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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zeuswell認為行刺總統不是危害公眾?作者
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
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34

Zeuswell:行為論

著重行為本身,殺的是一個人,損害的是個體。

LearnLong:結果論

著重行為導致的後果,殺的是總統,影響的是整個社會、制度、國家穩定。

這兩種論述,在理論上都有道理。





從國家安全法律角度來看,結果論有道理。
但從政黑版規,我傾向z的行為論。







政黑版規的「危害公眾言論」這條,若也採結果論,會變成什麼樣子?

是不是只要你講的話可能會導致社會混亂,就可以被視為「危害公眾」?

來做幾個壞例子:

「我要砍川普」
 → 美國總統若真的出事,國際局勢不穩、股匯震盪,台灣間接受害,危害公眾?

「我們要反攻大陸,炸爛中國核電廠」
 → 導致區域核污染、國際譴責、經濟報復,台灣人民跟著倒霉,算不算危害公眾?

「我要投票給郭台銘」
 → 社會撕裂、股價波動,造成公眾信心危機?

照這種結果論無限上綱邏輯,只要你的發言可能在宇宙的某個支線時空導致一點社會動盪,就能水桶你個90天、退文、貼標籤,請問言論自由還剩下什麼?

最終會變成什麼?

一個政黑,卻不能諷刺權力。
一個政治版,卻不能喊打喊殺。
一個幹話集中地,卻要講話像中選會發言人。




我們理解法治社會有底線。
但「言論」與「行動」應有明確區分。威脅本身的可罰性,應建立在「具體、可執行的危害」,而不是無限預測後果的想像空間。

政黑不是刑法第100條,版主也不是法官。

如果「危害公眾」可以這樣用,那下次你說:

「我要罷免某立委!」

有人跳出來說:「會動搖政局,影響台灣法治形象,危害公眾。」

你還講不講?






結語:

Zeuswell 的行為論,保護的是言論空間的邊界。

LearnLong 的結果論,保護的是社會秩序的穩定。

但在政黑這種靠吵架維持活力的地方,如果我們只剩結果論的治版邏輯,最終只會把所有異議言論都桶到死。

然後整個版只剩一種聲音:

「此發言涉及潛在社會不安,已依危害公眾罪退文水桶,謝謝合作。」








※ 引述《LearnLong (學長)》之銘言:
: 推 zeuswell: 賴清德是什麼公眾 114.140.74.168 05/28 00:18
: → zeuswell: 公眾的定義是單一個人嗎 114.140.74.168 05/28 00:19
: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要殺賴皮會讓你不敢走出門嗎 114.140.74.168 05/28 00:24
: → zeuswell: ?如果有人說明天要殺屏東人,那我還真 114.140.74.168 05/28 00:24
: → zeuswell: 的可能明天不敢上街 114.140.74.168 05/28 00:24
: → zeuswell: 一、公眾,係指已經集合之不特定之人或 114.140.74.168 05/28 00:25
: → zeuswell: 多數人 114.140.74.168 05/28 00:25
: → LearnLong: 不是阿……人民跟國家的關係有很多學說 61.60.245.200 05/28 00:
31
: → LearnLong: 都可以去翻一翻,但是政府職位絕對算 61.60.245.200 05/28 00:31
: → LearnLong: 公眾利益r 61.60.245.200 05/28 00:31
: → LearnLong: 毋庸置疑 61.60.245.200 05/28 00:31
: ㄟ不是
: 前版主、小組長對於法律跟版規的理解居然是這樣
: 是不是有點恐怖?
: 社會契約論就跟你說了,公民讓渡部分權利給政府,換取保護和秩序。
: 總統作為政府的最高行政首長,是這個契約執行和維護的關鍵人物。
: 威脅總統,等同於威脅這個契約的穩定性,
: 進而威脅到所有依賴此契約保障的公眾利益。
: 不要說是總統,任何一個公職人員被怎麼樣,都會讓該職位暫時動盪
: 或是失能。
: 阿這就是公眾利益阿!!
: 不然呢?
: 真的是太上皇當久了,什麼都靠凹是不是
: 只會看顏色跟有沒有糾紛來凹
: 葉元之看到你都要倒退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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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23.100.13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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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n00270144 (223.23.100.131 臺灣), 05/28/2025 12:01:02

holyhelm 05/28 12:07TEAM戒嚴不意外

sunyeah 05/28 12:08我建議有意見的就去告發就好了

tim1112 05/28 12:11或者誰其實是想要警察國安局甚至是CIA親

tim1112 05/28 12:11自來教他們怎麼講話?

leshphon 05/28 12:13不以人廢言,其實說的不錯。

LearnLong 05/28 12:14來龍去脈要從S辭職開始談起,途中歷經

LearnLong 05/28 12:14三個事件,你想理解宙斯的論點就不能

LearnLong 05/28 12:14只看這次說要行刺總統。這也是我為什

LearnLong 05/28 12:14麼都沒管其他人的回文

LearnLong 05/28 12:18在S事件我就建議先把這條改成合議制,

LearnLong 05/28 12:19限縮一下版主權力

ohohohya 05/28 12:19難得講人話給推 順便照你邏輯請把辱罵

ohohohya 05/28 12:19版友拿掉

LearnLong 05/28 12:20但是他不同意。

LearnLong 05/28 12:20也沒有提供任何實質建議,只是一味的

LearnLong 05/28 12:20在批評所有4-4判決

LearnLong 05/28 12:20就很像那種說這個不行那個不好,但是

LearnLong 05/28 12:20你要他說怎麼改他只會說"我都OK啊,我

LearnLong 05/28 12:20又不是版主"

zeuswell 05/28 12:21同意什麼

幹! 噓三小

zeuswell 05/28 12:22等你叫那個人要記得判案,不要故意跳過

zeuswell 05/28 12:22再說啊

LearnLong 05/28 12:22所以你對我的評價也要改一下,我的立

LearnLong 05/28 12:22場是要限縮版主使用4-4的權力。切莫跟

LearnLong 05/28 12:22Z一樣滑坡

zeuswell 05/28 12:23只要板主有點sense自然不會濫用

LearnLong 05/28 12:231. 跟那個又有什麼關係?你真的不要說

LearnLong 05/28 12:23A答B很難嗎?

LearnLong 05/28 12:232. 我說過了,在你被水桶叫不出來的時

LearnLong 05/28 12:23

LearnLong 05/28 12:24笑死,你就是這樣,要修版規你不支持

LearnLong 05/28 12:24,空白授權給版主才要靠腰版主使用。

LearnLong 05/28 12:24這很民眾黨

zeuswell 05/28 12:25我也說過了,等你三個板主都判完都不知

zeuswell 05/28 12:25道多久了,難道你不相信你們政黑仔的截

zeuswell 05/28 12:25圖速度嗎

zeuswell 05/28 12:26我就是覺得你要改成合議制很廢,如此而

zeuswell 05/28 12:26

LearnLong 05/28 12:26好啦,都知道你只會扯其他案子 ZZZ

zeuswell 05/28 12:27最愛扯的不是你嗎,想一大堆有的沒的,

zeuswell 05/28 12:27實際上根本難做

chaunen 05/28 12:27投票罷免是權力 拿來跟殺人比擬?

※ 編輯: tn00270144 (223.23.100.131 臺灣), 05/28/2025 12:31:21

kwantou 05/28 12:51小草跟教主一樣無視人間律法

Sinreigensou 05/28 13:57推 板規也能滑坡上綱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