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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作者
GYda
(GY大)
時間推噓 3 推:5 噓:2 →:41

身為一個當初打零工薪水不到基本薪資
現在工作超過基本薪資的肥宅來說
這個試用期薪水八折議題,對我來說比較無感

但是看了兩邊的論述
感覺就是思考方向不太一樣而已



比較綠腦的朋友是把資方想的比較過份
所以是希望,不管勞方怎麼搞
重點就是薪水不要低於基本薪資27K就好
如果這個法案確定的話,就怕資方會鑽漏洞

明面上薪水可能是基本薪資
但是本來就有東扣扣西扣扣的
可能實領會少於基本薪資可能....1k、2k之類的
現在有了薪水可以打到八折的話
是不是變相讓資方多了一個可以扣薪水的名目?



比較藍白腦的朋友則是想說
不管怎樣,至少還有基本薪資這個底線
你再怎麼扣,一定都還有基本薪資
所以試用期結束,還可以變相加薪

但是藍白當時提的時候
重點好像是試用期薪水可打到八折
沒有特別提到基本薪資
所以事後看到有些人備註說明,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感覺藍白腦的朋友把資方想得很好
就是試用期打八折,事後一定可以變相漲薪水似的
但是有可能資方試用期就給你100%,事後沒的漲



現在兩邊的論述感覺就是....
不管怎樣都要有基本薪資當底線
差別在綠腦那邊沒有特別提到試用期
藍白腦那邊則是有提到試用期這個部分

不知道綠腦那邊針對試用期的部分
有沒有相關的論述?


※ 引述《boyo (腦科學先生)》之銘言:
: 蔡英文政府的最低工資是兩萬七出頭,如今藍營的法案是三個月試用期八成薪水,比22k還
: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
: 爸媽生你這個沒腦的。白癡。
: 還有哪來那麼多戰國策網軍阿,幫這種缺德法案護航,都不怕生兒子沒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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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GY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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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9.1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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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k123871192 05/01 09:12綠腦=沒腦,結案!

Lesiho 05/01 09:13藍白腦=無腦

--------------------------------------- 綜合以上兩個論述 結論:綠腦、藍腦、白腦 = 無腦

eierom 05/01 09:15這是中國的勞基法,國民黨引用 至於結果

eierom 05/01 09:15,中國已經表演給你看

中國的玩法有保底基本薪資嗎?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17:00

Dolphtw 05/01 09:15要是80%如此合理 那昨天幹嘛要踩剎車直

Dolphtw 05/01 09:15接刪掉

事後發現論述有很多東西講不太清楚 所以乾脆刪掉,之後再說?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18:04

jorden 05/01 09:17不要分藍腦綠腦啦 22K那種定錨效應

jorden 05/01 09:17還學不乖喔

jorden 05/01 09:18都有歷史可鑑 還能走錯路

可能他們覺得不是錯的路 所以打算繼續走?

eierom 05/01 09:20

eierom 05/01 09:20https://i.imgur.com/NTSh2Da.jpeg

原來中國的玩法也有保底基本薪資

Dolphtw 05/01 09:23你自己這幾篇已經講完了 不管是守法的公

Dolphtw 05/01 09:23司 會凹你的公司 目前這個從中國抄來的

Dolphtw 05/01 09:23法條 試用期的部分就是對勞方沒什麼好處

Dolphtw 05/01 09:23 只有讓資方好找免洗筷跟加蔥用 讓你謝

Dolphtw 05/01 09:23公司隆恩

感覺這個法案過了 是讓資方多了一個扣薪的名目 對勞方來說,好像沒增加什麼好處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28:40

eierom 05/01 09:30首先這件事要先從源頭看,立法院的作用是

eierom 05/01 09:30什麼先搞清楚,就是{ 立新法 } ,{ 舊

eierom 05/01 09:30法} 的不得不低於27470,跟國民黨立的

eierom 05/01 09:30{ 新法 } 試用期三個月80% ,基本上兩

eierom 05/01 09:30者會有抵觸,如果國民黨的版本沒有寫清楚

eierom 05/01 09:30,所有人說的都不會是正式執行的版本,但

eierom 05/01 09:30無論是那個版本80%本身就不會是一個好的

eierom 05/01 09:30方向,因為台灣目前正在執行的就是100%沒

eierom 05/01 09:30試用期,很久以前試用期有在勞基法裡面,

eierom 05/01 09:30之後修法拿掉但是沒有明訂不能用試用期,

eierom 05/01 09:30所以有少部份的公司會口頭或簽個人同意書

eierom 05/01 09:30執行,但不管怎麼執行薪資一樣是100%

反正不管怎麼玩 感覺共識就是一定要保底基本薪資 只是藍白腦的論述感覺多了一個變相漲薪的希望 綠腦的論述則是比較悲觀一點,覺得沒必要

awei2934 05/01 09:31繞一大圈,真的要保障勞工,直接白紙黑

awei2934 05/01 09:31字敘明沒有試用期不就好了?

可能有些工作還是要先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吧? 所以試用期這個部分,感覺好像沒有特別提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36:16

kevin190 05/01 09:41工作多年後你會發現台灣無論大小公司都

kevin190 05/01 09:41超會在薪資上做文章

為了減少成本囉 人力成本也是一種成本啊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43:06

wiliyss 05/01 09:47怎麼訂都會有人跑漏洞,但註明80%絕對是

wiliyss 05/01 09:47降地板惡法。寫明不能有試用期也可以,

wiliyss 05/01 09:47鑽漏洞的企業就先開約聘缺,之後再來談

wiliyss 05/01 09:47轉正職。重點是要保障全部勞工權益,不

wiliyss 05/01 09:47管是正職或約聘才對。

感覺試用期可以打八折這個部分 就是讓資方有一個合理扣薪的說法

dargen78 05/01 09:56試用期三個月還不用資遣可以直接退,這

dargen78 05/01 09:56更對勞方沒保障吧,試用期不管哪個角度

dargen78 05/01 09:56想就是只對資方有益對勞方沒幫助

除非還要保障資遣費

HenryLin123 05/01 10:15你就想有試用期是對誰有利就好

感覺對資方相對有利

ZhaiMan 05/01 10:26試用期老闆不用法定最低薪資下去算 難道

ZhaiMan 05/01 10:26會想花4-5萬請人來試用看看

藍白腦的思考方向就類似這樣 所以才會有人說,試用期結束27k可以變成34k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10:50:54

chiangdapang 05/01 11:01很久以前舊版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chiangdapang 05/01 11:01還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40天,現在藍

chiangdapang 05/01 11:01白是怎樣啦?幹

Kunoichi 05/01 13:57以前的試用期不算正式員工 基本上不受

Kunoichi 05/01 13:57基本工資的限制 藍白的理解根本是白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