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總有白癡認為路權=橫衝直撞
※ 引述《azman1018z (冷漠的旁觀)》之銘言:
: 主幹道、直行車有路權又怎樣
: 人死掉就是死掉了。
: 就算判決書下來說賓士肇責100%那又如何
: 你以為燒判決書跟閻王講可以換再來一條命喔
: 這邊引用一下大埔阿婆講的話
: 幹恁娘 塞卡慢欸啦
: ※ 引述《LVDior (LV)》之銘言:
: : 這幾天的重機事件
: : 真的是讓一群沒什麼頭腦的人出現
: : 一直跳針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 : 兩者發生事故
: : 是轉彎車的全責
: : 但觀看保持路權主張的
: : 幾乎都是飆車仔
: : 有紅牌飆紅牌
: : 有黃牌飆黃牌
: : 有125飆125
: : 甚至連youbike都飆在人行道上
: : 到底是多麼低端的人
: : 才會堅持路權無敵論
: : 對我而言
: : 路權只是一個判斷依據
: : 包含速度 方向燈 有無穩定行駛
: : 都是參考依據
: : 是什麼樣的低端人口在擁立路權主義
: :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LGE LM-G900.
今天賓士違規與否理論上肇責都不會比重機還要多頂多5050,根據交通安全法則94-3就是大家常說的應注意而未注意肇責大概都會落在重機身上,對於這樣沒辦法理解的人,換個方式說,今天一個騎士撞到停在紅線上的未移動的車子誰的肇責大,他違規歸他違規,而騎士也未注意到應注意的狀況,惡法亦法;唯一能避免的是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識,有個論調是道安駕駛就是要有被害妄想症,畢竟非封閉道路本來狀況就很多,今天出事情前賓士多看個兩秒或者騎士被擋住視線時收個油門結局說不定就不一樣,賓士當然也有他的責任在,不過你今天都不顧慮自身權益時就不要跟別
人談路權。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就算是封閉道路 200壓到石頭照樣出事 請不要再各打5
0大板的論調
哪來的5050?有一方是嚴重違規,甚至已達犯罪行為
把犯罪行為跟一般駕駛放在一起比就是個錯誤
這種超速連保險的意外險都不賠,直接劃出去範圍了
了不起9:1吧,5:5我一定嘴法官恐龍
危險駕駛論定就失去路權資格了好咩
還在那邊討論路權那麼爽 =.=
之前bmw案例不就是危險駕駛 不列入路權考量了嗎?
這個案例 重機擺明就是危險駕駛 其他就不用多談了
3
路權有這樣的規範,大家遇到沒有號誌 沒有警察的地方 才知道誰先走誰要讓, 不然大家擠在一起互相不讓,不止交通 就堵塞,還可能發生事故。 那前提是不是要能讓其他人能注意到6
支線要讓主幹道是原則 主幹道不用減速也是原則 但這次的跡象顯示賓士有留讓正常行駛的車輛不用減速的距離 那路權仔這次一直跳針路權到底是三小意思? 是要把這次案例當示範案例嗎?1
純噓二分法, 路權當然是優先考量的行車策略, 當然也是交通遵循的最高指導原則, 它不只是判斷肇事責任的依據, 凡是有車流交流就會有路權順序問題。1X
首先飆仔活該。 另外車禍地點又不是路口,跟主支線有甚什麼關系。 賓士就是違規,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跟道路垂直行駛還有人護航,難怪路上一堆三寶。 --6
主幹道、直行車有路權又怎樣 人死掉就是死掉了。 就算判決書下來說賓士肇責100%那又如何 你以為燒判決書跟閻王講可以換再來一條命喔 這邊引用一下大埔阿婆講的話3
借這個討論串問一下大家想法 今天早上準備從基隆路上正氣橋高架往內湖的時候 在基隆路-松隆路口 差點發生車禍 還好最後沒事情,但真的很想知道這是誰的問題 基隆路往內湖方向要上橋時4
這我看來就是一般的路口啊 怎麼變賓士橫切多車道 車道線是忘了畫了,變得變路口一樣?? 感覺是故意不畫車道線,把這邊設計成路口一樣吧??63
首Po這幾天的重機事件 真的是讓一群沒什麼頭腦的人出現 一直跳針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兩者發生事故 是轉彎車的全責
56
Re: [問題] 台灣肇責判定很神奇?因為台灣不是絕對路權判定。 台灣的法院(車鑑)傾向的標準是 違規且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是主責 譬如闖紅燈發生事故,闖紅燈違規且與事故直接相關,所以闖紅燈是主責。 同時也對所有駕駛人賦予積極避免事故發生的義務30
Re: [新聞] 貨車違規併排臨停卸貨 騎士切出遭輾斃我覺得大貨車駕駛一定有肇責啦 因為車頭跟摩托車平行 代表他是從後面超過機車的 一定有看到機車 只是台灣就大車嘴臉 車大就要讓他 一堆違規硬切的 更何況路權在他 我覺得會吃一條 台灣帝王條款 應注意未注意13
Re: [討論] C300撞擊測試 feat. 重機上國道依照小弟對交通法規的瞭解 賓士走的地方中央分隔島沒封閉 而且白虛線 且賓士也不是突然迴轉 就法規來說是沒有違規的吧? 頂多吃那條應注意而未注意?8
Re: [討論] C300撞擊測試 feat. 重機上國道很多鄉民運氣很好 沒出過車禍的,拿了法條以為路權只有二進位 一方是1一方就是0,一方是對一方就是錯 其實這些法規法條是闡述各種情況之下,何者路權為"大" 誰該禮讓誰 大家開車有個規矩不然路上一團亂嗎?X
Re: [新聞] 台中北屯賓士撞機車 76歲騎士拋飛半飆仔就是學不會經過路口要減速啦~ 這個去算監視器/道路標線就知道 絕對就是在飆車啦~ 雖然說是綠燈加直行 路權贏很大 但6
Re: [新聞] 時速170追不上!重機騎士撞C300「內臟全現在C300車主自己都說 遭到一輛貨車擋住視線而未注意到騎士高速駛來 那會不會是造成以後可能要賠錢的主因? 畢竟飆仔飆車本來就該死 死一死也就算了- 賓士至少吃七成肇責啦 在台灣未讓車就是七成肇責 讓車的標準是停著不動讓主要路權車過 所以賓士還是得自己吃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