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徐千晴FB-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
※ 引述《judoyang (爆米香)》之銘言:
: 既然徐千晴主動提到了鍾棠芝
: 徐千晴最近兩篇文章
: 徐兩篇發文都把對徐性騷擾的加害者資訊保護的很好,無從猜測是誰
: 我們只能從鍾棠芝的文推測性騷擾的加害者可能是同一個人
這邊很怪…
一般而言,前後兩個受害者如果是被同一個加害人性騷擾,除非兩人有新仇舊恨,否則理應
這也是為什麼鍾一直認為徐會幫她,但事實看起來並非如此。
如果都是同一個加害人,第二個受害者為什麼不願意跳出來的可能性很多…
但事件爆發後,目前確定的是兩個受害者,已經可以排除不想曝光這一點。
徐認為只有她自己一個是受害者也很怪,為何能如此篤定?
徐為何能篤定她自己被性騷擾之前,加害人不會對其他人伸出魔爪?
除非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加害人不同,所以徐才不認為鍾一樣被性騷擾,邏輯才比較說的通
: 鍾棠芝只因為證據不足,只能在臉書發訊息,沒辦法告性騷擾
: 徐跟鍾說不能信賴中評會,不要鍾在黨內提性平會
: 結果就是被性騷擾加害者反告妨礙名譽
: 鍾需要徐幫忙證明一件事
: 就是性騷擾鍾棠芝的人是性騷擾慣犯
: 這樣在法律過程中,鍾可以有所攻防
從鍾的自述中就可看出,她被性騷擾的過程沒有目擊者、沒證據,所以很難告的成。
這也是為什麼她敘述這些內容會被告妨害名譽,法理與證據如此,無關事實真相;
所以她更需要徐的共證、背書,不僅能證明她不是妨害名譽,也能證明加害人是惡性慣犯。
但兩人的分歧點也在此!
如果都是同一個加害人,徐不論何故不願意佐證,鍾就失去能證明自己不是妨害名譽、被性
所以徐的「願意佐證』對鍾很重要;
鍾對徐的態度前面客氣後面崩潰,至少很合這部分的邏輯性~
因為徐不願意佐證or不認為,鍾被告妨害名譽無法自清,亦無法證明自己被性騷擾。
鍾如果沒被告妨害名譽進入司法程序,鍾只是自述me too並不需要證據佐證,無須自清;
但鍾被告妨害名譽進入司法程序,鍾自述me too的內容就需要證據與證人,才能自清,甚至
鍾已經失去能證明對方性騷擾的所有證據,唯獨如果能證明徐也是被同一個加害人性騷擾,
(鍾把徐當成浮木,是因為她當下只知道徐,如果有第三個受害者跳出來,鍾徐都解套了不?
: 結果徐的文讓鍾很崩潰
: 徐兩篇文看得出來
: 徐在意的不是性騷擾加害者
: 而是徐口中對徐造成二次傷害的鍾
: 鍾目前狀態大概就是
: 我明明被性騷擾了
: 還要被告妨礙名譽
: 精神上在同黨大量發出譴責性騷擾文前可能還穩定
: 出來唉一下
: 結果…………
: 徐第一篇文把信賴的浮木
: 變成最深的背刺
: 這第二篇文根本就是再提到徐
: 徐就要告人了
: 只能說為難女人最深的永遠是另一個女人
徐的立場如果還沒曝光前,也許都還算合邏輯。
兩個都曝光,如果是同一個加害人,後面堅持不想幫鍾背書,不能說她錯,但邏輯很怪!
妳沒看到鍾被性騷擾的現場,妳說妳自己被同一個人性騷擾,證明他是慣犯,對妳有何不可
我如果是鍾,我也很崩潰啊!
: 提醒一下
: 鍾在前一篇文已經有提到輕生的念頭
: 萬一鍾輕生,不管有沒有成功
: 徐跟加害者都直接下去不用翻身了
: 以上內容沒有多餘想像
: 只根據雙方發文內容做推論
因為現實生活中我也遇到過兩三個類似鍾的言行方式的女生…
言詞反覆、刪文、敏感容易崩潰,並不表示她們所言有假,只是她們對人性or人生失望。
: ※ 引述《larry8550 (貓板蜜獾)》之銘言
: : 1.轉錄網址︰
: : https://www.facebook.com/hsuqianqing
: : 2.轉錄來源︰
: : 徐千晴FB
: : 3.轉錄內容︰
: : 雅各書 1:19-27:
: : 我親愛的弟兄姊妹,請記住:「每個人都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 因為
: : 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義。」
: : 感謝從昨天起大家的留言與私訊,更感謝許多人的關懷與幫助。
: : 針對鍾棠芝小姐不斷發文,指稱是我請她不要將被之前遭到性騷擾的事情說出來,因為
: : 經完全悖離事實,我必須做出以下聲明:
: : 1. 我自始至終、從未聽過鍾小姐最近開始自述遭到性騷擾的經過,如果是事實,我也?
: : 妳感到不捨難過。但在過去一年中,我只知道妳因為一篇臉書發文被告妨礙名譽,在我
: : 一篇所貼的LINE對話紀錄,也顯示得非常清楚了,妳確實從沒有跟我說過遭性騷擾這件
: : 。
: : 如果我知道,我會鼓勵妳走司法程序來保護自己,#女性在職場互相扶持是我一貫的原?
: : 。
: : 2.請部分媒體與側翼網軍不要亂帶風向,散播不實言論。如涉及對我個人的侮辱,我將
: : 接訴諸司法程序。
: : 3.我當初與鍾小姐的對話,都基於同事情誼,希望妳可以好好保護自己,準備充分進行
: : 法程序,若只是反覆透過臉書來宣洩個人情緒,很容易落為政治攻訐的利用工具,這也
: : 讓妳的情緒一再被刺激。
: : 最後,對於這樣我不願回顧與提及的過往,卻淪為政治角力工具,甚至對我肆無忌憚的
: : 度傷害,我感到非常遺憾,也希望一切到此為止。
: : 4.附註、心得、想法︰
: : 徐真可憐 還想被當槍使
: : 前一篇早就說是跟被告妨害名譽有關
: : 卻一直想黑龍轉桌成性騷擾
: : 來看糖糖又會使出怎樣的斗轉星移招式來搞前同事咧
: : 就叫你去報案處理了 一直在那邊放話不報警說不是政治操作誰信?
: :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沒完整看完小笠原祐子五片,
沒資格說自己看過日本謎片。
--
推論一堆卻不看當事人親自描述的內容...
這樣子很容易被洗腦跟帶風向...唉...
兩邊當事人都看過了阿,一樓有看完?
無法反駁只好說都是洗腦帶風向?她只是
個稱職的發言人,不信你重新看一次。
有盲點吧?鐘本來有要報黨內性平,卻被徐
勸說壓下來,到底為何?
我再貼一次,根據徐的文章第一點跟第
一篇po的line對話,加上糖汁去徐那邊
的留言,不就互相證明徐是真的不知道
她有被性騷,你們為什麼要覺得徐要會
通靈...
就讓她宣洩情緒吧 感覺是個病人 ==
就算同一人,你要指責對方是慣犯,在
法庭上你有證據嗎?還是要一起當妨礙
名譽被告?如果只是要訴諸道德譴責,
那男的名字也早就公諸於世了
講人家病人是有依據嗎?
這時候柯糞就不在乎加害者是誰了 保護三小
笑死
鍾其實就單純想指控性騷的人,但抱怨沒
人幫她,手上沒有明確證據
關鍵就是徐的加害者要抓出來啦
1.在法院每個案件的證據都是獨立的,無
法以A案的證據來證明B案也會發生
硬要人家站出來當證人,不就是情緒勒
索?
2.性騷案被害人隱私保護,強迫被害人陳
述細節是不對的
徐之前似乎不知道鍾被性騷。
沒證據等於沒有被性騷擾?柯粉真棒,
幫加害人說話咧。你的屁股有內建攝影
機嗎?
我比較好奇,徐在這個過程中,到底有沒有跟鐘
說過什麼...??
不必證據即能入人於罪?原來我們還在威
權統治的年代
@benothing你偷了我1000萬,請您還錢
,雖然我沒證據你有偷錢
但沒證據不代表你沒偷錢喔,謝謝
如果徐不知道鍾被性騷,那哪來的要她不要去
報性平?
你的屁股跟胸部有裝指紋機嗎
證據被黨中央河蟹了啊,你說攝影機沒
有插上插頭,你信???
蕭低哥應該去TMD,有最完整的加害者保
護機制。還有一群人在死撐著護航,二
次傷害加害者。
黨內有毒瘤就清乾淨,這樣子硬槓,黨
內就性平了?
推
就連朱學恆的影片都沒有公開透明,看
來朱學恆無辜對吧?就算有影片,你也無
法證明是否斷片,或是受害者的心情。
徐千晴都出來證實有性騷擾了,結果你
們還在哪裡護航加害者,為了幫柯文哲
還是害他?
推,這篇邏輯很清晰,徐用性騷擾來拍柯屁拍
過頭嘍,TMD真的很愛這種高級酸,算自家主席
,笑死人了
說你有罪就有罪,參照江國慶案
少在那理盲濫情了,既然現在都已經進
入司法程序了,就是有多與少證據說多
少話,不然什麼都用通靈腦補就好囉。
@benothing我也可以說你偷錢沒證據,
是因為...blabla,你去問法院會不會接
受這種看法啊,笑死
我懶得跟雙標的智障多嘴,剛剛就沒回推文
進入司法程序? 備案會進入司法程序嗎?
性騷擾案件,通常很難像陳雪生判刑定讞;
還是後來又有什麼新的發展? 好像八點檔...
就是因為受害者當下根本來不及or很難蒐證
一樣都沒公布證據,為何有人認定徐有鍾無
簡單說,就是雙標跟有色眼鏡已經先篩選過
@banmi兩人都說「鍾被告妨害名譽」你看不
到嗎?
sorry啦,這個沒跟到,我只跟到徐說去備案
徐就不是鍾案當事人 要證什麼…
我非常非常非常懷疑徐的備案說,推文說過
(鍾沒有要徐當她案證人,請自己爬文重看
徐本人都不願意了 就不要一直勒索她
人家也是被害人 真的莫名奇妙
1、警察局報案提告筆錄,那叫報案非備案
徐自己面對了自己的事
鍾也面對自己的事就好
鍾幹嘛一直扯徐?
2、告訴乃論不是「憑空產生備案程序」~
備案跟保留法律追訴權都是一樣的道理,懂的
就懂....
我不知道臺灣哪間警察局能備案,請告訴我
3、通常會說備案的,大部分就是沒報案。
徐自己都承認有性騷她也備案了
砲口請面對加害人 抓出來嚴懲才對
徐自己的案子她認為解了就夠了
把徐抓出來鬥就真的欺負人情勒而已
是我表達不夠好,還是大家都視力模糊啊?
鍾以為徐是唯一浮木,第三個跳出來都解套
鍾也不必委屈崩潰等徐站出來,徐可以裝死
而且徐見鍾都不願意站出來,為何要幫徐?
大家都自掃門前雪就好,妳被性騷擾怪我?
她們誰被誰性騷擾,又不會影響我們生活。
改錯字orz
※ 編輯: JustSad (114.45.193.35 臺灣), 06/12/2023 08:24:46備案沒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是當事人不想處
理,就是上頭想吃案
警察局只有報案、筆錄、註記,沒有備案。
樓上有說了,備案跟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
脫褲子放屁!
柯粉為了護航主子,要二度傷害被害人
嗎?
已經,牠們才不在乎退黨非我族類的死活!
所以因為性騷案件難成案,所以先判斷
一定有幹這樣喔?
加害人是誰都還不知道,你們護航太急了!
所以連加害者跟整個過程都不知道,但
是還是先抹就對了
看來以後要自行準備「我沒性騷證據」
,不然下場不堪設想
有人護航是說徐之前不知道 所以現在徐知
道了吧 結果她現在說那什麼幹話 所以果然
為難女人的果然還是女人 我真的看不太懂
徐被同一個人性騷 最後卻要打壓被同一個
人性騷的人
@mainsa 你不覺得你說的才是幹話啊?
就算她現在知道 也不表示能出面證明
是同一個人
你搏筊知道是同一個了逆?
鍾沒有要徐在她的民事訴訟案當證人要講幾
次
1、兩案是不是同一個加害人只是我們猜測
2、鍾自己自述過程就說過「無目擊證人」
3、『鍾(大和解前)希望徐跳出來說她自己
案子』
一堆不知道是國小國文課都在睡還是近視加
深
供殺小? 你先猜測同一個人 然後再說
鍾沒有要徐當證人 然後內容又說需要共
證?不同人的情況下 徐什麼都不能幫鍾
只能鼓勵她提告 不然是要幹嘛?你猜
測同一個人首先就先假設了
徐原本沒有要說自己的案子 被逼出來說
不就你很屌 共殺小
看清楚很難嗎?我說兩人敘述看起來
兩個人有說加害人是誰?沒有吧!妳能通靈
?
如果是同一人,我覺得徐動機邏輯怪
後面推論是同一人兩個的互動與可能性
還在如果是同一個人...你就不知道是不
是同一個人了 還可以寫長篇大論 假設
不犯法吧?假設你爸沒動你媽 你應該就
不會出來在這邊亂屁了對吧?
比妳邏輯能力跟中文好一滴滴就可以。
我中文跟邏輯很爛XD
有認知是好事 比其他人好很多人 給你
鼓掌 有多少內容說多少話 不要亂影射
以現有條件下 你都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
人 就可以屁成這樣
妳真的是人才!
爆
[討論] 為什麼巧芯會在鍾臉書底下感謝朱?鍾沛君的文章大家都看過了 底下的留言中很多議會同事或政治工作者 儘管是不同立場、不同政黨的 也是為鍾加油打氣、譴責加害者 但是就徐議員的留言我真的不懂爆
[轉錄] 徐千晴FB-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義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徐千晴FB84
[轉錄] 轉貼劉宇FB民眾黨性騷時間序【台灣民眾黨性騷擾事件】 1.女主角:鍾棠芝(民眾黨月曆的二月女郎/組織發展部網路組副組長) 2.男主角:鄞楷謙(台灣民眾黨副秘書長) 3.鍾棠芝在2022.3.14在臉書貼文,指控長官公私皆踩底線.7X
[爆卦] 民眾黨性騷案(四叉貓整理)【台灣民眾黨性騷擾事件】 1.受害者有鍾棠芝和徐千晴. 2.加害者都是鄞先生. 3.鍾棠芝想告鄞先生但是證據薄弱被反告妨礙名譽,所以想揪徐千晴一起告.12
Re: [轉錄] 徐千晴FB-人的憤怒不能成就上帝的公義既然徐千晴主動提到了鍾棠芝 徐千晴最近兩篇文章 徐兩篇發文都把對徐性騷擾的加害者資訊保護的很好,無從猜測是誰 我們只能從鍾棠芝的文推測性騷擾的加害者可能是同一個人 鍾棠芝只因為證據不足,只能在臉書發訊息,沒辦法告性騷擾20
Re: [轉錄] 徐千晴【台灣民眾黨性騷擾事件】 1.受害者有鍾棠芝和徐千晴. 2.加害者都是鄞先生. 3.鍾棠芝想告鄞先生但是證據薄弱被反告妨礙名譽,所以想揪徐千晴一起告. 4.徐千晴原本說會幫忙鍾棠芝,但後來又沒有幫.14
Re: [轉錄] Christina糖汁:搓湯圓的劇情真實上演所以這糖汁很怪吧 徐的文都說徐是控告他人性騷擾 另一位反而是被告妨害名譽 兩個完全相反的例子 結果糖汁想拿來當作被吃案4
Re: [轉錄] 徐千晴這篇是出來歌功頌德 檳榔 的嗎? 這種聞一看就是政治文 如果真的有處理 你現在寫出來的目的是甚麼 這一看就是不單純 被性騷是該被譴責,但如果想用這種文帶風向 那就 過頭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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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徐巧芯:將提告跟騷法先說是假設 有沒有是鍾不爽徐的留言 還有之後徐在自己臉書寫的那篇傷害反綠大聯盟 然後鍾送花表示不滿 徐告下去後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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