嗎?
IWIN到時若是公部門 也不是他想解釋就解釋
就跟現在不給檢舉紅線 那就不會有罰單依樣
現在升格成公部門不就多一個監管單位 還是我會錯意了?
"名義上"當然不會是民間機構
目前法律都還沒訂好,民眾黨這次開會也沒有要求排
除二次元,保守派還要求必須讓虛擬兒色入罪跟推行
網路實名制,你疑慮完全沒解決就說要替IWIN升格,
誰會信你們
幹 為什麼我們要在這個破洞百出申訴管道上辯論wwww
只能說IWIN也不會這麼囂張
誰這麼閒有空跑法院搞這些
升格成公部門就變成iwin可以直接下處分 不用檢舉了 他自
己就能幹 然後可能還是會委外蒐集資料 笑死 那為什麼要升
格?不會想想為什麼嗎?
怎麼會有人相信升格後會變自律?看傻了
是多一個監管機關 相對了解某領域的機關 方向不好說
有沒有空跑法院不是你讓iwin升格有辦法解決的
所以保守派團體都去開公聽會 要讓法條加嚴 讓他們檢舉的成
功率上昇啊
不是把它升格了就沒人檢舉耶 保守派狂喜
iwin升級 大家就能一起過上"好日子"了
下處分 還要有法律依據 況且處分也非無敵
處罰要訂立明確標準 這塊看起來沒人想碰
一連串套路還有人沒看懂哦…
擺明了就是這些保守單位想要家父長似的管控言論 想要更多
資源更多權限 除了這個理由根本想不到升格的必要
向iwin檢舉某篇ptt文章時時不是檢舉某個人散播猥褻圖
片,而是檢舉ptt這個站讓人看到這張猥褻圖片
現在下處分還是要有法律依據啊 難道現在不用?
現在的iwin就是模糊判定 要設立公部門那要有法源依據
@rahim03 我要跳了, 這串推文資訊夠詳細了,看不懂
的或是還在跳針的應該不用浪費時間了,我覺得國中生都
看得懂
iwin現在是檢舉 後面罰不罰是另一回事 先寄信讓你下架
有人喜歡被監管我只能尊重
法源我都貼了 還要說沒有我也沒輒
你公家機關想要舉紅牌 請先告訴人違反了什麼
下處分若是"罰款"之類的,要 來信要求自刪.沒有
假設最後最後的處分是刪除文章,是處分機關要求ptt刪
文
讓他升格之後 直接寄信讓你下架還不是一樣 罰不罰他決定
對啊,現在保守派就想幫你各位加碼虛擬兒色跟網路
實名制讓法律定義變更準確了
討厭被監管就像要讓檢舉仔變成實權單位 這個要求我一輩子
沒看過
那跟處分者申訴的權限在於ptt而不是發文者
所以要立法 那就變成之前中介法那樣會被人反對
這跟IWIN升格是一套組合拳欸
所以才說「申訴無門」
違停鄰居叫你移走跟警察叫你移走 知道差別了嗎
最後就會立不起來 那也就設立不了了
老實說 像你們信任的立委就可以進來討論 像蔡沈黃
知不知道我不爽民眾黨在哪裡,是二次元還沒有排除
就說要替IWIN升格
就更有力氣阻止了
是,這東西升格還有立法問題
你那篇已經回你了 等變公部門派去的都是自己人 一切都會變天
欸他就這樣一個人自己氣然後自己走了喔
要閃掉立法問題大概就是直接回歸衛福部自己
問題完全沒解決就說要升格討論的很爽
的所屬人員開罰
一開始討論IWIN不就是分割後的中介法 只是這不好發聲
又不是只有民眾黨 其他黨派更可以加入討論 像國民黨
現在是因為IWIN這組織不是某顏色
也有支持反IWIN不是?
我是不知道再野為什麼想淌這水 但執政的都縮了
等變自己的單位 單一顏色就會傾全黨之力支持
iwin算是保守團體這種很多啦 沒法分成某色
也不算縮了 真實兒少這邊風向完全正確 立法也在路上
所以不能變公部門啊
iwin其實更像是行政部門要閃責任才弄出來的
只是要不要被一起包進去...這是很有可能被蓋章一起過
我好像沒聽到執政的有講要替IWIN升格,有相關消息
嗎?
這次的三個立委 他們也是同黨呀 但他們也站出來不是?
你看他官網的歷史沿革就是行政部門自己開會決定
成立一個"民間組織"的iwin
有法源嗎 升什麼格
現在就有權無責阿 成為公部門反而比較好
你變公部門就會官派了啊 無論現在是誰在當家
啊那個法就還在寫啊,什麼屁都沒有就不知道為什麼那
麼氣
你今天是立法者,開會的講什麼你沒必要照單全收,
哪怕是行政單位講的也一樣
法寫不出來但先弄了個機關測風向
昨天公聽會完大逆風 今天就改出這招 佩服佩服
又要花多少錢成立詐騙辦公室 8-1
現在也無權啊 哪裡有權了 就算升格一樣無責
iwin 名義上是"民間組織" 實質上就是政府單位弄得
是的...如果真要說了話 iwin就是個XX辦公室w
是沒看過不支持自己人就被打成叛徒弄下來的喔
本來審這種東西就很難,藉由一個中立機構做緩衝很合理
其實iwin的上面就是NCC
這種情況下 還覺得成了公部門會更好 我只能尊重
但實際上這個中立機構組成會長什麼樣大家都想得到
NCC也該廢了
是的,歷史沿革就是NCC主導的東西就是w
公部門怎麼可能比較好 看看台灣那些破幹低能公務員 再看
看那些政務官被質詢的嘴臉
剛剛慢慢打字所以搞不清楚到底在吵什麼,不是只是在
吵申訴管道而已嗎w
一來審查這件事就有問題二來機構組成不受信任 不論公私
是不是很多人不知道原本IWIN的警告信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
實際上就是不管是民間還是升格都不被認同
這種單位應該扼殺在成立 而不是事後救濟管道
平台無視叫警察來看不是看你文章有沒有違規 而是因為你沒照
但他目前就是已經存在了...而且看起來會繼續存在
警告信說的處理 所以開罰
政府搞公私不分的半官單位達成有權無責+酬庸應付
iwin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那是政治代代相傳的招
虛擬創作只是他管的一部分 其他部分支持的一大堆
現在就是無權 不爽iwin要的是衛福部收回去自己幹 而不是
成立一個新的行政單位 這樣他會有更多資源和權限
簡單來說IWIN是否為公部門不影響他實質的權力 但是公部門本
不也說支持創作的委員很容易掉票 我們都這樣認為了
都說到這樣了還能跳針 那我也沒輒
簡單來說iwin變成公部門 他就從檢舉仔變成實權單位 還會
有更多資源 如果是變成獨立機關 那就像ncc
身會受到監管 所以亂搞很容易被檢討
實際上因為黃而促進的加速立法只是會輾過去
你還要支持 那不如去支持數位中介法啦 哈
檢討規檢討 NCC亂搞還是亂搞不是嗎
NCC其實就是公部門就是了。
看起來就只有協助辦理事項而已 看不出來有什麼處分的權力
台灣人一聽到警局請喝茶就變成驚弓之鳥,換成我也怕
iwin現在還是可以檢討啊 衛福部不用被電嗎? 蛤?
NCC當初會成立也是因為原來的單位不被信任w
整天在亂帶概念 沒這個公聽會前有人希望iwin入法變公部門
嗎?
NCC當初設立時就有漏洞,只是換到誰手上誰就真香
NCC電檢制度也被ACG圈炮過啊
跟這個公聽會完全無關iwin年初鬧事時就有一堆人在說它是民
NCC、文化部成立前是新聞局主管電檢
間組織 又給它讓平台下架的權力 根本無法可管
iwin沒有平台下架權力
他就是檢舉仔
iwinn事件剛爆發的時候就有不少人發現這件事情...
法規就說了 平台收到檢舉機構的信要處理
ncc演變有他的脈絡啦因為希望這個單位不受行政權掌握 才
變成獨立機關 但他原本就是行政機關
[iwin] 被iwin了有辦法救濟嗎?
iwin沒權力下架平台啦 是他的上頭NCC才有
2/8 這一串在本版還在 可以看一下
哪一條法律講iwin發函 受通知人就要下架 來 哪一條
好啦你要支持創一個類似iwin的公部門是你的選擇,
記得要求民眾黨的立委新增排除審查二次元的條款就
好,那我就沒意見
因為那就是告訴你你不下架我要檢舉了 結果你這個階段就自
刪 要講不能救濟?
那iwin變成公部門你還是不能救濟 因為處分都還沒做你就自
刪了
不要讓保守派的偷渡虛擬兒色入法跟網路實名制
雖然我還是反IWIN升格就對了,但是我不會跟你吵了
要分割就要入法 但沒人會想推這塊 一開始才要低調
退一百萬步 覺得iwin有權限問題絕對也不是讓它變成公部門
而是要直接拿掉
除非升格後讓他們被裁撤 不然不要跟我談甚麼升格
他們本來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保守派真的猛 持久、團結、不放棄、能插就插
iwin的存在已經是事實 哪天有什麼事件又會重啟就是了
今天在西洽民眾黨會被燒這麼大就是因為對保守派的
要求一點反駁都沒提
虛擬兒色跟網路實名制這種東西都不反對然後就講說
要替iwin升格
誰知道有何居心
這個社會有保守派很正常啦 不可能完全消失 重要是法條要限
制他們在一個範圍
板上的那串馬上做到也還在 只能希望立的法有足夠分割
所以某黨公聽會才會被砲那麼大力
真實兒色那塊就不可能有人反對 二次元只是被掃到的
沒人在乎 所以很感謝能提供幫忙的人
會在討論真實兒少問題硬插虛擬 二次元內容 保守派居心很
明顯啦 會中基本都是要擴權
真實兒色誰都知道不可能支持,問題是人家包給你虛
擬兒色跟網路實名制時你有沒有反駁
這麼早破梗 我還想看帶風向的能帶多少不帶腦的上車
支持升格啊 亂搞就質詢叫進去電
可是現在的公部門也沒再屌質詢啊....顆顆
iwin警告信能不能無視 可以去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八條" 寫啥 如果看完還覺得無視沒毛病 那iwin確實沒有
任何實權
專責單位這件事請其實算是幾個月前就有的,真要處
理大概就是1.專責單位(不是iwin也是其他名義)2.
衛服部直接收回不用白手套。
以現在狀況你進公部門,司法體系會全部用 “公共利益”
或 “未成年 人健全發育”等等鬼話去合法化iwin
應該說現在衛福部就是拿這些理由在支持iwin的行為啊
現在質詢就只是詢那個下指示的人 如果執行人也進入體制內
就變成下命令的+執行命令的一起被質詢而已
但現在支持升格就是給他們民意基礎用現在的方向繼續做
不是阿 質詢被電 然後咧? 你看數發部被恰吉噴爛的那個東
西 還不是嘻皮笑臉繼續亂搞 繼續
入法就是法官自由新鎮了喔
一堆奇葩判例超乎你的想像你要確定喔
所以iwin 這麼囂張又是誰的政績
最大的問題是後面那一串吧 要立法把虛擬兒少直接列管
再加上網路實名制
如果真的通過了 那成為公部門的iWin就不算是"亂搞"了
數發部有誰站出來反對嗎,舉著國安,保護兒少大旗做獨裁專制
統治
那是不是每個團體找個理由都可以進公部門分一杯羹
監督質詢有個屁用,官員一個比一個皮
請問衛福部這次超譯法條,聲稱創作自由不重要,有實際
的管理辦法嗎?做了什麼讓我看一下。如果沒有你要如何
說服人說公部門比較好?
衛福部長幹小三最會
出事還出國玩
就問你當年勞基法亂改的時候 你監督或反制了什麼
沒錯 就跟體育協會沒人能管一樣
真的還是很多人看不懂ㄟ 民間IWIN想怎麼發公文就怎麼發
政府機關就是被動收文處理 即使民間IWIN提出的案件不合理
不處理就會被問責,等到IWIN公部門化之後,要任何人提說明
都必須先說明法律依據 等於是讓公部門介入的門檻變高
況且IWIN也不一定要直接增加一個部門 把相關職權賦予現行
機關也可以阿 重點是民間團體本就不應該有這麼多權力
你覺得變成公部門就能有效管理會不會太天真了 現在那堆被
質詢還談笑風生的垃圾官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8.1就是智障 放權給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就是給民間單位權力 但民間單位又不用
負責 到底憑什麼有權無責啊?
你以為升到公務部門就可以對他怎樣嗎? 你要不要看一下數發
部經費多少再看看他們做了什麼 被質詢後啊又怎樣嗎
而且背後多了一個助力讓iWIN這垃圾組織每幾年就出來作亂
幹嘛 該做的是讓新聞媒體跟官員去追查這個組織到底平常業
務不做都在幹嘛 還有標案之類的問題
最好的方式是8.1直接拿掉IWIN權力
不只要拿掉iWIN權力跟解散部門 同時真的該徹查這四個月iW
IN內部到底是吃錯什麼藥一直在針對動漫次文化 逕行擴權解
釋法律真的很離譜
變成公部門會不會最後像黨產會那樣?
這才是關鍵,看太多變成公部門最後只是淪為東廠
台灣法院是誰開的?想一下,不要太天真。
公部門就是公務人員,擅自擴權,依法無據就是瀆職
但這種東廠,還是算了吧,瀆職監查院也不一定辦
看看連這篇裡面都混進來一堆公關寫手帶風向的
就知道如果搞成公部門會被配合支那那群人搞成甚麼樣
做跟不做都要被某族群拖後腿內奸無限放大搞
檢舉魔人還給他直接代表公權力資格 那豈不是可以
飛天了
應該是立法禁止公部門依片面檢舉就能裁決才是正途
吧?
應該是縮小衛福部保護司能裁罰的範圍吧?
增加裁罰成立要件
依法行政,你怎麼辦?傻了才說好
你讓它變公部門,抵抗它就變妨礙公務了你傻的
IWIN就跟SJW一樣就是一群吃屎的想搞人
只要像之前交通部縮小違規檢舉受理案件類型
那就立法限縮衛福部保護司受理的案件類型才是合理
這篇文章的主張很像是保守派團體炫耀他們得了便宜
還要你支持他可以賣乖的權利
你以為保守團體比你笨嗎
爭議文 s文
公部門直接表態我們不受理虛擬創作相關的檢舉
那這些網站平台就可以忽視特定民間團體內含不合理
要求的公文
沒有學過利益團體理論就不要來亂 還是你是保守團體派來
的
Iwin辦公室 Iwin 署 Iwin 部 Iwin特別預算
依發行政是誰說了算?想清楚點不難明白
公部門喔,要不要看看數發部現在誰處理得了
假如今天有個社區協會可以任意(此處指法律上任意)限制
路過的行人30分鐘自由,請問問題是這個協會沒公部門化
,還是這個協會不該有任意縮限他人自由的權力?
那就是實際去限制的協會人員有強制罪問題啊
抱歉樓上是我看錯導致回錯文
回696F:當然是不該有限縮他人自由的權利
公部門就更噁心了,現在一堆噁爛的公部門幾乎沒有任何管制
的方法,像那個點麵線app的幾百億部門....
好處理個屁阿 根本不懂公務員心態
受委託行駛公權力,怎麼可能不能申訴?去主管機關訴願
您真厲害
不該被干預的東西 現在可以上法院就沾沾自喜?
13
要歸公部門管的話就不會成立IWIN 直接中央下令成立就好 政府出資的民間單位, 然後不受監管,這邏輯本來就很奇怪 簡單說,政府要做就會直接成立,1X
若是Iwin成為公部門 此時就要受到行政法的規範 許多法律的原理原則就會落到IWIN上面 就沒辦法用兒少保護無限擴張解釋 譬如像是明確性原則2
有幾個衝突點可以討論 1.我寄存證信函也有法律效力,但我不是公家機關。 2.不管是iwin是不是機關 我們都是向“政府機關”救濟。因為是政府機關先裁罰,我們不服再進行“救濟”。救濟管道終究是一樣的。 3.如果救濟管道終究是一樣的,問題出在哪?差別是由誰做出“想裁罰的意思”。你想想如果我每開一張罰單都要被申訴,我一定小心謹慎 甚至放寬標準 或直接當沒看見,但現行iwin 的問題就在這,因為處理申訴的人跟想要裁罰的人不同,iwin 不用去處理別人的申訴,那是給我們“處罰的機關”該做的事(有權無責 4.其實最大的問題在於行政權過於有效率的問題,更可怕的是由一個帶著惡意 頻繁且針對的機關握有。1
根本他媽假議題 現在iWIN不就衛福部打手? 衛福部不久公機關? iWIN升格公部門最爽的就是iWIN和衛福部的長官們 拿到一堆預算超爽der 問題是一個根本沒幹啥實事的機關 要拿更多老百姓的稅金?4
: : 此時就要受到行政法的規範 : : 許多法律的原理原則就會落到IWIN上面 :10
其實在處理網路上的性影像(偷拍、未經允許上傳...等)這塊 現在統一由(古早時期還有分被害者成年與否) 性影像處理中心在接受申訴,並處理之 而且是只處理有真實被害者..... iWin這個機構....可以解散了......2
我書讀得少你不要騙我喔 照你這樣講 那不讓它升上去不是更好 iwin現在就只是個信鴿而已 真的有問題交給上頭處理爆
有些回文說iwin變成公部門更好監督 請先想想 要變成公部門的提議是誰講的:保守團體 保守團體會拿石頭砸自己腳,提一個更好監督的提議嗎? 當然不會 可以去看看公聽會的內容
爆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突然想到之前巴哈的站長之前反對中介法的時候講過,他說業者在難以判斷一篇文章是否違 法的時候,只能刪除文章,但這會對論壇言論自由產生重大影響。 Line的總監那個時候也講過,她說要業者對那麼多言論進行管理根本不敷成本,然後中介法 等於跳過法院執行下架,等於是在「開後門」。 現在看來…iwin這個不就小型中介法?只是當初中介法掃到的範圍太大,老人家也會怕傳個爆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先聲明 以下發言為本人基於主觀立場的個人發言 開了什麼會嘛,簡單來說 就是保守派團體圍毆網路服務提供者 大概是這樣43
Re: [閒聊] 兒童福利聯盟不滿現行只委託Iwin作法他們懂不懂我是不知道 但看看這則新聞 照這新聞看,如果iWIN是電腦公會標到,我不覺得他們立場會跟兒福差到哪 無非唱個紅臉白臉而已。等我們退了,iWIN手上的刀子還在他想砍誰還是就砍誰24
Re: [閒聊] 台灣民眾黨公聽會提到iWIN與虛擬影像剛剛看到這篇文章後相當震驚,然後馬上跟多數推文一樣轉為憤怒, 先聲明我的立場:投給民眾黨、但是不會支持打壓虛擬創作的政黨 如果民眾黨支持 iWIN 擴權,我會站在它的對立面 - 我想討論以及我自己理解過後的有以下幾點:19
[討論] 主流民意版今天怎麼對iwin靜悄悄?469 + 3 4/11 Qorqios □ [問卦] 黃子佼,是iwin之父嗎? 470 + 4/11 cutesoda □ [問卦] 如果iwin變成公部門會怎樣 471 + 4/11 andy3580 □ [問卦] 民眾黨針對iwin兒少開會內容 472 4 4/11 andy3580 □ [爆卦] Iwin兩則最新消息 爭議聽說落幕了 473 4/11 meta41110 □ [新聞] 動漫圈iWIN爭議「3點共識曝光」 蔡易餘213
[問卦] 如果iwin變成公部門會怎樣欸我剛剛看了一個公聽會啦 裡面各個邀請來的人發言 中間有一個小結論是 iwin 不應該是民間單位 而是要轉變成公部門並且更主動9
[閒聊] 為什麼要跟iwin討論兒少規範啊?一開始還有鴿派和鷹派分兩邊 在討論要如何跟 iwin+衛福討論創作自由跟兒少空間, 用不同的手段去跟他們爭取空間。 結果後面iwin宗教創作雙標之後,6
Re: [閒聊] 明天iwin會議的受邀團體所以明天討論的原則對iwin有約束力嗎 如果沒辦法強制要求iwin遵守 不就代表iwin能繼續用內部標準去搞ACG iwin不是官方機構不會被懲戒 只要補助照拿讓ACG粉跟創作者5
Re: [討論]黑白工房(色情抱枕製作商)被iWin了我們不是反IWIN 我們是反黑箱作業 我們不贊同兒少剝削 但我們不認同標準不一 iwin認定單位應該要由公部門執行2
Re: [黑特] 黃國昌:公聽會提iWin都是出席者偷渡!2024/04/11 三立政論 政論節目都是下午兩點到五點錄影 黃國昌昨天跑去蹭侯友宜的行動治理(金山他不敢去) 晚上去這個朱學恆製播的黃光芹節目繼續說他會處理iWIN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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