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停紅黃線 不開放民眾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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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依法檢舉是對的、沒有問題的。
被檢舉人因為實務上有遇到困難不得不違規。
所以結論是道路設計不良所致。
改善方案:
民眾應集結起來主動使用複決權或公投要求兩件事
1. 恢復原有檢舉項目
2. 命令、要求交通部限期改善道路設計與限期完成。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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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別想了 一堆地方改了之後又改回來 更多地方根本
無解 常聽警廣就知道
推
就跟你要求交通部改善國五假日塞車一樣
想太多,真全民公投的話保證是違規達人獲勝的啦
如果所謂“違規達人”佔人民大多數?那有啥好講的
國家就是水準低
事實不可能是這樣
問題是你怎麼可能用公投去處理這種細節問題
如果真的規劃得當 光是靠警察取締就足夠維持秩序了
要民眾檢舉幹嘛你有看過世界上哪一個守法秩序的
國家是靠民眾檢舉在維持的嗎?
現在台灣瘋狂檢舉這麼多年 又有跟上人家的皮毛嗎?
民眾瘋狂檢舉根本只是亂搞的政策
規劃得當加上政府積極取締 就可以大大改變了
世界上先進國家哪個不是這樣玩的
台灣還真的想用奧步走在世界的前面
可是我們的人均交通死亡率超高欸 是不是檢舉達人
害的?
現實就是一堆停車位不停 寧可停紅線黃線的人比較多
所以改變了什麼 繼續違停而已啊ZZ
我們的街景不是車就是占車位的雜物 哪個國家是這樣
這個邏輯推論怎麼推的我真的看不懂
連問題都沒定義清楚
到底檢舉案量多是問題 還是違規多是問題 還是道路
規劃不好是問題 問題跟原因通通攪在一起
這政府就已經不甩公投結果了 浪費時間幹嘛
上次選舉就能看清這個國家的國民素質了,守規矩有理
智的就是極少數同溫層,貪贓枉法危害社會才是台灣主
流,為了順潮流我也要開始違停了
車商 賺寶寶 笑妳
要釐清問題就是人民要先承認自己素質 而不是全部
推給外在因素 然後說你不能罰我 我違規是被迫的
真的每一個違規 都是善意違規?
農地工廠 露營地 違建 路霸 違停這就是台灣素質真
相啊
爛沒關係 但連承認都不敢就沒救了 以前八掌溪事件
就會有人下台了 現在 嘻嘻
檢舉是不能解決問題 但可以壓制問題的惡化 甚至可
以給政府壓力改善都市跟交通的設計 但政府直接拿掉
壓力 讓沒鈑金的直接承受違規風險 還有人覺得很好
推六樓,中興新村的進步標線,不知道能撐多久…
窮山惡水出刁民啊。
如果政府嚴格執法 哪裡會是這種鳥樣 連這個都看不
明白 要討論這個議題還談到世界 還是建議說一點自
己確實理解的事情吧
看一下今天的新聞標題「違停開車門害人被輾死 女
駕駛賠220萬緩刑5年」沒鈑金的自己多留神了
好停又不必繳停車費了 便宜二手車買起來
你是不是有什麼誤會,怎麼會對交通部有期望
繼續違停,反正每年因為交通事故死了3000多人,還越
死越多阿
在那邊扯選舉的 以為換黨之後善良正直就會回來了
好傻好天真 跟800壯士一樣
檢舉這麼多年 還衍生一堆社會問題 交通改變了什
麼?
一堆道路規劃的像死亡陷阱
只是莫名奇妙一堆人說別人是魔人
非得靠檢舉才能維持國家交通秩序? 現在不就已經
證明根本沒用
還不講一些衍生的社會亂象
你怎麼會覺得沒用 一堆人氣成這樣不就代表有用
畫紅線還是會有違規停車 標註有檢舉達人 藥到病除
一堆人氣 然後呢
改變了什麼?知道後車廂要打開?
一個警察經過 整個路就開始乾淨
一個人在那裡狂拍 就有人說你在檢舉要打你
那本來就是警察的工作!
如果沒人違規或是嚴格執法 怎麼還會有檢舉的機會
警察有公權力保障 一般民眾有嗎
不明白要多看交通事故新聞
檢舉機會?我隨便也可以檢舉你
他可能常常被檢舉吧 不敢明說 只好一直說沒用
台灣規劃都亂做
要玩你還怕沒辦法?
馬上就來了 要說別人是違規魔人 是吧?
所以才不能讓民眾去做這種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世界上哪一個交通好的國家是靠檢舉建立的?
膝蓋想都知道的道理
對的 應該都不開放民眾檢舉 警察最開心了
爽爽吃案 爽爽過
吃案從小吃到大 小從交通違規 大至殺人放火
違停講白就是懶得停遠點 不想花錢停停車場而已
每個人都想停店門口附近 除非你有四次元停車格
中南部還有種更屌的 不想被收費 直接停紅線
停格子要錢啊 所以格子都沒人停 一堆停紅線的
叫警察出來巡 強過有人在那裡拍拍被罵檢舉達人幾
百倍
笑死 警察如果你叫得出來 就不會是鴿子了
有沒有試過110打好幾通 警察就是沒出現的
該出來的不出來 叫人民在那裡擋子彈
檢舉人自己願意檢舉的阿
檢舉人歡喜做 甘願受 又關你什麼事?
就狂打啊 這比檢舉簡單
不要假他人的名義來替別人發言好嗎 笑死
你有沒有遇過在路邊滑手機就有人過來罵你在檢舉的?
關我什麼事!但是就會跟我有關
笑死 又跟你有關了 你不是沒在檢舉 怎麼會受影響
搞不好你形跡可疑阿 沒被警察壓在地上就不錯了
這就是副作用之一
像樓上樓下這種莫名奇妙言論 也是副作用之一
笑死 要懷疑你檢舉 也能懷疑你是小偷在觀察地形阿
崩潰了 什麼都是副作用 笑死
我就說吧
自己盡說些莫名其妙言論 卻可以指著別人 蠻可笑的
不過辯論低端就是這樣 沒有邏輯就開始轉移焦點
低端邏輯真的零分 可以懷疑你是檢舉達人
難道就不可以懷疑你是報警達人 笑死
開口世界閉口世界 有趣啊 先了解一下台灣現況再發
言很難嗎 看來很難 XDDDDDD
如果政府真的英明神武!白癡才願意去花時間去檢舉..
嘴道路規劃,先說說你的行車距離,基本在距離足夠
狀況下,爛規劃只是讓你很難開,
跟造成違規甚至車禍的關聯性遠低於安全距離不足
1X
個人只支持開放檢舉併排停車 紅黃線本來就不該開放檢舉 你以為紅黃線沒人停車 道路就會順暢了是不是 道路壅塞的原因你想過嗎1X
單就紅黃線檢舉這個部分 限縮檢舉對實際交通安全影響根本很有限 先說你一般檢舉要拍到人下車 不然要舉證3分鐘 光是正常用行車記錄器要能檢舉到就很困難4
是一個肇逃會被喊加油的社會 也是一個酒駕0.23無罪的社會 法律的意義已經很模糊了 每個人的正義也不一樣了 差別只在於安心上路是上哪一種路而已。8
問題在交通事故要警察去記錄,保險才理賠 警力都浪費在這上面了 都說智慧型手機與行車紀錄器普及了 保險公司還不能依據這些資料理賠嗎! 如果保險公司真的沒辦法,自己雇記錄員啊16
修法後基本上可以不怕檢舉 打不贏就加入的話 以後不管總統府、立法院門口都是可以停的了嗎? 講比較可能發生的 中港路慢車道會不會停滿車?11
往好方面想 這算是一個機會 反正檢舉成這樣了 交通還是一樣亂糟糟 台灣用路人還是每天冒著生命危險上路 每年死亡3000人 背後多少家庭? 人口五倍的日本去年2800多人死於交通事故3
勾位香民 早就説惹後 鬼島就是鼓勵違停、臨停。 把找車位的人當北七。 更何況現在車子 都標配臨停專用燈。26
建議大家還是要把議事影片看一看 光看誰提案沒什麼意義 為什麼呢? 因為限縮民眾檢舉根本就是朝野共識 影片我稍微掃了一下14
上面看到有人問是哪些立委,這邊稍微整理了一下 =2021100109&MeetingTime=110/10/07&DepartmentCode=2400 不縮址了,.gov可以安心點開,兩黨都有份,主要是這兩篇,後面 1. 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9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