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要怎麼判?
※ 引述《lohateve (Story)》之銘言:
: 閒聊一下年初聽到的一個案子
: A開發仲介接了一間不錯的專約
: 便宜、地點好、格局方正的社區型公寓
: 這種好康案子一進公司當然先低調進行
: 問問身旁比較好的同事有沒有買方
: 結果B跟C兩個銷售仲介剛好有買方,同時收了斡旋
: 又剛好兩個買方出的價格都一樣,距離底價還差10萬
: 但是B仲介的斡旋上面有但書
: C仲介就是乾乾淨淨的2%服務費無但書
: 想當然是C仲介的客人勝出
: B仲介正在苦惱時,打電話問了學長D仲介要怎麼運作比較好
這要怎麼運作?
直接叫客戶加十萬
達底成交啊...
這樣事還要call學長
還識人不明被截胡
真的菜到可以~
: 這時D仲介一聽到這個案子不但沒有協助
: 掛掉電話後還馬上CALL了好幾個投資客
: 結果第一組投資客就直接出到底價了
: 直接巴火鍋讓B跟C都下課
: 結果就是開發A跟銷售D兩個成交了
: 最後也順利交屋了
: 交屋後投資客找工班進去裝潢
: 師傅一大早到了工地
: 眼角看到一個人影吊在天花板,直接退到門口不敢進去
: 後來發現是屋主的爸爸不甘心房子賣掉
: 在裡面吊肉粽
: 然後投資客現在開告,要求仲介跟屋主賠償
: 如果你是法官你會怎麼判?
: 1.仲介賠錢
: 2.屋主賠錢
: 3.以上皆賠
: 4.以上皆不賠
交屋是關鍵
交屋結束後,交易已經完成
權益義務很清楚
除非是交屋前就存在的瑕疵
像漏水這種有半年保固責任
否則就這筆房屋買賣來說,
買方沒有責任,仲介更沒有
所以投客開告要房價打折,
正常來說一定敗訴
不過咎於台灣最近的一連串
荒謬判決,我先保留這個結論
繼續正常分析,
既然買賣件沒問題,
那剩下來要釐清的法律關係
只有屋主的爸爸侵入民宅,
然後吊死在裡面使得屋主
蒙受房價下跌損失這件事
是誰的意圖,有沒有協助者
正常來說,就目前資料看來
只有屋主爸爸一人犯案
屋主爸爸又死了
沒有了刑事責任,只剩民事
那只能針對爸爸的遺產執行,
如果爸爸遺產資不抵債,
後代直接拋棄繼承就好
所以結論這個投客告錯了
針對已點交的買賣件起訴
"正常合理"情況下是沒救的
白白浪費律師費還有裁判費
應該是快去查明屋主爸爸
名下有沒有資產,
有的話趕快去告損毀
這個爸爸還留字條,
故意的成分很明顯,
我覺得勝算不低!
不過投客都找了律師,理論
上不該犯這麼低級的錯誤
另外一個可能就是想要用
訴訟騷擾買方調解降房價
只是虛晃一槍,沒有打算真
的提告!
我個人覺得人家都死老爸了
還這樣傷口撒鹽有點不道德
但是想到是對方老爸不道德
在先,投客出價達底買房,
也沒趁人之危開超低價
所以我只能說是個悲劇
下次要賣房記得先安撫好長輩~
--
人都死了告刑事毀損直接就不受理了,民事凶宅侵權實務
上不成立居多,基本上這個損失就是投資客自己吞了
民事上不成立的原因大多數 是因為難以證明"故意" 讓房東蒙受損失 但這個案例有字條 我認為是有一定勝算的
買房送肉粽真的衰
B:感謝學長擋劫
這個屋主和父親關係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兒子賣房和父親
沒有溝通好?日後過戶後要馬上換鑰匙的意思嗎?
這有點麻煩,如果是我,我也不會第一時間換鎖,裝潢
完成才會換鎖
第一時間真的要換 點交當天
那沒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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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買賣糾紛大家好我律師啦 分享一下這類型案件在實務上比較可能的玩法 我如果是賣家就直接提告偽造文書跟詐欺 成年的社會人處理社會事沒在跟你演的 報警提告之後,原PO爸爸跟兒子B就得先到警局作一次筆錄23
[請益] 屋主延遲交屋第一次買房,因尚有租客,透過仲介與屋主簽訂買賣合約,也簽訂需騰空交屋。 現在房客用種種理由,說無法於交屋前搬出(原租約有寫出售後即搬出但未約定期限), 現在房仲來要求我們無條件延後交屋時間。房仲於交屋前半年一直信誓旦旦說沒問題,也 無與租客再簽訂增補合約,議定搬出時間!因屋主年紀大皆委託仲介與租客交涉!等快到 交屋前兩個月詢問仲介才得知租客想延後10
[請益] 下斡旋後的疑問我有看到一間房子,發現有在賣。 價格也很好, 第一天開放看就跟小小綠仲介下了斡旋。 開了92折的價格,斡旋時間2週。 當天我問仲介有其他人下斡旋嗎?8
[請益] 中古屋交屋前發現漏水怎麼辦請問各位,最近小弟買了中古屋。 交屋前一週下大雨驗屋發現牆面外壁漏水。 屋主跟房仲說願意處理,但交屋時間要到了, 師傅來評估,粗估可能花個3萬。 請問怎麼處理比較圓滿?6
[閒聊] 沒有實價登錄的年代想問一下沒有實價登錄的年代 買賣房子不是很驚險嗎 根本不知道周邊行情如何 全靠仲介一張嘴...?? 實價登錄 又真的是可以把房價控制在一個範圍內嗎6
Re: [閒聊] 永慶現在都這樣不負責任嗎?交屋前發現的漏水瑕疵,除非合約內有註明房屋漏水處,同時買方已知悉並願意 承受的字樣,賣方或仲介才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所以如果照原PO說的,屋況報告上載明未漏水,那不好意思,交屋前發現的漏水 狀況甚至是交屋後五年內不可視(例如天花板室內隔板上方)的範圍內發生漏水狀 況,都可以在六個月內舉證要求前屋主負責。5
Re: [請益] 買賣糾紛先不論這房子到底買貴買便宜 會漲還是會跌 非本人簽約怎麼可以沒有提供授權書? 提供授權書為什麼仲介跟代書不用與授權人照會? 我們連簽委託書都是提供授權書給代理人請他找所有權人簽名才敢簽4
Re: [閒聊] 永慶現在都這樣不負責任嗎?我來幫你鍵盤分析一下 仲介在法律上的責任是居間,何謂居間? ==摘自網路== 一、 甚麼是居間? 民法第565 條規定:「稱居間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 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不動產仲介公司提供的服務,在於為3
Re: [請益] 下斡旋後的疑問事情已經過了一年了,再跟大家分享當時情況。 很多事情在當下是混沌不明的,時間過了才知道。 2022年3月中看到這物件,覺得很實惠, 1樓小套房室內10坪前面還有車位可以收租, 開價1280。手刀下斡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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