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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台灣是二戰勝利國還是戰敗國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台灣是二戰勝利國還是戰敗國作者
forquet
(緣分~很奇妙)
時間推噓 1 推:2 噓:1 →:0

這段描述帶有明顯的「風向」,即傾向於某種特定的政治立場,並通過選擇性的事實陳述和法律詮釋來引導讀者接受某種觀點。以下是具體分析:

1. 選擇性的事實陳述與法律詮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這之前中國尚未取得台灣主權」
這句話暗示1949年之前,台灣的主權狀態不明確,且「中國」未擁有台灣主權。然而,根據歷史脈絡,1945年日本在《波茨坦公告》和《開羅宣言》的基礎上向盟軍投降,台灣在國際法上被視為由中華民國接收(當時的「中國」)。這段描述忽略了這些國際文件,選擇性地強調「尚未取得主權」,以淡化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歷史關聯。
「台灣主權需與日本簽定和約才能確定」
這句話部分正確,因為《舊金山和約》(1951年)確實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但未明確指定接收國。然而,該描述未提及《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中盟國對台灣歸屬的共識,刻意突出主權「未定」論,引導讀者質疑中華民國的合法性。
「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中華民國被日本追溯認定1949年滅亡」
這一說法缺乏明確的國際法依據或歷史證據。日本在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僅表示「理解並尊重」中國關於「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立場,並未在國際法上明確宣告「中華民國1949年滅亡」。這句話是對日本外交立場的誇大詮釋,試圖將日本的外交行為解讀為對中華民國法理地位的否定。
「1952年的台北和約被日本認定失效」
《台北和約》是否「失效」在國際法上並無明確共識。日本在1972年與中國建交後,確實不再承認《台北和約》具有政治效力,但這並不等於和約在國際法上被正式宣告失效。該描述將日本的外交政策選擇誇大為法律事實,引導讀者認為台灣主權完全脫離中華民國。「1949年台灣法理上依住民自決變成『政治實體』」
這一陳述將住民自決原則套用於1949年的台灣,卻忽略了住民自決在當時國際法中的適用範圍(主要針對殖民地或非自治領土)。1949年台灣在中華民國實際統治下,國際社會並未普遍認可台灣作為獨立「政治實體」。這句話試圖將現代國際法概念回溯應用,強化台灣獨立於中國的法理基礎。
「中華民國、日本都是台灣的『前朝』」
將中華民國和日本並列為「前朝」,並稱台灣「同時是二戰勝利國與戰敗國」,是一種修辭上的混淆。這句話試圖模糊中華民國作為二戰盟國的地位,同時將台灣的歷史定位複雜化,製造一種「主權懸浮」的印象。
2. 帶風向的意圖
淡化中華民國的合法性:通過強調「中華民國1949年滅亡」「台北和約失效」,這段描述試圖否定中華民國對台灣的法理基礎,將其貶低為「台灣當局」。
突出台灣主權未定論:多次強調台灣主權「未定」或「被日本放棄」,並將住民自決原則套用,試圖為台灣獨立於中國的立場提供法理支持。
選擇性忽略國際共識:刻意不提《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等文件,這些文件在歷史上被盟國用來確立台灣回歸中國的框架,從而製造主權「空白」的印象。
混淆歷史與現代概念:將「住民自決」等現代國際法概念強加於1949年的歷史情境,試圖重新詮釋歷史事實以支持特定立場。
3. 潛在的立場傾向
這段描述的用詞和邏輯結構顯示出傾向於「台灣主權未定論」或「台灣獨立」的立場。它試圖通過國際法的框架,將台灣的主權地位從歷史上的「中國的一部分」轉化為「獨立政治實體」,同時弱化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的法理主張。這種論述方式常見於某些政治團體或學者的論述中,旨在挑戰既有國際共識。

4. 客觀性不足
缺乏平衡觀點:未提及反對「主權未定論」的觀點,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也未引用國際社會對台灣地位的普遍認知(如聯合國2758號決議)。
斷章取義:對日本外交行為的解讀過於片面,忽略了日本在1972年建交時的模糊外交策略(即避免明確否定中華民國的法理地位)。
邏輯跳躍:從「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直接推導到「台灣成為政治實體」,缺乏充分的國際法依據和歷史證據。
結論
這段描述帶有明顯的「風向」,通過選擇性的事實陳述、誇大的法律詮釋和修辭手法,試圖引導讀者接受「台灣主權未定」或「台灣獨立於中國」的觀點。雖然它引用了一些歷史事件和國際法概念,但其論述方式缺乏客觀性和平衡性,忽略了反對觀點和關鍵的國際共識,顯示出強烈的立場傾向。



※ 引述《krousxchen (KXC)》之銘言:
: 先防槓精,以下講的內容是依照國際法,而不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這之前中國尚未取得台灣主權
: 台灣主權需與日本簽定和約才能確定
: 中華民國雖在1952年跟日本簽定台北和約,但1972年日本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 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時,中華民國被日本追溯認定1949年滅亡
: 於是1952年的台北和約被日本認定失效,所以台灣主權是被日本放棄,沒有給誰
: 於是1972年後就變成: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並宣告繼承中華民國
: 宣告繼承之後,中國內戰結束,中華民國政府被認定滅亡,變成「台灣當局」統治台灣: 導致1949年台灣法理上依住民自決變成「政治實體」
: 中華民國、日本都是台灣的「前朝」,也就是台灣同時是二戰勝利國跟二戰戰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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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ymaca 05/09 11:22嗚嗚嗚 好可憐 台灣不是你中國人的惹

kauosong 05/09 11:33精闢

LightWorker 05/09 13:38https://reurl.cc/K8EyL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