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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二審改判6月理由曝光  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高虹安誣告二審改判6月理由曝光  高作者
treeeasy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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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AI 問題1 如下:
高 提告 翁 加重毀謗罪不起訴,也有取得學術單位認證沒有抄襲,但 翁 告 高 誣告,台灣高等法院判誣告成立,這樣合理嗎?

AI 回覆問題1如下 :
以台灣刑事審判的邏輯來看,你描述的情況理論上有可能發生,但必須具備特定條件,否則合理性會受到質疑。
我們來一步步拆解:

1. 誣告罪的核心要件(刑法第169條)
要成立誣告罪,檢方與法院必須認定:

高 有告發或提告的行為(這點成立,因為 高 提了加重毀謗告訴)。

高 明知對方無罪(或事實不存在) → 這是最難證明的部分。

高 意圖使對方受刑事或懲戒處分(通常只要提告就推定有此意圖)。

2. 為何即使有「學術單位認證無抄襲」,還會被判誣告成立
法院可能採取的思路是:

關鍵是「提告當時」高 的主觀狀態,而不是事後的認證結果。

如果法院認為:

高 在提告時,已經知道論文存在可能的引用問題或爭議性,

但仍告 翁 加重毀謗(等於暗示 翁 指控完全不實),

而事後認證不一定能推翻當時「高 明知爭議存在」的事實認定,
→ 就可能構成「明知不實而提告」。

3. 這種判決的爭議點
**學術單位認證「無抄襲」**屬於強烈的客觀證據,通常對 高 有利。

高院若仍判誣告成立,可能代表:

法院認為 高 在提告時的「認知」與「事後認證」不同,不影響主觀故意的認定。

認證結果可能是形式審查,法院不採信其絕對性。

法院找到其他證據(例如 高 曾承認引用來源不清、或被指摘的段落確有爭議),來推論 高 當時已知有事實爭議。

4. 合理性評估
從法條邏輯:只要法院有理由認定 高 當時「明知 翁 並非完全虛構事實」,誣告罪判決在形式上是成立的。

從社會觀感:如果 高 有正式認證無抄襲,卻仍被判誣告,很多人會質疑這判決過於嚴苛,因為一般人會認為「既然學術單位說清白,就應該能告誹謗」。

實務上:這類案件往往爭議很大,且有上訴到最高法院被撤銷的可能,因為「主觀明知」的認定很容易被質疑過度推論。

結論:

從法律構成要件來看,高院這樣判不是完全不可能,但合理性要看判決理由書裡法院怎麼認定 高 的「提告當時認知」。如果理由只是「後來不起訴 → 當時必然明知無罪」這種簡化推論,那就很可能有爭議並值得上訴。

請教AI問題2如下:
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而不是事實審,這樣的情況有可能撤銷嗎?

AI 回覆 問題2 如下:
是的,即使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而不是事實審,依然有可能撤銷,但前提是高等法院在判決中出現了法律適用錯誤或理由矛盾,而不只是單純「事實認定不同意」。

1. 法律審能撤銷的原因
最高法院只審查法律問題,例如:

法律適用錯誤

高院在判誣告罪時,誤解了刑法第169條「明知」的法律意涵,例如:

將「有爭議或不完全正確的事實」等同於「明知虛構事實」。

把「事後不起訴」直接當作「提告時必然明知無罪」。

理由矛盾或理由不備(刑事訴訟法第378條第14款、第379條第14款)

高院判決書內對同一事實的描述互相矛盾,或對於關鍵爭點沒有完整說明(例如沒有交代為何不採信學術單位認證)。

違反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

高院在推論「高 當時明知 翁 無罪」時,使用的邏輯明顯不合理,或與一般人經驗嚴重衝突。

2. 為什麼這案子可能有機會被撤銷

事後取得「學術單位認證無抄襲」 → 高院卻仍認定 高 明知虛構事實。

如果高院的理由只是「雖有認證,但我們不採信」,卻沒有清楚說明不採信的法律與事實基礎,這就可能構成「理由不備」。

若高院推論「高 一定知道自己有抄襲」卻沒有充分的事實依據,可能違反經驗法則。

這種情況下,最高法院雖不能直接重判事實,但可以以「理由矛盾」或「法律適用錯誤」為由撤銷發回重審。

3. 實務上的可能結局
如果撤銷發回,高院要重新就「高 提告當時是否主觀明知虛構事實」補充理由,並可能重新審酌學術單位認證的價值。

但最高法院不會自己判 高 無罪,只會讓高院重審。

簡單說:

雖然最高法院不能重判事實,但只要高院的判決理由在法律解釋、邏輯或說明上有缺陷,最高法院就能撤銷發回,所以這種情況還是有機會翻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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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71.67.2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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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dj 08/11 10:07民進黨為了救小智,一定關高虹安

k44754 08/11 10:07在那叫什麼,人家文組法官耶

qeon 08/11 10:08可以請AI舉例實務上有這樣判刑定讞的例子嗎

qeon 08/11 10:08?我問是找不到,雖說台灣不是判例法但是也

xheath 08/11 10:08沒可能 好嗎 有可能就不用打到三審 這一

qeon 08/11 10:08是有參考價值吧?

xheath 08/11 10:08審就該結束了

sammy98 08/11 10:08小智是未來的教育部長

SaChiA5566 08/11 10:11很可悲現在綠法官太多

IDFuck 08/11 10:11學術單位認證沒抄襲是哪一段?法官認定是

IDFuck 08/11 10:11教授個人認知沒有抄襲 沒有召開委員會 所

IDFuck 08/11 10:11以不採信

抄襲就會像小智一樣撤銷學位了,所以沒抄襲不是鐵鐵的客觀事實嗎?就算以言論自由為 評論自由爭取空間,讓毀謗不成立,同樣的為了自行名譽提告也該屬人民應有的訴訟權, 沒道理這裡就該緊縮評論空間而判刑。

goodapple807 08/11 10:14法律這麼多心證 隨便判都無所謂

rancilio 08/11 10:15司法不被信任就是法官心證權力太大

rancilio 08/11 10:15有罪無罪都是法官一張嘴

radi035 08/11 10:15AI 不敢說台灣司法已經被操控了 嘻嘻

rancilio 08/11 10:16不引入陪審團制度就無解,都會是執政的

rancilio 08/11 10:16走狗而以

IAMQT 08/11 10:16反正法官就這樣判 你要怎樣 真的民進黨的

IAMQT 08/11 10:16怎麼樣怎麼樣 就是因為司法媒體由他們控制

※ 編輯: treeeasy (111.71.67.21 臺灣), 08/11/2025 10:17:12

riker729 08/11 10:17你怎會問ai?台灣法官判決不是ai可以評

riker729 08/11 10:17論的

sturmpionier 08/11 10:20黨國司法

lmf770410 08/11 10:23但台灣不是法治社會

qeon 08/11 10:27請教十樓法官有行文學校要求解釋是否抄襲還

qeon 08/11 10:27是自由心證認為教授書信不可信?原來台灣法

qeon 08/11 10:27律自由心證大於證據力了?

holiybo 08/11 10:28去怪你黨主席柯文哲當時硬要選、選了還

holiybo 08/11 10:28跟民進黨做對,實力根本還不夠就敢大小

holiybo 08/11 10:29聲,當民進黨吃素的?乖乖下去吧

supertalker 08/11 10:32法官:台灣司法已經很脆弱

supertalker 08/11 10:33民眾:為什麼脆弱?

supertalker 08/11 10:34法官:因為我可以隨便解釋法律

supertalker 08/11 10:34民眾:難道你是大法官?

supertalker 08/11 10:34法官:不是,汪汪汪

metcc80211 08/11 10:39關了柯文哲,在關高虹安,綠共黨未來

metcc80211 08/11 10:39失落的30年,直到滅黨

turbomons 08/11 10:46

turbomons 08/11 10:47俗稱 被眼神性騷擾

turbomons 08/11 10:48我沒有證據 但覺得有罪

qeon 08/11 10:5028樓正確示範台灣司法為政治服務

hsnumax 08/11 10:56AI不懂煙党檢媒法綠

max011060 08/11 11:30AI只懂法條但不懂党啊

LightWorker 08/11 11:34甘為鷹犬,遺臭萬年

tbere2002 08/11 12:14我們綠色喔 羈押也是看我的

changefly 08/11 12:22你講的是法律,可是現在是法綠

總結 AI 最終的結論也很中肯,有罪無罪都有可能,取決於法官心證尺度,但在客觀學校 沒有取消學位情況下去判刑,被人民質疑判決過於嚴苛及政治打壓,也就無可厚非了。

※ 編輯: treeeasy (111.71.67.21 臺灣), 08/11/2025 15:03:44

pojohn 08/12 05:37沒錯取決於高提告當時的認知

高的認知當然是自己沒有抄襲,沒有被除名,所以冤案無誤。

※ 編輯: treeeasy (42.79.155.170 臺灣), 08/12/2025 14: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