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金管會加密專法閉門公聽會,排除民眾參與?
金管會將在 5/20舉辦新的閉門公聽會,已通知業者5/7前針對專法提交意見,
逾時不候,這麼短時間是否故意讓普通民眾無法參與,請自行想像。
草案好幾個網紅的群已經流出,我這就不特別藏了:
從監管機關角度,政治壓力下,減少法案與民間溝通成本可理解但不可原諒,
草草開個幾個閉門公聽會,假裝已經有跟民眾溝通,
實際上專法內容影響普羅大眾,也讓檢廉警執法紅線深入民間。
如果你不打算關心,那麼你私底下與朋友P2P交易,很有可能未來遇到搞不清楚狀況的警察
用惡法取締民眾為「沒有註冊的幣商」,刑期最高達七到十年。
這件事情從去年11月的洗錢防制法修法就是這樣搞的,
金管會閉門亂幹,規定全台灣的加密貨幣用戶只要有私下P2P交易都可能違法。
(現行法律規定只要P2P交易很可能就是洗錢喔,不管你有沒有真正的洗錢犯罪事實)
而這次是修詳細的專法,內容與之前的版本差異不多,因此我重複一下我在上次4/1的民眾
黨舉辦的公聽會,我上台向金管會呼籲的三點:
https://www.youtube.com/live/Z2WBlMzwCX8?si=pmjRjO0wt1Hm2pyP&t=5120
1.台灣OTC交易每日達萬筆,是否有對小額交易之豁免條款?
2.台灣餐飲服務業對加密支付之特色創新,因去年洗錢防制法11月之修法而有違法疑慮,是否能針對相關採放寬,不要抹殺早期業者努力?
3.台灣出現軟體支付商、錢包API業者,因懼怕VASP規定而註冊為
VASP交易商,是否金管會強制非交易所業者註冊VASP業者?
考慮反洗錢聲明資本額限制,是否對中小型非交易所業者造成不公平競爭?
我個人人微言輕,表達的意見與努力很有限,我深刻的感覺到台灣專法正在把加密貨幣
原生族群趕盡殺絕,更是把台灣人才推往國外,金管會當前的認知,就是認定民眾炒幣
跟詐騙才會用加密貨幣,完全不了解嚕空投、挖礦等原生拿到代幣的案例,
而現在更是急著立法「寧可錯殺,不可不殺」「名目打詐、實質擾民」態度進行立法,
而參考的居然還是歐盟的Mica,對美國近期的監管進展完全沒有了解,實在非常可惜。
如果你都看到這裡了,我誠摯地徵求在乎在台加密貨幣權益的民眾或讀者也好,請把你們
對法案的意見盡快表達在板上,我會在5/7前盡力蒐集,盡可能把民眾心聲傳遞進去,
因為我知道金管會信箱根本沒用(只會回罐頭信),
敏感議題或者在這件事情非常敏感的OTC商也歡迎私信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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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個人有額外的小想法,只是探討可能性
如果有需要,我也不排除看能不能辦場真正能反映民意的開放公聽會
(民眾進不去的話,我們民間就自己辦,性質為學術交流,可線上直播)
期間預計在 5/7~5/19,地點在松江南京附近,形式可能邀請一些專家來演講,
並開放民眾或者商家、業者表達,若有寶貴的意見留下,我們看看如何在 5/20
時透過管道遞交給金管會,有人有參加意願嗎?
不過當務至極是請民間以及可影響的民眾與業者盡快在5/7 留下或者私信給我你的意見,
我會盡我個人所能,替大家整理表達,希望台灣的加密原生族群與創業者,
,可以獲得應有的法規與對待。
強調一下,上述僅為我個人立場,不代表我公司
也謝謝版主黑鴨大之前一直貼我們家新聞帶起討論,也幫我徵求意見
真的很謝謝他
動區動趨 內容總監 蔡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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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草案三月就公布在網站了
我對註冊不反感,但是註冊還跑路的太多了,惡意倒閉也
就從名單中撤除而已,什麼都不用負責,這才是問題
這個是4/29 號最新版的草案
※ 編輯: berry383838 (59.115.197.4 臺灣), 04/30/2025 23:45:00至於服務業的使用,目前的草案看起來是要走信用卡那套
,支付廠商去註冊,然後商家要用就去跟支付廠商對接
動錢包跟dapp就是十惡不赦 沒什麼可辨的
消費類的點對點支付,算不算違法?對商家的消費行為,
兌換服務或商品,不涉及託管、法幣兌換,算不算違法?
目前這塊問題在於 後續商家換成法幣的途徑是否合法 這點目前唯一解法是店家要求使用 合規交易所推出的支付 但實際上會讓業者損失客源 另外商家要是開放為加密貨幣特色之商店,難免有私下允許客人P2P交易之嫌
你看看第六條這包山包海的敘述 不要忘記他們說未來還想
特許 你能想像開發個錢包要核准不然抓去關嗎?還是你也
可以接受錢包要kyc?
所以才有台灣錢包業者已經去註冊VASP了...才沒幾家應該查的到
※ 編輯: berry383838 (59.115.197.4 臺灣), 05/01/2025 00:15:35第六條的「境內」是指? CEX的資產交換是發生在機
房裡,如果機房在台灣那就算境內。但如果是發生在
鏈上,那應該不算境內吧
這個就是由主管機構認定,業務是否在台灣進行,事實上他們搞不清楚所謂的鏈 就是沒分國界的,你即使VPN使用外國節點,只要業務被認定在台灣進行,可能都算。
※ 編輯: berry383838 (59.115.197.4 臺灣), 05/01/2025 00:18:04錢包業者提供的服務是管理「私鑰」又不是管理「虛
擬資產」…..?
主要問題是雙方並不涉及法幣,單純點對點,類似現金交
易一樣。
一個外國人來台灣玩,找到一個商家願意用狗狗幣,僅使
用狗狗幣完成點對點支付貨款及旅遊消費,雙方都是自託
管的冷、熱錢包,也沒有機構或中間人,只有分散的礦工
,過程不涉及法幣交換,如果這樣行為也違法,那實際上
跟中國封禁加密貨幣,意義上也不太遠了,阻擾商業升級
到新時代金流系統的創新跟放棄潛在觀光效應。
金管會的眼皮下本來就沒有所謂的"民"
他們的邏輯就是ㄧ般民眾就是給業者去管理的
我們大金管會再用特許產業方式去管理這些VASP業者就好
這就是為什麼我一開始就極度反對金管會管幣圈
經濟部或其他部門才是真正會用民眾交易邏輯去管理的
像那種一般小額民間交易本就不該歸金管會管理
當初說啥NFT要給數位部管,也不知道管到哪邊去了
實際上不論哪個部會都會推回去給金管會,因為顧慮洗錢問題
我是建議有營利性質VASP與證券性質的token歸金管會管
就算商家是完全白的,支付方交給商家之後,這錢是不是白的
首先幣被認為是要課徵價差所得,位階跟黃金一樣
支付性質與民間交易就像本來的第三方支付一樣歸經濟部
那麼支付方用這種方式獲得商品或是勞務的時候,繳稅了沒
支付方的成本使用的幣的實際價值落差找誰算?
而錢包私鑰管理技術規範歸數位部管理
或是原本應該是換回法幣要徵的費用,透過購買就不見了?
第三方支付在數位部成立前本來就是經濟部在管理
只要這個問題沒有完全白的答案,那就有灰的成份在
那對於法律系統來說,洗錢的疑慮就是當作黑的處理
所以不論一開始是哪個部會,最後都會推到金管會
數位部成立後,數位部就開始亂搶其他部門的業務
才會變成數位部在管第三方支付
但再怎樣也比丟給金管會亂管亂搞好多了
政府的態度是這樣的,幣圈給不出完全清白的機制與答案的話
那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不是第一天看政府辦事情惹w
對政府來說,完全沒有幣圈支付其實沒問題啊,有TWQR呵呵
說穿了啦,出了事情,人們也是找政府罵說怎麼不管好
然後自託管私鑰大規模開放商業,那出事就不是會不會而已
中國封禁模式,講明不給發展就好,放棄這個產業吧 XD
而是多嚴重、多頻繁,然後政府業務量增加,到處補洞
現在這個法就是委婉地說放棄點對點支付唄
私下要怎樣往來,沒出事的話就不會去查你,但就不要商業
跟商業有關然後起糾紛的話,所有的關係人都是當作黑的處理
真要學不學一下歐盟? 真要嚴格,穩定幣發行商才是真的
要監管的吧,包含美元發行商。
或許你可以陳情看看w
實務上管不到境外的東西,就是管境內誰拿來用唄
哪裡管不到了?歐盟區的交易所,歐盟區用戶只能選擇時
間內換成USDC,不就下架USDT了。
我說的管,是指點對點以及商業支付的那類行為
如果當作一個買飾品、買金條、買鋼普拉,那當然可以買啊
至於要不要下架USDT只用USDC,我覺得你們可以遊說看看
要真的嚴管,支付想管,那真正影響市場跟用戶大面積的
美元發行商,管不管? 然後只管交易所? 結果最糟發行
商出問題找誰?去看看歐盟MiCA、加拿大VRCA都有管發行
商儲備的,美國未來也要管到發行商資格、儲備了,台灣
直接不管?
我這樣說好了,對台灣政府來說,整個幣圈沒了都無所謂
確實是可以全部封禁掉,如果幣圈只會到處增加行政成本的話
台灣政府又不在幣圈的共同利益賽局裡
啊當然可能有人要舉證很多理論給我,但不用給我,去給政府
不然跟「非核家園」一樣好了,「非詐家園」政府表明決
心要嚴打詐騙金流,全面封禁?!
總之,如果你去argue "為什麼管這個,不去管那個跟那個"
得到的答案可能就是 "對,那就都管吧"
賽局理論不是這樣搞的,要把對方的正向利益綁定進來才有效
你說得沒錯,政府就是用這種方式在打詐
不然你以為為什麼銀行提領、轉帳、約定、手續都越來越麻煩
不能制裁詐騙集團,就對整個系統放地圖砲
不能單點殺死癌細胞,就用化療放射性療法整片炸
這也不是政府第一天這樣幹事情吧w
最近連自然人憑證的使用方式也開始拉緊了
因為自然人憑證很壞嗎?不是,是被惡用後抓不到壞人
然後就地圖砲囉w 幣圈怎麼可能超脫在這個行為模式之外
答案現在已經很清楚了,採取放射線治療。大概跟老川的
美債窒息式治療差不多,治好了但也差不多要去了。
嗯,但是政府在意嗎?不在意,頂多回到幣圈沒有誕生的日子
信了。
被勒索要給比特幣是哪招
詐騙這麼多,原因是判太輕,根本不是金流問題
樓上正解!
刑期低你知我知,但有個卷毛立委還想修減刑期
打詐根本也不是最主要考量,有洗錢疑慮減少稅收疑慮才是
其實就是擋道銀行的財路,他們也不想深入研究就乾脆
直接.....
不賣只送,都送一送吧(誤
總之對現有系統來說,全部封鎖掉都只有好處啊
賭鬼的錢趕出來進到股市或是房市,被騙了去煩政府的人少了
那些幣都得走KYC賣掉換法幣算進稅基,還能推行銀行的支付
政府:你們不是想要點對點嗎?我都鼓勵銀行做好給你用了
文組治國QQ
沒辦法,誰叫最後一結算法家又得了MVP
林娘勒,政府真的有夠蝦,我從我錢包轉錢給我老婆,這樣
我算地下幣商
說起來加密媒體好像沒看到報這事?該宣傳一下吧
自己抓不到詐騙集團然後對一般民眾重拳出擊,真的很政府
我們做人要正面思維, 這是金管會逼大家
去用deFi啦
強迫加速加密貨幣的正軌前進捏
在這個法的框架之下,所有的defi都叫做黑市
這個其實是政府鼓勵各位移民的意思,鼓勵各位保持上進心
早日離開鬼島,鞭策各位,用心良苦阿
辛苦了QQ
加密媒體拜託快來抄啊
私下交易關10年把人逼去那些不曉得哪來的"VASP業者"
,結果業者跑路也不管,簡直是詐騙幫兇,太幽默了
推
能敦促多數立委不要立這惡法,把它修好嗎?
台灣人是一群保守的巨嬰, 等美元被蛋雕、加密貨幣需求
暴漲的時候, 自然會有人去跟立委哭了
推
反正錢根本就不回台灣了
2
我是覺得黑鴨如果要發表意見,不論是不是引用轉載,是不太需要鎖回應鎖推文 不然你跟你嘲笑的那些"言論審查者"和"言論控制者"沒有什麼兩樣 以及Banker、Maxi這些字詞一直用來指稱你不同意的立場的人的話 最後其實這兩個字就和到處喊人Nazi一樣,詞格本身變得廉價,聽的人也無所謂了 針對你提到最近Peter Todd提出來的PR #32359,我倒是可以聊聊2
→ azuel: 這不是國民有沒有獨裁國家政權立場的問題 05/04 21:52 → azuel: 而是有沒有知己知彼的問題,有沒有理解別人在意的點是什麼 05/04 21:53 → azuel: 上面只是提出了國家在意的問題,如果能根據這些找出答案 05/04 21:53 → azuel: 那也可以啊,不論這個方式是對抗到底造成草根革命 05/04 21:54 → azuel: 或是找尋什麼方式是主權願意在這些問題上妥協的路線 05/04 21:54
民主國家就這樣 沒有選票的事情就沒人要去幹 幣圈在台灣的人數還是太少了 加上媒體長期洗腦 比特幣等於詐騙等於洗錢
那麼再來談一下VASP實行之後到底會發生什麼事情 首先我認為要恭喜黑鴨,他所期望的很多事情應該都會實現 1. 法律地位 - 金管會從來都沒有說"加密貨幣什麼都不是",在2013年的官方立場就是"虛擬商品"。 因為加密貨幣不具備"中央銀行法"所賦予國幣的"法償效力",所以不能當作"貨幣"。1
(中略) : 所以"沒有身份"這一題,比較大的概率可以歇了,以後可能就都是商品。 : 如果VASP專法出來走特殊豁免的c.我會頗驚訝,不過也很歡迎這種結果就是了。 : NFT也是商品,這非常大的機率不會有疑問。 這就是問題, 如果是虛擬商品, 政府到底憑哪一點「禁止私下交易」?2
沒有人說禁止私下交易,而是私下交易的商品所得也要課稅 而任何的金流最後要走到實體經濟這一關的時候,都要檢查稅基 你在8591買賣商品嚴格來說是要課稅的,如果是有買賣的話,問題只在於國稅局沒人力 所以KYC/AML就是節省了國稅局的人力,把這些都自動化的結果 你用P2P交易,最後如果都不到實體經濟,人家也確實抓不到你
: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2款 : : 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 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1
這個條件是"價格對等的以物易物" 你貼的文章內容的後段就有提到 "只要價格不對等,確實是會產生所得或贈與的情形" --2
: : 台灣幣圈有沒有救,要先看台灣幣圈的人有沒有救,我看是沒救了 : 不做事的人在那裡"你搞清楚... 你去談要有底限... 我告訴你好了..." : : 我覺得,好啊,喜迎VASP和流氓治理,跟著你一起罵就完事了![Re: [閒聊] 金管會加密專法閉門公聽會,排除民眾參與? Re: [閒聊] 金管會加密專法閉門公聽會,排除民眾參與?](https://img.youtube.com/vi/eCqZ9z--PAE/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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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嗎? 那這兩個人是幹嘛的? 左邊金融科技協會理事長 右邊數位天才IT大臣部長 而且兩位還先後擔任過國民黨馬政府和民進黨蔡政府的政委 兩位在政府體制內擔任要職期間推動虛擬資產的相關議題合計起碼超過十年有吧![Re: [閒聊] 金管會加密專法閉門公聽會,排除民眾參與? Re: [閒聊] 金管會加密專法閉門公聽會,排除民眾參與?](https://i.imgur.com/8ukunIM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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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我已經向金管會檢舉了: 川普這位個人幣商未領有台灣VASP執照就賣幣給台灣人。 違反洗錢防制法第6條,最高可判處兩年徒刑![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 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https://i.imgur.com/s2CLaJO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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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黃珊珊FB感謝洗錢防制法的三讀通過民眾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轉錄] 黃珊珊FB感謝洗錢防制法的三讀通過民眾 [轉錄] 黃珊珊FB感謝洗錢防制法的三讀通過民眾](https://scontent.ftpe7-3.fna.fbcdn.net/v/t15.5256-10/451454389_338231732671062_1936659215387859781_n.jpg?stp=dst-jpg_s1000x1200&_nc_cat=102&ccb=1-7&_nc_sid=c26028&_nc_ohc=6KUDWVZ96zMQ7kNvgEOdQUp&_nc_ht=scontent.ftpe7-3.fna&oh=00_AYAHZhlS5fT6MVlNBmCdi3g5hAeVDclaOr3FLPpsP50UUw&oe=66C50E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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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金管會的回應出來了,不EY 川普迷因幣在台灣無罪!金管會:「他發幣是個人行為,沒打廣告不觸法」 川普上任前發行官方迷因幣震撼了幣圈,30 個小時通關 700 億美元的爆炸性市值,令不 少早期進場的加密投資人賺得不少油水。但台灣金管會現行的虛擬通貨交易需業者進行登![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 Re: [新聞] P2P交易全違法?台灣金管會喊「個人幣商](https://image.blocktempo.com/2025/01/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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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網貸業者盼由數位部納管 部長:我不監理高嘉瑜幫大家問政府 其他國家都有P2P管理 為什麼台灣不能copy&paste 開始質詢政府 以下幫大家懶得看影片的 做平民死老百姓講的白話文翻譯 Q質詢方 A政府機關: Q:質詢金管會是否可以管![Re: [討論] 網貸業者盼由數位部納管 部長:我不監理 Re: [討論] 網貸業者盼由數位部納管 部長:我不監理](https://img.youtube.com/vi/Yq98wqXvwrM/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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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旭新科技」爆出被終止金流服務 憂成i轉錄 旭新科技聲明稿 各位關心旭新的會員朋友大家好,根據中央銀行在 2018/9/27 的報告 中顯示旭新科技從 2014 年 7 月便開始營業,是台灣最早的網路借貸![Re: [新聞] 「旭新科技」爆出被終止金流服務 憂成i Re: [新聞] 「旭新科技」爆出被終止金流服務 憂成i](https://i.imgur.com/M9DnXG0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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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被詐騙為什麼要怪人公道話? 金管會在2017年就知道一堆亂相了,所以當時的金管會是希望要做P2P還不如做P2B。 二、 本自律規範6項合作模式內容摘述如下: (一) 銀行提供資金保管服務:銀行接受P2P業者委託提供資金保管服務時,應於合作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