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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作者
a54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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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zzing (zzzzzzing)》之銘言:
: : 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 :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
: 這種無視合約, 拖延意圖霸佔市產的土匪行徑, 你說是良心企業喔
: :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 :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 :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
: : 警察走狗 交通處長 律師提告
: : 加上現在狗狗肉正在做最愚蠢的公關自殺行為
: : 瘋狂封鎖民眾 肯定炎上
: : 這件事情最後不知道會搞到多大
: : 沒發生啥大事不意外下星期就是在瘋狂爆這件事情
: : 狗狗肉是不是有掰掰的可能性
: : → leterg: 當初不給NET進協商室,又超低價給微風 180.217.134.15 02/04
: 錯誤資訊不要再傳了好嗎?
: NET自己有投標, 不存在甚麼投標過程不給NET進協商室
: 另外, 微風權利金並沒有比較低
: : 推 xeobonm5: 合約有問題歸一碼,沒強制令直接處理根 111.82.10.131 02/04
: : → xeobonm5: 本是大陸的做法 111.82.10.131 02/04
: : 推 xeobonm5: 如果都可以這樣子的話,買法拍屋警察與 111.82.10.131 02/04
: : → xeobonm5: 政府都來幫忙強制趕走人唷 111.82.10.131 02/04
: 東岸停車場2-4樓產權並無登記, 既無登記給市府也沒有登記給NET
: 這是市政府之所以敢選擇不透過法院處理的原因
: NET並不擁有東岸2-4樓, 甚至不是租客, 只是代管業者, 為什麼需要強制令?
NET有沒有良心、投標之類的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跟立場
但是,產權NET沒有產權登記=\他不是建物的所有權人!
例如: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851號民事判決 :「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
就講的很明白,興建建物起造人,原始取得建物所有權。
因此,NET才需要去移轉,如果連所有權都不是,行政機關還會需要移轉?
都2024了,可以動腦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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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04.7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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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5401920 (42.73.204.71 臺灣), 02/04/2024 12:41:48

RozenMaidenI 02/04 12:43商業行為有爭議就法院解決 瞎子摸象

Anvec 02/04 12:44這個就要問前市府 明明是 ROT 結果被搞得

Anvec 02/04 12:44像 BOT

a5401920 02/04 12:45不管是不是前市府的問題,你現在的處理

a5401920 02/04 12:45,就是不能夠之警察衝進去!

pppyy 02/04 12:46不管怎樣 這官司肯定要打好幾年

Anvec 02/04 12:47那不咧 留著圖利廠商嗎

Anvec 02/04 12:47然後打個十年以上的官司嗎

hawick 02/04 12:49不知道法院可以申請暫時處分嗎?

Anvec 02/04 12:50二三四樓可以興建的依據 就是市政府跟大日

hawick 02/04 12:50判決確定可以用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Anvec 02/04 12:50的 ROT 合約

Anvec 02/04 12:51沒有這個 ROT 合約 誰可以跑去蓋二三四樓

hawick 02/04 12:51強制執行沒有理由市府一定輸沒啥好說

hawick 02/04 12:54在網路洗風向不會影響判決的

a5401920 02/04 12:54除非我們認為,以後可以以官司很長,所

a5401920 02/04 12:54以認為都不用法院判決,可以私自執行。

a5401920 02/04 12:54否則,如論如何都需要法院的命令,不管

a5401920 02/04 12:54是暫時狀態處分或是其他措施

sandiato 02/04 12:55net就有建照,一直講不能蓋很好笑

Anvec 02/04 12:56先有ROT 才有建照

a5401920 02/04 12:56能不能蓋是別的問題,但是蓋完以後,這

a5401920 02/04 12:56個建築物的所有權就是NET的,並且受法律

a5401920 02/04 12:56保護的!

Anvec 02/04 12:57依照ROT合約 就是市政府的

hawick 02/04 12:59市政府兼任法官啦...合約認定強制執行

hawick 02/04 12:59都自己決定就可以了...基隆不受司法管轄吧

a5401920 02/04 13:00這種做法根本上就是破壞法治國家,否認

a5401920 02/04 13:00台灣是法治國家的做法!

greatyang 02/04 13:00這市府肯定輸

CHOUHSIWEI 02/04 13:05當初不是OT招標嗎?怎麼變成ROT的?

wuklean 02/04 13:08一堆亂講的 NET哪來建照 建照名字是市府

wuklean 02/04 13:10我就問一句為什麼NET當初不自己申請建照

joh 02/04 13:11樓上,就是因為少了這個動作

joh 02/04 13:11所以才造成後續他們自己白白送人

a5401920 02/04 13:13重點甚至不是建造,就算沒有建造的違章

a5401920 02/04 13:13建物,都可以取得所有權,只是沒辦法登

a5401920 02/04 13:13記而已

scropio1190 02/04 13:14你跟一個一到四層都能說是附屬建物

scropio1190 02/04 13:14的天才認真幹嘛?

Anvec 02/04 13:15原本合約是OT 但是合約第三條偷渡了大日可

Anvec 02/04 13:15依營運需求 提出商場改善計劃

Anvec 02/04 13:15才搞出一堆問題

wuklean 02/04 13:16不是不懂就是不願正面回答

Anvec 02/04 13:16原本的招標 是基隆市政府把停車場的營運權

Anvec 02/04 13:16轉給大日 就只有這樣而已

wuklean 02/04 13:17因為你要當起造人要拿出 土地及建物權利

gestapo 02/04 13:17https://i.imgur.com/N3JiJQJ.jpg

gestapo 02/04 13:17我就問Anvec中央社哪裡寫主富告大日也輸

wuklean 02/04 13:18證明文件的 NET根本拿不出來 他前手都沒

Anvec 02/04 13:18結果變成整建的 ROT 現在又偷渡變成增建

Anvec 02/04 13:18我早上去吃早餐 後面有回

wuklean 02/04 13:18在本案就是 增建、改建、修建或併同拆除

Anvec 02/04 13:18不是已經告 是就算跑去告也會輸

wuklean 02/04 13:18建物之所有權狀或其他權利證明文件。

Anvec 02/04 13:19依照中央社的報導 NET 跟大日的租約就已經

Anvec 02/04 13:19終止了

wuklean 02/04 13:20你沒有這些東西 建照根本不會下來

IBIZA 02/04 13:20他的意思是 根據中央社報導的說法 即使主

IBIZA 02/04 13:20去富告大日也告不贏

a5401920 02/04 13:20痾 起造人重來都沒有要求要有建照,有沒

a5401920 02/04 13:20有建照頂多就是影響建物能不能合法移轉

IBIZA 02/04 13:20某人的文字能力待加強

a5401920 02/04 13:20,跟會不會被當違建拆掉,但起造人就是

a5401920 02/04 13:20起造人。

wuklean 02/04 13:21實際上整個蓋的過程 也是大日找市府出面

IBIZA 02/04 13:21@a54 麻煩都二月了 不要還停留在一月 好嗎

wuklean 02/04 13:21講甚麼拉 那麼大的工程不要求建照咧

IBIZA 02/04 13:21連載都已經多好幾話了 跟上進度可以嗎

a5401920 02/04 13:21也就是說事實上誰蓋的誰取得建物權利,

a5401920 02/04 13:21至於後續建物會不會被依法拆除改建是另

IBIZA 02/04 13:21甚麼誰是起造人 那是一月的事情了

a5401920 02/04 13:22外的問題

wuklean 02/04 13:22你不要建照的違建 哪有甚麼起造人的問題

IBIZA 02/04 13:22附屬建物就是只能登記給主建物的所有人

IBIZA 02/04 13:22誰出錢都一樣啦

wuklean 02/04 13:22就你自己跟工班講好就好 工班有錢拿管你

a5401920 02/04 13:22不是 I大沒有理解我的意思

wuklean 02/04 13:22是誰??

IBIZA 02/04 13:23都二月了 還有人拿一月的進度重新發明用火

IBIZA 02/04 13:23是你沒跟上進度 不是別人不理解你

IBIZA 02/04 13:23自己看我回你的下一篇

a5401920 02/04 13:23後續登記是後續行政管制上的問題,到底

a5401920 02/04 13:23要怎麼登記跟他是不是民法的建物,是兩

a5401920 02/04 13:23回事。

IBIZA 02/04 13:23誰是起造人 該登記給哪一個起造人的爭議已

IBIZA 02/04 13:24經是上個月的事了

IBIZA 02/04 13:24不講登記 民法也是規定主建物所有人自動取

IBIZA 02/04 13:24得附屬建物所有權

wuklean 02/04 13:24講三小 在鬧區搞那麼大的不需要建照的違

IBIZA 02/04 13:24你要拿甚麼對抗民法?

wuklean 02/04 13:25建 根本就蓋不起來 唬爛到爆

IBIZA 02/04 13:25你的認知已經過時了好嗎

IBIZA 02/04 13:25麻煩跟上進度

IBIZA 02/04 13:26你以為市政府主張這是附屬建物要幹嘛?

IBIZA 02/04 13:26市府沒有律師嗎?

joh 02/04 13:26而且基隆市政府的合約,都有載明

IBIZA 02/04 13:26是府主張這是附屬建物 就是要對抗NET宣稱

joh 02/04 13:26合約到期後就回歸市政府所有,所以沒看合約

Anvec 02/04 13:26最早是市政府的停車場給廠商營運 結果變另

Anvec 02/04 13:26一個廠商無償取得土地使用 還蓋自己的商場

IBIZA 02/04 13:26是他出資 應該由他取得所有權

Anvec 02/04 13:26 這不合理

joh 02/04 13:27的人,最好去查看一下合約

wuklean 02/04 13:27就是要申請建照ㄧ定要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

joh 02/04 13:27所以NET要告也是告大日,跟基隆市政府無關

joh 02/04 13:28而且這中間很奇怪的是,NET和大日

joh 02/04 13:28以及基隆市政府和大日,有所謂的AB合約?

wuklean 02/04 13:28還要建物所有權證明文件 才要市府當起造

joh 02/04 13:28那這涉及的就是大日欺騙了,還不知道問題嗎

a5401920 02/04 13:28補充的是,如果對於建物的所有權,歸屬

a5401920 02/04 13:28有疑問本來就是應該透過法院解決,而不

a5401920 02/04 13:29是警察衝進去。

wuklean 02/04 13:29人 NET當個屁 光拆照那關就卡在那了

joh 02/04 13:29a5401920,合約都寫了,NET自己也知道理虧

wuklean 02/04 13:29甚至依2018年開幕剪綵的照片 NET也根本沒

wuklean 02/04 13:30出面主張自己是所有權人

joh 02/04 13:30再先,不然也不會參與標案

joh 02/04 13:30再強調一點,NET和基隆市政府沒有合約關係

joh 02/04 13:31所以你要告? 光這一點答案無從迴避

gestapo 02/04 13:31市府蓋的一樓在重建過程就被拆了,現在

gestapo 02/04 13:31的一二三四樓是主富新蓋的,主富的二三

wuklean 02/04 13:31事後OT約要到了才在那邊說 我有出資證明

joh 02/04 13:31到最後搞不好會追究的是大日和NETAB合約

gestapo 02/04 13:31四樓早就不是附屬在市府蓋的一樓上了。

wuklean 02/04 13:32又來一個了 昨晚都還搞不懂ROT R是甚麼的

Anvec 02/04 13:32主富可以在那邊蓋的依據不就是ROT合約嗎

wuklean 02/04 13:33照某些人的講法 NET就是一開始就隱藏在背

joh 02/04 13:33我很好奇有人一直吵ROT和OT

Anvec 02/04 13:33沒有這個ROT 廠商憑什麼在那邊拆拆蓋蓋 依

Anvec 02/04 13:33照ROT 到期就是市政府的

joh 02/04 13:33都不知道二房東和大房東合約沒搞清楚

Anvec 02/04 13:34如果主富不知道這件事 請自己去找大日

joh 02/04 13:34簽約內容沒有搞懂前,貿然投資進去是大忌嗎

wuklean 02/04 13:34後 用不當方法誘騙市府出具文件擔任起造

joh 02/04 13:35NET到現在都不敢回答合約歸屬關係

gestapo 02/04 13:35是你不懂不要裝懂。大日跟市府簽約,要

gestapo 02/04 13:35點交是市府跟大日間的事,怎麼會找主富

gestapo 02/04 13:35點交。

wuklean 02/04 13:35人 喪失國有物權 無償讓NET取得地下四樓

wuklean 02/04 13:36至地上四樓的團夥囉???

wuklean 02/04 13:37大日當然點交給市府拉 不然市府怎麼進去

joh 02/04 13:37光這件事情,NET做決策的人

joh 02/04 13:37光這個重大損失可以被開除了

wuklean 02/04 13:38一樓 是有某集團自稱為所有權人抵抗點交

gestapo 02/04 13:38有不當方法的証據就拿出來,不然是造謠

joh 02/04 13:38更不要說2-4F那些租借店面的廠商也會譁然

Anvec 02/04 13:38然後根據中央社的報導 主富也不可能不知道

Anvec 02/04 13:38 因為合約載明一旦大日沒有取得經營權 租

Anvec 02/04 13:38約就終止 那不就是廠商明知道還想要凹

wuklean 02/04 13:38市府出具起造人證明文件就是要順利執行RO

joh 02/04 13:38那些租借場地的廠商搞不好都不知道前面

joh 02/04 13:39NET和大日的合約關係和狀況,事情會更嚴重

wuklean 02/04 13:40T最終登記整棟所有權人 NET隱藏在背後不

wuklean 02/04 13:40說自己出錢要當所有權人 這種方法正當在

wuklean 02/04 13:41哪裡?

wuklean 02/04 13:42NET一開始就這樣講 市府直接就會終止ROT

wuklean 02/04 13:44況且這是按照某G這種人的講法 實際上NET

wuklean 02/04 13:44也不敢挑戰1樓至地下四樓市府已登記的所

wuklean 02/04 13:45有權網路有些人比NET請的律師還激進 奇怪

gestapo 02/04 13:54那你要確定一樓還是市府蓋的一樓,現有

gestapo 02/04 13:54的謄本(2024/1/31)上寫登記日是民國93年

gestapo 02/04 13:54你弄清楚再來討論

IBIZA 02/04 13:57民國93年就是市府蓋東岸停車場的時候啊

IBIZA 02/04 13:57怎麼有人拿資料打自己臉

IBIZA 02/04 13:58東岸停車場是2000年李進勇當市長時發包

IBIZA 02/04 13:582003年完工的 登記的93年就是隔年

IBIZA 02/04 13:592-4樓拿到的建照是增建, 不包含一樓

gestapo 02/04 14:05@IBIZA 我是看律師說的,你住哪附近,你

gestapo 02/04 14:06沒有看到一樓拆除過嗎?

gestapo 02/04 14:06https://i.imgur.com/cKIzNg9.jpg

gestapo 02/04 14:07可是問你也不太準,只能參考而已…

gestapo 02/04 14:08畢竟你前幾天連出入口在哪都不知道了

ketrobo 02/04 14:12與市府簽約的是大日,先叫大日出來

kaojet 02/04 14:20NET的法律團隊應該要整個開掉才對

forAver 02/04 14:20作法問題 沒票沒判決 直接衝是三小?

gestapo 02/04 14:21如果市府還是硬要拿一樓是唯一出入口,

gestapo 02/04 14:21所以其它樓層都是附屬建物來說嘴,會連

gestapo 02/04 14:21地下一至四樓都不是市府所有,反而問題

gestapo 02/04 14:21更多。目前市府就只是在硬拗,才會被人

gestapo 02/04 14:21說是土匪政府、強盜市長、吃相難看。

adonisXD 02/04 14:26沒登記就沒產權? 民法誰教的?

gibaway 02/04 14:301樓到地下四樓目前就登記市府所有,是會

gibaway 02/04 14:30有什麼問題?

IBIZA 02/04 14:35https://reurl.cc/13OA7D

IBIZA 02/04 14:35沒啥好講的 地下停車場出口就在一樓

IBIZA 02/04 14:35這個出口從頭到尾都不在改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