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沒那麼複雜啦,看客觀事實就好
客觀事實1
2020年3月: 京華城公司的7名高管
不約而同在3天內,每個人捐30萬的政治獻金給民眾黨
總共210萬,這7個人不包括朱亞虎本人
客觀事實2
2020年4月: 朱亞虎傳訊李文宗:「小沈十分小氣的捐210萬(七人、依規每人30、)要用我的名字、但是我絕對不會領情省稅
、必須向您說明、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弄成560並沒有給您及市府帶來任何困擾、而我也絕對不會在以後任何事來麻煩您來做、因為我會嚴守分際及道義更不會傷到市府團隊,那曾經是我鍾愛的團隊!」
我不給結論,大家根據客觀事實自己判斷吧
※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 如題
: : 先說一句
: : 小草法盲別再跳針朱亞虎審判中改口這件事
: : 因為
: : 1.朱亞虎行賄認罪
: : 2.朱亞虎偵查中的證詞不僅有證據能力而且也已經經過審判程序對質詰問而獲完足調查: : 所以朱亞虎偵查中就是說他是行賄
: : 那柯文哲就是收賄
: : 這部分早就死的有剩
: : 北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再開庭,提訊、傳喚柯文哲與沈慶京等7名被告,並傳喚證人朱亞
: : 虎進行詰問。朱亞虎說,「行賄我認了、我認罪,代表我的初心,還有我的懺悔」。: : 所以貪污犯柯文哲收賄
: : 在討論京華城違不違法只是看要構成違背職務收賄還是不違背職務收賄
: : 就這麼簡單
: : 可憐啊小草
: 沒有要說服你
: 這篇單純是寫給其它還有腦的綠畜生看的
: 依我的理解 給 朱亞虎錢的小沈 不承認那是賄款
: 收了朱亞虎拿來的錢 還入黨庫 記為政治獻金的民眾黨部(非柯文哲本人收的錢)
: 也不認為那是賄款 因為錢根本沒到柯P的手裡
: 結果 給錢的不認收賄 拿到政治獻金的不認收賄
: 結果這個當人頭來送錢的竟然承認自己在行賄
: 真他媽的笑死 我就只問朱亞虎一件事 所以你送錢時知道自己是為了“何事”在送錢嗎?: 想也知道他不可能知道 就算真的是行賄好了 小沈不可能告訴他 柯P也不可能告訴他: 那他怎麼可能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是在行賄?
: 那 他為什麼會承認自己的行為是行賄?
: 廢話 你不承認就關到你承認為止 是我我也認了好嗎 科科
--
就政治獻金阿 你要辦什麼
要捐款一般就公司名義捐 找公司內多名員工,3天內,用個人名義 每人捐到個人政治獻金最高上限30萬 隔一個月後,沒捐款的朱亞虎特別再簡訊通知 "7人210"
※ 編輯: casper955033 (134.174.45.198 美國), 09/16/2025 00:20:47現在有問題的是560以上
你要辦也是可以啊 以後就是看誰被追殺
阿就是要規避政治獻金的法規上限啊
幾億的案子 行賄幾百萬真的笑死人
70人再來講啦
說到底 連小沈想找寫手都能監聽到
他跟柯之間卻找不到有對價關係的訊
息可以做文章只有廢到笑的政治獻金
不就代表從頭到尾都是硬辦下去的
你要知道當初弄政治獻金法 就是要讓
政黨合法收錢的
要行賄還需要閃政治獻金個人上限嗎
其實我覺得合理的邏輯推斷都可以大
致勾勒出事情的樣貌 只是鳥蟾不願意
正視才會搞得這麼難看
政治獻金而已啊 怎麼了
要行賄幹嘛避政治獻金法,鄭文燦收的
錢需要拆成30萬嗎?說白了不就是看不
爽白的,要搞人而已吧
你忘了補一句 郝前市長說的 京華獲利
百億以上的事 加一起就有趣了 至於說
獲利多少 收賄太少的 就都外行 查查紅
包本的故事吧
陳超明跟徐永明就是因為要用政治獻金這條
路被判刑
然後還有威京法務陳俊源證詞有一部分是在
講柯跟京華城的人開過密會
徐是期約被監聽好嗎
樓上說得好 所以柯跟小沈之間有找到
期約對價的訊息嗎
你以為法律是我猜我想我覺得就可以
陷人於罪?
雖然我認為辦公聽會要政治獻金不算
貪汙 捐給政黨應該要從寬解釋
其實光是簡訊有寫「弄成560」,就是不違
背職務行賄/收賄罪了~這就是付錢的對價
其實合理邏輯推斷大概是這樣,小沈找上柯
幫忙,柯的確也有幫忙,但他就盡量幫,小
你跟法官說是開玩笑就好了
沈因為被幫到了就用一些方式感謝柯,這其
實就是柯剛出道時在嘴別人的拿刀叉吃人肉
模式,這中間有沒有踩到法律的尺度,就交
給法官去認定了
法律當然不是你我猜想,而是法官去認定
又是我想我猜我覺得 北檢沒找你去觀
落陰辦案真是太可惜了
像是柯粉之前狂喊每個證人都翻供了,但為
什麼柯這邊的最近會說一個證人都沒打掉?
因為這種法律上認定不是用猜想的XD
我也相信法官
喔喔喔喔是喔你也知道法律認定不是
用猜想的 那前面講屁一堆毛幹嘛
合理邏輯推斷不是你自己在14樓先提的嗎?
怎麼我講了一個你不喜歡的版本就在不爽
說到底不就因為你北檢廢到連對價關
係都找不到才會騎虎難下 有直接證據
小草早就一哄而散了還跟你清清白白
勒
柯也的確有收,不然不用叫杜聰明基金會董
事這種有頭有臉的人物逃亡海外,我覺得我
這版本算是合理解釋所有事情啦,但我也沒
說這就一定踩到犯法的線,就看法官怎麼認
定了,也許法官覺得這樣不夠證據力那柯就
過關了
繼續觀落陰吧
攤開藍綠的政治獻金,誰不是一堆人頭捐款
很多事就大家知道是怎樣,但法律要件不足
法官就判無罪啊,這在過往各種案件屢見不
鮮
像林姿妙也是收賄證據不足,最後只判圖利
,這種事要看法官認定
啊不就行賄假裝用政治獻金
210萬 還要分七個人….嘻嘻
我就問你嘛 你覺得徐被判貪汙合理嗎
合理啊
那你覺得台南議長案合理嗎
法官判的就相信合理啊,不服還有二審三審
柯粉哪個之前沒有在嘲笑時力黨主席貪污的
?現在只是因為你們自己黨主席也進去了而
已,所以才開始把貪污跟收髒錢這種標準放
很寬XD
我認真跟你說啦 我是不在意貪汙的
XD
你們要這樣辦 我也可以接受阿
以後換政黨被清算就不要哭而已
如果有監聽還可以凹開玩笑 其實你也
不是時粉 就党粉而已
做人不要太假掰……
弄成560是從392起跳 總共有168%容積
210萬做對價說服得了人嗎~? 就連檢查
以前還嘲笑過黃國昌
官勘驗筆錄都說可信度太低
台南議長案肯定不合理的啦,只是法官就裁判
,好壞球亂判你還是得吞,不然要衝撞司法
嗎
然後560還是照監察院糾正去改正的
我一直不喜歡國蔥阿 你不知道嗎
我不是常說國蔥是影帝
更重要的是 檢察官應該是沒有對560
起訴 起訴的都是560=>672這20%阿
然後徐永明是衰到爆 剛好遇到一個被
我知道你一直雙標講不贏就烙狠話要清算
就說做人不要太假掰了,我就說了柯粉哪個
沒去嘲笑過時力黨主席貪污事件
錄音的 他只有一開始口頭答應 事後反
悔也沒做 金主也抱怨徐永明沒幫忙
實際上是只要跟立場不同就都想清算
錢也沒給出去 然後真的是為了時代募
近年兩大判出來好笑的就台南議長和高虹安吧
,大家吞歸吞不搞事,但民調對司法信任度
自然就拉不起來
款結果在法律上對價成立 可憐
小草覺得210萬太少 鄭文燦500萬卻夠多
高紅安那案沒奇怪啊,是有人愛凹而已
政治獻金沒有就申報罰錢就這樣 別在凹
輸這麼多還凹個不停 鳥真的很奇怪耶
大家對中職好球帶或某些吹判也是覺得好笑,
但又不可能像陳威成一樣開扁,頂多就設法
導入電子技術改進而已
要先確認一個事實 這次起訴有包含392
司法信任度的一個原因就是很多案子因為法
律要件不足就判無罪,或是判不夠重,認為
對犯人懲罰不夠重,但用世俗眼光來看就大
家知道那在幹嘛,但柯粉現在想替柯爭取的
卻是這個XD
=>560這30%嗎 我大略看過起訴書印象
中沒有
如果392=>560 對價210萬沒有被起訴
推文一堆都白講的
就像黃國昌以前最愛罵花蓮王犯罪還能去外
役監爽,那就是在洗一種司法對犯罪懲罰不
夠重的概念
你看高虹安的反罷票數不就知道,選民是不會
為高去衝撞司法,但有的投就投票表達意向
我沒記錯的話 應該是吳益政被爆貪汙
司法看票數是你爸教你的?
然後被十粒嘴 換徐永明被爆我才講的
司法不是看票數啊,大家不都服從判決了,只
是大家信任度就下降而已
柯粉以前就最愛嘴別人貪污了,因為自己黨
才剛草創累積的案件不多,但自從收了貪污
的金門縣長,加上高跟柯都涉案,就開始對
貪污標準放很寬了
不然江國慶也被法官判刑斃掉了,有人衝撞軍
法嗎,但軍法信任度有多高
我不是你口中的柯粉阿
我本來對貪汙容忍度就很高了
我猜很多政客一定很羨慕
司法本來就不該看當時票數的期待,風向會
變的,按照這幾年選舉風向都大風吹變來變
去,司法都跟著改判那還得了
560確認合法都已經是2018年的事了,那時
候合法也是因為監察院的關係,和柯文哲無
關,沒什麼好感謝的。另外京華城除了在20
18年發起和市政府的官司要更上一層樓取得
678%容積率外,2020年3, 4月京華城開始運
作透過柯文哲路線來取得超過560%容積率(
時間線大家可以去查京華城案wiki),以當
時的背景,感謝560絕對不是在感謝什麼運
作成560,而是在感謝運作成”超過560“。
我對貪污容忍度倒不高,但北韓中國也很多人
被斃掉我都不確定他們有沒有貪,希望台灣
不要信任度下滑到往那邊走
剛剛又去大略的掃了一次 210是被認定
為560=>672的對價一部份 所以前面推
文都白推了
210應該是在講12萬樓地板
那已經在行政法院跑了
滑坡到其他不同體制國家沒意義,不然乾脆
去說非洲軍閥國家收錢都沒事好了
看我的推論才是正解,你要搭配實際的時間
線才能正確解讀210是什麼意思。大家可以
去看京華城案wiki,上面都有列出來。
你自己去看起訴書就有了啦
不用看起訴書也知道柯文哲在玩什麼把戲啦
小草不想看
我就說已經進入司法 市府怎麼可能施力
就亂連一通
幾百億利潤行賄210萬?商人討好政治人物
的手段而已。
柯文哲就是那麼扯啊,都進入司法的東西還
硬要施力運作。
當初講的時間隔幾個月判決就出來了
如果行政法院判了 柯還給12萬
那你們辦貪汙圖利就沒問題了
政治獻金 你以為民進黨沒有?
其實認真研究就會知道這210萬是來亂
的,但因為這是檢方唯一抓到金流的被
柯就是給了啊,法院判定的東西他硬要幫京
華城研議。最後12萬(對應成678%容積率)
, 柯文哲幫他弄個於法無據的20%容積率到6
72%容積率再加上另外買30%。所以就真的是
圖利啊。
小沈不知道司法判決最大嗎
就小沈用各種管道感謝幫忙啊
灌進來湊數
還是小沈以為210萬可以讓阿比明知違法
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 朱亞虎跟京華城
律師這兩個210萬的相關人士認罪都是
你還在於法無據喔 北犬都認定成程序完
來亂的只是個形容詞,就事實而言就是產生
對價了。
怕被檢調一而再的找麻煩而認罪
不要一直看苗法助法學院啦
土管跟分區都被打臉了
朱亞虎都承認 210應該是為了560的感
謝,只是在檢察官的『教導』下才變成
是560=>672的賄款
程序完整叫做流程押著大家跑完啊,北檢沒
有爭論程序完不完整,而是結果就是給出非
法容積率了。
210應該是小沈為了感謝阿比沒有去推翻
監察院的糾正上法院啦
本來560被好冰冰砍三成就不合理
當初工轉商 講好就是捐地3成 結果你
對阿 其實依常理來看210就是為了感謝
都兩年前的事有什麼好感謝的?弄成560是
誰弄成的?根
本就不是柯文哲弄的啊。
560,但就是檢察官『教導』了朱亞虎
後來又要再砍人家一次3成的容積率
我覺得
小沈就用各種管道討好柯,柯後來有些事也
的確有在幫忙,但這幫忙的力道有沒有到違
法踩線就看法官認定了
他才驚覺是672的賄款XDD
沒有 北市府可以選擇不管監察院的彈
核(還糾正?)繼續對抗走法律程序
沈慶京都不滿意560直接和台北市政府打官
司要取得678了,他幹嘛感謝柯文哲沒去推
翻560?沈慶京兩年前自己就翻掉560了呀。
張景森的看法是 當初給12萬樓地板也
不應該是一次性 應該要給予保障
朱亞虎感覺就負責送錢但不知道送幾點的
京華城短時間再重蓋,其實本來就該砍容積
或是有什麼懲罰性條款了,是台灣這方面很
寬鬆
不就大家看砍財團很爽而已
反了 是太嚴格才讓這件事情變貪汙
一個都委講得很好 你現在不給京華城
以都計跟城市發展 本來就應該讓財團
就是擺爛11年可以拿50%都更 但這樣沒
有信心可以投資獲利
有對台北市比較好
不用再談張景森了,法院最後判決12萬就是
一次性。
從環評的概念看,京華城連拆都還不一定能
拆掉,是台灣的環評不夠環評
你也知道法院判決大於阿比嗎
講了一堆 結論小草挺貪汙就這樣
京華城是因為自己的經營策略出錯,不是別
人害他的,當初給的獎勵甚至都該收回才對
應該說走都市計畫24條給20%容積本來
就是地方政府的權限
京華城當初沒有拿獎勵阿 那是當時法
你用這種方式給黃國昌錢,看他敢不敢收
阿北自己不守法怪誰咧。這個從頭到位爭議
那麼重大的是結果阿北最後竟然不列管,不
監督更不請內政部函釋,不就是心裡有鬼怕
內政部翻掉京華城案。
這件事情就沒什麼爭議 亂搞一通
令混亂才弄出一個商三特560%但實際給
678%的神祕結論
你自己去看監察院報告更扯好嗎
讓它工轉商就是一種獎勵了
有函釋阿 這就地方自治的權限
最好沒有爭議啦,沒有爭議要開那麼多次便
當會和都委會?
捐30%工轉商算獎勵嗎? 更別提京華城
當作中間都沒有人有反對就是了?
法務局沒給過吧?
還幫其他小地主捐 結果小地主後來變
更成功讓京華城氣死提告XDD
函釋是更早之前告訴你這是地方自治權限,
但不代表你可以給出於法無據的容積率,你
要對一個有爭議的容積率定案之前,你應該
再去函釋一遍。
京華城那個廊區其實還有其他小地主
然後那些外部委員本來就有兩派人馬的看法
,一派覺得給開發,一派覺到不該給,這我
倒覺得很正常,但這些委員應該心裡都知道
這件案子有點麻煩,怕惹禍上身,才會最後
用共識決的
但當初工轉商的30%條件是京華城獨立
支應(沒記錯的話) 所以後來小地主又
就徐永明一樣
容積率20趴 就是當初南部給太兇 內政
變更開發一次京華城超吃醋的
部才定的上限 沒超過就沒問題
你都知道是地方自治權限那要依什麼標
怎麼又回到該不該給容積了,現在朱亞虎的
問題應該是給的錢是不是為了京華城吧
你只要拿出阿比施壓都委的錄音檔就好
準給獎勵不就是地方自治可以決定嗎
只要開放捐30%就可以轉商用地,保證一堆
工業區跟農業區的土地要搶著跟你轉,能轉
就是一種獎勵了
高雄給那個總部獎勵5%但亞灣跳到20%
也是地方自治權限阿 林欽榮上完法院
發現有問題回高雄也只是修訂了高雄內
徐永明超級衰?
你知道綠共收更多政治獻金嗎
部條例來合法化阿
只是辦個公聽會
高雄是通案啊,你台北市沒半個公務員敢說
你可以把程序有違法的證據拿出來
可以用京華城的辦法再去辦下一案耶XD
不然都委會通過就是合法的案子
只有小草信柯跟小沈只是朋友往來 笑死
高雄不是通案 通案只有5% 亞灣給了20
法務局不是沒給過嗎?
現在問題已經變成關押一年了吧...你真
因為給容積合不合理是一碼事,朱沈給的錢是
喬這事才是問題
的覺得連知名人物都這樣了 哪天不會換
一般百姓嗎
以往就是針對個案給容積率 哪有什麼
大哥,亞灣不是單一建案
共識決對就委員而言可以卸責,因為他們可
以說我反對意見都提一堆了,但彭振聲都不
理會,所以我最後只好在共識決下不表示反
對。但這反而是檢察官打彭振聲的點:你明
知有人是反對的(甚至還有反對的人沒有來
),就合理性而言你覺得共識決真的成立嗎
?
通例原則
小沈關到腎臟長黴菌都還不認罪,這點倒是蠻
屌的
你可以針對程序問題去跟中央吵阿
有看到消息說小沈認一半又反悔的,不知道
真假
小草真是全台灣最下賤的一群人渣
照理說小沈有給錢喬的話,直接認罪出來打官
司拖十年,應該是最符合他利益的訴訟策略
560確定合法啊 有爭議的是840
因為按照共識決只要有人反對案子就不會通
過。但是經過一連串過程大家就都心知肚明
:都委會一開再開,便當會一吃再吃,目的
就是要給京華城過,所以最後連反對的都在
共識決下選擇沉默了。
你可以改成讓法院判阿 這樣都沒爭議
一堆北七對價關係找不到就開始編故事了
亞灣至少會有十幾個大型建案,不然你台北
市公務員自覺沒問題的話,就開放十幾個建
案大家都來照京華城模式申請好了
所以對價關係呢
我也覺得一堆委員會都橡皮圖章阿
還看不懂對價關係的現在都是在裝傻,到時
候直接看法院判決就好了。
你知我知 這民主法治就是這麼玩的
560是林欽榮台北市副市長任內通過的喔
,鷹犬沒去羈押他?
560%是綠圾監察院糾正台北市府必須回復,跟
朱亞虎隨便傳個簡訊就要入人於罪?
沒錯,都委會就是橡皮圖章,所以徐國城才
主張都委會只提供意見,不做合法性評估,
合法性是市府要評估的。
我就跟你說沒超過20趴就合法
上面有說林欽榮回去後就改高雄條例的,我
看政論有在講,不過是真的嗎?是的話也真
有趣
除非你有程序違法的證據阿
覺得合法那該開放給其他人照同模式申請才
對
你自己去提案給都委會審阿
共識決某種程度就是和稀泥阿 但實務
上不得不採用 如果用只要有人反對就
你現在玩成這樣 台北還有人敢辦嗎
不通過 那基本沒有開發案會過 如果用
現在又凹都委會是橡皮圖章了?法規都委
會就是有實權,除非委員都同意授權,
不然何來橡皮圖章
紹秀佩說她一案都不會再給過啊XD 連進去
給人審的機會都沒有耶
投票制對委員壓力也太大 所以只好用
有法源都敢亂辦一通了還有什麼不可能的
20%本身不違法啊,是你拿來給20%的理由不
合法。監察院彙整內政部意見後都告訴你於
法無據了,為什麼還有人覺得是合法的?
政治獻金在柯文哲就是違法,死粹鳥真
的很會抹黑,笑死
和稀泥的方式 只要沒有強烈反對就會
過
正常好嗎 邵被綠共抹成通緝潛逃 要我
有哪個行賄的會跟你屌政治獻金上限的笑
死
也不敢再辦了 通通打回去
合理推斷,紹是真的去避風頭,但還是回來
面對了,類似黃紹庭吧
沒有 紹的假很早就請了
人家出國後都回來了
到現在只有一些政治獻金可以拿來說嘴,找不
到記錄或金流證明賄賂或索賄,連硬碟都沒有
第一時間依照法律做數位證據保存,反而直接
洩漏給鏡檢馬檢,誰敢保證excel不是被動手
腳?
橘子也回國看牙醫阿 你們不是照抹
那你不要用共識決可以用多數決啊,到時候
就正式留下反對意見的陳述與記錄了,最後
彭振聲還是會被噹為什麼有那麼明確的反對
意見卻沒有在會中公開討論而是逕行表決
那案子炒很久了
監察委員的報告根本是指鹿為馬偽造文
書,瞎掰京華城用都更給容積,但事實就
不是,而是用都市計畫法
其實都委會通過就是理由合法 這是地
橘子你好意思提哦?
方自治範疇 檢察官打的是彭振聲故意
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用想像「我知道你
橘子我已經講過了阿 你們還沒醒嗎
在玩什麼把戲」來定人罪?可怕喔,這是
哈哈,邵去避風頭都出來了
極權國家吧?
扭曲護航 但問題也有人同意阿
那個監委不過是綠共打手而已,做球給鷹
犬北檢去羅織罪名
然後你要用多數決投票定生死那更沒人
綠共根本故意要讓台北沒發展建設的
這樣高雄才能超車
要當委員了XD 也不是京華城案用共識
堂堂杜聰明基金會的董事,現在逃亡海外銷
聲匿跡,看牙醫看到要半夜突然的馬上出國
XD
不就捐政治獻金嗎 頂多程序上鑽漏洞了
而是所有案子都用共識 你打這個沒用
如果這樣就叫行賄 那大概絕大部分的政
治獻金都該算違法啦
橘子就是落跑啊 一開始我也覺得很扯
都委會通過代表合法那是個人以為,實際上
都委會只是合法流程中的必經之路,你不跑
都委會一定非法,過了都委會也不一定合法
,合法性還是要由市府把關。
但你看到無限羈押大法就懂了聰明人要
你這就馬後炮為了幫柯圓謊了
先跑再說 等一審二審後風頭過了再回
一年了,貪污案還在討論法律解釋,就知道什
麼狗屁證據都沒找到
來就好
不會因為有政治獻金就違法啦,你有那麼剛
好除了收錢之外還幫對方以個案方式運作放
福利給對方嗎
柯都下條子叫橘子逃亡了
市府就覺得合法阿 用都計24條走獎勵
我記得邵回來那時候,新聞和所有人都吐檢
起訴書根本就沒有橘子經手的證據阿
方明明沒約談還直接說他潛逃,原來人的記
憶還蠻好洗的
然後參考都更合法阿
過去幾個大案,哪個鄉民還要討論法?
下條子那個很搞笑啦 都民國幾年下條?
晶華酒店 嗎
更別說橘子早就在日本了柯文哲根本不
橘子也很妙,電視上一整年說他很重要,但法
庭或羈押相關的真正攻防好像沒他的事
知道他有回來看牙醫
橘子這麼關鍵,北檢為什麼不通緝啦
當初還一堆吵說橘子把1500萬帶出國
現在又要推託都委會不不把關合法囉?
那之前綠粉不是糾結部分委員認為合法
性有問題,用這理由說市府違法嗎
講白了沒佈線 以為能搜出什麼證據
那張條子上寫的都是當時近期的事,柯粉要
護航成不知道民國幾年寫的?
結果2266的被看笑話阿
MVP,話不要亂說,我資深柯粉欸,可從
來沒嘲笑徐永明時力收錢
之前認為部分都委會有把關合法性,現在
又認為不必把關?
市府覺得合法很好啊,都委會的用途就在這
裡,就是市府的防腐劑。如果過程中都委會
有人覺得不妥提出來但是市府選擇忽略相關
意見不討論其非法的可能性或是針對合法性
向內政部要求函釋,而逕行要堅稱市府觀點
是合法的,這行為就站不住腳了。
不要隨便開地圖炮欸
橘子早被通緝了……
重點在於 橘子男友作證沒人知道她回
國怎麼安排出去 那張紙條就人在思考
事情的隨筆 當時陳珮琪就是住飯店
講的是要安排陳珮琪出國而不是橘子
有人想憑一張意義不明確且跟犯罪要件無
關的紙條,入人於罪?
但凡紙條有一項直指貪污金流,北檢直接橘子
上通緝了好嗎?
她男友講的你都信吼?
所謂都委會對合法性的把關是以意見的方式
提出,確保市府不會硬幹。市府才是要統合
不然你要怎麼解釋前面的晶華兩字
各方資訊做出合法性認定的權責單位。
他男友講的檢方都去查證了阿
以前很愛戰橘子這議題的是win87 ,不過大罷
免後他就不太講話了
你不要曲解都委會的意義好嗎
橘子早就被通緝了啦,也不要lag太久
你這凹法太難看了,從橘子凹成陳陪騎XD
都委會不審合法性 他們審公益對價
男友那條早翻車了北檢自己都承認非事實
橘子逃亡就不合理啊,柯粉也從沒講出過一
套合理的說法,都是馬後炮的凹法而已
橘子逃亡百分百合理阿 有財力支持的
你不要再死抱橘子了 這條線沒用了
話一定先跑再說等熱度過來要回來再回
210萬? 唉,政黑網軍程度爛到該開除了
你只要把橘子的1500萬找出來就好
來,為什麼知道要跑 參考阿扁的遭遇
沒橘子這案子審不下去了嗎?照理說柯和沈
應該找得到找所謂1500金流破口吧
過往因為這種案子逃亡出去的關係人,好像
都沒有回來的了,反而有些黑道或是其他罪
名的極少數有回來
就好,現在吵的押人取共 不當訊問
沒有曲解,徐國城就是這麼作證認定的,你
去問不管哪個AI都會這麼告訴你,實務上都
委會決議常常被市府會或民代翻掉,尤其是
牽涉到土地徵收的時候。都委會就真的是個
流程關卡而已。
當年阿扁案民進黨都吵過一遍XD
210萬 這條跑不掉 證人太多了
捐到民眾黨政治獻金帳戶就政治獻金啊!講那
麼多,那雲豹捐給民進黨的算不算期約?算不
算圖利?畢竟把核四關掉然後幾兆風電光電才
有的?
請看都委會審議法規,別再胡扯都委會
不審查合法性只能審查公益性
黃國昌現在說的要修羈押串供條款當年
在阿扁案民進黨自己也吵過XD
210萬講出來會被綠能笑死
然後當年為了證明檢察官不正詢問 也
其實法官就覺得沒橘子沒差,但法官是覺得
他已經認定橘子有問題還是沒問題,這我就
不知道了XD
政治獻金沒申報最重就罰錢啊不然要幹嘛,
在那邊吵對價圖利的根本也沒法源站腳
通緝然後到三月沒上系統叫海關抓?這叫早就
通緝?
是民進黨的某個立委把偵訊影片放出來
210萬 是有對價的 捐去專戶沒用
政治獻金 入專戶 監察院有紀錄 30萬合
規定 錢沒到柯口袋 是要辦三洨貪污
都委會就是審查而已,審查完提出意見,就
這樣而已。
所以橘子落跑百分百合理 如果他沒跑
橘子就只是北犬要羈押的藉口而已
被傳喚作證 證詞讓檢察官滿意就雞鴨
不滿意就雞鴨飯吃到飽了
你講再多硬拗的都一樣,扁案那個風頭過了
後一樣沒回來,就算換民進黨大勝執政了也
一樣,因為回來後要面對的質疑都一樣回答
不出來
會回來的都是喬好的,辜大公子那一類的
我說的是先跑再說 回不回來也再說
210萬 小沈指示兩個人處理 有3個人知情
都委還審查而已喔???這是哪門子的都委
這不用預知未來檢察官會發雞鴨飯
這人到底在供三小啦
而是家裡有長輩關心過扁案都會給橘子
的建議
最好都委會只能提出審查意見而沒有決定
通過與否的權力啦!
辜只是行賄人,他又沒差,但這種行賄案收
然後張志澄 指示5個人領威京的前 去捐 包
含陳俊源 有7人
錢的車手跑掉的沒看過回來的
那5個有作證 是事實
今天問題是不論橘子有沒有經手 落在
檢察官手裡都不會是好事 當然先跑再
說 你看四個關鍵證人就知道
這種硬要連結 以後誰執政就這樣搞敵政
除非北犬能拿出證明錢在橘子手上
然後亞虎通知李文宗 李文宗有回簡訊 一堆
感謝的話
還敢扯高虹安喔,跟對付柯文哲一模一樣的
手法就為了保住小智,高虹安助理也一模一
不然已經無關大局了
樣被恐嚇一樣不錄音,看到現在讓人懷疑不
知道民進黨惡意操縱司法陷害多少人了,結
果沒得罪民進黨的一堆爽爽潛逃,都多少罪
犯因為民進黨執政跑走了,裝作不知道不要
談 難道大罷免就會大成功了嗎? 丟人現眼
到今天還在護航民進黨,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你看京華城法務不就知道 他就人頭而
連逃亡海外都要拼命合理化,真是服了你了
XD 你的顏色比我還深,我遇到有人烙跑的
還不敢這樣硬拗,頂多不講而已XD
已然後經過檢察官『多次傳喚尊尊教誨
210萬 小沈指示兩個人處理 在威京3樓辦公
室 有3個人知情有作證
後就茅塞頓開原來我是行賄阿 謝謝檢
察官教導我 呵呵呵
找1萬人捐30到專戶,也不會違法好嗎
這案子不是好幾個認罪,然後說自己不知道
犯了什麼罪嗎
法官其實本來就覺得沒橘子不影響他判決了
,但是他是往哪個方向去判我不知道XD
合理化逃亡的是檢察官的無限雞鴨飯阿
現在小沈阿比打死不認 你又沒查到賄款
或是檢察官的『尊尊教誨』好嗎
560再依法給20%容積獎勵到672,連檢察官都
自己說程序完整,且所有公務員跟都委會也都
說合法,啊是要怎麼凹是不合法有圖利?圖利
是要明知違法而為之耶…
也沒錄音檔 怎麼定罪
捐30萬是先領威京的錢 在捐的 他們都有叫
去作證了
那叫做裝傻的潤飾啊,不然怎麼會柯粉自以
為他們全都翻供,但是柯這方卻說一個證人
都沒打掉XD
你用常理來看就知道了阿 他們就人頭
這案子之前幾個認罪的,完全看不出他
們的行為哪裡犯罪,真的是鷹犬指導他
們這是犯罪,所以他們才認罪
難道沈慶京會跟那七個人講說這30萬是
小沈有夠衰小 他現址就是672%了 他想
要爭取打掉重蓋也繼續672 然後自提計
所以有那哪個證人是自述政治獻金違法的?
畫做公設認養道路公園 結果被羈押到差
點往生
我要行賄柯文哲的你們幫我代匯一下??
陳俊源潤飾後講那自己都不信的白痴話,法
官怎麼可能會當真去代替掉原本供詞XD
然後亞虎的手機有扣 有line
你自己用常理判斷 誰他媽要行賄還會
有本事公開民進黨的政治獻金用同樣標
準去看啊
跟人頭講說這是賄款幫我匯過去
你要有期約的證據阿 後面感謝的不是
對這些人來說他們只是用來規避政治
期約欸
獻金法的人頭而已 結果被檢察官N次
傳喚就突然開竅這是行賄了 這有夠扯
然後是檢察官說你這樣的行為就是犯罪,
被偵訊的人就認了自己有做這個行為,然
後變成認罪緩起訴,或是減刑1/2,真雖小
上百億賄賂210萬,都要賄賂了,但害怕超過
上限分30萬七人捐。難道沒有一點懷疑合理性
嗎?
一直說民進黨政治獻金也有問題的至少也去
找出個”針對個案”的對價關係來好嗎。
京華城現址是678
對價連結也要有根據吧金額差這麼多
是不是賄款性質是法官認定的,就連徐永明
也只是跟人討幫忙,而不是說你來賄賂我,
口語上行賄雙方本來就不會這樣講
徐永明有被錄音 無解
一年了,有一項可疑證據,小草自己就散,藍
就切割了
210萬是560
他被錄到期約證據 雖然後來他沒做
你自己用常理判斷就好了 朱亞虎跟陳
跟錄音無關啊,口語上本來就不會直接用那
別再鬧了 這條210萬政治獻金 不會違
個詞
法 快去把1500搞出來比較實在
俊源承認他們行賄可不可校 誇不誇張
況且捐錢到政治獻金帳戶表示感謝有何問題?
難道雲豹捐錢給民進黨黨部或候選人,不是感
謝而是被脅迫威脅的嗎?!檢察官硬在那邊凹
朱亞虎認捐錢表示感謝就是行賄那段原音,有
夠難看的…
捐30萬是先領威京的錢 再捐的
雙標鳥鳥
用相同標準,雲豹給民進黨政治獻金,
萊爾校長早就該到土城去進修了
徐永明是被錄到他叫中間人去找金主
募款 GG
不然金額要多少才算對價?京華城容積率提
升帶來兩百億附加價值又不是可以當場變現
結算給柯文哲的東西,為什麼有人一直要扯
210萬和上百億利益無法對價?
想也知道不會低於應曉薇
因為那是常理&時間點對不上
但一樣不是用行賄那個詞,所以吵他們是不
是講出行賄兩字不是重點,是看法官怎麼認
定
萊爾有為雲豹的特定個案開通什麼便門嗎?
親藍業者受益更大吧。
重點不是有沒有講行賄那兩個字 而是
所以政治獻金扯對價的法源在哪?
210萬 是560%
人頭怎麼會知道自己是行賄還只是規避
目前光電案弊案最多的應該就雲林,已經兩
個議長進去了XD
人頭不知道
政治獻金法的人頭 然後被檢察官教育
台電餓得要死,雲豹吃得撐死,最好沒
給雲豹什麼方便啦
之後就開竅承認自己行賄了 呵呵
大家都不要收政治獻金啊
雲林光電弊案一大堆不去提,整天在那雲豹
我也不知道在講哪個弊案,這是在想啥XD
亞虎有把210萬匯錢的資料 給李文宗
法官也不一定認定他們的說法,不用擔心
重點也不在法官阿 而是檢察官愛的教
光電賺最大做最大的應該是森什麼的那家吧
?
育可以讓客觀上沒有事證知道自己是行
賄的人突然開天眼自己是在幫沈慶京行
判決的是法官
賄 這有夠可笑
雲豹 很單純 上市公司 大股東就那兩對年輕
夫妻 隨便查就有了
法官判的是柯文哲案 我講的是朱亞虎
阿北收太多黑錢210w不放眼裡
跟陳俊源的認罪案
森崴賠很大啊,所以七尺哥很愛提森崴不知道
為啥,明明他賺錢還不如雲豹
210萬這條 跑不掉
陳俊源的原版說詞其實很合理啦,他有參與
前面開密會跟後面幫忙匯款,但後來說的像
自己是白痴全都忘光光,就看法官怎麼認定
了
他不是心腹只是法顧 沒有任何證據證
應曉薇是打開市府大門的發動者多拿一些也
無可厚非,柯文哲的第一個價值在於前期配
合應曉薇開便當會把不該送研議的個案送研
議以及中間過程的施壓,第二個價值在於後
來他對京華城案完全不列管不請示內政部,
整個放棄自己監督的責任。很難說柯文哲一
定值得更多獎勵。何況你又知道柯文哲沒有
其他後謝?檢方認定柯文總獲利是1500萬加
210萬喔,而且柯文哲還可以去陶朱唱歌,
還在為柯文哲拿太少抱屈的人是不是太過幫
柯文哲貪這個心了?
明他知道陳慶京跟柯文哲之間的內容
陳俊源有作證 小沈在威京3樓辦公室 叫亞虎
張志澄 去處理210萬
然後經過檢察官多次教誨就突然知道自
己是行賄了
他後來改成說全都忘光光,這就看法官信哪
個版本了XD
你在想想吧 我要去睡了 累了
應曉薇拿多一點無可厚非?干五可能這種案子
民代拿得比行政首長多很多?
不是有錄音 怎會忘光光
他忘光是講錢從誰手上來的OK
他沒有否認過拿京華城的錢代捐給民眾
你又知道應曉薇最後拿得比較多了?誰知道
有沒有後謝?
黨 是在檢察官的多次傳訊後才承認自
己這叫行賄
更何況沒有應曉薇起這個頭柯文哲敢主動放
福利給沈?光這點應曉薇就有叫板的本錢了
。
其他六個人為什麼沒被起訴 不就是因
為他們跟京華城毫無相關純粹人頭
與其幫柯文哲抱怨賺太少,不如著重在對價
關係的確存在的事實吧。
陳俊源因為他是法務沾到京華城就被
檢察官認定為『行賄共犯』多次傳訊
對啊,對價關係真的存在嗎?
誰拿多少不是你在那邊幻想決定的 非法金
流到現在還是一毛都查不到
看法官判決吧
但用常理來他怎麼可能知道沈慶京要
1500還沒找到,所以210那筆成立就是了
連法源依據都沒有對價關係要構成很困難吧
行賄柯文哲 他有那麼心腹怎麼會跟其
那錢不是進柯帳戶是政治獻金 用在民眾黨
他人頭一樣白紙黑字捐30萬
因為其他人是他去喬的,其他人是被喬的角
色,本來就不一樣
至少目前法官覺得柯文哲的罪行值得7000萬
保釋金
第一次聽到賄款用轉帳留記錄,結果青鳥還
相信這邏輯,也沒誰了.
轉帳是有啦,但大額通常走現金,何況小沈
老鳥了吧
轉帳的貪污案很多耶
210萬 還蠻清楚的 跑不掉
還柯文哲罪行勒,他現在是沒有犯罪的好嗎
,具體起訴之後要定那條罪都還沒得出結論
你就先通靈了喔
會用轉帳來行賄單純只是蠢到以為透過政治
獻金操作就會是合法的呀,就像柯文哲自己
也蠢到以為他透過木可和眾望基金會洗錢是
合法的一樣。
陳俊源喬的證據在哪裡~? 他承認的是
30萬的賄款而已
總之就是無視人間律法的結果。
帶有轉帳紀錄的政治獻金是違法的???
如果是非法早就起訴了 真的很可憐
這是哪條法怎麼從來沒聽過呢
別鬧了啦 210萬的賄絡對價性在哪裡
檢察官的對價性論點是朱亞虎的供詞
那個供詞還是跟檢察官一人一句對照寫
下來的ok~?
平常不非法。但當你透過政治獻金轉帳同時
還有為對方的”個案”做公務員職務上的運
作就是非法的了。
那就是期約對價阿 證據在哪~? 朱亞虎
的供詞嗎
還是陳俊源的供詞?
綠共法盲就算了,還到處獵巫 ==
210萬 證據清單還蠻多的
賄賂捐給政黨?
法官今天就說了呀,最終不是靠誰的供詞,
而是靠具體的證據。也就是說誰傳過什麼簡
訊,匯過什麼錢,發生在什麼時間點,綜合
其它證據可的意義是什麼。
所以你起訴書看過了沒有? 有沒有搞懂
這210萬檢方主張的對價性在哪裡了
今天法官這麼說:“另雖然有部分共同被告
尚未於審理時到庭作證,但其等偵查中已經
多次出庭陳述意見或作證,共同被告間就其
他人所有的訴訟主張、答辯方向,均已經清
楚知悉,而其等答辯是否可採,實乃證據取
捨、評價之事實認定問題。“
誰做了什麼證詞只是代表他的答辯方向,法
官只會依照事實證據來判定。
事實證據就是朱亞虎跟陳俊源在檢察官
收錢給黨喔?政黑綠畜應該是智缺
諄諄教誨下突然發現自己是行賄並俯首
認罪換得緩起訴罰錢了事 笑死
諄諄教誨那是答辯方向,具體證據就是有匯
錢,而且實際上560%和柯文哲運作毫無關係
,而且事實上2020年3月那當下柯文哲正在
和沈慶京商議的是如何在官司之外從市府方
面直接允許擴容到678%。這些都是事實,就
看法官怎麼解讀。
2020 3月是在商議怎麼擴容的證據在哪
檢察官在市長市裝了竊聽器聽到的?
還是有第三人在裡面一起商議出來作證
你自己看客觀事實的簡訊內容 這210
真的要連結也是連結到560 但連到560
不會有罪所以檢察官去凹到連結672
去看一下京華城案wiki整理的時間線了解一
下當時發生什麼事吧。總之當時官司還在打
柯文哲竟然同意要幫京華城做個案研議。
林欽榮時期官司也在打也轉研議所以
林欽榮被告圖利了嗎XD
連接到560本身就沒有邏輯,以當時的背景
,感謝560應該是被檢方認定為類似暗語,
實際的意思是感謝超過560
林欽榮說他馬上擋下來了,你無法說他圖利
。但柯文哲一直開便當會和都委會,弄到最
後還是有人反對而且用共識決通過,加上柯
文哲後來刻意不列管裝死不知道也不請內政
部函釋,這些都是客觀事實。
還暗語咧 不要自己坐在電腦前面幻想
你自己去看下一篇文章人家都幫你把
起訴書截錄好了
然後朱亞虎有承認那是暗語嗎XD
或是檢方有控訴過560是暗語嗎
不要自己腦袋一拍起訴書上沒有的就
加進去
嘻嘻,難怪會大烙賽^_^
柯文哲目前是認為他後來裝傻不了解不列管
不函釋就可以擺脫明知違法的嫌疑,如果法
官也認同這個觀點,圖利和貪污的基礎就不
存在,也不會弄到柯文哲被法官羈押快一年
還要高額保釋了。
你不同意沒關系,反正法官就是看具體證據
來認定匯款是感謝560還是678。檢察官的部
分你要說我腦補也行,但總之檢察官就是依
照事實認定匯款是為了678。
檢察官認定賄款是為了672而不是678
更正 匯款
然後他認定的事實證據是朱亞虎的口供
朱亞虎的口供怎麼來的~? 檢察官教出
來的 這在勘驗筆錄的時候都被曝光了
所以這個210連結到672才這麼可笑
笑死 你要確定喔 這可以辦
民進黨政治獻金可更多好幾倍喔
2024年4月匯款時只有京華城提出678的訴求
,672是研議到最後才產生的,要說是672還
是678都沒差,總之就是要滿足原本12萬樓
地板訴求。口供就是答辯方向而已,不影響
實際上錢到底有沒有匯出去,匯出去的當下
雙方在商討該放行什麼個案的具體事實。
笑死喔 你看過歷史上哪一個政治人物收賄
是收到政黨政治獻金專戶被判刑 連這種都
要扯 無恥至極
嗯,我們在討論的不是單純匯款到政治獻金
專戶就被判刑。而是匯款到一個一人政黨政
治獻金專戶的同時還替對方的個案做於法無
據的放行。
政治獻金請申報 貪污就該辦
678北市府都沒給否決掉了你知道嗎?
陳超明不就是了嗎
還是那句話 你去看下一篇的整理都告
訴你了
叫人看wiki反過來你看了朱亞虎筆錄
勘驗內容嗎~? 他是『認為』210跟678
連結 他不是『知道』 然後這個認為就
在檢察官循循善誘下『認為』出來的
所以朱亞虎他根本不知道這210到底是
連結560還是678 沈慶京沒跟他說但在
檢察官愛的教育下突然知道這是有對價
關係的行賄 XD
相反的 朱亞虎一開始是表達這不是行
賄 行賄不賄給那麼少錢 也是在檢察官
檢察官一開始也同意這個說法
但後來就變成行賄了 呵呵
客觀事實就是鳥又崩(
所以樓上你要不要秀出律師執照?沒有律
師執照的雜魚講的話我們小草可是不信的
喔XD
小草挺柯文折到底怎麼了嗎☺
政黑青鳥才到處失憶吧XDD
八翻證據
客觀事實就是北檢也沒用這項來辦
客觀事實就是行賄市長210萬是得罪人,京
華城那體量環評都敢開210萬以上;你以為
台灣行賄行情現在沒有嗎www
那個幫吳乃仁講話的,政治生涯也還在
啊
不過認真說朱亞虎認罪了什麼的話,他認一
個讓小沈隔天申請就醫的機會,別把朱將軍
裝傻當真傻
我本來還以為小沈熬不過那次加護病房的
政治獻金入帳不是本人耶,那民進黨一堆建築
業捐款,都有利益關係每個都是賄賂?
底層鳥ㄏ貪污趕快判刑阿羈押三小,難怪
當底層笑死
就是想掩人耳目給錢才找人頭但是又要
對方能辨認是他給的才這樣玩 現在居
然吹成遵守規定了這什麼跟什麼
這些人是從簡訊去查被找出來才承認的
不然光看名字誰會知道這些人跟沈有關
就是打算要掩人耳目給錢啊
台灣的制度本來就千瘡百孔阿,老李後誰有
修過監督制度;我是覺得辦這條沒問題,一
起來動搖國本阿
早該刮骨療傷,看看某高借助理抄制度抄到
人都沒了
大罷免治百病 有些畜生原本只會講狗
語 現在終於會用道理交流了
哇靠、塔綠班邏輯真好,都這樣了還無法
判刑柯屁嗎!
小草真不是普通的下賤
綠共還真噁
民進黨執政八年不知道提拔多少聽話的檢查官
和法官
法盲綠畜高潮啦
客觀事實就是這是政治獻金
閩南台灣人開始帶風向造謠囉XDDDDDDDD
圖利要明知違法,都合法哪來的圖利?
營利事業虧損不得捐政治獻金你知道嗎?
其實要審都可以,但目前看來,就標準不
一,未審先判。黨這樣根本自找的
如果政治獻金是收賄,那我們來查查高雄
大秘寶的業者跟地主有幾個捐給邱議瑩該
準備送她坐牢了!
綠共你怎麼比你媽還賤?
可憐
果然到了這天 草:我也是不在意貪污的
盲目的信奉師傅讓自己的標準一降再降
超級好笑
再送你一個客觀事實,台南光電業者旗下
只要有人或家屬用個人名義捐款給議員立
委或市長也比照你的標準用收賄辦理沒問
題吧?
但我怕到時候台南的民代會關9成進去會很
好笑!
京華城 建築物年限19年..這哪能都更
如果合法邵秀佩何必認罪
你知道公務員一旦認罪就算緩刑
沒錯!你好聰明,啊法官怎麼還沒判?
檢察官怎麼還在凹?
公務生涯也結束了嗎
你是中國人吧...辯論還未終結是要怎
判
連台灣司法制度怎麼走都搞不懂
還來推文亂
這不能證明什麼,一年了就這?也沒逾30萬啊
!借花獻佛呢?幹,87
騙到不少綠畜
行賄還有分錢多少喔 笑死
很客觀啊 政治獻金 然後錢也在民眾黨政治
獻金專戶 可能只剩下青鳥還在說貪污
再來就是蔡英文包庇光電業者那麼多年在
第二任選舉時只要有收業者或旗下個人捐
款也應該全是收賄,趕快去把前總統也拉
來羈押!
京華城是走都市計劃…還在說都更的是停留在
去年喔?
一年了,你們也只能想到這樣而已,丟人哪~
這兩項都是單方面的說法或動作,如果這
樣就可以定罪收賄,那你不覺得搞死一個
政治人物很簡單?
一刀斃命
看檢方還在主張羈押+幾百個證人,就知道檢
哦~真是客觀 XDDD
方也知道自己證據慘不忍睹,證據鏈也不完整
,只靠鏡檢三民自胡說八道是定不了罪…
說北檢爛的,應該大部份在說抓不到金流
啊對價的證據呢?笑死
收錢就收錢 不要扯什麼新政治
黨自己要先押人一年,有理都變沒理,風
向逆轉自找的,我不確定阿北清不清白,
但我肯定這標準不一
隨便找一個仰德侯友宜要不要
奇怪一堆鶄都搞不清楚。這些錢是進到誰的口
袋,誰在用
去應徵北檢唄,一群人都沒你想得透徹
行賄還用政治獻金喔 你們智商呢
朱的原意是: 民眾黨剛開張,做生意的
找個理由送個禮(560),以後如果有業務
往來會比較方便。 打個比方,就像認識
的人開店送花籃一樣,一定有討好的意思
,但能說有期約,我以後去買東西要給我
打折嗎?
刑訴154-1
每個政治人物 都有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是在扯什麼雞巴洨
果然是政黑弱智文
1樓寫的真清楚xd,然後呢
半夜洗這種文 果然是政黑
一大早看到洗這種爆文就知道不對勁
沒有啦!就一句你要辦柯可以,就請全國的
縣市長一起辦,看還清白的還剩看有沒有3
人,請不要雙標
不就不想用公司名義被畫上政黨色彩,就
用7人規避政治獻金上限,最好規定不能政
治獻金
雜草真的不懂實務上如何認定金流與對價關
係
政治獻金的捐贈都有一套很嚴謹的規範,不
是規避就沒事,別把貪污包裝的很乾淨好嗎
這些錢進到柯文哲的戶頭了嗎?還不是都
,況且那時是選舉能收政治獻金,有申報嗎
進民眾黨?本來就是政治現金而已。
有多少錢進柯文哲戶頭啊XDD
今天要不是京案龐大,受賄210太難看,基本
不用小沈1500,一樣也能治貪污罪
一堆公股給了多少執政黨獻金?也是分拆.
連不是政黨的coco每年拿收到多少各種名
義的...
傻鳥沒看過錢 覺得210萬很多
亞泥也捐一堆要不要辦
一堆企業家各黨立委議員等等全都押寶。
雜草莫忘了,妙天1000,飛輪300,還有公益
看看光電投資回報多誇張
侵占眾望,木可爛帳,把自己當藝人層層轉
手的洗錢洗到自己私帳,這叫清清白白,那
清清白白何辜
笑死,捐了又不代表一定會交換啥。那像.
..綠電那麼大剌剌,遮掩都遮不了
就政治獻金,關行賄屁事
z別洗地了,看看綠電多誇張。看看盜土的
多誇張
210w 7000w
柯文哲被求刑28年,正是他在金流上的人謀
z這種早封鎖,別忙了.連看都會壞心情
不臧,公益侵占,圖利,朱210收賄,要不是
橘子跑掉,今天柯的金流絕對清清白白的攤
在陽光下
別在那蝦逼逼
蠢鳥,要是有任何證據顯示民眾黨主動索
要這210風向早就崩盤了
雜草至今猶不敢呼籲將橘子投案,就是深知
橘子是金流的最後的拼圖,拼上去,柯就垮
了
不就政治獻金,還在那自己判斷XDDD
好可憐,又破牆了
不就罪證確鑿
還在說橘子的我覺得根本沒在關心這個
案子吧ㄏㄏ
1500比特幣終於一刀斃命了 大成功
還在不是橘子,今天羈押庭不以橘子為要件
,不代表在本案不重要,而是證人詢問完畢
,不影響不本案進行
我只在乎要結束了沒
客觀事實 鳥鳥又贏了
每天都在鬥爭,撕裂,好不舒服
法院自己也不好判啦,才搞了這麼久。不
然早就判一判進去關了
560是法院判決結果,威京是想拿更多
的樓地板面積(但法院判敗訴)
捐給你就是合法,捐給柯文哲就是貪污?
所以把210萬當成賄款哪來對價關係?
都一年了還在朱亞虎
新聞媒體講的資訊看看就好,坐等法院最
後裁定
1500又又又又不提了
每天都在一刀斃命,檢方傳喚了多少證人
,到後面還是交保,多麼嘲諷啊
政治獻金合法
各黨查一下是不是有可能會查到有公司會
有一堆員工捐政治獻金?
還是黨的要凹成 那是人民自己捐的只是剛
好差不多時間 剛好同公司?
又是晚上來這種文
這名字要是換成民進黨,馬上幾百遍文痛罵
小草不曉得政治獻金是最低道德標準,
貪污了
更何況證據顯示該沈利用人頭捐獻超過
法定金額數倍,證人證詞也提供了「560
」對價證明。硬凹怎麼說是草的自由,
就違反政治獻金法啊
這文要是換成民進黨,早就被噓成XX了
看看法官怎麼判吧。
都說560%是法院判決的結果了,是要怎
麼對價關係?是柯施壓法院逆?
一刀斃命了,直接起訴了啦檢察官在幹
嘛?政黑都已經找到證據了
還有在560%判決後,威京集團繼續打官
司要拿回最初期的樓地板面積,就是要
變成672%,結果法院判敗訴,這就是柯
所指「該死心」的部份
所以弄成560跟柯文哲有什麼關係
如果這種東西也拿來說嘴 那全台灣政
這是那個監委搞出來的啊
治人物都要被抓光了
沒有監委起頭怎麼會有後續的都委會
監委可是跑去他們集團高就了
這個北檢不抓 也很搞笑欸
一直在那邊560 560是監察院逼的 你要市
府怎麼辦??
不敢處理監察院這部分是吧~
判看看呀,敢判刑未來就都比照辦理支持的
都不要叫~
高雄還會去改規定,怎麼不一起?
還回去
大部分人現在都知道雙標,只是可以網路上
護航這種雙標還沒有自覺的人,真的是不知
道是不是有得到利益。
對了 捐的名義是給黨吧,那抓個人是怎樣
?
這些錢合法又有申報 妙天藍綠都有捐 那
還有高虹安的那個判決真的很猛,有沒有抄
錢是捐給蘇進強新故鄉
襲由法院直接認定,我都覺得論文要先送審
給法院了
全世界都論文應該有台灣法院審核
才可以認定沒有抄襲的疑慮
以後都委會解散給法院去做好了 到現在連
法源都不知道敢羈押別人一年
草真是不離不棄
低能畜牲智障敗類青鳥知道肯吃綠共拉的
屎,其它都吃不下去啦
幫高調。記者快來抄。難得政黑頭條
大家自行判斷,大家應該不包括洨草
民進黨創黨拿錢是為國為民
民眾黨創黨拿錢就是罪大惡極
收錢的人換成民進黨,肯定馬上變成一刀
斃命的證據(本來就是)
政治獻金法就是讓人收錢合法
所以啊 看你要不要一樣標準來抓嘛~
不然選舉幹嘛開放$30小物不算賄選
這幾天清潔隊電鍋後也說小額不算貪污
真要認定,
政黨的責任募款額也都可以算受賄了
這些錢是有金流紀錄,也有對價紀錄,
所以為何阿扁當初拿錢說是建國基金會
300,1000是沒申報紀錄的黑錢,沒有一筆
被噴?
合法好嗎www
如果是剛創黨一定沒人說話啊
拿的時候民進黨都創黨多久了
所以當然連民進黨自家都挺不下去了
再來重點就是有沒有「合法」
沒有就是被關跟沒人挺啊
政治獻金合法前提是沒有對價關係的紀錄
好嗎?法律看清楚,不然違背/不違背職
務收賄罪可以廢了www
如果只是因為沒申報政治現金就要被關
那檢察官這麼麻煩去連結京華城幹嘛啦
你有想過這最簡單的問題嗎?
就是因為可以搞模糊地帶啊
300,1000是背信好嗎…
如果你要踩這麼硬
記得以後對任何人標準都一致嘿
你連哪筆錢是哪案都沒搞清楚
低能小草不知啥叫不違背職務收賄 也無法
解釋為什麼李文宗要代阿北接受朱亞虎明講
是為了感謝對價560%的迴避規定找人頭湊出
300,1000在京華城只是來證明excel上面
來的怪異210萬 直接講明此捐款是為了感謝
的數字,違法在背信…
市府某一項直接對小沈有利的行政作為 你
怎麼認定不是你說了算啊
李文宗和阿北竟然開心收下 低能兒小草的
不然一堆人酸陳明文高鐵三百萬幹嘛
所以現在白營就是踩死這一點啊
世界沒貪污
要怎麼認定就看到法官了
反正人家沒跟你講道德了
認不認定都寫在起訴書…
採不採信,判不判定才是在法官
檢察官要連結但證據就是不夠直接
你說的那些一堆數字證人都說也對不上
記得更新一下 起碼只剩一半了
更不用說證據還被污染了
人家當然講話更大聲了
怎麼還在講啊 真的很智障
草耍這麼久法盲願意懂早就懂了
怕人講?
查不到金流
阿北貪污清清白白
反正我只是要跟你都說
他們這麼理直氣壯的點而已
就是沒一刀避命的證據
當初阿扁也是被美國翻出海外帳戶
才認證貪污跟政治死亡的
你就禱告美國也出手找柯屁的海外帳戶
沒有他的影響力就是不可能散
錢到哪個戶頭才是重點啦,今天如果210萬放
柯文哲家裡,會有人護航?檢察官會放過他
檢察官有親眼看到他們匯錢嗎
?青鳥是不是都不知道一堆罪犯捐多少給民
進党
說起來就是沒有不合法的錢進柯文哲口袋啊
所以真的要說柯文哲貪污是很奇怪的事情
客觀事實3 這樣做的只有民眾黨被追殺
哈哈哈
合法的捐政治獻金,智障鳥要洗行賄
民眾黨政治獻金=用一堆假帳假發票洗錢洗去
柯文哲這麼多黑錢被查到,藍白好意思還
笑死 一人政黨定義是什麼 不是你說了算
找各種理由鬼扯政治迫害,這是最荒謬的
於法無據的放行 那是都委會委員集體決策
地方
放行的 關柯啥事
我還以為你是草勒 客觀事實無不法啊
捐政治現金用假帳號犯的法就罰錢而已
所以檢察官才要連結京華城啊
智障鳥取暖集中營果然名不虛傳
但就連結到很薄弱 你們到底看懂了沒啊
還在橘子 請問通緝了嗎
政治獻金有問題?
說到橘子我發現網站有通緝了
但有沒有通知日本澳洲這些抓人很快的
先進國家就不知道囉~
不就是故意這樣搞才可以帶風向是政治獻
金嗎?你看多少推文在帶政治獻金風向
政治獻金新定義?
數字哪一筆對不上,每一筆數字都完美對
上找得到人,阿比也都無法辯駁好嗎…真
的是被邪教資訊洗腦了…
有抓到對價關係,不管你拿錢的方式合不
合法,都是違背/不違背職務收賄,懂了
嗎?
你拿錢方式不合法只是判更重而已
其實這一看就很明顯是之前台北政府幫
忙他們喬事 現在用政治獻金來回報柯而
已
奇聞共賞喔
草還在沒有金流 阿比清白 腦殘沒藥
醫
嗯嗯 繼續關柯 快點 民眾黨鐵票就靠
這個了 DPP2026 2028掰
用政治獻金當賄款?抗中保台是一回事,
不要抗中抗到放棄思考好嗎?
你知道什麼是政治獻金嗎?而且還是捐給
民眾黨的政黨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賄款 這對價成立以後監獄滿
出來
笑死 草還在崩潰 那個時間點可以收政
治獻金喔
過去哪一個人用政治獻金當作匯款?你舉
例一下好嗎?照你邏輯鄭文燦的五百萬放
別整天哭別人也有 快去檢舉
桌子底下幹嘛?直接捐給民進黨當賄賂不
是更好嗎?
政黨政治獻金為什麼不能捐?無知要有底
線好嗎?還是青鳥都這樣?
還時間點勒,google很難?ai問一下很難
?看來信民進黨最簡單
雜草只會洗政治獻金 不可時序有無對價?
看
你舉一個捐給政黨政治獻金當賄賂的判例
,拜託,一個就好
捐就捐 還要在那裡謝謝柯 哈
青鳥還在崩潰阿~真違法北檢會放過?
P
被檢察官騙用行賄認罪啊
要這樣搞都不用選舉,檯面上政治人物都
用自己錢選喔
笑死 被檢察官騙? 當朱雅虎小孩喔?
笑死 所以你說說看是誰幫企業做事後
再叫企業捐錢的啊
光鄭文燦客廳都有300萬,高鐵都能掉個30
0萬,你失智了喔?
收政治獻金=有罪?那全台的政客沒有無辜的
這邊是馬戲團嗎?
200萬行賄是要侮辱誰我都不知道了XD
民眾黨是馬戲團啊 連帳都報不好的馬
你去關黑牢看看,不是每個人都能像柯文
戲團
哲這樣撐住。北檢什麼手段你試過嗎?
笑死 那不就你的幻想臆測
什麼手段你可以說一下嗎?
政治獻金+監察院弄成560
整天幻想被不正訊問 結果當事人都說
沒有
呵呵
有天才說政黨的政治獻金要規定的時間點才能
藍白又破防了
捐XDDDDDDDDD
沒那麼難 把收受政治獻金的換成鄭文燦就好
了
所以怎麼不說是什麼手段啊?
行賄到政治獻金等著給人查 大概剩下政黑傻
鳥可以死抱在車上了 嘻嘻
去看偵訊逐字稿,朱亞虎的原意210是謝
謝跟討好,希望以後辦事方便。不認為21
0是期約協助後續往上增加容積率。 然
32:0 其他都不重要 柯判刑民進黨就不用選
大概是這樣
貪污不能判喔 還以為柯這麼重要能影
響地方選舉喔 地方派系會笑死
柯這麼厲害藍白怎麼連第二階段都過不
了
都要行賄犯法了然後會在乎政治獻金法上限
這種小事 應沒蓋章權都拿五千能蓋章的拿2
10 白癡才信 像拿個包包就有五百放一年都
沒人發現 還需要走明面有記錄的 正常人都
啊對了 那為啥公投沒過啊
這麼明確怎麼還不判刑ZZZzzz...
兩年後的合法政治獻金+560本就依法辦理的
你是不是活在一個巨大的幻想世界?那個平
行時空 阿北公然貪贓枉法 你在這個時空 卻
找不到任何直接證據 只能用簡訊推理?
都要行賄犯法了然後會在乎政治獻金法上限
去看偵訊逐字稿,朱亞虎的原意210是謝
這種小事 應沒蓋章權都拿五千能蓋章的拿2
謝跟討好,希望以後辦事方便。不認為21
10 白癡才信 像拿個包包就有五百放一年都
0是期約協助後續往上增加容積率。 然
沒人發現 還需要走明面有記錄的 正常人都
後檢察官就抓著朱說過「辦事方便」 自
知道哪個問題大
修連結「辦事 = 增加容積率」,叫朱認
行賄。
阿就政治獻金
收錢跟給錢的都認了 就破草還在沒有金
流
阿北收賄一律是政治獻金 洗錢一律
是帳記錯了 懂?
草是不知道徐永明連政治獻金的錢都沒拿
到就因為有期約對價判貪汙了嗎?哪裡沒
有因為政治獻金被判刑的… 就跟你說政
治獻金只是給錢方式合不合法,重點是有
沒有被證明那筆錢的對價關係,是多難懂
就不能學學民進黨各種標案和土地改革賺大
錢,每個都滿嘴流油
嘻嘻 這樣說啦 把民眾黨換成民進黨 青
鳥得出的結論會完全相反 這就是腦殘畜
生
我們什麼時候護航貪汙嫌犯會像草一樣☺
衝北院,人體衝浪,攻擊司法、被告跟
證人
政治獻金要關 綠共早全被抓起來了
到底是在認真三小,你說的都對就好了
這樣喔
爆
草又翻鳥又贏了
謹言慎行不小心燒到自己主子就完了
笑死 行賄議員五千萬 市長210萬?
脱離現實沒有常識
dpp 也是這樣啊,要不要羈押
@b1987517 拜託更新一下資訊 一半都沒
對上 記得不要看三民自囉
徐永明就給錢的承認有對價關係啊
名單上有承認的沒承認有對價關係
剩下一半根本沒承認有捐
更不要說證據還被法官污染了 再找找吧
證據被法官污染太可惡了,要告發才對吧
我也給各客觀事實,檢察官是用違背職
務收賄罪起訴,前提是非法行為
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找他
不管啦 小草說清清白白就是了
笑死你最厲害你最懂法律
先解釋一下肥燦為何能收幾百萬好ㄇ 雙標仔
有種就辦,好一個判例以後政治有救了
X
首Po如題 先說一句 小草法盲別再跳針朱亞虎審判中改口這件事 因為 1.朱亞虎行賄認罪4
: 沒有要說服你 這篇單純是寫給其它還有腦的綠畜生看的 依我的理解 給 朱亞虎錢的小沈 不承認那是賄款 收了朱亞虎拿來的錢 還入黨庫 記為政治獻金的民眾黨部(非柯文哲本人收的錢)6
客觀事實3 朱亞虎簡訊中講的560 是在2018年, 依監察院糾正意見中, 糾正京華城容積應為560^ 這部分不是台北市政府主動給的 所以如果依朱亞虎所說, 210萬是因為容積560%給的7
==================================================================== 貪汙治罪條例有分違背職務收賄罪 根部違背職務收賄罪 兩者的差別是什麼? 前者給予好處要求公務員做違法的事,後者則是要求公務員做合法的事 講白一點...公務人員不管合法非法都不能收錢 如果不違背職務收賄能成立X
不是,你是不是搞錯一件事情,不管是刑法或是貪汙治罪條例的收賄罪,保障的都是 公務員的不可收買性,所以收了錢做合法的事叫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做非法的事叫違 背職務收賄罪,最典型的的一個例子就是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受李恆隆請託要辦理 公聽會,結果徐永明說小黨維持困難,要李恆隆贊助,結果錢沒收到,會沒有開就被判 七年四個月,對比KP要求沈慶京贊助民眾黨210萬,分七個人頭捐助,這就是妥妥的期1X
→ vow70: 你好了啦,整個冤獄就是從朱在公開法庭翻供 23.106.248.251 09/16 06:30 → vow70: 才大翻轉的,北檢以為的關鍵證人都是推測的 23.106.248.251 09/16 06:31 → vow70: 朱親口說他當時根本不在場,不知道在談什麼 23.106.248.251 09/16 06:32 → vow70: 這叫對價,對你個大頭啦,那凡是有從政府獲 23.106.248.251 09/16 06:33 → vow70: 利都不能捐給執政黨囉,可惜的是事實相反呢 23.106.248.251 09/16 06:33![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https://disp.cc/img/displogo/displogo200.png)
3
噓 taiwan009: 徐永明案子都還沒定讞,一審法官的見 27.53.114.95 09/16 06:40 → taiwan009: 解根本有問題 27.53.114.95 09/16 06:40 → taiwan009: 徐永明就真的是要政治獻金,法官卻認 27.53.114.95 09/16 06:41 → taiwan009: 為他是假借政治獻金名義索賄 27.53.114.95 09/16 06:41 讀書不犯法好嘛!3
210萬是2020年3月「捐」的 既然你也承認錢是沈慶京拿出來的 那就順便提醒你 同期沈慶京跟柯文哲爭議案件不只京華城 沈慶京同時還承包了果菜市場改建案4
可是瑞凡,徐永明沒收錢但有被錄到音ㄟXD 徐永明案的重點是,行賄的人承認,中間人也承認有這件事情(但他不認為是約定收賄) 連徐永明本人都被錄到(還對話紀錄?忘了)要中間人去找金主 有這些『具體的事證』才讓法官相信有期約對價 (儘管後來沒收到錢) 反過來朱亞虎的case,沈慶京沒跟他講這筆錢幹嘛的,他一開始也不認為是行賄X
→ IBIZA: 回到正題 北檢都知道用560%這題就沒了 所以 60.248.31.167 09/16 08:56 → IBIZA: 才把210萬跟12萬平方公尺做對價 60.248.31.167 09/16 08:57 → IBIZA: 但蠢鳥一直在那邊吵560% 60.248.31.167 09/16 08:57 真的不用那邊跳針胡扯啦!法盲還可以在那邊吹的理直氣壯,真是一點都不害臊 最高法院關於對價關係的判斷標準就寫在那裏了,一是偏離常軌,一則是影響力![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https://i.imgur.com/6Aomcntb.jpeg)
72
Re: [新聞] 連柯文哲也忍不住露出招牌笑容 朱亞虎2句讓人真的很好奇 那些一天到晚講得斬釘截鐵的青鳥 蟾蜍 各種側翼 說柯文哲收賄的證據都寫在起訴書裡面 然後猛酸小草不讀書 全黨挺貪腐 這些咖小都死去哪了?![Re: [新聞] 連柯文哲也忍不住露出招牌笑容 朱亞虎2句 Re: [新聞] 連柯文哲也忍不住露出招牌笑容 朱亞虎2句](https://imgcdn.cna.com.tw/www/webphotos/WebOg/600/20250508/2000x1050_031125977154.jpg)
X
Re: [新聞] 黃國昌、小草喊1500萬沒金流 律師搬法願意像你一樣認真討論案情內容而不是瞎扯的還真不多 首先是主要210萬賄款的事實部分 簡單講就是說 犯罪事實就是以政治獻金210萬的名義作為柯文哲協助沈慶京能永久取得560%面積之對價![Re: [新聞] 黃國昌、小草喊1500萬沒金流 律師搬法 Re: [新聞] 黃國昌、小草喊1500萬沒金流 律師搬法](https://i.imgur.com/35xGS1gb.jpeg)
15
Re: [討論] 北檢連環大翻車之210萬篇其實我覺得最鬧的是 簡訊朱亞虎傳的(還罵小沈小氣) 謝謝李文宗回的 然後期約賄賂的卻是沈慶京跟柯文哲? 朱亞虎的簡訊內容:5
[討論] 比賽在朱亞虎傳簡訊時就結束了證人翻供,稀鬆平常,但無論怎麼翻供,怎麼顛三倒四前言不對後語,做過的行為( 物 證)是翻不掉的,朱亞虎這邊有金流(210萬)、有對價語意簡訊(感謝容積560)、李文宗也 有 代表阿北收受表達感謝簡訊,收賄對價要件早已達成,遊戲早就結束了。4
[轉錄] 柯文哲FB 沒有任何事實根據與犯罪證據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柯文哲 FB 3.轉錄內容︰9
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不要在崩惹啦唉唷 1. 政黨不是《貪污治罪條例》下的「公務員」主體 政黨本身不是「公務機關」或「公務員」,因此政黨即使收下有對價意圖的捐款, 並不會直接構成收賄罪。 2. 在朱亞虎案中,檢方未能查出柯文哲或民眾黨內特定個人知情/指示/對價交換![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 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https://i.imgur.com/Kyu6yQWb.jpeg)
6
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笑死!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3416號刑事判決:「……是否具有對價關係,應從實質上就公 務員職務行為之內容、交付者與收受者之關係、雙方授受金錢、財物或利益之種類、價額 、交付時間與真正原因等客觀情形綜合審酌,而非僅憑假藉餽贈、酬謝或政治獻金等名義 變相授受賄賂或不正利益之說詞,或授受時間在公務員所為職務行為前或後,或公務員是![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 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https://cdn.meee.com.tw/static/banner.jpg)
[轉錄] 柯文哲FB 我不是為我自己而戰 是為了市府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柯文哲FB 3.轉錄內容︰![[轉錄] 柯文哲FB 我不是為我自己而戰 是為了市府 [轉錄] 柯文哲FB 我不是為我自己而戰 是為了市府](https://i.imgur.com/J6PBGJvb.jpeg)
6
Re: [討論] 你覺得柯文哲真的有收錢嗎?1.excel所記載有收未申報政治獻金 但有沒有放進自己口袋? 目前柯自稱是沒有 如果事後能證明這些確實是用於黨務與選舉支出 那就是政治獻金與會計法的攻防 違反政治獻金是行政罰 也就是單筆最多罰款100萬或沒入![Re: [討論] 你覺得柯文哲真的有收錢嗎? Re: [討論] 你覺得柯文哲真的有收錢嗎?](https://i.imgur.com/XNIr9hDb.jpeg)
6
[討論] 柯文哲如果主張210萬是他賣屁股 給過嗎?綠畜給過嗎? 如果柯文哲跟顏同被調查回答的一樣 說210萬是柯文哲賣屁股來的 客觀事實顯示朱亞虎找人頭捐錢給民眾黨 然後柯文哲沒申報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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