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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作者
h80733
(如)
時間推噓30 推:34 噓:4 →:150

※ 引述《ADIE2 (ㄚ呆)》之銘言:
: : 真正有爭議的是20%容積獎勵的部分
: : 這部分是依據都市計畫法
: : 參考內政部相關標準依地方自治權給予獎勵項目
: : 這部分極具專業不可能由市長個人權力決定
: : 最後只能由都市計畫委員會共識決通過
: 這20% 本來就是可給可不給
: 問題只在於 "你不能收了錢又給"
: 給20%本身就不違法 因為都市法 給廠商最高申請獎勵本來就是20%
: 但以前是沒有給到20%給好給滿
: 所以都市委員會給20%並沒有問題 假設裡面的人都沒收錢的話
越來越看不懂,到底20%合法不合法?
名嘴說不合法,所以無論有沒有索賄,都可以用圖利罪判定。

如果20%合法,那就不能用圖利罪來辦不是?

就只能根據是否有對價關係,是否有收受賄款來判是否有貪污?

到底20%合法不合法啊?

搞的我好亂哦
: 今天會有問題就只有裡面有人收了錢 如此而已
: 柯能夠無保請回就是因為 天下第一檢並沒有抓到任何柯有收錢的證據
: 加上這計畫又是都市審議會共識決通過的
: 一是柯也不是裡面的人 二是柯又沒收錢 那再怎麼牽拖也很難把柯牽進去 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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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32.166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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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idevi 09/02 15:40看顏色

ronga 09/02 15:40都委會共識決 都覺得20%可以用

palapalanhu 09/02 15:42監察院不是說有問題

lslayer 09/02 15:42有沒有收錢有差

momotaloson 09/02 15:42任何決議都不能大於法,有本事先修法

所以得到違法不違法啊? 就是看不懂啊?

sdtt 09/02 15:42看那1000多%的暖市都合法就知道看顏色了

momotaloson 09/02 15:42虧你柯文哲整天吹噓程序正義

Ben40 09/02 15:43看起來就法條授權可以裁量但沒詳細定規則

Ben40 09/02 15:43所以北市府認為我能裁量可以給這20%

nt880245 09/02 15:43所謂「明知」係指公務員有圖私人不法利

※ 編輯: h80733 (36.224.232.166 臺灣), 09/02/2024 15:44:17

nt880245 09/02 15:43益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而言。如因疏失

as50229 09/02 15:43全台的縣市長也都可以這樣用了 來個全台

seouit 09/02 15:43看起來台北市政府有獎勵容積率的空間

as50229 09/02 15:43容積大放寬 後來就說不知道 然後就放回去

nt880245 09/02 15:43違反法令或誤解法今,則與「明知」之要

Ben40 09/02 15:43監察院覺得你沒訂法所以不能自己給

nt880245 09/02 15:43件不符,不構成圖利罪

poqwiuer 09/02 15:44蚵不合法,不要問為什麼

seouit 09/02 15:44別的縣市似乎也有類似的情況

shauyuan 09/02 15:45要辦圖利,也得先從都審委員開始…跳躍

shauyuan 09/02 15:45式就以為拼得出金流,結果就……

nt880245 09/02 15:45簡單說 雖然 圖利 違背法令 要件成立 但

nt880245 09/02 15:45不符合明知要件

momotaloson 09/02 15:46是非對錯你首長自己要知道再蓋章核

MM1956 09/02 15:46原po..momo的意思是北市府地方決策不能大

Dorae5566 09/02 15:46不合法的話台北市一堆建築系建築師教

Dorae5566 09/02 15:46授全部都要被抓去關了

MM1956 09/02 15:46於中央法規..。

ukif 09/02 15:46賴即是法,賴說違法就違法

nt880245 09/02 15:46Content.aspx?n=6BAA8C03A1B6FFC5&sms=6

nt880245 09/02 15:4634A639F6F599B63&s=27176A21239FF293

nt880245 09/02 15:47這也是一堆律師翻車的原因

MM1956 09/02 15:47nt大..你先縮好短址。

DarkChilles 09/02 15:47圖利罪用在這上面本來就很奇怪

DarkChilles 09/02 15:47因為建商開發就是為了有利潤

DarkChilles 09/02 15:48給獎勵是讓建商有誘因去作新建設

DarkChilles 09/02 15:48都更的各項獎勵都是有入法的

MM1956 09/02 15:48樓上有說全台縣市長可以用..問題是只有台

momotaloson 09/02 15:48法規就擺在那邊,市府要依法行政,

momotaloson 09/02 15:48管你找誰開幾次會做幾次決議,都不

momotaloson 09/02 15:48能違反法規圖利財團,有本事你就先

momotaloson 09/02 15:48修法規。

Slash999 09/02 15:49這種涉及開發利益的東西 都計建管的原

MM1956 09/02 15:49北最高..但其他縣市視地方法規而己。

nt880245 09/02 15:49https://reurl.cc/1b3KED

Slash999 09/02 15:49則基本上就是通案適用,一般公務員也都

Slash999 09/02 15:49不敢亂來,偏偏這件要對京華城搞特例,

Slash999 09/02 15:49還是最愛講SOP的某市長蓋章核定,不搞你

Rudy 09/02 15:49這20%怎麼來的,其實就開放空間獎勵

Slash999 09/02 15:49搞誰?

Rudy 09/02 15:49開放停車位獎勵,這些一堆建商都在用的

nt880245 09/02 15:50重點是有沒有故意違法

MM1956 09/02 15:50只能在柯任期爭議最大是京華城..其次是大

momotaloson 09/02 15:50苗博雅已當面質詢柯文哲京華城容積率

MM1956 09/02 15:51巨蛋..其他案子..你們知道吧。

momotaloson 09/02 15:51明知還故意去做,是不是有犯意?

nt880245 09/02 15:51苗質詢時已經蓋章了

ronga 09/02 15:51監察院說有問題那是今年的事 今年以前都委

wei115 09/02 15:51地方政府常常不合法被中央拉正R

ronga 09/02 15:51會都覺得沒有問題

h80733 09/02 15:52苗博雅認為違法?當時質詢沒有直接

momotaloson 09/02 15:52如果是錯誤行政命令,可以即時收回

h80733 09/02 15:52要柯停下來?

nt880245 09/02 15:52並無違背當時故意違法

wei115 09/02 15:52像是那個什麼書法路

momotaloson 09/02 15:52柯文哲讓他繼續跑

ronga 09/02 15:52說真的拉 威京想要爭取最大容積,早就研究

ronga 09/02 15:52過法條了,還特別去買容積移轉,就是想要最

ronga 09/02 15:52大化

h80733 09/02 15:52議員知道市府違法不阻止? 只是質

h80733 09/02 15:52詢?

MM1956 09/02 15:52只能說公務員不想去都計建管..它最容易讓

nt880245 09/02 15:53而且苗說違法 其他人說沒有 柯不採信苗

nt880245 09/02 15:53也行

dses 09/02 15:53國賓合法 京華城就合法 不然一起下去

MM1956 09/02 15:53人被告或坐牢之類。

MM1956 09/02 15:53dses大..你不能做比較..國賓本來是符合都

a606155123 09/02 15:54全部委員都同意 市長不同意 好大官威

MM1956 09/02 15:54更法規..何況國賓比京華城很老..土地雖然

GUMIGUMI 09/02 15:54有違法的話,現在早停工了

yao03911 09/02 15:54目前看起來給或不給好像都可以?

MM1956 09/02 15:55是商用的..但要照法規計劃不一樣。

Wolverin5566 09/02 15:55合法 經過都市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

MM1956 09/02 15:56GUMI大..萬安的意思如果有涉及貪污之類會

Wolverin5566 09/02 15:56不合法 都市審議委員會搞黑箱 未實

Wolverin5566 09/02 15:56質討論

momotaloson 09/02 15:56法規沒修,哪來合法二字

Rudy 09/02 15:56開放空間獎勵+人行道改善 8%

MM1956 09/02 15:56依法去停工..現在還沒定。

Wolverin5566 09/02 15:56綠共最愛

Rudy 09/02 15:57公共停車位+充電及電池交換設備 獎勵 8%

eggjeffrey 09/02 15:57如果20%這件事違法「圖利」 那就是整

eggjeffrey 09/02 15:57個都委會同意的委員都是共犯 除非最

eggjeffrey 09/02 15:57後判得根本不是「沒收錢」的圖利 而是

Rudy 09/02 15:58認養兩個公園 4%

eggjeffrey 09/02 15:58收錢的「貪污」

MM1956 09/02 15:58樓上..問題是都委會不是全部同意哦...

MM1956 09/02 15:59尤其宋楚瑜的女兒一開始不同意,後來發現

bustyma19 09/02 15:59都委會就是黑箱操作說過就過不容質疑

momotaloson 09/02 15:59某些反對的審議委員,第二次被撤換

MM1956 09/02 15:59還在進行..她以後稱有事沒去啦。

momotaloson 09/02 15:59反正就是要強渡關山

MM1956 09/02 16:00照著mo說法是真的..

momotaloson 09/02 16:00柯文哲手段太淺,太急躁落下把柄

DRAGON0324 09/02 16:01信名嘴幹嘛…

bustyma19 09/02 16:01委員書面不同意+決議請假不出席=技術

bustyma19 09/02 16:01性通過(水很深)

MM1956 09/02 16:02樓上..沒再參加的都委其實沒事..

h80733 09/02 16:02所以若開放停車位、認養公園 這些

puritylife 09/02 16:02某位要帶都是柯搞的風向也太明顯

h80733 09/02 16:02獎勵中央法規沒有,就不合法嗎?

MM1956 09/02 16:03開始到結束每場都有參加..卻是有事。

momotaloson 09/02 16:03台北市政府有自己的法規,放寬可以,

momotaloson 09/02 16:03但要先修法

h80733 09/02 16:04https://i.imgur.com/zrfuztR.jpeg

h80733 09/02 16:04Ruby說這些,Mimi大是否認為不合法

h80733 09/02 16:04啊?

MM1956 09/02 16:04所謂獎勵..是地方決策..不然議員為何立法

energy100203 09/02 16:04影射性發言真好用

MM1956 09/02 16:04或修法、廢法之類..

skygray2 09/02 16:05重點是有沒有私下收錢啦,沒有就不違法

momotaloson 09/02 16:05三歲小孩都知道...怎可能為了圖利修

MM1956 09/02 16:06樓上..昨天法官意思...裡面有人真的收賄。

MM1956 09/02 16:07只是柯文哲是市長身份,也有蓋章。

MM1956 09/02 16:07本來可以以證人身份去..只是京華城裡面有

MM1956 09/02 16:08不少人..。

moke 09/02 16:08合法的話 為何要賄賂4500萬?

rvsls 09/02 16:15所以才說司法不公啊!檢察官怎麼可以"事後"

rvsls 09/02 16:15推翻專業人士經程序投票的決議,法官在沒有

rvsls 09/02 16:15專業人士的協助下只能依照檢調說法裁定20%"

rvsls 09/02 16:16明顯違法",這種程序投票方式政府行之有年

rvsls 09/02 16:16,現在起每個都抓起來!?根本不合理!這就

rvsls 09/02 16:16是莫須有的冤案!

Ahhhhaaaa 09/02 16:25當然違法,犯了柯文哲罪

orz151426 09/02 16:30法律根本沒規定,就是允許地方自行裁量

bluehell 09/02 16:31有違綠法

GAtely 09/02 16:32應該說決議不是柯做的,市長名義核可特例

GAtely 09/02 16:33法院認定做決議的負最大責任

GAtely 09/02 16:33因為對實務專業跟相關法令是最了解的

GAtely 09/02 16:35開門開太大不合規有圖利嫌疑,應該是這樣

GAtely 09/02 16:37機關首長對於大案核章的做法態度因人而異

GAtely 09/02 16:38有人會多問,有人就依該管主事者判斷

GAtely 09/02 16:39所以這件事對柯本身也不是完全正面的

SAMMY728 09/02 16:41如果呈到柯文哲眼前的公文,是由下往上

SAMMY728 09/02 16:41層層交辦蓋章會議紀錄。。。都是符合程

SAMMY728 09/02 16:41序的,那柯文哲可不可以因為自己認為是

SAMMY728 09/02 16:41不合法,而拒簽?

GAtely 09/02 16:42通常不是拒簽,而是釐清再研議之類的吧

SAMMY728 09/02 16:42如果他一個人因為主觀認定不合法而拒簽

SAMMY728 09/02 16:43。有什麼風險?

SAMMY728 09/02 16:43那要研議到什麼程度?研議到柯文哲自己

SAMMY728 09/02 16:43覺得合法嗎?這樣算不算手伸進去這個案

SAMMY728 09/02 16:44子?

GAtely 09/02 16:47通常就是查到相關法令依據,才會要釐清

GAtely 09/02 16:48主觀本身沒有什麼依據作用..

GAtely 09/02 16:49比方說同類案子放寬上限都會有依據

SAMMY728 09/02 16:50那查到是柯文哲該去查嗎?這樣算不算手

SAMMY728 09/02 16:50伸進去?

GAtely 09/02 16:50經過會議決議、最高長官核定常是關鍵

SAMMY728 09/02 16:52那按照程序規範做成的公文送到柯文哲面

SAMMY728 09/02 16:52者,柯文哲有什麼不簽的理由?

SAMMY728 09/02 16:53柯文哲只能看是否該有的程序都有,是否

SAMMY728 09/02 16:53程序都是符合法規。而不是對裡面的內容

SAMMY728 09/02 16:53指點。

GAtely 09/02 16:54通常會有幕僚過濾,加上大案子通常法令依

GAtely 09/02 16:54據交代得很清楚讓長官確認判斷

GAtely 09/02 16:55這可能牽涉到能力問題和敏感度了

GAtely 09/02 16:57作為一個機關首長對自己的要求

SAMMY728 09/02 16:58如果公務人員做事情要按照每個人的敏感

SAMMY728 09/02 16:58度和能力問題這種沒有評判標準的方式,

SAMMY728 09/02 16:58那能力比較差的不就有巨大的風險了?公

SAMMY728 09/02 16:58務機關都有SOP. 按照SOP做就沒你的事情

SAMMY728 09/02 16:58。這個才是正確的。

GAtely 09/02 16:59確實如此風險很大

chisholee 09/02 17:00覺得違法就會退回拒簽否則要負完全責任

chisholee 09/02 17:01不然你憑什麼當主管人家為何給你簽

GAtely 09/02 17:13看別篇原來是副市長蓋甲章,那就難怪了

GAtely 09/02 17:15柯知情或授意,沒錄音很難成立

genaro 09/02 17:44党證

Yanten 09/02 18:14綠色小吃店,賺個幾億都合法,小小20%是

Yanten 09/02 18:15不是看我們沒有

rabbit83035 09/02 18:33你柯文哲喊停 就是威京律師告北市府

jay0215 09/03 04:39全台現任跟卸任的縣市長都這樣提告搞一波

jay0215 09/03 04:39應該能抓四、五十位進去關,讓政壇大斷層

jay0215 09/03 04:42等2026三陣營是學姊+大學姐、凌濤+牛煦庭

jay0215 09/03 04:43、賴品妤+吳崢等人來搶縣市長寶座XDDDDDD

jay0215 09/03 04:43那畫面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