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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高虹安案判決之淺見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高虹安案判決之淺見作者
perry52
(NicePYa放消息,但時間點)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

簡單來說,助理費詐領分成「人頭詐領」跟「差額詐領」
https://0rz.tw/X3Dw2

高虹安之前一直抗辯的助理都有實際加班,只能解決沒有「人頭詐領」 的問題

這次的判決也看的出來法官應該也認定沒有所謂人頭助理。沒有人頭詐領,但還是有「差額詐領」的問題。

高虹安雖然用吳成典的判決來辯護,但還是有一些不同。主要是吳成典的助理都同意差額捐出來,且差額法官認定都有公用
https://i.imgur.com/0fwJRXg.jpeg


高虹安跟她的律師團,目前能做的大概就是仔細研究判決書。從檢方指控的四十六萬降到法官認定的十一萬,推敲法官的計算邏輯是什麼?然後在二審之後再多提一些資料,看能不能犯罪所得再繼續降低(目標降到五萬以下)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噓 Bizlink: 再說一次 請去看判決書全文 檢察官起訴 桃園 07/27 14:17
: → Bizlink: 的加班費部分全軍覆沒 所以陳昱愷才無罪 桃園 07/27 14:17
: → Bizlink: 但薪資沒有 這跟挺不挺誰無關 看不懂的 桃園 07/27 14:17
: → Bizlink: 文盲一直在肉搜真是共產黨的表率 給我滾 桃園 07/27 14:17
: → Bizlink: 回中國 桃園 07/27 14:17
: 我再回你一篇文啦
: 你果然是黃一半的信徒
: 看判決書只看一半
: 還旁聽了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7260160.aspx
: 判決指出,高虹安、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月至11月間,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

: 酬金聘用陳奐宇,竟浮報酬金各為8萬元或7萬5161元,並以浮報後的酬金為基準計算、
: 領當月加班費,而浮報加班費,合計詐取4萬154元的酬金及加班費。
: 這裡明確告訴你了剩下三個助理就是因為一口價的關係
: 結果去浮報詐取酬家跟加班費的
: 誰告訴你陳昱愷沒事=剩下三個人的加班費跟酬金沒問題
: 不要自己去幻想
: 你真的有去旁聽嗎?
: 還是旁聽也學黃一半一樣去頭去尾自己再那邊超釋法條
: 也要學他當一個超越法官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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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opdm 07/27 16:18如果五萬以下判緩刑,這樣是否就能復職?

PRME 07/27 16:19資料來源是什麼自己寫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