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罪行法定一定要明確是吧
※ 引述 《meblessme (人身攻擊是爛人)》 之銘言:
: → robi: https://i.imgur.com/tuAWow6.jpeg 220.134.201.185 05/27 00:12
法律就前揭違法或不正當行為無從鉅細靡遺悉加規定,因以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規範,惟其涵義於個案中並非不能經由適當組成之機構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並可由司法審查予以確認,則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不合。」
立法院 立法院院會算不算適當組合之機構
對於反質詢還有什麼機構能比立法院專業?
而且有沒有經過司法審查予以確認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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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23.28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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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睡起床了你還在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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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專業認證反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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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麼叫回過頭來問其他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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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都說他要有判例才能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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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要一直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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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一樣是法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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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鴻泰就沒說錯啊,裁示也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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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確實是反質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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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關於反質詢,還不是院長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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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提交院會表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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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跳針問我就跳針回答
推
你跳到現在就是不承認沒有定義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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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吳宗憲說得等判例幾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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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一部這樣的法律要幹嘛 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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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罰自己想辦法行政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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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證明修法水準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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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的立場就是趕快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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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擋其他重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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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罰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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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比現在官員備詢擺爛 立院無法行使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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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行政院的職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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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新科法盲立委一堆,目前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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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專業.老的也沒有比較不盲不專業啦!
推
總比現在xxx 好… 制定法律條能這樣惡搞喔
推
制定法律不能是有比沒有好,而是要我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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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不能有進步,那不如不要制定
噓
依其專業知識及社會通念加以認定及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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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你完全不說欸,現在在吵不就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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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依社會通念認定及判斷。
噓
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立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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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概念者,茍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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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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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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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第一條就可以適用的問題你非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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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來說不適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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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的那一段就ok了,為什麼還非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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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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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有人說罪行法定一定要明確 好 那請問性交易的法律文字定義是什麼 結婚哪裡不符合性交易的定義 包養哪裡不符合性交易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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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衛服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這咖484又開始鬼打牆了啊 ※ 引述《Lb1916 (冷靜的魚)》之銘言 : : 動漫「兒少」怎認定? : 網炸鍋「看起來像」太主觀9
Re: [新聞] 偵辦中案件 在野修法要求調閱剛好裡面有一段也很符合有關的修法內容 釋字第五八五號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調查權,固得以法律由立法院院會決議依法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科處 適當之罰鍰,此乃立法院調查權之附屬權力。惟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課以罰鍰之法律規3
[討論] 黃國昌知道什麼是法律明確性原則嗎黃國昌雖然是民訴學者,但相信這種基本的憲法學理他肯定也是略懂略懂的。 釋字432號解釋:「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 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 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 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苟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7
Re: [閒聊] 關於六朝、關於阿米巴、關於羅森立法委員作為民意代表 把法條寫成這樣 如果這條修法是擴權給衛福部 那也是立法院選擇要擴權給衛福部的 理論上這也是民意的體現4
Re: [問卦]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宣判結果曝光就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三號的內容來看: 一、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 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之同法條第1項規定 構成要件相同,僅罰金刑之金額調整)所處罰之公然侮辱行為,係指依個案之表意脈絡, 表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經權衡該言5
Re: [問題] 有沒有iWin懶人包?大家或許可以搜尋iWIN的網站 點擊例示表查詢 做個分級評量 看看勾選各種類型時 會怎樣5
[黑特] 所以為啥立法院裁罰不送法院裁定?立法院決議就要罰不就有爭議 當然不一定違憲 還是要看裁罰的程序跟手段 那個釋字585理由書就有建議了 對違反調查義務者科處罰鍰2
Re: [討論] 藐視國會施行後批評徐巧芯是不是關3年?就你的論點分析 有沒有看到各國都是以證人身分採取司法途徑 就是要合乎權力分立的原則 而藍白所提的法案 最大的問題就是破壞權力分立的原則3
Re: [請益] 明確性原則問題你把所有的東西混在一起談了 讓我們一個一個來 首先是法律明確性 法律明確性原則是指法律使用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至少要使得相對人可得而知、司法可以審查 而這樣的要求是來自用憲法上法治國原則對於立法院的立法行為的要求1
Re: [新聞] 屏東「快速唱票不亮票」影片瘋傳!他這裡關係到立法的技術 立法時 我們要求法律明確性原則 也就是法律規定必須具有 可理解性 可預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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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81
[討論] 聯合報:朱亞虎完全認罪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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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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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很抱歉沒有保護好你們的孩子 幹你娘噁爛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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