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的抗辯原來有專有名詞「幽靈抗辯」
※ 引述《gp99000 (gp99000)》之銘言:
: ※ 引述《court0043 (紅色十月)》之銘言:
: : 我認為你有講到梗,
: : 但問題是:現在變態事實在哪邊?
: : 我找了一下,找不到到原始excel 的圖片,只有檢察官整理後的清單。
: : 個人最討厭的,就是被整理後的清單,因為很容易誘導,
: : 有的話請鄉民幫個忙丟上來、讓大家評判一下,
: : 我的印象是 小沈那筆, 就是和其他筆的寫法不同,
: 那問題很簡單啊,原本就沒有甚麼變態事實,沒有甚麼筆法不同
: 要拗的話
: 難道是要說前面小沈後面沈慶京筆法不同?
: 還是說他下面那筆筆法不同,沒有接寫邱佩琳
: 都不是吧?
: 在各筆金流確定的情況下,同一本帳本有打錯的字
: 能叫做變態事實,或直接打擊證據力直至帳本不可信嗎?
這段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但對於文書證據內不同的寫法,去主張代表意思不同,
本來就是被告常見的辯護方式,因為它合於經驗法則、論理法則,
也就所以當文書內寫法不同時,
檢察官要有其他證據,是理所當然。
: 現在為柯文哲這廢物辯駁的方式變得很妙喔
: 都在極力避開"徹底沒有金流證據,也會是圖利這件事"
我也不懂你想講什麼。 今天法官變更起訴法條了嗎?
沒有嘛!
為何古時候法官可以判決時才變更起訴法條,現在不行?
就「嚇一跳判決」、「突襲性裁判裁判」嘛!!
你現在因為法官還沒變更起訴法條、檢察官還沒變更起訴事實,
在指責被告柯文哲迴避「至少會是圖利」這件事,
老實說,沒有一個現代的法律人看懂你想講什麼。
老一點的才會看懂你在講古時候會在判決才變更起訴法條這種事。
: : 丟臉!!
: 這種辯駁法真的是很丟人沒錯
--
你故意講的很模糊實在是沒有必要耶,找到
金流是收賄,找不到是圖利,都在貪汙治罪
裡,而現在就檢察官咬準有金流而已,是有
啥要硬喊阿北無罪的呢
為什麼要變更起訴法條?圖利本來就
寫在起訴書裡阿
抱歉這邊我誤解你的意思,我以為你在講要求、期約。 這這邊意義不大啦, 沒人在講,是因為大家都知道這只是檢察官起訴的一個保險而已, 一來圖利罪成罪率太低, 二來依起訴事實,幾乎都是在講柯文哲用不是非法的手段, 去做一個非法的目的,但中間又一直有一個合議制單位過水, 一直在強調目的多邪惡、沈慶京因此得多少利,而已! 但這是刑案,又不是在講 不當得利。
收賄圖利侵占背信,四種嘛
你用賄賂罪起訴被告都在做賄賂罪抗辯
最後判你圖利叫突襲裁判被告不知道你
到底要攻防哪一條罪
檢察官或法官要提早說我可能永哪條辦你
被告才能準備抗辯
那對於阿北有沒有罪就是無關緊要的爭辯了 1.163.155.97 01/01 05:09
他並不是說收賄要改成圖利,而是至
少有圖利阿
你起訴書沒寫被告就不會做圖利罪抗辯
法官如果要判圖利 那就會告知被告......
我知道沒寫不行但起訴書有寫圖利阿
同上。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5:23:36講一堆 結果你起訴書根本沒念熟
柯文哲被起訴 收賄 圖利 公益侵占 背信
若嚴重妨礙審級利益 上訴審會還柯公道的
半桶水響叮噹
你8+9哦? 寫那麼多字,一點內容都沒有。 喜歡嗆聲請去街頭,我建議你帶斧頭。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5:25:19圖利的構成要件,明知違背法令
圖不法利益,容積增加到840不是明知
你要不要看一下 林姿妙是怎麼被判刑的
可以不用理他了 他就是拿法律名詞亂湊
違背法令嗎,中間有很多人告訴過他
用黃國昌那套一直說一半來狡辯
會違法了,不法利益就不用說明了吧 114.33.245.20 01/01 05:30
重點還是手段啦, 如果是合法的手段,又是有合議制的單位過水, 就會落在灰色地帶。 看你要不要分享一下他那些手段不合法, 我看起來是很模糊,加了一堆非中立形容詞倒是真的。 這也是他開始就說:行政行為本來就一堆圖利。
起訴書對圖利這塊鞏固的非常完整
再加上210有人證物證
圖利跟違背職務收賄不會同時發生吧
其實整個起訴書格式根本不對, 應該是要犯罪事實欄先寫、扣著法條構成要件寫, 然後每個情節、每一句話,都有對應的證據, 像這樣故事散落在一堆地方,我不就知道各故事間有沒有互相援引, 或是不是有重疊, 事理上不太可能同時發生,會不會實際上真的發生了? 之類的 這種寫法,根本就讓被告很難行使防禦權。
你的新胡扯又忘了彭振聲了喔
這招切割一切事實的玩法,過兩天我看看是
不是正被大量複製
玩很多天了 小草只會說1500四個字
算了 每個都喜歡自己當法官 沒得聊 104.28.232.15 01/01 05:36
這幾天看來有新哽了,看起來好像在講法條
但是前條不搭後條這樣
建議原PO去當柯文哲的委任律師
他請了幾個大律師 都想不出來你這種說法
彭振聲邵琇珮認罪 蔣萬安說京華城使用的
容積獎勵是空前絕後
就是一直在講 不當得利 呀, 然後呢? 其實就煙霧彈。
法院又還沒公開圖利的證據
圖利更麻煩基層認罪後要先吵事實違法在
吵柯認知違法最後還可以吵他有沒有叫下
面的圖利
為什麼重點是手段,你最後的結果違
法,用不合法的方式去增加容積
因為目的邪惡,手段不違反,就沒事。 看你要不要分享一下手段不合法, 因為我看到就什麼叫誰誰誰去開都委會, 什麼還沒到的陳情文先送過去什麼的。。。 我看了是很無言啦。。。 先送過去又怎樣? 邱太三還不是找檢察長吃飯「陳情」?
那已經不重要啦,我又不是蠢馬粉,相信是
陳重文圖利一審2個月結束 36.227.169.105 01/01 05:43
余文一個人壞壞
最後看廢物檳榔在那邊"耶,我無罪只是無
能而且身邊的人都貪汙"也很有趣啊
陳重文都中了 柯哪可能沒事
柯文哲位子太高不用實際做事才有陳水
扁經典抗辯我只有國防外交權
而且收賄這邊還有朱跟七個人頭的證
這邊都偏離主題太遠了, 而且又回到違背職務那邊,我就略了。
阿北穩了 這麼多答辯人材加入辯護
詞,就算1500比較薄弱也很難全身而
少於三十年都算阿北大勝
退
圖利就是沒找到錢而已
是這樣的話, 實務上的圖利罪案件,應該會超過九成有罪。 (實際上頂多二成多)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6:00:10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6:02:58這種時候就談大數統計啊,這統計看來是沒
我看了「明知違背法令」的解釋,看
把純政治攻擊扣掉了,這是柯粉最後的堡壘
了吧
一直以來都很低的。
不出他有特別區分手段目的,這是你
個人的法律見解?
圖利罪被修正過很多次,你可以查一下。 這已經稱不上爭議,我就略了。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6:14:42這位原PO之前也是護航高虹安的,跟他
說一堆根本沒意義,他的法律見解就是
笑話而已
他說高虹安的案子那個金額屬於微罪不
舉 看到真的笑出來
看起來好像原PO有在討論 其實就是高明
一點的槓精小草而已 讓你覺得是在討論
實際上也是在硬凹
痾 我查到的資料近年對圖利的修正就
沈政男幾個月前才拗"還是很低!只是修改定
增加明知違反法令 圖自己或「他人」
利益,還有刪除未遂犯而已,沒看到
而你要知道一個原理:文字愈多,愈難成罪。 換言之,這個條文一直修、文字一直變多,就是大家認為太空泛, 必須予以節制。 現在修成這樣仍然有問題,因為就條文看來, 主觀上都「明知」+「違背法令」了, 所謂的直接或間接圖利的手段,是不是需要違背法令? 條文看起來不需要, 但可能嗎? 可以這樣解釋嗎? 當然不行。 但要打宣傳戰時,就會說被告讓誰誰誰得利多邪惡,主觀構件成立, 接下來被告做任何事,不管合法非法,都直接或間接圖利,客觀要件成立。 老實說,對那種一階論的老法官,還真的有效。
義!!"來幫阿北講話。不過林姿妙就不太好
意思了。
啊,不過就算是沈政男,他拗的也是3-5成
然後我覺得你對傳聞證據的理解也不
太正確
貪污一塊錢也是貪,公家錢就是這麼
嚴格,為什麼你會覺得高案微罪不舉? 114.33.245.20 01/01 06:25
要知道很多國家的國會,是有自己的研究機構, 要提案,要先經過那個機構, 畢竟沒有法律規定國會議員要有法律背景。 那在沒有研究機構的情況下,一個議會需要多少助理, 才有可能推出適宜的法案? 很多年前,我看到的日本數據,是21位。 就此而言,助理費,其實根本就是國會議員的實質補貼, 對,不是每位議員都專心在立法上, 但就整體開銷而言,國會議員就是值得拿這個錢。 這就跟法官、檢察官的加班費一樣, 總加班時數,就是超過那個時數(各院檢不同), 你能因為法官、檢察官亂填日期,就說他們貪污? 別鬧了, 真這樣幹,一堆法官檢察官要被抓出關。 換言之,助理費的事,根本就沒有可罰性。 立法委員要審議 億來億去 的預算, 你在跟他們計較助理費? 完全無視台灣公務體系就是喜歡裝肖仔、一定要有好聽名目的習性? 我不這麼認為! 這種死硬用法條的院檢,就我看來就只是蠢蛋。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6:37:28說到高案就好笑惹,如果要談司法信賴度云
云你又是相關工作者的話,這時候應該要主
張"判得對!"來提高司法信賴度喔
而且看來是沒甚麼問題啊,所謂圖利云云
以前很難判成,那就是沒有效。
聽不懂你在講什麼,明知840違法還硬
來,就算經過合議又怎樣?結果就是
現在很好判成,意思是現在都老法官?
違法啊,最後決策的是你市政府,還
可以把責任推給合議庭?
那要回到沈政男的結論嗎?那就還是老一套
沒有效,但這就意味著你對老法官的攻擊沒
有效。這一切真奇妙呢,柯粉
對老法官有效也是你的個人見解吧
我越看越覺得你對法條的理解怪怪的
你是相關從業人士?
這好像是今天第二次蒐集到對老法官的攻訐
看來以上都講不出東西了。 最後我只講一個: 科學! 所謂的科學,就是推導、舉證的結果,會得到某個答案, 那你再怎麼覺得不對勁、覺得感覺不對, 它仍然是答案。 如果台灣法律要自稱是人文科學,就至少要有這種科學精神。 然後,我是不是相關從業人士,重點應該是我說了什麼, 而不是我是誰。 這就是 理性vs權威崇拜 的差別。
※ 編輯: court0043 (63.214.3.250 美國), 01/01/2025 06:45:00講到高虹安你就演都不演的爆氣了耶
這一串系列文護航柯的哪一位之前沒護
航高虹安,每一個先前高的案件都翻車
對不起,讓你失望了?
還好意思出來發文講一堆狗屁法律見解
不過沒甚麼意思啊,同樣體制下九成立委辦
好,我確定你對法律的見解只是自己
得到還好好的履行職責
前面還有一篇powderzhon也是阿,據說
你的心情就只是...這個..在大麻合法化之
還貼自己是法律工作的的工作證,去查
前想在台灣吸大麻,如此奢侈
覺得,專業度不及treasurehill
他ID先前也是護航高虹安翻車過 笑死
請不要把這種心情帶到本案來
但你沒有表現出你說的科學耶,你最明白表
現的特質是柯粉,和仇視你口中的老法官。
那些老法官大概不會是柯粉吧
孩子,如果你不是跟前面那位一樣若有似無
扮相像個實際執業者,我們實際上是會吐嘈
的更狠喔:我們還在等你疑似尚未展現的實
好了啦 team貪污 高虹安等於林姿妙
力喔
這不是權威崇拜,如果你是從業人士
那你的見解可能是有經過實務驗證
如果不是,那就比較可能是自己臆測
在我目前看來,你對法條的理解臆測
台灣的民主和法治問題就是這樣啊: 自己沒有判斷能力,只能靠所謂的專家背書、站台。 我是不是臆測,有在走法院的會知道, 說實在,我也只是借由你的問題,讓他們知道而已, 我也沒有期待你看得懂。 拜託,這裹可是政黑版好嗎!
太多,說服力不如treasurehill版友
他好像偷偷繞過自己對老法官的攻擊惹
沒有啊,孩子,高泓安,林姿妙,郭瑤琪都
打你臉了吧,你為什麼在拼命幻想自己更在
走法院,你就沒表現出來那份老練的經驗喔
看起來比較像不甘寂寞的柯粉助理
塔綠班又被一個法律人打臉XDDDDDDDD
所謂專家是指t大嗎?你自己不是?
怎麼又有一條白狗在自慰
他之前好像還說高虹安無罪咧 結果一審打臉
朱亞虎的210萬不是金流喔? 有對價
關係就不要說是政治獻金
你可以不要一直洗
圖利成罪率太低是哪一個年代?
拚年終錯了嗎?
助理費沒有可罰性?
ZZZZZZZzzzz XX真的很焦慮
看你講助理費案就知道立場很偏頗了
實質補貼? 連科目都不一樣叫實質補貼?
那你立委怎麼不修法 你知道立法院甚至立
了一個法律去管地方議員 結果自己的又不
修法了 笑死 整天在自肥自己
不當得利是什麼新的凹法
助理費實質補貼個鬼啦,那個就是規
定只能讓你拿來請助理的人事費
實報實銷,你拿來私用就是有問題
照你說實質補貼立委幹嘛還請助理
全部報好報滿拿去花天酒地阿
13
首Po真是長知識了 被告經常會捏造一個不存在的人 比如被告被指控偷車 被告說我是跟朋友阿明借的阿 誰是阿明??22
還有一個專有名詞"異態事實"或是"變態事實" 比方說 你有一個貪汙收賄的帳本被檢方找到了 但是裡面沒有金額 只有數字 名字跟日期 只要檢方拿這本帳本其他條帳數字去約談證人 證明該帳本其他條帳的名字 就是給款人 數字就是金額 日期就是收錢日X
法盲你好 kp的例子不算是幽靈抗辯 如果你覺得算 那我舉個例子好了 有人在你的行李箱偷塞包白粉5
老實說我看不懂你在說什麼 檢察官主張excel是柯文哲收錢的帳本 如果以上事實為真,那麼excel就可以柯文哲收錢的直接證據 那麼要如何證明excel是柯文哲的帳本? 1.柯文哲和陳佩琪都指認隨身碟是自己的14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若以所記載 的內容,作為判斷基礎,則依其製作人員是誰,分別可為被告本身的自白(含審判中、審 判外),或被告以外之人的書面陳述(僅限審判外),前者,依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 項關於自白法則規定,決定其是否得為證據;後者,才屬傳聞法則範圍,其證據能力如何1
那問題很簡單啊,原本就沒有甚麼變態事實,沒有甚麼筆法不同 要拗的話 難道是要說前面小沈後面沈慶京筆法不同? 還是說他下面那筆筆法不同,沒有接寫邱佩琳 都不是吧?3
, : 賦予證據能力,採憑為認定我等犯罪的依據,尚嫌適用證據法則不當。 : 二、惟查:(一)、文書的證據能力,視其所欲待證的事實如何,依其作用、目的,異其 性 : 質與判斷基礎。析言之,倘以其質地(品質)、形狀、新舊、色澤、風漬等客觀情形,X
你又點到一個重點: Excel 在證據、在舉證責任上,是什麼地位? 其實,它就只是一個傳聞證據! 它無法證明待證事實,也就是「收受1500萬」本身。 傳聞證據不是一無是處,還是有點用的,例如拿來否定證詞、否定被告辯解, 但,5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 如果是被告自行製作的,那就不叫傳聞證據 而是被告犯罪自白了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771號刑事判決 …上訴意旨略謂:…(二)原判決將系爭公司的銀行中帳戶存摺,認定為傳聞證據的例外,1
檢察官要確立的事實就是:這份EXCEL是柯文哲的收款紀錄 因為你有收款的紀錄,推知你有收款的行為 比如說我錢存到銀行這個行為是用存摺作紀錄 而不是我一定要去調存錢當天的監視器來判斷我有沒有存錢 當然你會說存摺是很嚴謹的,銀行有內規,有各種手段確保存摺內容正確
爆
Re: [新聞]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現在股市有點膠著,所以乾脆來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監察院的糾正不以達到違法程度為必要,只要它覺得機關行政不恰當、不妥,就可以糾正你。在京華城這個案子中,監察院顯然是認為北市府的作為消極,損害人民權益,所以糾正北市府。 京華城案詳細情況我不太瞭解,但圖利罪是以明知違法為要件。但從監察院的糾正及北市府回復監察院認為本案合法的情況,可以瞭解本案起因是法規不明確所造成的爭議。既然如此,就很難認定相關人等明知違法而圖利。 : 2. : 京華城後來爭取到的獎勵容積被監察院說有違失,76
[討論] 謝震武:如果最後只有圖利罪那非常掉漆今天的新聞面對面 小玉問謝震武 「你10個被告 現在至少已經5個被押了吧 那你又去搜索他家這麼大動作 結果到最後 如果你檢察官只用圖利去起訴柯文哲37
[問卦] 圖利罪是不是一個很莫名奇妙的罪?圖利罪定罪不需要有對價關係,不需要有金流來往,只要公務員涉嫌圖利任何一個私人, 都可能涉犯圖利罪。 例如警察可能因為當事人很弱勢,就不開單改成勸導,甚至是工程時沒有注意到不小心讓 人有得到一點好處,甚至是把資源回收給老人,都可能涉犯圖利罪。 其實正常人莫名其妙幹嘛圖利你,如果沒收錢沒收好處,幹嘛要圖利你,但很多時候找不16
[討論] 我是北檢 我也是會用圖利延押柯啦說真的 我是北檢 我也是會用圖利延押柯啦 通過機會大 來架構柯文哲其他案子關係網跟金流網 來勾稽金流來證實 柯文哲犯罪事實10
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客觀來說,就是柯文哲自己承認:賴清德不會放過他。 因為只要是民眾黨的案子,就會被法官判決違法。 所以民眾黨做任何事,就是圖利:明知法官會判違法,民眾黨卻還去做。 這樣就構成圖利的要件:明知違法還要做。 小草懂了嗎?- 因為有消息說柯文哲被列他字案被告 但其實這沒甚麼 實務上 柯文哲要被依圖利罪起訴的機率仍然非常低 柯文哲只要沒有收錢或有任何不法對價 基本上就沒事了 至於其他行政上的各種瑕疵導致圖利的嫌疑 最多就某個主管去扛 甚至機會也不高 所以更不可能辦到首長
8
Re: [閒聊] 「明文的規定越少對掌權者越有利」有道其實拿台灣的司法來看,斐迪南說的沒錯 台灣很多法律標準立的不清不楚 比如刑事訴訟法300條規定「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 之法條。」6
[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3
[問卦] 圖利罪『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 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文中增列「違背法令」之要件 ,並以公務 員「明知」為主觀處罰要件,以避免公務員未盡明瞭其行為是否違背法令,即逕以圖利罪 相繩之不當;此外,將圖利罪修正為結果犯,即「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因而獲得利益者』」,始構成犯罪,避免對「便民」與「圖利他人」發生混淆,影響1
Re: [課業] 有罪加有罪始生不可分我的答題,參考看看,(等待其他高手補充寫不好的地方@@) (一).檢察官以言詞追加起訴合法,撤回追加起訴不合法 1.法條 (1).265追加起訴,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言詞或書面 (2).7相牽連案,一人犯數罪
爆
[討論] 黃國昌:與國民黨合作「天經地義」!83
[討論] 為什麼柯文哲會變大家共鬥對象?86
[討論] 館長:ㄅㄛˊ離法律ㄌㄨㄣˊ理,幹你娘!61
[討論] 台中小草怒了:1小時湊滿9遊覽車55
[討論] 起訴書記載蔡B如:wen就是柯文哲56
[討論] 丁特無視聊天室柯粉言論41
Re: [轉錄] 陳佩琪Peggy FB: 夠了,我不想保持沉默了31
[討論] 少康戰情室怎麼輸關鍵時刻的?39
[討論] 北中遊覽車一天1萬 跟黨部請領2萬 ??27
[轉錄]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有沒有想過一種可能26
[討論] 一堆小草朋友因為阿北被羈押崩潰怎麼辦?11
[討論] 好奇綠的為什麼這麼討厭柯文哲?22
Re: [討論] 柯文哲八月初就逃去國外會怎樣?17
[討論] PG為什麼要去住機場酒店?爆
[討論] 蔡○如開戰陳○菡45
[討論] RED說橘子快回來了21
[討論] 蔡英文現在在想什麼?18
Re: [討論] PG為什麼要去住機場酒店?14
[黑特] 陳3Q:鄭文燦的起訴書就沒有流量收視率啊16
[討論] 戰國廁沒預算了嗎,小草變少了+115
[討論] 行政權彈劾立法權是世界首創嗎?10
[討論] 幹!486的行為是不是很噁心!?12
[討論] 賴神有沒有可能大赦阿北啊?11
[討論] 罵柯文哲最兇的以前都是柯粉?60
[轉錄] 陳佩琪Peggy FB: 夠了,我不想保持沉默了7
Re: [新聞] 青鳥翻車了!付人民幣查「中國身分證」19
[討論] 現在是平行時空嗎?10
[討論] 八炯說騙中共統戰預算的台商被查水錶5
[討論] 有一說一 柯建銘真的該下來了吧21
[黑特] 八卦跟政黑差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