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 引述《powderzhon (半夜12點的4000M)》之銘言:
: 這件1500的部分成不成罪那個Excel到底誰輸入的只是很枝節的爭點而已
: 1500很難成罪的原因在於檢察官自己去問了那張表,結果裡面的人説是類似政治獻金
: 但那張表其他政治獻金的人都沒有起訴,何以沈慶京一人會被起訴?
: 姑且不論沈慶京從來三緘其口,根本沒辦法從行賄者這裡取得行賄罪與受賄罪的對價關係: 的證明
: 退萬步言,沈慶京就算直說 那是我給柯文哲的政治獻金,那也就政治獻金法罰鍰而已,: 檢察官根本不能自圓其說為何那張Excel裡面其他人都沒被起訴行賄,何以單單沈慶京被: 起訴行賄。
: 這裡是檢察官最薄弱的地方 檢察官本身舉證就沒有達到超越合理懷疑確信了 被告辯解如: 何根本不重要。
我的理解檢方的邏輯應該是這樣吧
在這份檔案裏面的其他數字,根據其他證人的證詞都是金額
所以推論1500也是金額
這時候如果柯文哲主張1500不是金額,就是所謂變態事實,舉證責任在柯文哲這裡
目前柯給的回答是「我不知道」,那應該可以合理推斷1500指的就是金額
因為柯沒有提出證據說他不是
確定1500是金額之後,這份excel作為證據的工作就結束了
不管他的名目是政治獻金、私人餽贈還是什麼其實都不重要
因為行賄的重點不在於沈用什麼名目給柯錢
不管沈用什麼名目,只要找到對價關係,都算是收受不正利益
而目前看起來檢方是用840的容積獎勵當作對價
至於為什麼名單上的其他人沒有被起訴,應該只是因為檢方沒有找到其他人的對價
或是沒有去找而已(因為主案是京華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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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檢察官查到的不正利益叫做excel上
的1500
其實草一直在吵沒有金流就是這樣啦
幹 第五條未遂犯不罰 完蛋了
無視目前基本上辯方沒在辯駁EXCEL真實性
京華城有蓋算已遂
期約沒辦法未遂你約好了就是越好了不
給錢不做事都是既遂
這裡的死忠講的頭頭是道,法官是白癡嗎
鏡檢還沒爆炸的事情之前死忠也是如臨現
場
法官不是白痴 所以會說柯文哲重刑可期
人家講的又不是這條
死忠的永遠都是張冠李戴
上一篇裝傻而已啦
死忠的怎麼知道不是說這條 你法官哦
法官重刑可期不是白癡 說無罪的死忠仔咧
是不是這條一樣重刑可期啦 死忠的^^
210就夠牢坐穿了
就是這樣 他根本沒有否認而是說不
知道
所以只要確認是金額柯文哲就自爆了
馬英九跟柯的差距就在這他知道否認
證據不會贏
馬英九沒有否認證據
而是想辦法把違法與否的解釋權掌握
在自己手上
所以就會變成外界看到的馬英九有拿
錢的證據 但是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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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真是長知識了 被告經常會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人 比如被告被指控偷車 被告說我是跟朋友阿明借的阿 誰是阿明??22
還有一個專有名詞"異態事實"或是"變態事實" 比方說 你有一個貪汙收賄的帳本被檢方找到了 但是裡面沒有金額 只有數字 名字跟日期 只要檢方拿這本帳本其他條帳數字去約談證人 證明該帳本其他條帳的名字 就是給款人 數字就是金額 日期就是收錢日![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https://i.imgur.com/LHvcTS3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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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你好 kp的例子不算是幽靈抗辯 如果你覺得算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 有人在你的行李箱偷塞包白粉5
老實說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檢察官主張excel是柯文哲收錢的帳本 如果以上事實為真,那麼excel就可以柯文哲收錢的直接證據 那麼要如何證明excel是柯文哲的帳本? 1.柯文哲和陳佩琪都指認隨身碟是自己的![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https://i.imgur.com/wrAGJZH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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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但對於文書證據內不同的寫法,去主張代表意思不同, 本來就是被告常見的辯護方式,因為它合於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也就所以當文書內寫法不同時, 檢察官要有其他證據,是理所當然。14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若以所記載 的內容,作為判斷基礎,則依其製作人員是誰,分別可為被告本身的自白(含審判中、審 判外),或被告以外之人的書面陳述(僅限審判外),前者,依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 項關於自白法則規定,決定其是否得為證據;後者,才屬傳聞法則範圍,其證據能力如何![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https://i.imgur.com/vdKiRk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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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問題很簡單啊,原本就沒有甚麼變態事實,沒有甚麼筆法不同 要拗的話 難道是要說前面小沈後面沈慶京筆法不同? 還是說他下面那筆筆法不同,沒有接寫邱佩琳 都不是吧?3
, : 賦予證據能力,採憑為認定我等犯罪的依據,尚嫌適用證據法則不當。 : 二、惟查:(一)、文書的證據能力,視其所欲待證的事實如何,依其作用、目的,異其 性 : 質與判斷基礎。析言之,倘以其質地(品質)、形狀、新舊、色澤、風漬等客觀情形,X
你又點到一個重點: Excel 在證據、在舉證責任上,是什麼地位? 其實,它就只是一個傳聞證據! 它無法證明待證事實,也就是「收受1500萬」本身。 傳聞證據不是一無是處,還是有點用的,例如拿來否定證詞、否定被告辯解, 但,5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 如果是被告自行製作的,那就不叫傳聞證據 而是被告犯罪自白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771號刑事判決 …上訴意旨略謂:…(二)原判決將系爭公司的銀行中帳戶存摺,認定為傳聞證據的例外,![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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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朱亞虎行賄柯文哲?醫揪關鍵金流、時間點問題是在於朱亞虎承認提供資金給人頭進行政治獻金捐款 檢方認為這叫行賄 部分人頭也承認收到朱亞虎提供的資金進行捐款(有消息說部分人員不承認) 檢方也認為這是明知是賄賂行為仍進行,所以也是不折不扣的行賄 所以目前朱亞虎認罪被羈押,人頭認罪且被告(注意喔,人頭目前不是無罪)![Re: [新聞] 朱亞虎行賄柯文哲?醫揪關鍵金流、時間點 Re: [新聞] 朱亞虎行賄柯文哲?醫揪關鍵金流、時間點](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719460_1554f7264bbd46a19e49160a557e67bd~mv2.jpg/v1/fill/w_1000,h_667,al_c,q_85,usm_0.66_1.00_0.01/719460_1554f7264bbd46a19e49160a557e67bd~mv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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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210萬貪汙是否進柯文哲戶頭我們先不談 1500萬寫在 EX上 他秘書 10月19日領 1600萬 柯文哲紀錄 1500 小沈是 11月1日 金額沒對起來 日期也沒對起來 算了 我們先不談1500萬1X
Re: [問卦] 沒有證據但檢察官仍硬要起訴是什麼心態?要切開來看一下 朱亞虎的210萬賄款部分 因為朱亞虎自白,自白部分對柯文哲而言就是直接證據 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共同被告自白不能當作唯一證據 還要找其他證據補強3
Re: [新聞] 柯文哲涉貪起訴缺賄款時間點 林智群:像現在是在不停鬼打牆 青鳥認為 有excel紀錄1500 跟沈慶京那一段期間有提領1600萬 由此可證 柯文哲收了1500萬賄款2
[討論] 民眾黨怎樣都輸啊目前主要證據就是excel檔的記載數字 現在只有小沈1500 收受雙方不認,但是其他數字 贈與人都承認有這筆金額 (謝國樑、科技大佬、賭博大亨….等) 起訴書檢方也已經說明這兩點: 1.證實excel檔數字是柯文哲收的金額1
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檢察官要確立的事實就是:這份EXCEL是柯文哲的收款紀錄 因為你有收款的紀錄,推知你有收款的行為 比如說我錢存到銀行這個行為是用存摺作紀錄 而不是我一定要去調存錢當天的監視器來判斷我有沒有存錢 當然你會說存摺是很嚴謹的,銀行有內規,有各種手段確保存摺內容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