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到陳律師把IBIZA歸類成網軍
我第一個反應是 陳律師您是基隆人嗎?
而且陳律師您何不直接說說東岸商場應該要何解?
(1)基隆市府出資買回建物
(2)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再移轉給基隆市府
(3)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NET自己把出資興建的建物拆除
(4)因為NET擁有產權 所以NET可以永久經營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 首先我要謝謝IBIZA、ATARI77、ThinislongID、wuklean、cfetan、poboq0002、s40012、: utuyuy、alin1028大大
: 從東岸商場爭議開始
: 就不斷的擔任我們的訓練對象
: 讓我們充分地去瞭解到
: 基隆市政府可能提出攻擊言論的每一個面向
: 就我所瞭解一般公關公司建置的網軍
: 每回覆一則留言的產值是500至700元
: 貼文則是數千元
: 如果這不是你們的工作
: 但卻能夠如此盡心且用盡所有時間來挑戰
: 我由衷地佩服你們
: 因為就連我受任這樣的案子
: 我都沒有辦法像諸位一樣投入這麼多心力時間在PTT上
: 但我覺得這就是PTT的最大價值
: 很多人願意犧牲自己的時間提出意見
: 讓各種不同的聲音能在這上面交流、衝擊
: 讓每一個不管是認真還是吃瓜的人
: 都能在這段過程不斷成長我們的思維
: 感謝你們以及所有參與這一系列討論的鄉民們
: 在東岸商場這個爭議上
: 1月31日下午2:30點交時
: 我在一樓進行記者聯合說明會
: 說得非常清楚
: 在OT案 也就是單純委託經營-移轉的促參案件中
: 要新建出新的量體
: 其實是過往所未有的
: 因此在當時確實也有風波
: 最後在市府以及議會的同意下
: 才能夠有拆除一樓的雜照
: 興建地上商場的建照乃至於蓋好之後營運的使用執照
: 所以有部分方向要帶往建物是違建 要NET拆除
: 這個其實是帶錯了
: 因為這等於變相在說自己市長老闆
: 笨到把違建放進去招商
: 因此我要說明的是
: 產權的部分
: 謝國樑市長也說法院解決 法院審理
: 你、我都不是法官
: 我就不浪費時間贅言
: 但是這整件事情我完全無法置信的是
: 在2023年的今天
: 竟然還能發生警局分局長帶領數十名黑衣人
: 直接破壞門鎖侵入商場的情形
: 當天事發緊急,我只能從商場另一側通道
: 由上往下阻擋非法入侵
: 並當場詢問究竟是基於何項法令或法院裁判到場執行
: 但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人可以告訴我或回答我
: 就連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長到底是誰
: 我還是因為旁邊有員警講出「保護分局長」
: 我才知道他的職稱
: 接續我問他可能有十幾次吧
: 請問你的警員編號、職稱、姓名以及執行任務名稱
: 分局長完全低頭沉默無法正視我、回答我的問題
: 在多次詢問未果以及優勢警力組成人牆
: 我孤身一人無法突破下
: 我只能在一樓無助地打110給勤務中心請他們派員來處理
: 等待期間,我又再次衝回開鎖現場重新再做一次詢問
: 我聽見在我面前警員的無線電聲音輪流響起
: 我猜想是勤務中心通知著轄區員警到場的呼叫
: 但沒有人願意回應無線電停止違法
: 最終我只能轉向基隆地檢署去按鈴申告犯罪事實
: 請求檢方能夠依其職權指揮或到場停止這些犯罪行為
: 我不明白為何我們的國家直至2024的今天
: 在促參法「民事投資契約」期間的產權爭議
: 主辦機關可以在未給予任何行政書面通知及法令依據說明
: 更沒有法院裁判的基礎下
: 逕行動用警方到場排除占有
: 更令我詫異的是
: 市府在做接管決定時市長在請假
: 接管完成後竟然可以在早上九點半就召開記者會
: 並且肯定執法人員的「合法性」!
: 當天我在現場反覆質問
: 交通處長、科長、第一分局長
: 所謂依法行政在哪裡
: 沒有一個人是依促參法接管辦法、行政執行法
: 給予書面通知並且依法定要件記載而後執行
: 更重要的是
: 我們深知東岸商場主體(公益)事業是停車場
: 所以我們擔心造成市民停車影響
: 從頭到尾都配合點交作業
: 如果有任何人要稱本次接管是行政權的執行
: 那我們請問依照行政執行法下
: 可以對附屬(盈利)事業發動的緊急性跟公益性在哪裡?
: 謝國樑市長說 我們跟微風簽好了
: 講好2月1日開始
: 要不惜代價跳過法院動用警力都要排除
: 為的是嚴守合約精神
: 我不知道原來民事契約可以大於司法制度
: 而且我在去年12月的招商說明會
: 當場就已經公開告知基隆市政府
: 產權有爭議請交通處拿出二到四樓產權登記
: 但基隆市政府不僅拿不出來
: 更無法解釋為何把無產權登記的建築拿出來招商
: 當天有二十幾家廠商到場 一片譁然
: 但市長還是完全不願意暫停招商
: 導致後來也只有四家廠商來投標
: 產權的不確定硬要強行招商
: 最終都是基隆市民的損失
: 說真的 我不明白謝國樑市長
: 您為什麼這麼著急~
: 但我們萬萬料想不到的是
: 市府最後竟然為了附屬(營利)事業
: 跨過行政法的界線
: 一手插進司法權的領域
: 要捍衛這件事情的人
: 你們知道只有在戒嚴的時候
: 動員戡亂條例實施的時候 行政的警察權跟司法權才有部分重疊的問題嗎
: 更重要的是
: 基隆市政府為了一個附屬(營利)事業的點交
: 竟然要在半夜掩耳盜鈴
: 帶領刑警、維安警備隊
: 還有十幾名黑衣人
: 進行攻堅
: 請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重大刑事犯罪必須要出動刑事警察跟警備隊
: 試問如果在那當下基隆發生其他重大刑事犯罪真正需要這些人的時候
: 警力的真空 誰來負責?
: 再來我要講言論箝制的問題
: 當天在被基隆市警局違法接管的當下
: 我即刻將現場畫面透過朋友傳送到基隆人的社團
: 但直至今日那篇貼文都還未被審查通過
: 原先基隆市民曾發表的「NET加油」等貼文
: 通通都被關閉留言功能
: 我只能回歸自己的臉書宣告這不可思議的違法情事
: 但從那一刻起
: 我的臉書帳號不是無法搜尋到
: 就是帳號連結貼在FB留言處無法顯示成連結
: 而分享我臉書文章的朋友們
: 感受到使用社群軟體迄今最邊緣的邊緣感
: 截至目前快三天過去了
: 每一個人的分享都沒有超過五個按讚人數
: 所以我用LINE傳訊息給每一個朋友
: 請他們觀看我的臉書
: 大家才知道瀏覽頁上完全不會有我分享的內容
: 【想感受的各位歡迎上我臉書轉載】
: 而後有人想幫我分享到基隆人社團
: 依舊無法成功
: 甚至還有分享到爆料公社的被刪文、被停權
: 更誇張的是昨天謝國樑市長的臉書
: 被網友湧入留言後
: 不是一一回應,而是刪文重發
: 一次不夠,還進行兩次
: 最後無法面對就限制可留言的資格
: 這一路下來 我深深感覺到
: 原來你所能看到 所能接觸的
: 都是別人設定好要餵給你的議題
: 基隆東岸商場 是基隆人最重要的資產
: 要給誰經營 要怎麼經營
: 本來就沒有定論
: 但不變的是 一定必須是要對市民最好
: 而不是把公益變成私益
: 產權這部分法院可以決定
: 但招商程序的弊端
: 謝國樑市長你必須回應
: 這一切的質疑
: 我都放在我的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chen.even.9
: 想要幫市政府護航的
: 歡迎針對我寫的七大質疑
: 幫市長詳實回應 我絕對認真受教的看完
: 謝國樑市長說威海營區、碧砂漁港將來也要招商
: 基隆東岸商場只是很小的ROT案
: 原來超過你任期七倍 總營收超過216.7億元招商案只是小案子
: 也難怪整個過程輕率且弊端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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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會回你啦 就是要帶風向趁隙撈好處
不然遵守合約該幹嘛幹嘛哪需要律師
結果要看NET跟大日到底簽了什麼?
不過現在看起來是NET侵佔國有地了
NET也沒有產權
法院解阿 看是強盜市長還是偽善企業
內文看完再發文,急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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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imgur.com/4I80F1xb.jpg)
爆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www.angle.com.tw/news/images/angle_FB2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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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問怎麼燒? 簽約的是党的林佑昌時代 所有爭議的開端都是從他時代開始 二房東大日弊案也不是謝國樑時代發生 要拿合約出來講![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ejwQ-nDa8BQ/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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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在討論會想出錢就是沒問題 實際上 我公司附近之前幾年前開了家火鍋店 裝潢很漂亮 花了很多錢 但是...半年就倒閉9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mg.youtube.com/vi/Oc011EPaZiU/mqdefault.jpg)
基隆的施政重點不在東岸 協和電廠 外木山三接 基隆捷運 不要被帶風向帶走忘記了
IBIZA : 再聽我一言 勸君莫問中原事 且作神州袖手人 官場商場自古如此 澄清吏治有待明君 興廢自有天意 非人力所能回 何不與我行曾皙異乎三子者之撰之事?11
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2
奉勸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什麼依法的 不要逆風行事 在廣大愛台分子的努力下基隆市長都已經下的封鎖網頁留言 證明了人民才是正義的一方 望諸位好自為之2
公開透明不就好了 政府、NET、大日 通通把自己簽過的所有合約攤在陽光下 看一下有ROT不簽硬要簽這種神奇二房東約長啥樣 不就好了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首先我要謝謝IBIZA、ATARI77、ThinislongID、wuklean、cfetan、poboq0002、s40012、 utuyuy、alin1028大大 從東岸商場爭議開始![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imgur.com/7i1Zcs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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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40202/1142x600_12421034469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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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NET事件 基隆公道伯出來說一句話如題 大家好 我土生土長長居基隆20年 對於基隆算是蠻了解的 古早時候循環站對面康是美隔壁也有一間麥當勞 這樣可以顯示我多資深了吧![[閒聊] NET事件 基隆公道伯出來說一句話 [閒聊] NET事件 基隆公道伯出來說一句話](https://i.imgur.com/lr57HHp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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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https://v3-statics.mirrormedia.mg/images/a15d4cca-ea4f-41a6-af1c-26bb656c4fdf-w1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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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看起來NET為了出資的地上部分要爭到底,但我好奇的是為何市府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大日本身有弊案問題所以基隆市府不再續約給大日這部分我認為是合理 但這時候難道NET沒跟市府反映過地上建物的問題嗎? 那為何後來市府發標案時內容不寫說 得標者地上部分需要租借給NET使用(因為是NET出資興建的)![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https://i.imgur.com/taMbh1F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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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先等子彈飛一會 理性上我也支持 NET 這邊餐廳我也常去 都很喜歡 但是這事透漏著古怪 先看一篇新聞![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別](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6/08/25/19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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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移交微風 NET律師持大聲公NET是向大日承租沒錯吧 現在大日退租改成微風向市府承租 那NET改成向微風承租不就好了 反正從頭到尾房東都不是基隆市府 微風可以營運20年分2年給NET12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NET有沒有良心、投標之類的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跟立場 但是,產權NET沒有產權登記=\他不是建物的所有權人! 例如: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851號民事判決 :「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 就講的很明白,興建建物起造人,原始取得建物所有權。 因此,NET才需要去移轉,如果連所有權都不是,行政機關還會需要移轉?![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https://i.imgur.com/N3JiJQJ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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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