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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永慶現在都這樣不負責任嗎?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永慶現在都這樣不負責任嗎?作者
s8752134
(AndyChen)
時間推噓 6 推:6 噓:0 →:10

※ 引述《jamo (hi)》之銘言:
: 這點永慶沒說錯
: 房子還沒交屋,所有權並不是你的
: 你本來就沒有權力拆裝璜
: 至於老屋漏水,仲介說的也是實話
: 想要不漏水建議還是買新房比較有機會不漏
: (新房也是有漏水的機率,只是大多數建商會處理)


交屋前發現的漏水瑕疵,除非合約內有註明房屋漏水處,同時買方已知悉並願意

承受的字樣,賣方或仲介才不需負擔任何責任。

所以如果照原PO說的,屋況報告上載明未漏水,那不好意思,交屋前發現的漏水

狀況甚至是交屋後五年內不可視(例如天花板室內隔板上方)的範圍內發生漏水狀

況,都可以在六個月內舉證要求前屋主負責。

當然交屋後的舉證確實比較困難,如果無法證實是既有漏水很難處理沒錯,但這

原PO的狀況是交屋前就發現,100% 是前屋主 & 仲介要處理的。

絕對沒有老屋漏水好像就應該自認倒楣一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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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83.4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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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zra12/22 10:40民法物之瑕疵保證 新成屋也適用5年防水 難在舉證是原始瑕疵

沒錯,交屋後要舉證確實是難。 不過原PO的狀況沒這問題

Aixtron12/22 11:17現況交屋

現況交屋對於重大瑕疵(包含漏水) 不可免責。

※ 編輯: s8752134 (61.228.183.41 臺灣), 12/22/2020 11:19:58

catson12/22 13:09告仲介只是希望仲介上法庭能乖乖站在買方這邊,告屋主才是

catson12/22 13:09求償的來源

mark020412/22 14:23

ReiFan12/22 14:45責任一定不是買家的責任 但買家需跑法院舉證給法官看

ReiFan12/22 14:45很多賣家(and房仲)皮皮的就是想看買家會不會自己吞

edshen12/22 17:08交屋前 悉知 適合民法物之瑕疵 五年

edshen12/22 17:09交屋後 需舉證 因舉證上有難度(當然也是有處理的方法)

edshen12/22 17:09在簽買賣合約的時候,上面會有一條半年漏水保固的條約

edshen12/22 17:10如果簽約當下沒異議 ,你交屋後才發現 要去要求賣方保固

edshen12/22 17:10五年 ,通常會被代書用習慣法還有合約條文打回

edshen12/22 17:11所以慎選仲介 才不會事後出事 只能上網罵人 讓自己更加不

edshen12/22 17:11

sharring12/22 20:07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慎選”仲介

a38603612/23 02:38現況交屋肉眼看到的現況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