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你在胡扯什麼,你要不要先搞清楚本案的背景事實
人家行政機關明明是依照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以114年3月12日內授移移字第1140930748號函(下稱原處分一)廢止聲請人之依親居留,你居然還可胡扯用二人權公約第二十條驅逐出境,真是夠了!
一派胡言,莫此為甚!
※ 引述《stayinalive ()》之銘言:
: ※ 引述《v40316 (v40316)》之銘言:
: : 移民署用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來辦
: : https://i.imgur.com/3KkY7OM.jpeg
: : 北高行用兩公約中其一的第20條之一
: : 兩公約以內國法化所以具法律效力
: : 第20條長這樣
: : 一、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
: 公約施行法只是將兩公約的條文視為國內法
: 所以第20條可以看成台灣的法律條文
: 但這法律條文裡的
: "應以法律..."
: 意思是應該另行制訂法律(特別法)明文禁止
: 在沒有做到這件事之前
: 無 法 予 以 禁 止
: 北高行刻意不當的擴張解釋條文
: 各位鄉民
: 先放下政治
: 我們可以從這件事學到什麼??
: 我來科普一下好了
: 行政法院雖然是法院
: 但是他們對於法律的見解通常偏向行政機關
: 很多法官檢察官自認是大法官
: 心魔很大
: 會把法學素養丟一邊
: 對法律條文做出不當解釋自爽
: 所以
: 大家沒事多看一些生活法律書籍
: 培養法律直覺
--
他有法盲免責聲明
這隻假裝憂國憂民討論台灣法律其實只是
想幹民進黨而已,洗太多篇到後來自己貼
了什麼挖歌洨都不知道,仇民進黨仇到走
火入魔頭殼壞去就是在說這種
我在討論北高行的判決 哈囉?
高院提兩公約是因為亞亞提告有提到
好不好XD
對啊所以高院引兩公約來解 「鼓吹戰爭」客
觀造成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哪裡有錯?
所以哪裡擴張解釋XD美國把支持哈馬
斯的移民綠卡取消,是不是也違反兩
公約XD
他說北高行擴張解釋,你在扯移民署?哈囉
?
最早提兩公約的是你耶XD
笑死,北高行有說兩公約施行法,哪裡擴
張解釋。
所以?
你們兩個都不敢回答我的問題欸
所以有法律規定呀,所以
自己貼的都不看,亂扯援引公約,不是法
盲是目盲吧!
所以裁定根本沒問題,你的視力比較有問
題。
你的問題是啥?
兩公約下面就是兩公約施行法,看都不看
先瞎扯再說,真的盲。
第 5 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令規定之業
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兩公約規
定事項;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
互間應協調連繫辦理。
哈囉?就是在討論第20條怎麼施行啊!你是
不是沒看內文啊?
依現行規定執行兩公約規定事項,清清楚
楚,裁定哪裡有問題。
哈囉,看到怎麼施行了嗎?,兩公約施行
法,懂?
法盲還可以先嗆先贏,很小草。
現行法律規定,懂?要解釋嗎?就是依照
現在有的法律規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
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這樣有學到怎麼用兩公約了嗎?
喔?所以你主張移民署用的條文就是兩公約2
0條所說,應有的法律?我這樣理解有誤會嗎
!
怎麼施行?有兩公約施行法,你貼的都有
寫,自己貼的看一下,不要出來鬧笑話。
不要硬拗啦,難看,條文寫的清清楚楚,
你還要凹沒看到收錢就不是貪污是不是。
條文也貼給你了還要凹什麼啦!
你一直在鬼打牆欸?好啦引兩公約沒問題啊
!你看原po幹嘛氣急敗壞
你是故意要忽略兩公約施行法,瞎扯沒有
法律規定,是行政機關用行政規則裁罰,
很可惜,兩公約,兩公約施行法都有明確
授權,再凹只是騙法盲啦!
原po指出你胡扯,北高行裁定移民署是用
經法律授權的行政規則裁罰,沒有問題。
勸你黃狗直播不要看太多,不然看什麼都
只看到自己想看的。
X
首Po我先說我法盲 請教各位法學巨擘 亞亞案 移民署用定居許可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來辦![[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https://i.imgur.com/3KkY7OMb.jpeg)
公約施行法只是將兩公約的條文視為國內法 所以第20條可以看成台灣的法律條文 但這法律條文裡的 "應以法律..." 意思是應該另行制訂法律(特別法)明文禁止![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5/03/27/realtime/31729187.jpg&s=Y&x=0&y=43&sw=2481&sh=1654&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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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0316: 哈囉?就是在討論第20條怎麼施行啊!你是 106.64.18.95 03/27 15:05 → v40316: 不是沒看內文啊? 106.64.18.95 03/27 15:05 → v40316: 喔?所以你主張移民署用的條文就是兩公約2 106.64.18.95 03/27 15:12 → v40316: 0條所說,應有的法律?我這樣理解有誤會嗎 106.64.18.95 03/27 15:12 → v40316: !![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https://i.imgur.com/BU7QIFF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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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40316: 幫你三段論: 27.52.167.37 03/27 18:59 → v40316: 1.兩公約20條內國法化,禁止鼓吹戰爭 27.52.167.37 03/27 18:59 → v40316: 2.當事人有股吹戰爭 27.52.167.37 03/27 18:59 → v40316: 3.客觀上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安定 27.52.167.37 03/27 18:59 → v40316: 你說說看哪裡說錯? 27.52.167.37 03/27 18:59![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 Re: [討論] 兩公約內國法化](https://www.legis-pedia.com/images/share_img_new.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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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v40316: 笑死只會打帶跑跟打稻草人,所以我說移民123.194.189.111 03/27 20:07 → v40316: 署用兩公約20條為依據的截圖在哪啦?自己123.194.189.111 03/27 20:07 → v40316: 打稻草人可以發三篇文?厲害了!知道什麼123.194.189.111 03/27 20:07 → v40316: 是打稻草人嗎?要不要幫你google一下?123.194.189.111 03/27 20:07 噓 v40316: 知道自己辯不贏就再開一篇文?這也是一招123.194.189.111 03/27 20:10
→ v40316: 我是法盲沒錯啊!可是你啊,論述一堆謬誤123.194.189.111 03/28 03:28 → v40316: ,點了也不會改進,可憐啊!我沒有教育你123.194.189.111 03/28 03:28 → v40316: 的義務欸?而且你現在不就為吵而吵?一開123.194.189.111 03/28 03:28 → v40316: 始崩潰的點現在發現是自己腦補了齁?還是123.194.189.111 03/28 03:28 → v40316: 你要把我說移民署用兩公約20條來判的截圖123.194.189.111 03/28 03:28
爆
[討論] 亞亞老公到底姓余還黃阿如題 中配亞亞今天跑去內政部鬧事,然後她老公也到場,還發表一段感性談話 其中一段說:"我姓余,我出生在台灣..." 不過呢![[討論] 亞亞老公到底姓余還黃阿 [討論] 亞亞老公到底姓余還黃阿](https://i.imgur.com/cdzofv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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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亞亞的老公到底是誰?姓黃?姓余?中配亞亞今天開記者會,老公也出面力挺,然後他的老公說: 「我姓余,我出生在台灣...」 不過下面文件提到,亞亞與我國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兩人並育有2子1女。 今天這個老公到底是?姓余還是黃?搞的我好亂啊。![[問卦] 亞亞的老公到底是誰?姓黃?姓余? [問卦] 亞亞的老公到底是誰?姓黃?姓余?](https://i.imgur.com/cdzofv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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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說真的,這次對移民署相當失望 完全不懂為何握有強大法律資源的主管機關 會做出如此粗糙的法律解釋 今天網紅亞亞不過是在其社群平台基於一般民眾之身分對於兩岸現況發表看法 完全屬於立憲主義國家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展現![[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 [問卦] 若你是台灣人,就應該站出來挺亞亞](https://i.imgur.com/nAEwvE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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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起底囂張陸配「亞亞」公然宣傳武統新聞說移民署是根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廢除她在台居留許可。 我去查了一下,該規定是說: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許8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小弟我不懂啦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四款 四、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聽說陸配網紅犯了這條準備要被廢止居留遣返![[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 [問卦] 為什麼宣揚台獨就可以?](https://i.imgur.com/dzrWEtO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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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涉武統言論 移民奇怪,討論美國幹嘛? 這裡是中華民國台灣,有事嗎? 這位亞亞也是小有名氣,因為yt有人會去轉她的短影片,很多藍紅統的賴群組也不少。 認真看了一些他的抖音相關內容,我們來看看這位吃台灣米喝台灣水享受台灣健保與福利 的亞亞,為何會搞到被趕出台灣。 1、內容公然宣揚兩岸統一觀點,包括強調「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多次揚言7
Re: [討論] 小當歸全家6人中國籍卻可以爽用健保大概查一下 猜了一下這個亞亞是怎搞得 先搞了一張長期居留證件或定居證件 第 23 條 依本條例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長期居留者,主管機4
[問卦] 關於發放6000元資格問題嗨 各位大大好 小弟不是法律政治相關人士 想請問以下八種人士,有應盡中華民國的繳稅的義務嗎? 請版大的大大幫忙解答。 小弟我認為要盡國民的義務,才能享有權利。![[問卦] 關於發放6000元資格問題 [問卦] 關於發放6000元資格問題](https://www.upmedia.mg/upload/article/2023011211384015030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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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從此事就可看出台灣不是個法治國家,做法跟西台灣老共沒兩樣,不愧是紅共綠共一家親。 首先,高等行政法院的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但此法條的內容如下: 第二十條: 一 任何鼓吹戰爭之宣傳,應以法律禁止之。![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 Re: [新聞] 陸配「亞亞」聲請停止執行被駁回!3/25](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
Re: [問卦] 喊台獨、武統484都是要推翻中華民國?法治國家還是要拿法條出來看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 十四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 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