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
https://tyenews.com/2022/11/318631/
文章太長,僅節錄,就不全PO了,各位鍵盤公務員咱來討論討論
高委員針對預算法的卓見如下:
…略…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務費,但業務費不得流入到人事費。
高虹安指出,…略…按照預算法與司法實務,公費助理之人事費可以流入業務費,
完全合法合規。
---
請問鍵盤人事行政、主會計行政公務員,哪個機關可以允許人事費用勻支到業務費的?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
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
瞎雞巴扯
亻列女口???Li Ru R?????
叫她不要丟臉瞎扯好麻,有多慌
公費助理我不清楚 敝司人事費印象是不能流用到其他科目的
其他科目可以互相流用是沒有問題
光是資本門就不能流用到經常門了
用來安撫信眾的說法 超噁心
呈堂證供+1
預算流用跟她涉貪污是兩回事
阿已經執行(撥款)了,也沒辦法流用啊!而且要簽經預算機關核准...
※ 編輯: Deraemon (111.252.172.28 臺灣), 11/14/2022 18:35:18呈堂證供+1 XD
不是律師的他,講的話就隨便聽聽就好
業務費還有大水庫,人事費?
0元仔安安
立法 委員 耶
看來晚點八卦板就會這樣洗了
所以自己承認挪用人事費到事務費了是吧 XD
像公司預算符合會計規範本來就可以變換流用,但這個概念
跟她涉及貪污是兩回事,完全瞎扯在一起。
政府預算不是這樣低,人事費用嚴格到完全不能勻支 其他預算還要分資本門跟經常門, 經常門可以流到資本門(但不得常態), 而資本門是完全不得流到經常門的。
你有找到麗茹嗎?
麗茹?麗茹啊?
....
她到底有沒有找律師 整天在那自爆 XD
自己解釋法條
可以拜託高委員幫我介紹認真工作,又願意抖內薪水的嗎
高鼻安你要確定啊 法官會聽你的說詞啊
匪陶匪教育你們 把你們當人看
這樣被抓去坐牢的政治人物可以無罪釋放啦XD
A費用要變更到B費用,經過對應層級核決本來就能做,但高
沒有律師在場,他講那些話沒意義
虹安你的費用是立法院經核定的預算,沒人授權你可以變更
使用。
想說不是2點就出來講,怎麼八卦板沒消息
對厚,直接承認自己有動人事費了
這種白痴垃圾辯解法,只能騙白痴4%仔。
GGG
公開對全國民眾做犯罪自白
之前嘴別人不是法官不能判人入罪,現在當自己是法官?
新黨潘懷宗:早知道聘請高虹安做辯護律師QQ
costdown的極致之美 懂?
他是想直接關到最重就是了拉
啊!等等!我都忘了... 像高虹安這樣的理工女,她不
會錯的 理工女應該各個是解釋法律的專家,畢竟...法
律系這種文組,到底有什麼難的?哼!!
TMD沒人一個懂法律的要救她欸
完蛋了,自己業力引爆
這等於是詐領,好嗎?高虹安你嘛幫幫忙,到底懂不懂法律
啊
匪陶匪大法官開示了 廢物文組法官給我跪下聽訓
她真的有請律師嗎?
去看法官說吧 看起來就是詐領助理費了,完全沒給合理
說詞
今天看她自己解釋法律條文,心裡就在想。她以為她是誰…
李宮女 不要自己解釋 文組念假的?
難怪沒有律師敢跟她一起開記者會 太丟臉了 XD
李宮女永遠是對的,超越法律啊
今天高法官不就直播給大家看了 還討論判例呢
就算是要打烏賊戰也不是這樣打
誒妳要確定耶
””””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以在法庭
上作為指控你的不利證據。審問前,你有權與律師談話。在審
問過程中,你也有權讓律師在場。如果你無法負擔一名律師,
你希望的話法庭可以為你指定一名律師。如果你決定現在在沒
有律師在場的情況下回答問題,你也有權隨時停止回答。””
”
難怪身邊沒有律師
要打烏賊戰,至少也找個律師啊
人事費絕對不能動是基本常識...
林穎孟就是這樣被起訴的 她還沒被查到有私用這些款項
他真的會變女童仲彥
土城安越描越黑
所以就是承認週刊沒造假就是了
感覺高虹安不覺得這件事情很嚴重,感覺她都沒有去請教律
師
最愛糾正別人法律觀念的國昌大師怎麼還沒出手
可以領人事費然後用到別的地方去?
阿童5萬塊打死不認就被判了3年+1個月
我個人是覺得今天這場,是律師不想出面
看得出來是隨便google 法條
法律 文組耶 你是理工女 哦
人事費可以變成業務費XDDDDDD
反正她就是動到別人的人事費才被捅阿
故意不給他緩刑\
再加上自己的想法亂扯一通
這不是預算法的問題啊
之前就有律師陪同,這場更大卻沒有
理工女不要亂扯 法律是這樣解釋的嗎
就說了匪逃匪鼻安這麼優秀還需要問你們這些文組仔嗎
理工女真的是廢到笑,知道文組男、文組女有多重要了吧
沒用大數據抓出有那些前委員有這樣玩的,太失敗(咦?
她講的情況有適用預算法嗎???
請個屁律師,李宮女自己搞定
讓她選上再來慢慢玩,最好是到總統大選前再慢慢爆料
開偵查庭時記得認錯應該還可以凹個緩刑 西西
理工女就是看不起文組的啊,以為法律隨便Google就懂,法
律是有一定的邏輯性的社會科學,而不是聽你高虹安在亂扯
講預算法就瞎話,總統也不能想變更就變更,理工女超越法
律
就像當時韓國瑜選上高雄市長之後,對於藍白才是災難的開始
感謝87樓,我晚餐沒胃口了,省一餐
今天這場應該她最重要的記者會了,但他沒找律師應該是沒招
這隻如果選上新竹市長,對於藍白絕對是負債而不是資產
自爆挪用人事費了吼
他在訊問的時候 檢座要是拿今天這場 先問你是否有
了。現在自以為安全下莊了
打死不認就真的要去土城找安了
人事費挪移到業務費 直接死阿...
而且還自己承認了喔 XD
選民聽的懂,選贏就好!代表人民支持!就連檢調也不能動她
她的辯解方式應該是有找律師啦,應該吧...
林這一招真的高
她沒去問海邊法務?
你要用理工女的思維 質量守恆 換過來放過去 就沒事了
哪不能動 XD
白粉律師還是黃粉律師
有報過公家機關經費的都知道,人事費是死的,不能動
阿鳥威,早知道鼻要回去看87樓QQ
通通閉嘴!! 問A答B的理工女不可能有錯!!!
新政治:人事費大水庫。這應該得諾貝爾奬吧
我覺得到選前她會死命凹到底,偵訊會秒下跪
理工女一切合法
律師應該是建議她認罪換緩刑,她不肯所以自己來吧 XD
這太瞎扯了,柯粉要上車嗎?
自己承認挪用到事務費,噗滋
有良心的律師會請她拼緩刑啦
把錢還一還應該就緩刑了啦
她自己放不下吧
TMD垃圾敗類 瞎扯一堆
把中間那個白衣八婆碼掉啦,右邊可愛多了
他現在緩刑是最佳解 政治獻金是次優 其他就直接...
反正現在瞎扯給民眾看 開偵查庭的時候再說啦
越解釋越證據確鑿XDDDDD
以前被關的都是挪用人事費啊…
這種認錯錢還一還,金額又不高態度好一點,緩刑機率很高
。
理工科就是這樣瞧不起文組的阿,以為都是寫中文,看
懂中文就知道學問在哪了,跟他家阿北一個樣
現在講什麼都還好,在檢察官面前最好還是講這個
80幾萬還一還認罪認一認 基本上就是緩刑
人事費和作業費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直接講挪人事費還不覺得有問題,真的沒問過律師喔..
真的不要自己亂講啦 這些都會變證據
她484以為是流用變更,但流用變更也要經核准吧
而且要簽經"預算機關"核准,也就是立法院,然後要會辦人事處、主計處等相關單位。 但不可能核准= =人事、主計又不是傻子。
匪陶匪就是屌打文組廢物法匠
阿就現在的態度會讓庭上檢座兩方的心證很....
柯師父選上總統可以請她當法務部長
以前被關的..都是法官不懂高對預算法的見解吧!
潘懷宗16年300多萬都ㄠ到緩刑了
他媽的 啥垃圾卓見 操雞掰
潘懷宗算是最好的結果 認罪還錢但拔掉議員 差則是阿童
人事費留到業務費還不吃官司
但要褫奪公權不能當市長立委了QQ
污五萬元被判三年半....這都已經是減刑過了
打死不認的通常都會判很重
堂證供+1
特別費是作業費 才可以用大水庫理論脫罪
高的律師應該很頭痛
理工思維質量守恆XDDDDD挪來挪去正常辣wwww
WOW
萊爾黨是只有唸理工的 沒有唸法律的嗎?連找個律師都省?
高請的律師是誰真的好奇,是不聽律師話還是律師也兩光
強無敵157認證理工女不會錯
柯粉現在知道文組人員也是很重要的了吧
這下真的一擊炸裂了
律師最怕接到這種自以為是的白癡
流用要走變更程序啊,拗咧
法官不論是藍是綠,高都得罪光了,看看郭董要不要救
入土為安
王淑慧認罪一審還是9年哦
這篇底下完全沒有柯粉的呼吸了
竹科變前科,不勝唏噓
這個爭議搞不好可以打到大法官解釋!市長任期可作完!
所以為什麼文組最頂的法律系會當到總統 就是這樣 沒法治
概念真的很可怕 比大水庫還要可怕
這不是變相承認不是自願回捐而是挪用?
急尋例如 在線等
她就是一直自我矛盾的解釋阿www
被打臉又改說法,無限循環
如果真的是助理回捐,還有人事費問題? 自打臉欸
邱顯智要不要幫忙上個課
先譴責民進黨就對了
繼續瞎雞巴扯淡 以後上法院解釋解釋
鴻海戰隊有幫忙會讓她亂講嗎
顯智還在船上嗎?沒看到他的回應...
請什麼文組律師,理工女一定合法啦
不只律師,連會計師聽到了也會想撞牆
她怎麼不請律師啊?
邱顯智上次罵苗栗王被四趴出征後就安靜了
別人爆還可以瞎扯 自爆沒救囉 XD
所以理工科的真的不要看不起文組的啦 當法律系的是北七?
質量守恆就好嗎?
她辦公室的加班費是整個立法院加班費預算案的一部份,要流
用也是立法院把那沒執行的的4%流用,不是她辦公室自己亂用
好嗎
一個星期之前 邱顯智就建議高虹安認刑度輕的貪污治
罪條例
存款上千萬,幾十萬還一還,被拔立委跟褫奪公權而已
邱顯智上次有嗆一篇,結果留言一堆柯昌粉跳腳說要退黨退
追蹤。
4%柯糞全部淹死了
請法律系高材生的黃國昌來救,我看也救不了她
至少還有機會不用被關,回鴻海外派國外,人生還是很精彩
邱顯智再寫一篇一堆柯昌粉又要吐血。
這個一個禮拜前一堆人就說沒救了 認罪緩刑比較安全啊
鴻海收貪汙犯嗎 ? XD
認罪緩刑只是不用關 還是有罪阿 ~
嘻嘻!!!
土條也是法律專家,可以去找他諮詢看看
黃國昌:抱歉,我不打白的
就拉不下臉才會今天這地步
去跟法官講啊 刻意跟民眾胡扯
給狗幹吧
其實就補選而以 民主社會本來就一天到晚在補選阿
屌喔
罷免市長見過了 現在要看市長被關了XD
阿業務費是可以拿來洗頭跟吃早餐喔?要硬凹到選後就
是了?怕師父倒台嗎?
會計新解耶 報人事費出來換成現金買東西就叫流用變更
高虹安記得就照這樣去教導檢調 能這樣公家的人事費流啊流呦
南投縣長就被收押過啦 當時由副縣長代理
斐陶斐的邏輯只有這樣?
拿去洗頭的不是業務費,是自稱自願捐的人事費
聽你他媽的在鬼扯
說越多 越多謊要圓
現在不就在凹自願捐的人事費=業務費
拎杯在念預算法妳她媽別騙
她到底有沒有找律師?她知道她在供三小嗎?
所以是公費拿來買衛生棉?
所以這就是牠自己承認有幹了 很好w
真的當念會計念法律的白癡就是 XD
是公積金?還是金公雞?
去跟檢調講這些吧,看他們會不會信?XD
這三小?那個公務員敢這樣搞的?可以勻支?
她找的律師是哪家事務所啊
這是國家機關層級才有的權限 高虹安只是個公職人員
公職人員亂用國家的錢就是貪污
人事費用最嚴,連流用都不行,簽都沒得簽
律師一定叫她閉嘴啦 李宮女自視甚高
這一次,就這次,柯文哲完全爆掉!以後貪污跟民眾黨柯文哲
劃上等號
我不知道能不能這樣做,但是就算可以,也要先上公文請示轉換
我覺得高這樣解釋,真的越來越危險了
沒有撥付之前可以申請調用,撥付之後就不能叫人吐出來
人事費不得流用
※ 編輯: Deraemon (111.252.172.28 臺灣), 11/14/2022 19:24:57高虹安一直惹火前助理們 明天估計有新料爆
檢調是死光了嗎 這就是詐領助理費 還敢講一堆
唉 臺灣司法 難怪被人不信任 這麼明顯的東西也要吵
如果這樣可以 那之前的立委議員們就不用關了 真棒
坐牢坐定了
行政機關的流用規定 跟助理費根本完全不同東西
公款公用 當過政府財務就知道
聽她唬爛
大智慧 = 大麻柯 林志堅 沈會紅。我就問怎麼輸
當我們念政會的都死了喔
4%出來讓我笑笑 拜託
嶺東畢業的塔綠班到底要拿什麼跟人家討論?我真心沒
有看懂,智障是哪來的底氣?跟柯建銘運毒的兒子借的
嗎?
誰嶺東畢業==?
檢調不是死光...是要等會期結束...
哈哈笑死某些族群氣到胡言亂語咯XDDDDDDDDDDDDDDDDDDDD
XDDDD 賤畜
我大斐陶斐還用找律師?
四趴真的乖 不得不說CF教得好 馬上出來娛樂
鍵盤檢調 鍵盤人事 鍵盤行政 鍵盤助理還在吱吱喳喳什麼 鍵盤
法官不是早就判了嗎?
理組真的很猛
當文組白痴XDDD
完蛋,高自爆了QQ
綠能,妳不能。期待新竹的爆料
你們真的沒把鍵盤法官放在眼裡欸
不要瞎掰好嗎?
第一次看到犯法還這麼高調的人
文組的法官檢察官嗎 拜託你們把她往死裡打
胡扯瞎扯,細的不說,直播一聽就知道爆了
現在爭點是歌后的助理疑似「強制」扣全額加班費進「公
積金」
這真的沒救了
看到4%氣到胡言亂語真的是笑破我肚皮XD
和預算留用有毛線關係?高委員是行政機關??
只剩4%在那硬拗
人事費都分到助理的戶頭當薪資了還再拿繳出來流用?
這是什麼邏輯?又再挑戰我的常識下限
除非歌后還有別的梗,自己先講了......
律師會支持預算法當疑涉詐領助理費的抗辯嗎?
立委不懂法律就是這樣
現在歌后只要主張是「自願」,第二層防線是主張「全捐
」是勞動契約
不過高也沒打算訴諸法律啦,很明顯要用政治跟輿論去洗
要構成人頭虛報薪資或詐領加班都不容易
法律責任最多就違法勞基法
我說勞母呢?
勞母安靜到我以為他消失
這時要慶幸還好她是女版柯文哲 凹到底被關還能鬼扯司
法迫害在柯教裡面當聖女 要不然認個罪換緩刑可能還真
的給她草草帶過
火盟的知道要低調避免被賣掉啊
她現在就很明顯先拼上再說啊 幹這次新竹真的是智力測
驗耶 真的選上以後新竹人不準笑花蓮人對更生人有無限
的愛
選上才能笑啊,看看高雄人 XDDDDDDDDDDDDDDDD
專款專用她都不知道嗎
洗頭業務 衛生棉業務 嗯
所以起訴了沒?司法是死了嗎?還不趕快抓人
一定是柯糞在群組裡亂教....
她是立委啊 不能隨便抓 要找時機
開記者會連柯文哲都不挺
原來洗頭是公用
立院議會期間是要抓什麼啦...
高根本在自爆
總有律師會計朋友們詢問 怎麼沒人拉她一下吧
記得要跟法官講喔 哈哈哈
這智商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就算只是做過學校行政 也都知道這樣講穩死的
不打自招?
到底是誰教他這樣講的 嫌死的還不夠慘欸
到底是平常做人太失敗 還是欠律師很多錢 才會被這樣搞
綠的回捐都不查了?整天抹
阿不是阿 他自己講的阿
她跟郭董那麼好 請鴻海律師團來個幫她吧 講這種直接完蛋的
之前就講過了 這傢伙八成搞不懂主管機關是什麼
把錢領到就全當自己的
今晚4%的浮木來了,大夥抱緊啊!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一條就明訂,管理對象是中央
及縣市政府,關立法院屁事?
其中中央是指行政院轄下各機關
4%:「質量守恆啦,懂?」
不懂裝懂 匪逃匪
塔綠班這麼熟法律,怎麼沒有分析高虹安舉的法院判例?
亂引用法條,理工腦都這樣?
是不是在騙不懂的人啊。滿嘴胡說八道也敢出來選,林老師勒
人事費可以流用??XDDDD 頭一次聽說 理工女果然不簡單XDDD
死忠的還在選上才能監督 笑死
可以流用20趴啊 這版網軍素質這麼低的嗎
理工女一定合法
明天會說我講錯了 放心 民眾黨很穩
之前學校一陣子 雖然沒直接經手費用 但人事費它X的最好可
以流用到事務費啦 如果可以這樣根本不用每年找錢找得要死
她能力真的被看破了
更不用說經常門要流用給資本門 都要上簽呈核報准了 你這
有任何公文說你可以這樣搞嗎
還敢笑文組 光這些條目誤意就可以害死人了
真的 我們差旅費每年剩錢也不能勻
又不是沒給你立委大人薪水 搞這些真的是厚
靠腰,我認為搞不好她一開始就覺得是這樣解讀才這樣
幹的
這種人可以當立委喔XDDDDDD
高虹安開始在胡言亂言鬼扯蛋了,最好是預算法允許這樣搞
啦,把民眾當白痴喔,沒啦,只是把民眾黨員當白痴而已啦
這也太凹
人事費是不能流用的
很有趣呀 看如果這個女的真的當上新竹市長 看新竹市的公
務員怎麼過日子XDDD
尊重一下民眾黨員8 比4%還少
新竹應該會比照台北模式避免違法吧
民代不能操作,但行政首長很多合法手段
當政客就不用扯法律了啦,法律都人訂的,有權力的人怎樣
都合法,要考慮的是民眾內心的公平正義,不然人家習大普
丁也都是合法當選捏
照法律台灣還是中國領土咧,中國也是台灣領土捏
說文組沒用的可以參考看看理工女的法律觀念^^
講那麼多沒一個有LP的敢告她
去跟法官解釋啦 理工女
人事費 VS 補助費,李宮女你再拗啊
塔綠班那麼厲害,分析一下吳成典無罪判例好嗎
只會整天白白痴痴,毫無獨立思考能力
犯罪自白 ??
14
而 :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 得 : :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 算20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過 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 得流用。」 這條在講機關預算歲出,有騰餘時可以挪用5
他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 過 : 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 不25
第 63 條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得超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 目不得流用。1
立法院主計處雖然是立法院底下的單位,但他的業務主管是行政院主計總處。 (也就是預算法與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所稱的"中央主計機關") 不管你是否同意,立法院主計處都需要按照行政院主計總處頒布的行政規則辦事。 "院授主預字" --19
大大,律師之所以值錢,就是因為法律寫得很複雜,除了本法,還有施行細則、要點等等 預算法本法第63條只寫這樣, 但是「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有補充: (二)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8
我真的覺得高虹安很屌 擺明睜眼說瞎話 還說的振振有詞 立法委員是全國最應該守法知法的單位 公然說法律都沒規定 .... 我覺得平行世界裡面有一部-- 虹安憲法 任何法律與 虹安憲法牴觸者無效
18
[人事] 「與業務無關之行為」應有參考標準有關「上班時間內不得從事與業務無關之行為」應有參考標準 / 張 民國111年6月9日,臺北市政府以公文函告所屬機關學校,再次重申,上班時間,不 得從事與業務無關之工作。我想起2份與此事相關的函釋,及我去年11月3日寫給行政院人 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信箱的電子郵件。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2年5月30日總處培字第10200355842號函釋,是重申公務8
[閒談] 業務單位VS輔助單位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3條規定,機關內部單位分類如下: 一、業務單位:係指執行本機關職掌事項之單位。 二、輔助單位:係指辦理秘書、總務、人事、主計、研考、資訊、法制、政風、 公關等支援服務事項之單位。 依據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9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得分設如下:3
[黑特] 虹安請進!!!預算法規定人事費可以挪作業務費 跟你助理有沒有詐領補助費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拜託不要再秀下限!!! 你真的是理工女嗎? 怎麼邏輯怎麼怪怪的3
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 : : 「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 : : 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 :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 第 63 條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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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賀錦麗在 WI PA MI 天主教選民 輸42%11
[討論] 黃國昌會考慮跳船嗎X
[黑特] 結果是綠共造謠 根本不是法院寫的裁定書12
[討論] 上海A股暴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