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
我看大家討論的那麼熱烈。小弟我不是法律相關科系
但是我看黃國昌原文裡有段話
—
我雖然有律師執照,但在當立委的時候依照《律師法》
的規定,不可以登錄,你沒有登錄、沒有加入律師公會
是不能執業的。你如果沒有登錄加入律師公會,即使
你有牌執業這是違反《律師法》的行為。」
—
所以我就去查了下幾位訴訟代表人的律師公會登記
林石猛(高雄律師公會)
https://i.imgur.com/9iHsfp2.jpeg
https://i.imgur.com/9PDnhLy.jpeg
https://i.imgur.com/zdH5oD2.jpeg
然後
黃國昌(台北律師公會無資料)
https://i.imgur.com/EgCfyYd.jpeg
這篇文章打完實在有點抖~~~~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 引述《were40228 (mid2king)》之銘言:
: 務
: : 之
: : 因為條文是”非律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 而黃國昌本身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不能適用此項條款
: : 仔細一點說:
: : 黃國昌現在的身分是立委/律師/法學教授三者同時存在
: : 所以
: : 1.因為是立委 雖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照規定無法行使律師職權
: : 2.因為具有律師資格 所以就憲法訴訟法規定不能適用第八條第3項
: : 故因上述兩原因 黃國昌無法以訴訟代理人身分出庭
: : 所以才以機關代表人身分出庭
: : 以上
: 這什麼狗屁邏輯啊
: 一會說我有律師證,但現在不是執業律師,所以不具備律師資格。
: 一會說我有律師證,所以身份上不能用非律師身份法學教授身份上場。
: 一個律師身份兩種解讀喔。
: 不用屁話一堆啦
: 國民黨訴訟代理人陳清秀
: 以前當過律師啦
: 現在是大學教授啦
: 大學教授屬於簡任公務員,不能執業啦。
: 所以他就是一個有律師證,但目前不能登記公會執業的律師啦
: 跟黃國昌一樣啦
: 他就有資格當國民黨訴訟代理人
: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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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stlazy (111.71.74.105 臺灣), 07/05/2024 23:2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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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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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FB 黃國昌 「機關代表人」與「訴訟代理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黃國昌FB 3.轉錄內容︰34
[討論] 台北律師公會的聲明是在打臉黃國昌嗎?針對5月17日立法院出現的亂象 台北律師公會(北律)發聲明表達高度的憂慮 針對被質疑是讓立委擴權的立委職權行使法 以及被批評是錢坑的2兆花東交通特別條例 北律表示在立法過程中規避委員會審議35
[問卦] 台北律師公會這個聲明是...?小弟看到台北律師公會的臉書發文: 【台北律師公會聲明】 言論自由並非無界限,呼籲尊重律師執行業務 近日本會會員執行律師職務有遭對造、公眾指摘濫行訴訟、違反律師倫理等情事,為呼籲注意言論自由界限,並尊重律師執業之專業,特聲明如下: 一、 按律師不論受當事人委任為訴訟代理人、告訴代理人、辯護人,或承辦其他法律事務,均應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以符律師法、律師倫理之精神,並保障人民之訴訟權。而訴訟權旨在確保人民有受公平審判之權利,依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刑事被告應享有充分之防禦權,包括選任信賴之辯護人,俾受公平審判之保障(司法院釋字第654號解釋意旨參照)。據此,律師受當事人委任進行訴訟、辯護,提出救濟方式,核屬訴訟權之一環,自不應僅以案件結果論斷律師有濫訴或違反律師倫理之行為,而律師更不應僅因合法執行職務即遭受對造、甚至公眾之不實指摘。28
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民眾黨擬推派黃國昌擔任訴訟代理人,不過黃國昌今也強調,訴訟代理人必須是現職律師 ,他現在是立委,雖然有律師執照,但依照律師法的規定,在當立委的時候,不能夠登錄 執業。而沒有登錄,就不能加入律師公會,也不能執業,即使因有牌而執業,也是違反律 師法的行為。 ---5
Re: [新聞] 陳沂獲不起訴…送鄭家純律師黑菊!律師台北律師公會都不怕丟臉嗎? 如果陳三斤真的違法 那受害者不是律師嗎?怎麼不告她?? 明明陳三斤的行為沒有問題 律師公會還硬要發一個聲明3
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些套路都是一樣DPP的老招 部分的法律學者 想混淆成 全部法律學者 部分律師 想要混淆成 全部律師 現在還進化成 台北律師公會少數人 未經過全體律師同意 用 台北律師公會名義發表聲明3
Re: [討論] 彭P:蔡英文律師學歷登記為康乃爾碩士不知道蔡英文的情況是怎樣 但這種事情很常發生啊 大學畢業後考上律師 登錄在法務部和律師公會 成為正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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