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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法律系為什麼那麼愛廢死啊?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法律系為什麼那麼愛廢死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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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軍吃屎)
時間推噓 8 推:8 噓:0 →:11

※ 引述《Historia (常山七次郎)》之銘言
: ※ 引述《IronCube (高端邁粉)》之銘言:
: : 欸欸
: : 我一直想不懂一件事情
: : 為什麼法律系那麼愛廢死啊?
: : 是學過法律的人就知道廢死才對嗎?
: :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為讓多一點人看到,這篇我同樣發錢,每10push,100P發到爆。
: 為了不要被水桶,我開宗明義的說這篇無關政治,
: 我只是把美國科學家的心理學研究貼出來而已。
: 我們在人類社會裡面有些問題是「實然問題」
: 簡單的說就是自然科學與經濟學的問題。
: 比如說以現今的科技核能的發電效率與穩定性遠大於光電和風電。
: 這個是可以算得出來的。
: 另外一些是「應然問題」它牽涉到的是道德觀的價值判斷。
: 比如說,殺死8人的殺人犯是否應該死刑?
: 這些「應然」問題的判斷,也就是人應該怎麼選擇的道德問題。
: 而這些支持廢死的人,心理狀態與常人是有差別的。
: 在美國心理學家Jonathan Haidt的心理學研究裡面歸納出,
: 人類的道德心理之中,有以下這些:
: 1.關懷:保護弱勢免於被傷害的原則
: 2.自由:免於強制約束的原則
: 3.公平:按付出程度分配資源的原則
: 4.忠誠:忠於自己親近群體的原則
: 5.服從:遵守權威與傳統秩序的原則
: 6.聖潔:避免接觸腐敗與病源的原則
: 這6大原則,是人類演化至今,由生物學特性與社會文化特性所結合而來的,
: 它們協助人類社會適應環境,維持秩序以求生存。
: 而那些廢死的支持者,那個小圈子,因為長期受到某些特定書籍的影響,
: 內心的道德心理只把「保護弱勢免於被傷害原則」放到最大,
: 但其他5項卻沒有齊頭並進納入考量。
: 通俗常見一點說,廢死的這些人也常常會是什麼愛媽愛爸、聖母之類的人
: 所以他們掛在嘴上的是「關懷弱勢」
: 希望政府可以讓社會藉由扶持弱勢「更加平等」
: 這就是他們所期待的「進步的社會」
: 所以他們不重視明明有人付出的努力更多而沒有更多報酬,
: 也不會重視同志權力可能能帶來的衛生與醫療保健負擔,
: 對於所謂的所謂的專家建言或權威性研究會有自帶的反感。
: 他們對於自己出身的家族與鄉里,常常懷抱著反感而痛罵地方人士反智。
: 因此他們的真面目就是「關懷與防止被傷害原則」發展至極大化,
: 而其他面向的道德感萎縮的人。
: 其他普通人則是六項道德原則差不多互相制衡的人,
: 當發生道德衝突的時候,會歷經過一些思考與掙扎才得到兩難或多難的道德判斷。
: 比如說:
: 遇到一個餓了多天的乞丐,路過滿車食物而不理不睬的有錢富人是否不義?
: 廢死和愛爸愛媽這些人不需太多思考就會說富人不義,而普通人則會陷入道德難題。
: 畢竟富人的食物是他的財產,給不給予他人難道不是富人的自由嗎?
: 但窮人應該有免於飢貧交錯的「人權」吧?那應該是要怎麼辦才好?
: 普通人都知道,
: 不能因為同情弱勢,就讓權力無限上綱控制社會。
: 不能因為同情弱勢,就剝奪努力者所獲得的財富。
: 不能因為關懷弱勢,就背叛自己所屬的群體。



其實也不盡然是這樣啦,但確實有可能最後會演變如此

刑法理論是由報應主義(罪責相當)、威懾主義(避免犯罪)、隔離主義(保護公眾)與矯正主義構成

而矯正主義(rehabilitation)也就是犯人入獄服刑,是為了使犯罪者改正行為,使其能重新融入社會

要做的是讓罪犯回歸正常,而不是處罰,刑罰只是一種手段,但不是最終目的

再加上通常學法的基本上接觸過一些天賦人權的思想,認為人的權利不能被隨意剝奪,就算是國家要剝奪罪犯權利,也需要接受嚴格審視

所以新聞上就常常會出現一些有無教化可能,是否屬最嚴重情節的報導

當年吵司改,重點強調議題有一部分就是被告的人權保障、死刑存廢與刑罰執行的人道化(罪犯人權)

但這就會陷入一個Bug,即罪犯就是因為先剝奪他人的權利,才被法律處以刑罰,現在罪犯反倒成了被公權力剝奪人權的“弱勢”

而這連帶一個延伸的思辨是,當今天兩個人同存在一個環境極為差勁的情況下,一個人維持了基本的人性,即便條件差勁,仍安分守己度日,但另一人為了私利,而隨意侵害他人權益,那更應該受到保護的不是應該是前者嗎?

但很可惜,這在法眼外,畢竟被抓到才會有法律問題,就算有法律問題,法律也會確保犯罪者的人權,過於進步的思想,反成了加害者的藉口,因為「法律會保護我」

一點錯誤的觀念,加上一點的時間與有意無意的誤導,久而久之就演變成法律保護加害者這種荒唐景象

之越來越多人開始鑽這個漏洞,例如詐騙就是一個cp值極高罪刑,這也與犯罪學的理性選擇理論有關,幾個月就可以賺取一般人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報酬,就算被抓到也頂多被判個幾年,在這種前提下,犯罪的誘因放大,法律本該抑制犯罪,這時反而與其形成了一個閉環

只能說立意良善,但因為一連串實踐上的錯誤,與過於激進的實行,做出了與原意大相逕庭的結果,這也是左派最常被人詬病的地方,即過於理論與理想化

最機掰的是,當你提出質疑與修正方法,還會被有心人士站在道德制高點扣你帽子,說你沒有人權觀念,不夠進步,舉著進步的大旗,行著反進步之事,只為了從中獲取利益

其實要解決這個問題也很簡單,就是把矯正主義的權重縮小,罪責相當的權重放大,但到底是最頂層法律實行者活在象牙塔、實務上有困難,還是過去明明有機會但一直不願意改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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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ah 12/11 20:09推寫得好

joe777 12/11 20:13廢死是法律人的聖杯等同民進黨廢核

tamama000 12/11 20:14

okah 12/11 20:17以詐騙為例,法院完全不覺得輕判引發的犯罪

okah 12/11 20:17猖獗及重大社會危害是他們的責任,理論邏輯

okah 12/11 20:17至上不論實證結果效應及社會影響,脫離現實

lesnaree2 12/11 20:17提出質疑不是會變成法盲嗎

okah 12/11 20:18淪為象牙塔裡可笑的法師

winbot 12/11 20:18不是不得而知,而是因為左派立場

sunsand 12/11 20:21台湾法律人從小到大只会考試不懂社会真

sunsand 12/11 20:22实面 所以真的是今天社会的乱源无誤

leoqqqoel 12/11 20:31推 難得看到有用心寫得

leoqqqoel 12/11 20:34人權的定義是什麼 當人變成魔鬼時 他

leoqqqoel 12/11 20:34還是人嗎? 也許對那些假掰者而言 魔

leoqqqoel 12/11 20:34鬼長的像人 就是人 所以應當有人全吧

a921103030 12/11 20:55法律就,次數/紀錄主義至上,所以才有

a921103030 12/11 20:55各種不該放的放出來,造成更多不用死

a921103030 12/11 20:55的死了..

sa13961387 12/11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