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 : 這裡的意思是細部計畫給予的獎勵上限不應超過20%。為什麼要特別提,因為很多縣市沒
: : 有訂自己的標準(像台北兩個條例)。但台北有,所以不需要這種通案解釋。
: : 這裡是說的是台灣省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這裡很奇怪,這條說的是屋齡30年以上五層樓
: : 以下,這跟京華城有甚麼關係??然後台北市跟台灣省是平級,所以台北市可以用這條?
: : 理解不能,可能只是硬湊硬說的。(妙得是,他自己先說"除了台北市",就...意味不明)
: : 這裡很奇怪,台北市的容積率是規定在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裡面,十一章: : 規定容積獎勵,這麼基本的事沒有提?不知道是真不知道還是裝傻?然後其他就是前面: : 說過,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能超過分區管制條例,感覺只是想拉都委會下水。
: : 基本就是老調重彈,然後絕口不提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專門規範容積率的法律,: : 那些什麼鑽石什麼的獎勵就不在管制條例的規定裡。就是創設的。繞來繞去,
: : 活像我沒讀書就去考試的時候的答案一樣。好啦,有寫60分。
你扯這麼多
簡單來說就是 台北市有容積獎勵20%的權限
這個沒問題吧 大家都沒爭議
但誰說一定都要寫好容積獎勵標準才能照著給?
根本就沒規定過要寫好獎勵通則才能給
人家就跟你說用計畫審議的方式了 你直接忽略?
還有一個一直扯什麼土管規定的
這就是張飛打岳飛
你可以參照其他相關的容積率給定方式當標準
沒有人說不參照就叫違法好嗎 什麼低能邏輯= =
台北市最大的問題在於他沒定通則 這我同意
但不是說沒定通則就不能給
照你這個邏輯 所有台北市容積獎勵的案子 全部都違法
台北市不是今年才用這套容積獎勵的標準好嗎= =
--
沒通則就是犯法 因為其他人有
哪條法律說沒通則就是犯法 我先假定你說的是對的 那台北市所有市長都要抓起來了 無一例外 你別告訴我哪個台北市長任內沒有給過容積獎勵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1:33法律都列給你了,但你不看阿
你根本胡扯 你自己貼原文看 通則這兩個字我看你都找不到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4:23簡單的是你個人理解的方式,但實際上不是
你個人理解方式>台北市政府+所有都委會專家嗎 笑死人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5:02台北市的通則就是採個案認定
沒錯 所以監察院給的只是糾正 認為這樣做有爭議 但沒說他違法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5:39法律規定不能逾越施行細則或土管條例
施行細則就明確告訴你 自訂容積獎勵方式 你的通則這兩個字先找出來好不好 自創法條嗎
每個案子都採個案擬定 就是台北市通則
你不能說沒通則 只能說通則跟別人不同
那土管條例裡面規定的不是通則是什麼?
土管條例裡面只針對開放空間而已
沒有違法爭議是什麼?
土管條例是基準容積…………不是上限
事實上我說的就是監察院的糾正
你覺得監察院能充當行政法院嗎 真的很有趣
爭議是柯文哲啊 笨
土管十一章就是獎勵容積阿
上面都有人解釋給你看了 不要再凹了 很難看 你先去找通則這兩個字好不好 一直掰 亂扯只能騙傻鳥好嗎= =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8:41討論法律觀念都歡迎 但這樣看下來
細部計畫審議原則告訴你,不能超過土管
eleta比較像是有一定專業但抱持特定立場
和施行細則,把眼睛打開好嗎?
某陣營找來的打手
恩 他不聽別人的說法 只有自己跳針 小丑一個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49:27但就算是打手也沒關係 反正直球對決
可是他沒招了阿 跳針通則 他找不到 跳針土管 有大大解釋了 直接被打爆
沒辦法,標案真香
因為他提出的挑戰 行政法院可能也會叼
唯一有爭議的是 京華城是空前20% 這是唯一爭議 如果能找到金流對價關係 這個20% 真的會有問題 但這東西 一定和柯文哲無關 因為20%範圍內 根本不存在已知違法的可能
請問我哪裡不聽了,細部計畫審議原則有看嗎
別再跳了 可以滾了 講不出什麼新的屁= =
幾十億幾十億的標案散下來,要我也跪了
我把法條貼上來,您幫我解釋看看
所以就問一件事 有沒有違法誰說了算?
民進黨
吵成這樣,就很難說明知違法 這容積率要是
一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劃法
給錯,給法院判,但是討論成那樣,真的看
不出來要怎麼明知違法 反而窩不知道還比
較可能.
確實很複雜 我也看半天 只能說公家法律 很多都這樣 很亂
※ 編輯: xa9277178 (114.36.241.234 臺灣), 09/16/2024 01:54:00省(市)施行細則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
不認同沒超出20說有爭議,不然怎麼不訂15
定...
。20內就是北市的權限
第七條就是講細部計畫
寫得那麼清楚,誰幫我說明一下,哪裏有問題
所以到底有沒有違法 誰說了算?
法規上面寫的都是主要計畫跟細部計畫的
「基準」容積上限,就是地板保底的,不
是天花板。容積移轉跟容積獎勵的上限另
計。
爭論成這樣 正反意見都有
不是,是規定細部計劃內容
所以到底誰說了算嘛
京華案是用自提細部計畫,細部計畫就規定
了不能逾越。
容積獎勵本身就規定在土管十一章
講了老半天一直爭論 沒人敢說誰說了算
他是自提細部計畫變更,所以按照施行細
則就是560為底,他再透過容積獎勵+容積
法律是一條接一條,不是隨便解釋
移轉最後才是800多
你在這邊跟人家爭也沒用 誰說了算也不敢
eaious大,談法律就是法律說了算
講
30%不提,現在就是它的20%是自創的
法律說了算 所以現在判定違法了嗎?
但依據法律不能自創
就法論法,我們在談法
監察院的硬上限就搞錯了 還需要扯啥
那京華城怎麼不停工 還在蓋 藐視法庭?
感覺蔣市府也有貓膩
就算違法也不一定停工,法律沒那麼簡單
就像你闖紅燈出車禍,對方也不一定不用賠
對 法律沒那麼簡單 因為遇到柯文哲變複雜
法律上這完全是兩回事
所以你看他細部計畫的修正對照表,基準
"就算"違法(?) 所以現在法庭判違法了嗎
容積也是不超過560,但合於下列規定得
任何時候都是那麼複雜,只是碰到柯你才關心
獎勵跟移轉
對 法律沒那麼簡單 先把闖紅燈證據拿出來
爭論成這樣 所以判定違法了沒?
我不是來抬槓吵架的,不談法的話我先休息了
現在就沒看到紅燈 但是要說你闖紅燈啊
祝大家安好
你就不敢說判定違法了沒嘛
你不是來談法的吧 你是來談柯文哲違法
然後未盡事項才準用都更獎勵辦法。這種
援引的方式其實在空間計畫很常出現,因
為很難訂到天衣無縫
在那邊唬攏人 問你一句連答都答不出來
欸,連基準容積、獎勵容積、移轉容積也分不
清c不講也好。
超低能的我也不知道他到底要講什麼 自己掰了一套邏輯覺得自己很厲害 就跟他說施行細則沒有規定要通用法才能給容積獎勵 他一直叫人看施行細則我就沒看懂他到底要幹嘛 就一直要別人跟他的解釋 有夠白癡的 法律就是沒寫一定要規定通用規則 只要有相關規定就好 到底跳針什麼 然後又來土管 靠北人家就說那是地板了 他也不聽 這意思就是他要跟二審那個什麼郩的法官的概念 560以上算違法 我都不知道要跟他討論什麼一直跳針 受不了還說要討論法律 法個頭 根本胡攪蠻纏 浪費別人時間
亂說一通,連行政法院都沒開,你就論法?
先搞清楚現在北檢是用甚麼在查柯
奇怪呢 在那邊講那麼久 問你一句就跑掉
真要用你所說的容積獎勵圖利建商
是要先上行政法院,搞清楚沒
鬼扯蛋一堆,還談法,連最基本的法學概念
都沒
原來問現在到底判定違法了沒 叫做不談法
你跟他認真什麼啦 直接問他到底判定違法
了沒嘛
我回來了
要討論我OK,您能把您依據法條提出嗎?
具體第幾條規定什麼
其實您才是在您自己的邏輯裡面,沒有法條
依據,我在前面已經把我完整的法條邏輯結構
阿就都規定了地方不得超過20% 那有超過嗎?
在前面討論討論文章中完整呈現
沒超過20%啊 哪邊違法? 結案
N大,什麼法,哪一條?
哪一條規定沒超過20%,結案?
eaious大您的問題在我看來毫無意義
仇柯仇到沒有是非 很可悲
規定說超過二十%違法 沒說沒超過就合法欸
我一來又沒人講法了?
你就不敢回答判定違法了沒嘛
eaious大您一直問判定違法了沒??
我完全不懂這問題有什麼意義?不知道怎麼回
答
你只要回答有 或沒有 很難嗎?
什麼較判定違法?是說現在審理中的案子有
偵查程序可以先走 要真討論 就不
嗎?
要跳針
結果嗎?
你不是說違法與否 法庭判定
好,那來,誰判定,哪個部分違法?
eaious 討論法律不就是真的事實和法規提出
所以法庭判定違法了嗎?
見解嗎 這個和法官判決與否有什麼關係?
不一定啊,學法的就個案都會有自己的判定阿
甚至學界和實務界不同步都很正常
你不需要質疑我的問題 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談法就是談誰對法的解釋更有道理
你以為你是誰啊?
那你回答我的問題,你有讀書嗎?有 沒有
你有法律專業嗎?有 沒有?
你很矮嗎? 有 還是沒有?
你有義務回答我嗎? 有 還是沒有?
大家都知道法庭還沒判決 問這個是在幹嘛?
eaious把你真正要講的東西一次講完
請你也不要質疑我的問題
[或]應該是另外看,表示有法源可以 給獎
勵?那接下來就是台北市適不適用都市計
畫法台灣省實行細則34-2這條的討論囉?
eleta 好了啦,你也不是學法的
你要用你的判定認為違法,那是你
沒打行政訴訟前,那就是沒違法
我不會說我自己是學法的,但我確實是學法的
台灣省施行細則除非有法規特別寫明 不然根
本不能用在台北市 法庭名稱就叫台灣省了
我並不認為在公眾版面討論這一點重要
好了啦 學法不知道要有法源喔
ok 你不敢說 有人幫你說了
你法源在哪? 說吧
而且那一條規範對象也完全不搭嘎
學法的不知道啥叫特別法ww
你要不要先去跟教授跪
這件事違不違法 行政法庭還沒判定嘛
我前面有文寫清楚了,請您移駕看一下再來
恩恩 所以呢?
問你那麼久一直不敢說
fonzae不要講屁話 法律裡面寫明知違法不以
還沒判定 你怎麼知道他一定違法
繞來繞去就是沒法源,到底在講啥
判決後才算明知。不然刑法38-1規定屬於非
犯罪行為人的犯罪所得絕大多數都不用繳回
有人認為普通法優於特別法這種我認輸
了,因為很多犯罪可能還沒被發現,更不要
說有判決。
所以現在違法了?
我是懶得再用圖打臉你
eaious請問如果有人不爽打你一頓,你覺得
他沒有違法嗎?
違法是法院事後認定的 他可以認定你當時就
覺得違法,所以有罪。刑法一直都是這樣訂
阿就根據都市計畫法24條的20%上限不是嗎?
笑死,所以行政法院開了嗎?
還刑法哩,原來有人連20%容積獎勵是要上
你都知道我要問你什麼啦
行政法院都不知道
理論上要多少都可以,但應該會打槍就是了。
fonzae繼續屁話 不要扯說還沒判決就不違法
,或是不可能知道違法。法條裡的明知不是
這樣的意思
都市計畫法24條沒有20%,您去確認一下
你找不到人家的金流 又不確定一定違法
押人找證據 現在都這樣辦案?
試問明知跟故意要怎麼證明
如果你們這說得通 每個人都扯我不知道、法
院又還沒判。那明知違法的要件就被架空了
就是有些人的層次我真的難以配合
實務上的判決以及之前立法的目的,一直都
是處罰這樣的狀態
你就根本沒辦法回答 早點回去睡
你可以把文章po給你教授看沒死當我服
我不想糾結政治,把我拉回來又扯政治
你
的確是很難配合,隨便找同法規就打臉了
直轄市政府
我的文基本上就是監察院的糾正而已
誰跟你扯政治 講法阿
有時想想也是挺可悲的,學法的
我不知道老師會有甚麼意見
你的文糾正甚麼,讓我在打臉你一次
台北直轄市做法是寫在細部計畫中,:「...
我問的你就回答不出來啊
之前我打臉過別人,我不在乎在PO第二次
...合計獎勵之容積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百分之
二十... ...」
一直都是這樣,也不是今天才改做法的。
eaious老實說你的層次我不想回答你什麼
為什麼不能押? 橡皮艇過來都押了
說吧,監察院糾正甚麼
我正要打臉你,回我吧
我也知道監察院的糾正 但問就問你行政法
剛好我圖片都留存著,直接打臉
庭判定了沒 你連這個都拖拖拉拉不敢說
fonzae自己舉的法條也沒講到20%。裡面說的
還要別人看不下去幫你說
不要我PO了39條法,就不聞不問好嘛!
規定也是要寫在細則裡面,哪裡說可以細部
計畫自己訂?
人家明明在細則裡面,公三小?
連網址都不會用?
需要幫你查嗎? 113年糾正一案
台北市的細則哪條有說獎勵,還可以給20%?
台北直轄市有關容積獎勵,都做在細部計畫中
來了,有人被我釣到
詳述。皆有法條授權,就這樣。
不好意思,確實不熟練
113年 1月16糾正文,請問都審會何時通過?
請問104年 監察院糾正,以560%為計算基礎
我不知道,我只是討論京華容積率
我認為不合規定
現在我問你113年糾正,104年的計算基礎嗎?
好了啦! 不知道就滾一邊
都審會是通過後,才被糾正
fonzae你是一個很沒有禮貌的人
都審會就是拿104年糾正改成560%好嘛!
我拿證據打臉,還要對你禮貌喔!
我只知道, 柯屁說 : 我不知道
我並沒有得罪你,我只是理性討論
理性討論是要去查證資料的
我不再回應你了
而不是在那邊鬼扯蛋,學法的
憨鳥不喜歡這篇
看看這個,再來說是刑法還行政
還刑法法庭,你真得學法的嘛!
鍵盤法官又出現啦 會不會跟苗一樣考
原來問行政法庭還沒判定 刑法法庭就自己
不上裝懂的傻x
收賄才是走刑事公訴好嘛! 貪污條例治罪
說違法 也沒金流就押人 就不是談法
北檢就是在查收賄,不然圖利罪要先走行政
搞不清楚東西,還要別人對你禮貌
是阿 北檢就是在賭 賭柯就是有收賄
早就知道你要拿113年糾正一案了
我上面都提示113年,還要跳進來
我早就說過我不談柯的圖利罪,但純談京華
所以我一直問他判了沒 就是跳針不答
我在別篇文章也說過,你可以質疑20%獎勵
單純談京華容積率是否適法
適法啊! 不然都審會通過幹麼
ok 那就這樣啦 我們談的事情不一樣
你們自己政治腦,以為所有人都跟你們一樣
人家現在爭議點在是參照都更條例給獎勵
不要動不動就套人政治腦,我上面哪一個
誰跟你政治腦 這件事如果是否違法不知
不是拿法規 不是拿證據打臉你
理論上應該要有相當證據才會去抓他收賄
被打臉講不過人就說人政治腦,你自己呢?
你押人沒違法? 討論這個就不是在談法?
現在看起來是看名嘴節目演完之後再來辦案
你除了很沒禮貌,打我什麼臉?
學法的不是很追求證據,你證據還被我打臉
你拿113年的監察院糾正,請問都審會是
時空呂人是嗎? 104年的560%計算基礎原來是
560%上限的意思?
你要不要去多讀點書?
說真的啦 你說別人不禮貌 你隨便罵人政
不想被帶風向的一律建議去看都審會議資料
事實就是北市過去就有用都計法細項審核給
容積獎勵的前例 都委才審案的
治腦的行為 跟你口中指責的一模一樣
我再說一個連新北也有參照都更條例的獎勵
懶得講而已,要違法,全台不會只有台北市
不用對自己寬容 對別人嚴苛
我也給你20%獎勵的由來
我只是要說明京華城整件事爭議很大
猜猜看, 柯屁核准時, 知不知道這些?
如果都市計劃法39條都給直轄市訂定細則
人家當然會拿都更來參照容積獎勵
我仔細看了以後,真覺得有些人搞不清狀況
今天要問的是20%,京華城改建是否符合
那麼簡單的問題,還學法的
有時候有些情況有些人會產生一些自以為是也
你真的搞不清狀況,真的是學法的嗎?佛法?
別出來搞笑好嘛! 法律人
很正常的,通常越是自說自話的人更能較高
我自以為是,我也認為你不遑多讓
現在開始顧左右而言他,開始講怪怪的話嗎?
佛法有教你內心是這麼邪惡的嗎?
有時候就會不管說什麼,以為自己很厲害
還是黨、檢、媒一體看太多了?
我不敢說我很厲害,但至少我拿出圖片打臉
其實你在說你自己 :)
但其實你不需要很厲害也可擺那個樣子
政治腦說別人政治腦 這也是笑話一則了
而不是像你講一堆很模糊的留言
有時候甚至把自己也騙了
我倒認為你應該醒醒,多出去外面走走
真的覺得自己很厲害
如果你只有這些話,你還是乖乖閉嘴吧
一直被打臉,還勇往直前湊臉上來
這種是在這個世界上也是會發生的
開始語無倫次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要幫我戴一頂帽子
我沒說我厲害,我也不懂你為啥聽不懂人話
果然,學的是佛法吧!
法規我拿出來 監察院糾正我也舉出問題
我覺得這東西不就是Google一下就有的東西
但你認為別人要聽進你的理論時
f大你有要溝通嗎?
難道你就要無視別人拿出來的資料跟證據?
如果我沒跟你好好溝通,我會去查法規?
如果有的話請保持禮貌,和一來一回OK嗎?
溝通,不是拿垃圾硬塞腦子耶
欸欸所以現在是某e被打臉打爆了是嗎?是的
話我要去上一篇補噓啊
如果我沒好好溝通,我會貼監察院104年
有的話我一定好好跟你討論
糾正文給你知道當時狀況?
但我不會跟貶低自己和別人尊嚴的人溝通
我只問你都審會何時通過,你只說我不知道
你那個樣子還說別人沒禮貌 厲害了
你這一句我不知道,你覺得有資格談嗎?
您認為您有權任意主討談論嗎?
那你恐怕也沒辦法跟自己溝通 笑翻
你連去查京華城都審會的資料都不願意
那你覺得大家有必要跟你討論嗎?
您這種自信是哪來的?您要求別人回應不應該
客氣有禮尊重的嗎?
你自己對別人就不客氣不禮貌 要要求別人
某e拿不出反駁的論點就去睡覺 扣人家
你一直覺得別人應該怎樣怎樣請問您的依據是
什麼 雙標很嚴重喔
沒禮貌不就是講不贏才在沒禮貌大法
那你可不可以依據我的指示去做?
不要改戰態度 好嗎? 很青鳥
沒有行政法院判決講什麼違法 白癡
看起來好像沒要討論了,大家晚安
诶 不是耶 你怎麼一直在自介 不對喔
由我來主導討論的內容和方向你無條件配合
文件我也給你了,看不看隨你
這樣好不好
反正上面留言也不會消失
你就繼續用你的腦子留言吧
那請問我的文你看了嗎?
不要下命令要人配好 好嗎? 你姓苗?
奇怪 怎麼突然變成上對下的態度了啊?
這裡是你們地盤,我是秉持善意回應
整篇eleta被完爆 笑死我
我不會跟一個資料錯誤的去討論
論吵架沒水準我是一定輸的
你拿監察院113年我就知道錯誤極大了
但要說又蠢又很有自信,你贏了
因為那是監察,不是法院
你不看就知道錯誤,那你這種超人配合不了
你自己就沒水準啊 難怪穩輸 真的笑翻
所以監察叫做糾正,不叫違法
某e你看起來是認真討論講不贏開始吵架欸
大哥啊! 監察院去查一下四個職權好嘛!
算了 我知道你一定是特例 學法的邏輯應
113監察錯誤在哪?監察院錯誤什麼意思?
何時監察院可以判定違法與否
該是好的
我說的是適法
黨好嗆
違法有很多解釋,不合法也是違法
好了啦 適法也是拿都市計劃法
何來不合法?
我只是在談京華容積不合法不適法的法律
哪裡不合法?
如果市政府證實無法源給容積
那當然稱得上違法
所以現在是市政府認定有無違法是嗎?
這就會該當柯圖利罪的違法要件
你要不要好好想想
還是或許夜深孤單寂寞要人陪?
無論民刑行政,最後都是法院定奪
對嘛! 法院判決嘛!
所以北市府提行政訴訟了嗎?
有嗎?
這一開始就問他了 一直無視不敢回答
我只是談法理論,我認為市府確實有違法的道
還等到有人幫他回答
然後監察院說有問題卻不送行政法院
市府違法,承認自己違法,這條新聞在哪?
你上過法學院嗎?
老師問你合不合法你會嗆他告了嗎?
市府承認自己給予容積獎勵20%違法在哪?
光邏輯就打死你了
沒啊! 市府承認自己違法的紀錄在哪
違不違法也不是你說了算 是行政法庭
所以你講了霹霹啪拉一堆 也只是你認為
你以為 你覺得 然後?
你們要扯淡覺得自己對就去
邏輯我幫你理一下,時任北市府通過都審會
再見 平安
給予獎勵容積20%,N年後新政府上任
承認自己當時通過的京華城改建一案容積
我不知道合法與否 實務上是先抓市長 查金流
獎勵20%是違法,不能算數
簡單來說 他受的訓練就是老師會在課堂上
你要不要聽聽自己的邏輯像個屎一樣
老師問你合不合法 記得回答先抓前市長
如果北市府認定違法早就要求威京停工了
問他這案件他認為合不合法 現在就是他認
還會拖到現在,搞笑嘛!
為 他認為就他認為 寫清楚嘛
如果新政府上任,覺得有違法之虞
我可以給妳即視感,不就他媽的大巨蛋
講的一定違法 一開始就問他確定違法了嗎
北市府跟遠雄打官司,法院判決停工
都忘記大巨蛋是走哪個程序了是嗎?
還學法,一個前面案例都能知道建案的走向
講那麼多,結論就是北檢現在不敢送柯上
同意 但一堆傻鳥不讀書只會看三民自鏡
市府認定違法,早就出手干預了,還輪得到
法院啊,為什麼不敢?沒證據啊,扯這
監察院跟司法院來干預
麼多幹嘛?有證據北檢還要找金流高手
喔?這麼多天各種新聞報這麼久,講的好
不是啦某學法的e大,不好意思我是外行人
要講法還盡指著別人罵 卻說別人不禮貌
奇怪 行政訴訟法12條超級明顯了吧
,請問照你專業學法的邏輯,你是認定只有
像證據很多,結果?不敢送法院……呵
柯文哲違法還是歷任台北市長通通違法啊??
?
呵
抱歉我只信三民自
然後假如監察院覺得有違法 就是送糾正或彈
劾的時候順便就送進法院啦
綠狗檢廉不在乎有沒有違法,只在乎能不能
原來是英派,抱歉,不要查我水表唷!
弄死政敵
如果北市府認定違法卻不處理,這才會被
糾正甚至懷疑圖利…但北市府認為程序沒
有問題 那就只剩下法院判
英派的,那當我沒回 我道歉
原來是死忠的,難怪裝看不到
笑死,臉好腫
他就有顏色要帶風向啊
跳爽沒
啪啪啪
好可憐,只會跳針
党就只是要打政敵,什麼法不重要
推
自學佛法是吧?XD
幹 那六年前文分析的非常正確欸
只是我真的不懂 看以前文再看上面胡攪蠻
纏的邏輯詭辯功力 不像網軍 單純
有腦的死忠 那我真的很好奇想問一下
你自己六年前都相信柯的人格沒重大缺陷
甚至今天看上面 你也只是想打京華城
有違法 柯是圖利 而不是真的收錢
到底是為什麼你幫一個明顯腐敗的政黨
去打一個 你都相信他人格的人呢
民進黨上了 你生活真的變好?
沒看現在媒體變笑話 司法也快變笑話
拿一樣的標準一一看高雄吧 邁邁關到老死
還有英派的話 賴可是恨死英派 遲早算帳
小丑一個來潑髒水的 跟H開頭的一個樣
都更50% 危老30% 其他20% 這就是通則
細項都審會個別認定 有各種獎勵條件
最常見的 綠建 智慧 耐震 公 綠 廣 開
人行 退縮 回捐樓板 老幼等公共事業
各基地條件不同 太雜太細不會寫進法案裡
都市計畫 都市設計 不動產經濟學 去念念
連個學店大學生都不如 還敢跟人戰 笑死
唉
蠻好笑的 如果容積那麼容易。台北市都更
會難成這樣...表示一般人想要一坪換一坪還
要被柯文哲嗆
突然多出好多法律專家
6年前說給阿北聽他只會說你懂什麼
什麼綠建築、充電站,那不是新蓋的建
築都要符合規定?有什麼公益性可言?
為什麼可以獎勵20%?如果這樣,台北市
新蓋的建築,很多都可以領20%的獎勵!
為什麼只有京華城領到?
土管有規定1%都不能給嗎? eleta? 不
要只敢半夜跳針好嗎 這麼基本的事實
都不說 一直扯沒有寫到相關限定上限
的法條
Little 確實可以領啊,你要提計畫書
進都審做審查 不是沒有人去申請的好
嗎? 只是有沒有20%拿滿而已 大部分
是給15%
這篇好猛 被打爆臉後還說這裏是你們的地
盤 推他的勇氣
那些腦盲不懂罪刑法定啦
跟這些文盲差不多等級的蠢鳥解釋真
的很累,辛苦您了
但行政法院不是判違法要維持
死忠的 腦袋去檢查一下吧
母法也授權地方政府個案認定,結果一堆
人故意在那邊跳針
可憐哪
就是有模糊空間獎勵20% 被講成明知違法
OINOp9b3-4VU
公務員依法行政,憑空設計就是圖利
好可憐 有人一直跳針
柯如果無罪青鳥大概要去看精神科醫生了
依法沒說要你呼吸 所以你呼吸就是罪喔
新蓋建案要符合的規定沒拿來核容積獎勵啊
要罵之前先去看都委審議啦
台北市自製條例規定新建築至少要銀級
所以申請方要蓋到鑽石級+認養公元50年
才有4%的獎勵
有人真的愛當小丑 臉現在應該是紅到能
都更條例是鑽石級就有10%
當小丑了 嘻嘻
560%-》840%增加50%?召喚數學老師
最好笑的是 講不贏就開始跳針,只會說
什麼政治腦,拿證據拿法條又說你們不懂
,嘻嘻 全部都是自己認定, “我覺得”
不合法就是違法 嘻嘻,這種人很有當恐
龍法官資質呢
清鳥腦殘法條:我覺得不行就是違法
土管沒規定1%都不能給但京華城這案
子條件都不不符合當然無法拿額外容
積獎勵,去看都委會會議記錄裡面有
寫
這案子容積率獎勵無論怎麼繞都還是
回歸土管規範,條件不到沒有額外獎
勵就是沒有
傻鳥:最多20%但你不能給到20%
這案用的是都市計畫法…
北市給容積本來就不限於那些土管項目
會議時委員還要求申請方先說明為何所有既
有土管容積條文都不適用=要求說明為何要
另外開會審申請方提上來的細部計畫項目
只看到憨鳥跳針
#1cvp3v1v 去看這篇解釋的啦,又來一個
我覺得法律沒說你就是違法的
D大 別再跟傻鳥說了 以前人說 人一藍
腦就殘,現在是 腦一綠 就放屁
其實照e大的說法 高雄市長是不是也要先
羈押 再來找有沒有證據 收錢
你檢調 要藍綠白一樣標準 都先羈押才不
會被說話
大家好有耐心,我看到一直跳針就不想理了
...
推
凸( ゚д゚)凸你回的文就覺青和苗勃起
之類的塗屎方式反正我先講要查你們自己
去查出張嘴
會不會爛鳥真的苗勃起的影片看太多
被打爆講不出東西就只能戰態度的實際案例
為了打柯什麼都能轉彎
如果給20%違法早就抓一串了 還需要找什麼
金流?現在很明顯就是北檢在搞人
開頭就是斷章取義 這是來戰的吧
所以昨晚dans看三立信錯誤資訊
elate則是…信監察院+卡在土管出不去?
這帳號從去年選前就是很會發車的
誰上誰翻車
還是等法院宣判吧
如果一眼看下去就違法 柯文哲在任早就送
去關了
法律沒規定不行的都可以,北檢想睡了
這件事如果用能這樣確定的出無不法
,33根本不需要用別人的話來背書強
化正確性。要戰也先做好功課
都委會研議你Google看看
「請問暖市和南蠻都有訂通則嗎?嘻嘻。」
依照e的邏輯 全台縣市長都要被抓去關
但是只有某顏色不用關 懂
戰火在燃燒......
狂草挺官商勾結 呵呵
推
黨說有問題就是有問題
綠共死全家
看他們辯成這樣,證明柯文哲根本卡不到
圖利法,因為根本沒有明知"違法"
憨鳥整天說人法盲 但他們連基本的邏輯
政黑那群智障就不懂容積率裝懂一群白痴底
層
都狗屁不通 精神異常只想靠念力定罪
我青鳥朋友整天在臉書洗 都是一堆怪咖
雖然一開始有點有點沒對到頻率,但是確
實後面見笑轉生氣哈
你好像不是在幫阿北護航欸
滿好笑的 有小丑瘋狂跳針
現在就是在證明阿北有實質影響力,要給
誰過就給誰過啊,哈哈哈哈哈
Eleta真可悲 直接黑單啦
你要不要去比照辦理用同樣方式申請自家
都更容獎,看看會不會過
一看就知道是沒讀法律的,法律位階
、體系解釋、法律保留都不懂難怪看
不懂別人的邏輯就說邏輯差XD 北市
都計施行條例24、26就告訴你因為區
域、性質的不同,更詳細的管制訂在
土管條例,然後現在有人說不需要遵
循土管已經訂好的標準XD 那土管真
的訂心酸的,乾脆基準容積也不用遵
守土管的規定大家說好不好?
你開心就好,等法官的判決
其他人都合法,柯文哲違法
綠共所有的案子都照相同標準檢驗一下好了
啦,看要關多少人。
講這麼多幹嘛?2021結案的京華城,還有公
開展覽,當時怎麼沒人跳出來喊違法?2024
才要查?解釋一下為什麼再討論有沒有違法
又開始似是而非
推
2021結案就算了 重點是現在國土署不敢出
來對此案發言 監察院檢調也不敢把此案送
行政法院 就…原因已經很明顯了
沒通則就違法麻煩先去抓郝龍斌
這部分綠共聽不懂的
eleta還自稱學法律的XD
綠共聽不懂人話
綠共看不懂
push
傻鳥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推打臉
101也從630--->753, 客觀違法, 快辦啊
只要京華城不是特例, 要說柯圖利很難定罪
怎樣啦 啊不是圖利確定了 現在又有翻盤俠
喔
推
eleta所以除了京華城外還有哪些案例有爭
議,不會只有京華城吧? 另外你學什麼法
啊?
一堆法盲 哈
X
一切合法沒有違法 但是沈慶京花4億論功行賞 議員、前市長、前副市長、前都發局局長、一堆公務員被告、交保、羈押 我知道這題的解:司法不公政治迫害 不是我逆向 是其他所有人逆向5
這一篇總算是很認真的回擊, 而且沒有掛名任何人, 讚! 讓我覺得民眾黨總算醒了的感覺! 民眾黨加油!2
剛剛好奇Google 了一下第34-2條 感覺有一個前提是 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三十年以上五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 好奇京華城到底有沒有符合30年以上五層樓以下的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阿? 對京華城實在不是很熟,太難到沒去過 感覺他好像是商場?但是他本身的建物目的到底是不是商場或是公寓大廈?85
其實8月29日京華城的威京集團 就有發表很多點聲明 並且被新聞報導了 其中一點是指出「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已經明定非都更案件可以獲得20%容積獎勵X
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 第二條之一 接受基地移入容積之方式,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繳納容積代金。 二、本市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15
早在好幾天前就該整理出來反擊的東西 我真的不知道為啥拖到現在才整理出來.... 更甚至今年1月那時候民進黨在攻擊.開始煽動輿論的時候 就要強力回擊..... 我不是民眾黨黨員 也沒拿民眾黨一分錢 甚至還倒貼捐款民眾黨爆
藉這篇好奇問一下 羈押庭法官認為京華城都更獎勵客觀上的違法 理由是因為參考監察院的糾正案 請問監察院的糾正案效力 可以凌駕司法的判決嗎?2X
前面30年歷任市長怕違法都不敢擴增欸 其實柯市府前期也是檔死死 偏偏後來京華城行賄議員之後 柯市府立場就180度大轉變了呢15
傻鳥可以不要一直看圖卡跟沒牌綠師嗎 沒牌綠師就喜歡張飛打岳飛 678->560 這是行政法院 判允建為一次性 樓地板12萬多平方米不再適用 392->560 這是監察院糾正 因為郝冰冰說 捐地30趴 所以只剩560%X70%=392 被打槍 這兩件事跟本次阿北被雞鴨的獎勵容積毫無關係9
: : 柯黨沒有告訴你的是 這個施行細則全名是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柯黨請先解釋一下直轄市為什麼可以適用台灣省的細則
爆
[爆卦] 蔡正元FB672是什麼罪狀? 台北地檢提訊柯文哲 指控柯文哲圖利京華城 給予20%獎勵容積率66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 為什麼這篇報導不寫清楚這條施行細則全名? 全名叫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是不是知道全台灣人都清楚臺北市不歸台灣省管? 然後台北市明明有自己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啊29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我奇怪為什麼八卦都沒有人願意釐清一下 那我就盡量簡單講一下,盡量沒有法律專業也聽得懂 首先有兩個概念 一個叫法律保留原則 那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如果你爸當市長,然後用市府預算買車給你可以嗎?45
[問卦] 監察院2018-2024在幹嘛?查1下最近有爭議的京華城案 2018年 監察院糾正台北市: 與審核意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 釐正法定容積率為560%2
Re: [新聞] 逆風挺柯文哲!稱京華城「無違法」 帥過李 : 政龍攝) : 京華城容積率爭議爭論不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北檢依「貪污罪」申請羈押失敗後, 北 : 檢又以「圖利罪」抗告成功,柯5日被收押禁見,引起社會激烈爭論。房產名人帥過頭(19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其實如果你有看前面有人貼的連結 你的疑問都在這篇裡面可以回答 繼續往下看 我分段給你回答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4
Re: [討論] 蔡正元是新八卦男神嗎「違法的」容積獎勵20% 爭議點不就是那個20%, 請問違法的20%容積獎勵是誰說得算? 目前就按流程走都市計畫法 雖然過程有爭議,但就程序上 目前是沒有違法的。 地方法院一直講違法,但就目前的現實,這就是合法的20%容積獎勵4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他們對話的對象就小草,不是智商正常 的一般人啊。 全台北市更多四五十年的老房子、 幾千件陳情公文都還躺著那邊, 偏偏你柯文哲就只對京華城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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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早預感黃珊珊鬧翻藍白合!蕭旭岑爆柯43
[問卦] 沒人發現投幣式洗衣店都不知道誰在去的!爆
[問卦] 兩個甲甲情侶想開文青咖啡店,徵求店名?24
[問卦] 沒人發現在台灣抗議也沒用了吧?25
[問卦] 韓國被日本三振18次了22
[問卦] 30年後的台灣 會怎麼評價非核家園20
[問卦] 為何新北耶誕城不各行政區輪流舉辦20
[問卦] 日本神奈川齒科大學算不算是波波呢?21
[問卦] JJ跟阿信 誰的唱功好?33
[問卦] 為什麼說台灣物價高有群人會不爽?42
[問卦] 大巨蛋選址是不是選對了18
[問卦] 不只國軍英雄館 郵局的郵館也要掰了?18
[問卦] 棉花糖女孩改叫厚鬆餅女孩會比較好嗎17
[問卦] 台麥是不是找到流量密碼了?16
Re: [爆卦] 我很需要幫助27
[問卦] 黑人:在亞洲搭電車捷運沒人坐旁邊14
[問卦] 為啥馬斯克一直想把人送到火星居住15
[問卦] threads變個工溫床?14
[問卦] 撐傘這女生才是死裡逃生吧?12
[問卦] 皮蛋瘦肉粥沒有皮蛋,否則要加15元20
[問卦] 京華城案改拍連續劇要取什麼名字11
[問卦] 十萬/顆植牙算貴還是便宜?9
[問卦] 要吃什麼, 便便才會漂亮不黏?8
[問卦] 鬆餅漢堡我吃了 還好而已9
[問卦] 台灣米在日本販售9
[問卦] 沒人發現投幣式電話都不知道誰在用的!9
[問卦] 現在有開冷氣睡覺的都給我進來!10
[問卦] 〓.〓 他媽被北海道小日本仔騙了?!8
Re: [新聞] 民調/逾7成支持賴清德「價值外交」!71.10
[問卦] 該怎麼形容我的父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