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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國民法官重判殺人犯27年...作者
jump2j
(Lock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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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兩個字,好爽。
: 我可以期待李茂生跟那群蠢貨氣得跳腳,大罵國民法官的樣子了。
: 國民法官判刑比那些恐龍法官重一倍,這證明我們應該多多讓國民法官審案;
: 之前他們還嚷嚷著說"國民法官一定會判刑比較輕",現在打了他們一個大耳光...
: 爽啦!

為甚麼法律界普遍不喜歡國民法官制度?

因為他具體操作下來的結果,並不是提高判決的質量,只是迎合了某些人重刑化的胃口而已。

不是說重刑化就一定不對,這是可以討論的問題,但重刑化的前提,應該是提高檢辯雙方的攻防水準、法院判決的素質。既然要加重刑罰,那所踐行的程序就應該更嚴謹才是。

遺憾的是,現行參審制度下的攻防水準並沒有提高,反而可以說是降低了。

問題的癥結,在於國家投入了巨量的資源培養專門偵辦國民法官案件的檢察官,而律師面對這種驟然的制度轉換,卻沒有接受相應的專業訓練。

以往,在專業法官制度下,法官通常仰賴筆錄、卷證記載的內容作成判決,雖然刑事訴訟法不斷強調直接審理的重要性,但在實務運作上,更傾向於書面審理。法庭活動,並不重視氣份營造、透過演說來編織情境、說服觀眾,而是書面的素材以及紀錄。

在這種職業環境下,檢察官及律師並不需要強大的詰問技巧,像好萊屋電影或是代普訴赫德案一樣,用密集的問題轟炸證人及被告,台灣的檢辯,大都只需要起到點題的作用,提醒法官某項證據存在於卷證當中,由法官自己回去審閱、判斷這個證據的價值。

但隨著參審制的施行,現場演說的說服力,以及交互詰問的重要性,被提升到了更重要的地位。

檢察官顯然是有備而來。早在國民法官制度施行前,法務部就投入了大量金錢培訓專門負責國民法官案件的檢察官,請來演員、簡報師等各種跨領域的講師指導檢察官,提升他們在現場面對國民法官時的說服力。

而律師卻沒有足夠的訓練來適應這種政策轉變。交互詰問以往在法庭裡都是相對邊緣的存在,鮮少有用武之地,大學裡也因而缺乏相關課程。如今,交互詰問成為舉足輕重的勝敗關鍵,多數人尚難以適應。再加上國民法官案件中的被告,通常處於經濟上弱勢,沒有足夠的資力去聘請業務能力夠強的律師,使得檢察官與律師間的實力差距更加地明顯。

這在法學上稱為「武器不平等」,國家所掌握的資源遠遠超過弱勢的被告,這種資源落差體現在國民法官訴訟中,就是檢察官的實力普遍輾壓被告以其有限資力所能聘請到的辯護人。於是就導致了以下現象:

檢察官聲色俱厲的把被告問到精神崩潰,律師卻在一旁呆若木雞,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國民法官讚嘆於檢察官直擊人心的現場演說能力,沉浸於檢察官所編織的情境當中,同仇敵愾。沒有人注意到,律師根本沒有盡到他應盡的職能,被告根本沒有獲得充實、有效的辯護。

在國民法官案件中,被告是否有罪,經常沒有爭議,戰場往往聚焦在量刑。此時,被告在國民法官眼中的人設,就顯得很重要。這並不是一個可以簡單回答的問題,被告的作案動機可能情由可原,但同時他的作案手法又可能非常慘忍。受到國家重金特訓的檢察官,其職責,就是盡可能在國民法官面前,凸顯出被告凶殘、與社會脫節的一面,此時,被告以小錢委任、且沒有的受過相關訓練的律師,如果不能善盡職責,循循善誘出被告(也許)更為複雜、立體的形象,放任檢察官在畫布上盡情揮灑顏料,那麼國民法官就很容易根據檢察官所勾勒出的部分(甚至是片面)形象,從重量刑。

當人民慶祝著參審制度所帶來的重刑化效果時,也許我們可以冷靜思考,參審制到底是真正實現了司法正義?還是只是以犧牲被告的訴訟權利為代價,換取民眾的喝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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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o 03/18 23:50「沉浸於檢察官所編織的情節中」國民法官好

lono 03/18 23:50騙怪我囉?

1.稱編織,並不是說檢察官騙人、說謊,而是說他們受過專業訓練,善於透過現場演說來 營造氣氛及描述情節。 2.沒怪你啊,怪制度。

lono 03/18 23:51台灣就是有40%智障塔綠班相信高虹安貪污,

lono 03/18 23:51提升律師素質也沒用。智障就是智障

MilkTeaMan 03/18 23:51有這種思維難怪限縮檢舉

amos30627 03/18 23:57學生時有機會去法庭參觀過 真的有實際

amos30627 03/18 23:57看到被告無法有效辯護的情況

ken85 03/18 23:57因為律師本來大多數都不是菁英阿= =

確實。有些律師的業務能力並不怎麼樣,但在以往專業法官制度下,法官主動承擔了很多 證據的篩選和判斷職能,因此律師的缺點,對於判決的影響並不明顯。 但隨著國民法官制度的施行,律師的隱藏缺點在現場被充分暴露,加上國民法官案件被告 請得起的律師,通常不算是行業中的佼佼者,與國家專門培養的檢察官針鋒相對起來,就 容易被一面倒的慘電。 說到底,被犧牲的還是被告本應享有的辯護權利。

g9122xj 03/18 23:57嗯...不就是真正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

g9122xj 03/18 23:57過多冤枉幾個被翻盤後可能可以檢討再修

ken85 03/18 23:58真正菁英是法官 檢察官 輸一路很正常啊

amos30627 03/18 23:58那個被告連律師都沒有的樣子 看起來經

amos30627 03/18 23:58濟能力也不好

ken85 03/18 23:58從頭到尾大律師輸一路才是正常態阿= =

nnkj 03/19 00:01恐龍法官去吃大便吧

Grillfish 03/19 00:01律師有很厲害的,但不會出現在國民法

Grillfish 03/19 00:01官案件

Grillfish 03/19 00:02你叫強的律師收7萬來打國民法官案件?

Grillfish 03/19 00:02別鬧了好嗎,人家一秒幾十萬的

nnkj 03/19 00:03本po所稱法律界不包含檢察官 好了啦 廢死的

ken85 03/19 00:04強的律師就很少阿= =

nnkj 03/19 00:06大意: 廢死界討厭國民法官

我在講這個制度具體化操作下來所產生的問題。 過度簡化、曲解他人的觀點,並沒有建設性。

Grillfish 03/19 00:06強的律師很多啊,而且近年越來越多檢

Grillfish 03/19 00:06察官和法官離職當律師,這些人實務經

Grillfish 03/19 00:06驗也不少,問題這些人根本不會拿那一

Grillfish 03/19 00:06丁點錢來打國法案件

ken85 03/19 00:08但律師含金量比較看是不是考過三試阿= =

考試並不是強弱的指標。 我見過分數考全國前幾,但是是靠著很功利的讀書手法,基礎功並不扎實的。 也見過基礎功打得很好,涉略很廣,但因為太過偏重一兩科,所以整體成績不怎麼樣的。 而且,實務上很多眉眉角角,並不會出現在考試中。

Grillfish 03/19 00:12考試成績只有投實習和第一家受僱的時

Grillfish 03/19 00:12候才有用,出來工作之後誰還看考試名

Grillfish 03/19 00:12次啊

CHENXOX 03/19 00:20重刑可以有效嚇阻某些類型の犯罪者啊

CHENXOX 03/19 00:20z大於b

CHENXOX 03/19 00:20還能滿足某部分人情感の話 那根本1魚雙

CHENXOX 03/19 00:20吃啊

前提是被告值得、應該被重刑化啊。 在現制下,法官(包含國民法官)很難充分得到原、被雙方的觀點,反而容易只接觸到檢察官 的一面之詞,而無法聽到被告方的聲音。

Jimstronger 03/19 00:26台灣過去的社會科學教育、公民教育

Jimstronger 03/19 00:26普遍不足,崇尚包青天那種威權,每

Jimstronger 03/19 00:26次只要出現兇殺案社會風氣瀰漫「六

Jimstronger 03/19 00:26法全書唯一死刑」

CHENXOX 03/19 00:27台湾法院4無罪推定原則 雞本上要能定罪

CHENXOX 03/19 00:27都罪證確鑿了 只能怪自己蠢到不懂做到外

CHENXOX 03/19 00:27無1失 (現在不4古時候中国狗冥党時期

CHENXOX 03/19 00:27 可以隨便栽贓捏造1個罪名直接抓泥槍斃

CHENXOX 03/19 00:27の時代 越複雜の程序只會讓根多有錢有勢

CHENXOX 03/19 00:27の垃圾玩弄司法 笑死

Jimstronger 03/19 00:27在社會科學教育、公民教育普遍不足

Jimstronger 03/19 00:27的情況下,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就會造

Jimstronger 03/19 00:27成這種結果

abc12812 03/19 00:33廢死大將軍黃致豪 不算很強的律師嗎?

Jimstronger 03/19 00:33https://pse.is/5q4fp7

greedycyan 03/19 00:33推理性討論

Jimstronger 03/19 00:35要是國民法官制度提早上路 318那群

Jimstronger 03/19 00:35人一定不可能無罪

Grillfish 03/19 00:36廢死大將軍拿到目前唯一的無期徒刑,

Grillfish 03/19 00:36我如果被告是不敢請他啦

Brioni 03/19 00:42你讓我覺得是律師界的問題,而非國民法官

當然不是國民法官的問題啊,他們只是根據法庭上呈現出來的資訊,去做判斷而已。 問題在於現制下,法庭能夠呈現出來的資訊,經常單方、片面、不健全。 律師在這當中確實應負一定的責任,但更大的問題應該在於資源分配不均。檢察官由國家 傾注資源進行特訓,律師沒有。不平等的資源分配,導致檢察官在國民法官案件中遠比律 師強勢,進而導致被告的聲音被無視。

nhk123871192 03/19 00:43明確證據證實的殺人犯,槍斃剛好而

nhk123871192 03/19 00:43已。不能死刑那就判重一點有何不好

nhk123871192 03/19 00:43?務必讓想犯罪的人增加犯罪成本這

nhk123871192 03/19 00:43樣不錯啊!

silentence 03/19 00:44太空泛了 不如說說這案哪邊無法

silentence 03/19 00:44判到27年吧

hinanaitenco 03/19 00:48質量

julianscorpi 03/19 00:50檢察官的權力越大,社會治安越好

julianscorpi 03/19 00:51如果只看因果關係,那我支持檢察官

goetz 03/19 00:57我說不歡迎你回文了.

版規有禁止我回嗎? 你的觀察過於片面,只見形式而不關注實質,我借提討論罷了

CHENXOX 03/19 00:5927年不4單1罪 4多樣罪合併共27年

CHENXOX 03/19 00:59 https://i.imgur.com/4KcRnGt.jpg

CHENXOX 03/19 00:594窩來當法官 光看到檢方收集の這1小部分

CHENXOX 03/19 00:59證據 就夠合理判斷 兇手94泥別狡辯

CHENXOX 03/19 00:59國民法官雖然不4法學院走出來の蛋多半經

CHENXOX 03/19 00:59歷社會個地方經歷磨練 邏輯推理不會比專

CHENXOX 03/19 00:59業法官差 反倒4 某些法醬腦子孔古力 這

CHENXOX 03/19 00:59種外界常理都知道肯定4兇手 法醬卻會抓

CHENXOX 03/19 00:59e些莫名其妙の歪理判無罪 然後推給栗尾

CHENXOX 03/19 00:59修法不完善 怪別人不懂法還罵牠悶恐龍

CHENXOX 03/19 00:59

CHENXOX 03/19 00:59#這4場污名化國名法官vs恐龍法官の戰爭

CHENXOX 03/19 00:59由廢死團体敲響開戰鐘聲

其實國民法官案件,有罪無罪大都沒有爭議。戰場通常在量刑,這才是專業法官跟國民法 官比較容易發生分歧的地方。

MoonMan0319 03/19 01:01這個結果不就是(司改)律師界一直追求

MoonMan0319 03/19 01:01的嗎? 全面陪審制可能會更有利於檢方

lono 03/19 01:04屁蛋。高虹安的案子找我去,肯定判檢察官敗

lono 03/19 01:04

goetz 03/19 01:05我覺得跟你沒有討論空間,就這樣而已.

goetz 03/19 01:05請你不要回我的文章.

你那篇文章有在討論嗎?你只是膚淺、情緒化的煽動輿論而已。 只要不違反版規,你就沒有權力禁止我深究這個議題。

goetz 03/19 01:08那我也只是說,不歡迎你回我的文章而已.

goetz 03/19 01:08板規也沒規定我不歡迎你吧?

你可以不歡迎我啊。但你的不歡迎對我而言並沒有任何拘束力。

goetz 03/19 01:10對,我也只是說,你的回答太過偏頗.

哪裡偏剖你可以指出來啊。再怎麼樣,都比禁止我回文還來得有建設性。

goetz 03/19 01:10對於像你這種偏頗的人,無話可談.

那你跑來幹嘛?本文又不是要跟你談,是要給別人看的。

goetz 03/19 01:13總之不歡迎就是不歡迎,請便.

我說過,你的不歡迎,對我一點拘束力都沒有。我遵守版規行使我發文討論議題的權利。 你可以用膚淺的觀察還有情緒化的言論來簡化這個問題,我也可以更深入的討論這個制度 的隱憂。

goetz 03/19 01:13你要讓大家看到自己的偏頗,我也無話可說.

那你還說一大堆幹甚麼?

goetz 03/19 01:16把別人貶為膚淺,這本身就已經是不理性了.

說你膚淺,是因為你那篇文章除了拍手叫好以外,並沒有任何其他內容。 這是事實問題,跟我的情緒沒有關係。 阿不是無話可說?

goetz 03/19 01:16你還沒有察覺到自己的不理性與偏頗呢.

goetz 03/19 01:16你真的沒注意到自己的回文很情緒化呢:)

goetz 03/19 01:16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好像很爽的樣子?

我的文章有說很爽嗎?喊爽的是你的文吧?

Spinner3 03/19 01:17笑死 回文也不行 版主也沒那麼屌

goetz 03/19 01:18你真的完全沒察覺自己的情緒性發言,唉.

我自己的情緒,你比我還清楚?你是能通靈逆?

goetz 03/19 01:19有很多板都禁止回文的.

goetz 03/19 01:19我只覺得你很情緒化,你自己都沒發覺.

好的,大法師。

goetz 03/19 01:20看吧看吧,完全失去理性了...

goetz 03/19 01:25情緒化回文真的沒有意義,我去睡了:)

你的留言從一開始就是浪費時間啊,沒有一則是有建設性的。

bbjesse 03/19 01:42檢察官沒這麼厲害啦,是法官長期的低刑度

bbjesse 03/19 01:43讓全國國民都反感好嗎!當好人跟白癡一樣

bbjesse 03/19 01:43,沒看詐欺案件倍數增多,法官數罪併罰都

bbjesse 03/19 01:431折在打,早該立法限制法官的定刑權了

bbjesse 03/19 01:50最好笑的是說得律師滿腹委屈,律師才不想

bbjesse 03/19 01:50做國審案件啊,費時錢又少,去當詐騙集團

bbjesse 03/19 01:50守門人賺得多了,畢竟司法官律師錄取率差

bbjesse 03/19 01:50異就擺在那,一個1趴,一個8趴左右,平均

bbjesse 03/19 01:50被檢察官屌打也是剛好而已,但有錢人就是

bbjesse 03/19 01:50可以請3個pr99.99的律師屌打檢察官啦

分數跟實力沒有絕對關係。 影響實力的,主要還是國家(檢察官)vs被告(及律師)享有的資源差距。

bbjesse 03/19 01:50台灣要好先改法官低刑度量刑吧,世界最低

bbjesse 03/19 01:50沒有之一

nnkj 03/19 02:01殺人犯被重判不對嗎? 廢死的果然想法獨特

這要個案判斷吧。 舉例來說,如果殺人犯是受到被害人長年的肢體或情緒霸凌,這才動手。就有充足討論空 間了吧?

nnkj 03/19 02:01就是很愛幫罪犯說話

確實是在幫被告說話,但不是因為我廢死還是反對重刑,而是一個公平的審判制度,應該 確保檢察官與被告雙方都有充份的發聲管道,確保雙方的聲音都能被傾聽。 我相信每個人在爭辯時,都有過思緒混亂,情緒激動,難以表達自己真實想法的時刻。審 判中的被告也是如此,面對檢察官的嚴詞質問,被告往往會手足無措,無法組織出有條理 的答覆,這時,如果律師不能夠充分發揮職能,透過詰問引導出被告的真實想法,向國民 法官準確描述被告的心境,那麼國民法官就只能接收檢察官的一面之詞。 此際的量刑結果,很難說是公平正義的。

czplus 03/19 02:45可能一開始群眾追求的就是符合自己感情的

czplus 03/19 02:45審判結果,而不是公平審判這種無聊的理念

czplus 03/19 02:45打落水狗誰都喜歡,換位思考誰做的到

czplus 03/19 02:46有錢沒錢都判重就舒服了,反正判的不是我

czplus 03/19 03:01反正不理性的重刑後果也是人民承擔,或許

czplus 03/19 03:01真沒必要操這個心

czplus 03/19 03:02放棄助人情结 尊重他人命運

jerry8432 03/19 03:16第一次看到有人求別人不要回他文,好好

jerry8432 03/19 03:16笑喔

lonelysam 03/19 04:16公平是啥小啦 台灣量刑還不夠輕嗎 需要

lonelysam 03/19 04:16你來幫這些垃圾講話?

有些人確實是垃圾,但這也要經過審理程序才能具體判斷,現制的問題,就是它沒有辦法 辨識出哪些人是真垃圾,哪些人只是檢察官所形塑出來的垃圾。 你未審先判,把所有人一律刻上垃圾的標籤,那我也沒辦法囉。

aqasia 03/19 04:38法學我不懂,但是殺人償命在古代是全球共

aqasia 03/19 04:38識,就算現代比較文明不殺受刑人,關到死

aqasia 03/19 04:38也是合理的

不區分情節輕重嗎?

kymco9999 03/19 06:16+1

cross980115 03/19 06:25就程序正義問題

cross980115 03/19 06:25另外g那個連噓的 可以去檢舉了吧

goetz 03/19 07:08有人不知道很多板都已經可以這樣限制了嗎?

tentaikanso 03/19 07:17本板板規哪裡有原原PO可以禁止特定

tentaikanso 03/19 07:17人回文的規定?

tentaikanso 03/19 07:17先前討論大法官時,jump2j板友已經

tentaikanso 03/19 07:17露了一手。

tentaikanso 03/19 07:17只能奉勸回到自己開的主題,而不是

tentaikanso 03/19 07:17糾結於不存在的規定。

tentaikanso 03/19 07:17開廢死主題時,好像就只有「挑特定

tentaikanso 03/19 07:17字句反駁」,完整全面論述「維持死

tentaikanso 03/19 07:17刑」的優點都是「下次另外PO文」?

brella 03/19 07:59認同,我在實務上看到的的確如此

gh34163 03/19 07:59質量

deann 03/19 08:07支持輕刑化的學者本來都是智障

varietysn 03/19 08:09有這種文組思維就是助長犯罪阿~追根究

varietysn 03/19 08:09底不要犯罪不就沒事了?

varietysn 03/19 08:11有腦寫這種文章那有膽參加幾場被害家

varietysn 03/19 08:11屬的告別式嗎? 試問慘忍的暴行犯罪或

varietysn 03/19 08:11酒駕撞死人發生在自己熟識的人身上時

varietysn 03/19 08:11,你還要繼續當聖母嗎

cross980115 03/19 08:17這類文章總是不缺乏喊正義的那種呢

cross980115 03/19 08:17

cross980115 03/19 08:17法官的職責可不是管你告別式如何難

cross980115 03/19 08:17過好嗎

cross980115 03/19 08:17單純被害人死得很慘可不是法官該管

cross980115 03/19 08:17的量刑原則,什麼給受害者正義這種

cross980115 03/19 08:17理由也不是法官該管的

cross980115 03/19 08:19這不是聖不聖母的問題,一百個人有

cross980115 03/19 08:19一百零一種正義

cross980115 03/19 08:19法庭上講求的就只有程序正義

abraxas 03/19 08:22整篇看下來只會覺得:律師在幹嘛= =

egghard29 03/19 08:25就不適任律師該被市場淘汰

egghard29 03/19 08:25可以上綱到武器不平等之類的問題

egghard29 03/19 08:26部分法律人從大學到工作都是別人的錯

ny40yankees 03/19 08:30老實說,這就是律師事務所自己要訓練

ny40yankees 03/19 08:30吧,不然美國的法院制度也可以廢除了

ny40yankees 03/19 08:30,國民法官就是希望法官可以斟酌考量

ny40yankees 03/19 08:30民意

deann 03/19 08:30說真的 律師不太愛打這種重大刑案訴訟

deann 03/19 08:30除了出名外 沒啥實質利益 這種被告通常還都

deann 03/19 08:31是用法扶來請你

cross980115 03/19 08:32會針對這方面去接的就真的不是為錢

cross980115 03/19 08:32

cross980115 03/19 08:32刑事本來就相對不好賺,重大刑案更

cross980115 03/19 08:32是麻煩

cross980115 03/19 08:32錢少還要被不理性的人謾罵追殺

cross980115 03/19 08:34能出名也常常不是美名而是罵名

dufflin 03/19 08:46武器不平等 笑屎 怎不去幫被害人主張

dufflin 03/19 08:47不就現行法界令人不滿 才會重回老路呀

dufflin 03/19 08:48還拿以前反對威權的學理來講 當下誰要聽

GonVolcano 03/19 08:50你第三段提到一般人跟法界思考的差別

GonVolcano 03/19 08:50啊,法律覺得對錯裁量是辯論,但民眾

GonVolcano 03/19 08:50覺得憑什麼口才好證據偏頗就判輕

qber 03/19 08:57嗯嗯 滿滿的都是我們法律人好棒棒 ,民眾都

qber 03/19 08:57是法盲白癡別污染我們的聖殿

greedystar1 03/19 09:00律師 請開始提升技能 參與軍備競賽

greedystar1 03/19 09:00不然你就等著被檢察官壓在地上打了

tactics2100 03/19 09:17被殺死的人才是弱勢 誰會擔任殺人犯

tactics2100 03/19 09:17不夠強勢?

tactics2100 03/19 09:17擔心*

honen 03/19 09:17高虹安沒貪污就是有4%這樣認定。可悲

bbbing 03/19 10:04你講蔡英文德政的壞話,股市兩萬點啦

kenclyde 03/19 10:11講法的律師大多為了辯而辯,哪來的客觀

hinew167 03/19 10:22真的很多無腦以為重刑就好,停車超線判

hinew167 03/19 10:221年,小學生拿同學橡皮擦10年,大家說

hinew167 03/19 10:22好不好

Arens5566 03/19 10:23好了啦 判那麼爛,難怪需要國民法官參

Arens5566 03/19 10:23

winderlife 03/19 11:01去跟受害者說呀,幫加害者討人權?

kaet 03/19 11:22大推此文

wonderlands 03/19 12:41打過一次官司就知道現在法官有多混

blue1204 03/19 13:05說個笑話 法官專業(減刑)

SubaruDuck 03/19 16:25一樓在自介啊

KingKingCold 03/20 05:18噁噁噁嘔嘔嘔嘔嘔噁嘔噁嘔嘔

我覺得啦,身為一個成年的靈長類動物,應該要有提出建設性觀點的基本能力 像這種動物般原始的嘔叫聲,無助於釐清任何問題

※ 編輯: jump2j (61.56.170.19 臺灣), 03/20/2024 17:4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