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 引述《aragorn747 (亞拉岡)》之銘言:
: ※ 引述《saviora (颶風之翼)》之銘言:
: :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 管
: : 轄。
: 前情提要
: 1.原公告不要違法 不要違反版規
: 2.有人留言危害公眾ooxx
: 3.z回總統算公眾嗎
: 本八奇的看法是如果用1.1違法來判是ok的,因為真的犯法,但用危害公眾來說就怪怪的: 。
本人看法
咒殺賴 沒危害公眾
用死亡筆記本殺賴 沒危害公眾
姦殺賴 有點疑慮 會危害我的眼睛
拿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武器殺
嗯 你知道我知道 獨眼龍也知道
總統身邊一堆隨扈跟國安人員
要不傷及無辜應該是有極大的困難
嗯 公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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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8.166.51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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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著亂三小
我認真解釋我的思考歷程欸 怎麼是在亂
推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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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otec (101.8.166.51 臺灣), 05/28/2025 11:15:50
詛咒雖然惡毒甚至可能造口業,但司法上~
推
這次就是宙斯質疑Berotec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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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舉證!無法用證據證明因果關係與損害
噓
都滾去政檢好嗎
哭哭也是啦 害我還想一堆 3r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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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erotec (101.8.166.51 臺灣), 05/28/2025 11:18:20
目前司法判決上無法因為被詛咒就告贏對方
推
我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很多東西前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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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會造成後面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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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學雙標造謠雜碎滑坡習慣就法盲裝法官
推
詛咒就迷信犯,刑法不罰的啊
我也迷信運彩板定存哥 被大頭森搞了 我有罪
※ 編輯: Berotec (101.8.166.51 臺灣), 05/28/2025 11:22:0860
首Po推 zeuswell: 賴清德是什麼公眾 114.140.74.168 05/28 00:18 → zeuswell: 公眾的定義是單一個人嗎 114.140.74.168 05/28 00:19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要殺賴皮會讓你不敢走出門嗎 114.140.74.168 05/28 00:24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明天要殺屏東人,那我還真 114.140.74.168 05/28 00:24 → zeuswell: 的可能明天不敢上街 114.140.74.168 05/28 00:24X
大家都忘記了嗎? 如果沒有事實犯(預備犯罪),只是嘴二句 一般是不會上訴的,不過這是基隆地檢署 不知道北檢查這個案子會不會關九個月, 可能證人還沒查完之類的繼續關![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2478/e247889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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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第一條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轄。 教育部公約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或其他類似功能之方法,從事 散布謠言、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威脅或其他違反社會X
你不是要談"法律" 又談社會契約論 "社會學" "哲學" 亂扯一通 照你的邏輯 今天巴菲特 或是 黃仁勳 有意外![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i.imgur.com/C9bfqOp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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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公民課 在進入法律課程之前 第一個講的就是社會規範 四大社會規範 宗教習俗道德法律 法律是「最低限度道德線」 越過了國家都可以強制執 行暴力處罰你 違反法律 基本上不是歪七扭八的惡法 早就逾越前面三種社會規範的底線了 PTT版規大概就是依據道德標準來制定的 肯定是比法律嚴格 怎麼會有一個當過版主的人17
: 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轄。 總則第一條都跟你說本版是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管轄 怎麼會有人一直說要不然你拿六法全書來管板啊
看到有些鄉民的發言常常會想 這群人484以為網路是西部荒野、法外之地? 只要在網路上就無罪 欸欸 我想你各位應該要清楚認知到 就算是暗網都有FBI釣魚要抓人4
管 : 轄。 前情提要 1.原公告不要違法 不要違反版規 2.有人留言危害公眾ooxx1
你這樣就有點凹了 可以用狙擊槍阿 況且原推文 講的又不是賴總統 同名同姓也是有可能的 說不定他把他傻鳥鄰居的狗取名賴清德 這條狗一直吠所以他想殺他 所以這個條文不夠明確![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https://img.youtube.com/vi/SsWgwkav8S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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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swell:行為論 著重行為本身,殺的是一個人,損害的是個體。 LearnLong:結果論 著重行為導致的後果,殺的是總統,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制度、國家穩定。 這兩種論述,在理論上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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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假如奇樂出現在這個後疫情時代如題 假如阿月在充滿傳染病毒的現在撿到死亡筆記本 是不是絕對不會被L抓到 隨便一堆死刑犯死於武漢肺炎 根本超合理3
[問卦] 開槍後自首關多久啊?法規名稱: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 9-1 條 持第七條第一項所列槍砲,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或朝公共場所、公眾 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一項所列槍砲,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或朝2
Re: [新聞] 快訊/嗆殺檢察官+法官!補教師變失控小恐嚇罪有兩種 恐嚇安全 恐嚇公眾危安 第 151 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我覺得蠻好笑的 明明針對特定對象喊打喊殺一般要用板規三 4.鼓吹暴力言論/以非法手段嚴重損害特定對象生命財產安全之言論,視同違反本章規定。 5.公眾政治人物/政府機關/政治族群/經媒體披露/社會議題相關團體者等,不受此章保護。 可能板主看到怎麼可以說要殺總統齁氣氣氣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