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 IBIZA: 回到正題 北檢都知道用560%這題就沒了 所以 60.248.31.167 09/16 08:56→ IBIZA: 才把210萬跟12萬平方公尺做對價 60.248.31.167 09/16 08:57→ IBIZA: 但蠢鳥一直在那邊吵560% 60.248.31.167 09/16 08:57
真的不用那邊跳針胡扯啦!法盲還可以在那邊吹的理直氣壯,真是一點都不害臊
最高法院關於對價關係的判斷標準就寫在那裏了,一是偏離常軌,一則是影響力
前者是是指其金錢利益之給付是否已超出一般社會往來之標準,後者則是該利益給付
是否會對公務員之行為產生影響,跟你所說的監察院糾正案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就別
在那胡扯了,還怕別人不知道你憲法沒修好,監察權和行政權不分。
更別提在偏離常軌的判斷標準中,其中一項標準就是授受之名義是否與系爭待
決或已決事項有關,今天朱亞虎用七個人頭去捐贈民眾黨政現金行為,基
本上就已經違反個人對同一政黨的30萬上限,明顯的脫離常軌,再加上簡訊中提到
感謝560的字眼,就已經可以認定那210萬是與容積率之授予有關,依照最高法院的
斷標準,就已經可以認定有對價關係存在了,至於你在那邊扯什麼合法不合法,那
根本與對價關係的認定標準無關,至於把監察權的行使跟行政權的自主決定混為一談
,更是對憲法五權分立的誤解,連這種基本常識都沒有的人,不要跟人說你多懂法
律啦!還是乖乖回去念書好嗎?
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字第 4222 號刑事判決
(二)判斷賄賂罪之隱藏性構成要件「對價關係」的成立與否,衡
酌面向可歸納出包括是否偏離常軌及影響力二個層面。前者
之審查基準,在於判認授受行為究為符合一般社會通念所容
許之禮尚往來,或係偏離常軌之逸脫往來;後者之審查基準
,則係釐清授受行為是否足以影響公務員就其職權作為之決
定,或民眾對於公務員執行職務之信賴,亦即依據一般社會
健全通念,而判斷行求之一方所提供之金錢、財物或利益,
是否足以收買公務員職權行為之行使或不行使。此二層面的
具體認定標準,除了應探求授受雙方之認知及法律規範容許
範圍(例如政治獻金法等)外,在偏離常軌之審查,也必須
詳加探求例如授受之目的是否暗藏有擔保不法行為免遭查緝
或稽查,抑在補貼職權行為之用意;授受行為是建立在業務
上之審核關係,或如一般親朋好友間送往迎來之非業務關係
;授受標的之名目、內容、價額或消費地點是否偏離常軌;
授受之名義是否與系爭待決或已決事項有關;收受者是否出
現一反常態的特別表現等客觀情形,本於社會常情及人性觀
點加以判斷。在影響力之審認,亦須綜合衡酌例如授受行為
是否足以影響公務員就職權行為之決定,或民眾對於公務員
執行職務之信賴;職權行為之內容是否為特定關係事項;授
受之時間是否與職權行為之決定有關聯性等客觀情形。至於
該收受者實際上是否真正被影響、有無踐履行賄者所冀求之
行為,皆不影響對價關係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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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要手動置底幾次辣
法盲不敢回答最搞法院的判斷標準嘛!
居然沒有用笑死破題,不太習慣
※ 編輯: treasurehill (49.216.232.12 臺灣), 09/16/2025 10:00:40
等一審判決摟
等一審判決+1
還好你不是法官
自稱高學歷法界人士 連基本的文字校
對能力跟邏輯都亂七八糟 搞毛
你去跟法官說 但高院都可以雙標了
法官不照著判 你也不能怎樣www
看看高虹安一審貪污有罪的案例 等著看憨
草集結法院高喊司法迫害~
蠢鳥就是蠢鳥啦 去看起訴書45頁好嗎
藍白畜生就是白癡 法律上的判決就是只要有
把證據收齊 其他東西就等法官判
北檢說 朱亞虎傳的謝謝560簡訊是為了掩蓋
就已經認定的東西 檢察官不跟智障政治垃圾
這210萬是答謝柯文哲同意回復120,284.39平
方公尺, 故意做的假象
為什麼北檢要這樣說?
團體起乩 這些雜種就喊著檢察官不敢查
說得好 請問對價關係跟金流在哪?不
真是下賤的敗類
會又是你觀落陰觀到的?
看吧看吧 哈哈哈哈!
其實就是支那敗類五毛那一套支又淫
北檢拼命撇清210萬跟560%的關係 把210萬跟
120284.39平方公尺建立關聯
都能監聽到小沈要找寫手了 要找到他
跟柯期約對價的訊息應該不難吧?
結果蠢鳥在那邊210萬就是560的對
結果蠢鳥在那邊210萬就是560的對價
網路上洗一百次支又淫 也不會改變下賤的
敗類五毛畜生只能滾去打手槍的事實
無論如何 先等一審判決出來~
法盲律師連自己在扯北檢後腿都不知到
如果210萬跟560可以對價一槍斃命
北檢幹嘛硬要說210萬是120284.39平方公尺
的對價?
回去念書啦,連職權變更法條都不知道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 又不是檢察官主張什麼罪名法院就一定要接受的! 連刑事訴訟法的觀念都沒有,就別在那胡扯了! 第 300 條 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應該會是史上最精彩的裁判書 可以拍一部
戲了~
我只能說蠢到連自己在扯後腿都不知道
笑死,連監察權和行政權都不分的人就別那跳針了! 如果看不懂最高法院關於對價關係的認定標準可以說一聲,別在那胡扯好嘛!
所以說法盲最愛說別人法盲了 扯後腿XDDD
就說連書都不讀就是會變成這樣
要怎麼扯後腿你說說看阿 說阿! 給我說!
好了啦 自己去讀起訴出45頁 好嗎
dos01 起訴書45頁 說朱亞虎這個簡訊是假象
210萬真正要酬謝的是柯文哲同意回復12萬平
方公尺的樓板面積
北檢很清楚 210萬跟560%連結的話 這部分
就死了 所以北檢否認210萬是為了酬謝560%
真的是一堆蠢鳥
所以說 連我在說什麼都不懂 這種素質跟我談
法律 哈哈哈哈!
你不是問我怎麼扯後腿?
為什麼不滾去讀書呢 大腦是長在肛門嗎?
北檢拼命否認 210萬是因為560%
蠢鳥拼命扯後腿
真的 蠢鳥大腦是不是都長在肛門
你是不是不懂什麼叫職權變更法條? 什麼叫職權調查主義? 第 300 條 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憨鳥最愛叫人去看起訴書然後自己都不
看 等中央廚房喂圖 ==
所以說這些東西的智商真的很好笑 連正常的
法律怎麼走都不懂 自己幻想一套 然後說自己
是對的 哈哈哈哈!
真的 北檢的起訴書都不看 自己幻想一套
起訴書看了嗎
法盲你好,錯誤百出 誰教你的
你的法律是三民自學來的嗎
書是三民自寫的嗎
水桶了 8
三民自法學派的高徒
X
首Po如題 先說一句 小草法盲別再跳針朱亞虎審判中改口這件事 因為 1.朱亞虎行賄認罪4
: 沒有要說服你 這篇單純是寫給其它還有腦的綠畜生看的 依我的理解 給 朱亞虎錢的小沈 不承認那是賄款 收了朱亞虎拿來的錢 還入黨庫 記為政治獻金的民眾黨部(非柯文哲本人收的錢)爆
沒那麼複雜啦,看客觀事實就好 客觀事實1 2020年3月: 京華城公司的7名高管 不約而同在3天內,每個人捐30萬的政治獻金給民眾黨 總共210萬,這7個人不包括朱亞虎本人![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5/08/realtime/32001043.jp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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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事實3 朱亞虎簡訊中講的560 是在2018年, 依監察院糾正意見中, 糾正京華城容積應為560^ 這部分不是台北市政府主動給的 所以如果依朱亞虎所說, 210萬是因為容積560%給的7
==================================================================== 貪汙治罪條例有分違背職務收賄罪 根部違背職務收賄罪 兩者的差別是什麼? 前者給予好處要求公務員做違法的事,後者則是要求公務員做合法的事 講白一點...公務人員不管合法非法都不能收錢 如果不違背職務收賄能成立X
不是,你是不是搞錯一件事情,不管是刑法或是貪汙治罪條例的收賄罪,保障的都是 公務員的不可收買性,所以收了錢做合法的事叫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做非法的事叫違 背職務收賄罪,最典型的的一個例子就是前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受李恆隆請託要辦理 公聽會,結果徐永明說小黨維持困難,要李恆隆贊助,結果錢沒收到,會沒有開就被判 七年四個月,對比KP要求沈慶京贊助民眾黨210萬,分七個人頭捐助,這就是妥妥的期1X
→ vow70: 你好了啦,整個冤獄就是從朱在公開法庭翻供 23.106.248.251 09/16 06:30 → vow70: 才大翻轉的,北檢以為的關鍵證人都是推測的 23.106.248.251 09/16 06:31 → vow70: 朱親口說他當時根本不在場,不知道在談什麼 23.106.248.251 09/16 06:32 → vow70: 這叫對價,對你個大頭啦,那凡是有從政府獲 23.106.248.251 09/16 06:33 → vow70: 利都不能捐給執政黨囉,可惜的是事實相反呢 23.106.248.251 09/16 06:33![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 Re: [討論] 朱亞虎行賄210萬小草是都失憶了喔笑死](https://disp.cc/img/displogo/displogo200.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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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taiwan009: 徐永明案子都還沒定讞,一審法官的見 27.53.114.95 09/16 06:40 → taiwan009: 解根本有問題 27.53.114.95 09/16 06:40 → taiwan009: 徐永明就真的是要政治獻金,法官卻認 27.53.114.95 09/16 06:41 → taiwan009: 為他是假借政治獻金名義索賄 27.53.114.95 09/16 06:41 讀書不犯法好嘛!3
210萬是2020年3月「捐」的 既然你也承認錢是沈慶京拿出來的 那就順便提醒你 同期沈慶京跟柯文哲爭議案件不只京華城 沈慶京同時還承包了果菜市場改建案4
可是瑞凡,徐永明沒收錢但有被錄到音ㄟXD 徐永明案的重點是,行賄的人承認,中間人也承認有這件事情(但他不認為是約定收賄) 連徐永明本人都被錄到(還對話紀錄?忘了)要中間人去找金主 有這些『具體的事證』才讓法官相信有期約對價 (儘管後來沒收到錢) 反過來朱亞虎的case,沈慶京沒跟他講這筆錢幹嘛的,他一開始也不認為是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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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笑死 誰沒學好? 賄賂之不法報酬必須與公務員之職務行為或違背職務行為具有一定 之對價關係,即須有以賄賂或不正利益以買通公務員,使對於職務 上行為或違背職務之行為踐履賄求對象之特定行為,苟非關於此賄![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static.wixstatic.com/media/719460_1554f7264bbd46a19e49160a557e67bd~mv2.jpg/v1/fill/w_1000,h_667,al_c,q_85,usm_0.66_1.00_0.01/719460_1554f7264bbd46a19e49160a557e67bd~mv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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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郭瑤琪哽咽:我真的沒有拿錢看到小草說柯文哲跟郭瑤琪不一樣,因為郭瑤琪案有人證,柯文哲案沒有 但有人說柯文哲案的210萬,朱亞虎已認罪的7人210,感謝560,所以一樣有人證 小草卻說210萬是政治獻金,怎麼收都沒問題 可是事實上是有對價關係的政治獻金,被抓到一樣是貪污 就好像陳超明跟徐永明一樣,收了有對價關係的政治獻金一樣被判7年以上5
[討論] 比賽在朱亞虎傳簡訊時就結束了證人翻供,稀鬆平常,但無論怎麼翻供,怎麼顛三倒四前言不對後語,做過的行為( 物 證)是翻不掉的,朱亞虎這邊有金流(210萬)、有對價語意簡訊(感謝容積560)、李文宗也 有 代表阿北收受表達感謝簡訊,收賄對價要件早已達成,遊戲早就結束了。9
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不要在崩惹啦唉唷 1. 政黨不是《貪污治罪條例》下的「公務員」主體 政黨本身不是「公務機關」或「公務員」,因此政黨即使收下有對價意圖的捐款, 並不會直接構成收賄罪。 2. 在朱亞虎案中,檢方未能查出柯文哲或民眾黨內特定個人知情/指示/對價交換![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 Re: [討論] 為什麼小草文盲到看不懂210是行賄!?](https://i.imgur.com/Kyu6yQ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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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推 taiwan009: 不是你證罪就是有罪,要看當時主觀的想 新北 07/17 12:39 → taiwan009: 法和客觀的行為,本案認罪的人,當時 新北 07/17 12:39 → taiwan009: 的想法和客觀行為根本不構成犯罪 新北 07/17 12:39 對不起我看到這個會笑死 不看證據判罪![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 Re: [討論] 北檢又翻車 證人又打臉檢察官 阿北又贏](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7/01/realtime/32428034.jpg&s=Y&x=0&y=300&sw=4781&sh=3188&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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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認行賄柯文哲、李文宗 朱亞虎緩起訴支付京華城於民國77年申請工業大樓建照獲准 北市府於80年2月13日公告都市計畫主要計畫並報內政部核准 保障京華城捐地後的基凖容積率為560%(商三標準)及原已申請執照的樓地板面積120284 平方公尺 86年完成捐地![Re: [新聞] 認行賄柯文哲、李文宗 朱亞虎緩起訴支付 Re: [新聞] 認行賄柯文哲、李文宗 朱亞虎緩起訴支付](https://i.imgur.com/qBa3cr9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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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朱亞虎本來就不可能佐證柯文哲受賄 朱亞虎用七個人頭給民眾黨政治獻金, 簡訊上寫的是「感謝560」 560是甚麼?560指的是京華城原始容積率從392%提高到560% 這件事情是監察院糾正, 台北市政府只是依照監察院糾正案辦理 柯文哲實際被懷疑行賄的是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這件事![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i.imgur.com/XeBXeC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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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幹講這麼多屁話,結論是朱亞虎這案子跟柯文哲沒什麼屁關係 1. 朱亞虎透過集團員工名義(人頭),共捐贈210萬元政治獻金給台灣民眾黨。 2. 檢調查出,他在捐贈之前或同時期,正積極推動京華城容積率恢復至560%, 而該案涉及地方政府都市計畫審議與台北市政府的行政裁量權。 3. 朱亞虎在檢方調查中坦承,他的捐贈行為是「感謝市府恢復容積率」。![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 Re: [黑特] 朱亞虎斷點成立,結束了](https://i.imgur.com/Kyu6yQ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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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 : : ‧ 檢方未能提供其他證人或客觀證據補強,證明該210萬元款項是柯文 : 哲與沈○京達成不法 : : 對價的結果。 : 笑死!![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 Re: [討論]阿北定罪率高嗎?法律教授吳景欽這樣](https://i.imgur.com/1OQ3SDe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