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動解散國會到底是誰設計的?
法國的第三、第四共和是議會內閣制
因為小黨林立導致政府及不穩定
於1871年至1940年間,第三共和歷經了111次政府改組
第四共和雖然拉高倒閣門檻,但內閣平均壽命也不到一年
法國採取的作法是,第五共和憲法加入總統這個憲法機關
可依總統自主意志提名內閣總理人選,並可隨時解散國會及發動公投
給總統在體制內操縱民主程序並形塑政府的權限
這個隨時解散國會的權限,就是標題問的主動解散國會權
這個權限讓總統在選擇政府組成方式時,可以有各種思考
如果自己是國會多數,那麼當然是多數黨組閣的多數政府
如果自己是國會少數,則可能任命國會多數黨組閣,也就是左右共治
另外,當然也可以自己少數去組閣,但總統會考量政治上是否可行
為什麼法國總統願意左右共治,很大的關鍵就在主動解散國會權
因為容忍敵對政黨組閣,絕對是總統不得不的權宜措施
他隨時都想要推翻這種局面,來獲得多數執政組閣的可能
因此這個主動解散國會權,就是讓總統在任期內看民意的風向
只要風向對了,總統就會主動解散國會來期待成為國會多數黨
另外,法國的總統就算不組閣,仍然有一些重要的實權的
他可以主持部長會議及各個憲法規定委員會會議
也可以將重要法案及條約直接交付公投
所以他的憲政地位其實是民主程序的仲裁者
解散國會權也一樣,是在內閣與國會出現矛盾時,將解決權限賦予總統
因此,法國總統無論是否任命自己人組閣,都不會令不出總統府
但是台灣不同,台灣的總統只有儀式性權利
當然依憲法還有國防、外交、兩岸的職權,照憲政慣例可以任命相關首長
但總統只有國安會,他不能參加行政院會,甚至相關部會預算也是行政院編的
所以總統如果不能掌控行政院長,他就只能是個吉祥物
再加上台灣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等於總統把行政院長交給國會多數
就意味著他這四年就是這樣了,除了剪綵什麼事情都不能做
因此台灣的憲政環境下,左右共治絕對不會是總統的選項
唐飛當時組閣,也不是國民黨組閣,而是唐飛以個人名義受總統任命
回到題目,為何台灣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
這就要說到第四次修憲的背景是在1997年
台灣在前一年已經直選總統,總統不再是間接選舉產生
政治上的算計跟攻防都不論,前面幾篇有人大概講過了
但是從憲政的角度來說,總統有了直接民主正當性
此時讓總統直接任命行政院長,在民主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
這只是將行政院長的民主正當性從立法院移到總統而已
而相應的配套,則是在維持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前提下
另外加入了不信任案,立法院取得了倒閣權
而倒閣權與不信任投票,在西方民主國家裡是成套的方案
他其實不只是恐怖平衡,最重要的功能是「探求最新民意」
立法院倒閣後,如果政府認為我才是民意所向,就會解散國會
大家重選一次,就知道誰是老大
而當時修憲的背景下,總統已經取得組閣權
如果再給總統直接解散國會權,勢必不被接受
畢竟必須考量各方勢力的立場,很多東西都是用換的
因此最終總統拿到的不是法國雙首長制下的主動解散國會
而是在立法院倒閣後才能行使的被動解散國會
--
這算是一種平衡吧
國外很多都有上下議院制,台灣是拔掉了
國大
狠多奇葩法案4狗冥党當初沒想到自己會當
在野洨党 設計出來の
這些憲政常識我想柯文哲大部分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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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因為憲法規定總統解散國會 要以立法院通過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為前提 所以沒有立委敢倒閣 但這也讓總統沒辦法主動尋求新民意 目前可以主動解散國會的雙首長制國家2
這就是雙方的制衡武器啊 反過來說 今天如果民意在行政院長這一方 他提出的法案立法院不通過 行政院長也不願意退讓 立法院度量民意也不敢冒著重選選不上的風險去倒閣啊5
因為這制度是給內閣制使用的 議會對內閣不信任所以提出倒閣 內閣就反制提出解散議會 由人民重新選舉選出新民意去重組新內閣 雙首長制也是內閣總理由議會最大黨擔任3
要談這個被動解散國會,就要從當時民進黨跟國民黨政治鬥爭講起。 自從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例之後,在憲政上,就應該回到憲法本文的內閣制。 不過,當時在台灣內部,因為國民黨長期透過總統以及動員戡亂條例,長期掌握行政權,而獲得政治上的實力。因此,當時的李登輝總統以及國民黨內部當然是不願意放棄,總統可以掌握行政權的政府體制。此外,當時外部面臨中國的壓力,也需要一個能夠代表台灣的實權總統,而非虛位的總統。所以,當時修憲就變成走向總統由人民直選,獲得更大的政治實力,而導向更應該擁有實權的修憲方向。 當時,依據憲法本文,行政院長的任命權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內閣制設計。雖然國民黨在國會當時占有多數席次,但是民進黨的立委非常的有「戰鬥力」。無法通過人數避免國民黨的行政院長,但是可以通過讓你開會開不成的方式,讓行政院長無法產生。於是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兼總統,李登輝就決定要在修憲的時候把閣揆任命權拿過來,不再給立法院了。但是民進黨也無法接受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而行政權由總統掌握的總統制。因此,最後才跑去抄了法國的雙首長制。 雙首長制的制度設計,本來是以總統制為基礎,將行政權跟立法權分立,但是又將行政權一分為二的設計。X
要怪就去怪孫中山跟蔣介石啊 老外一直都是三權制衡,就你他媽中華民國在那邊五權憲法, 國高中大學一教六十年就是 「老外這樣三權彼此敵視會拖垮國政,我國獨創五權相互合作才是王道」 連考題正確答案都得這麼答,整個猴子不知屁股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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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柯文哲:行政院長將由最大黨來組閣這點要澄清一下 中華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只有 總統任命行政院長 那接下來對應的條文是 行政院長"辭職" 或 "出缺"的時候, 總統要再任命這樣 憲法並無明文記載總統有撤換閣揆的權力8
[討論] 520後藍白會要求賴讓出組閣權嗎?如題啦,按照雙首長制精神 行政院理論上是需要由國會多數黨組閣 現在dpp不但失去國會最大地位,還失去了第一大黨地位 國會選舉是徹底的失敗, 從民主政治的運作慣例來說,即使總統勝選了但理論上仍必須讓出組閣權2
Re: [問卦] 中華民國被搞成半總統半內閣誰要負責這個r,97年修憲前中華民國是內閣制應該是沒有疑問的,阿不過從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廢除後也運作沒多久就遇到97憲改被修掉了 啊憲改後中華民國政府體制是怎樣 其實學術上爭議很大啦 從憲法條文中總統跟行政院長共享權力這一點來看華國算是雙首長制,但跟法國的雙首長制相比我們的總統又沒有主動解散國會的機制來讓總統可以探求最新民意(其實就是見風轉舵) 所以啊,也有部分學者基於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一項行政院長是由總統直接任命這一點認為我國其實是事實上總統制,阿不過這種論點的批評主要就是憲法53條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仍然是有效條文,但總統制下行政權跟立法權其實是互不負責的 阿肥宅我自己其實也是偏向事實上總統制啦,畢竟行政院長是總統全權任命的,反面解釋來說總統也可以單方面開除掉行政院長,導致行政院長地位其實跟總統幕僚差不多,以及就算立委對行政院發動不信任案,行政院長也可以呈請總統解散國會,變成事實上兩邊都有殺招 都不敢互相負責X
Re: [討論] 柯:提名的行政院長爭取立法院過半同意憲法原本就是這樣規定的 院長總統提名 由立法院同意 實行多年也很少有問題 還是你想說以前憲法這樣規定是在搞笑? 是某次修憲用國會的倒閣權來換取院長同意權2
Re: [討論] 現存制度與內閣制優缺點一覽台灣非雙首長制 1.國會沒有內閣閣員同意權 2.總統無主動解散國會權力,只能被動解散 雙首長制就是國會有閣員同意權 當國會多數黨跟總統政黨不同,總統任命國會多數黨黨魁或多數黨可接受的人選擔任閣揆1
Re: [討論] 法國的雙首長制?法國總統權力比台灣總統大 法國總統權力 1.任命總理,無須國會同意 2.國防外交指揮權 3.主動解散國會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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