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
※ 引述《catd57551 (AAAA)》之銘言:
: 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 1.履保裡面的錢,理論上來說屋主過戶完了,依合約上來講應該是能動撥給賣方才對?: 2.關於過戶流程,其實之前買賣房子經驗,發現其實真的有空窗期1-2天(要先過戶才能
: 塗銷抵押),對賣方保障不高(雖然都會簽本票,但無從得知買方信用及案底,以後要司
: 法院判決先查?自己先徵信?)
: 3.還是買方貸款銀行可以先設定完第二順位抵押後,撥款到履保專戶(不過這履保專戶要
: 是貸款銀行本身的),先銀行對銀行代償完再辦理過戶,對屋主本身也有保障。
: 4.這案其實撥款也是進履保,雖然買方涉犯詐欺,但銀行能直接不撥款嗎?即便撥款理應
: 也不會有損失,只是程序變繁瑣,走法拍抵押還貸款,銀行不撥等於是直接把鍋甩出來給
: 民眾。
: 5.放貸銀行本身徵信是否確實,似乎是可以癥結的點,如果賣方本身可能有前科,也難說
: 銀行方無過失?
: 6.本案原屋主損失:
: 如果貸款還有剩很多,法拍完代償完原本房貸,履保的錢如果是歸屬原屋主,那損失應該
: 不是很大。
: 如果貸款剩不多,那變成是繳的房貸給被詐欺人做分配了….
: *以後難保不會有詐團用這種方式衍生出新型的詐騙手法….,
: 其實地政那邊應該可以用個類似暫過戶的方式,但還是有賴法規更正。
: 還有法院此案的判決也是很怪
我回1下好了
中古屋買賣通常分3段
訂約,完稅用印,尾款
分3階段匯款到履保
尾款通常就是銀行貸款
過戶跟撥款通常是約定3天內
或5天內
那實務上
房子都是先過戶給買方
讓買方銀行設定2順位
撥款代償賣方房貸並塗銷1順位
程序就完成了
那這件衰就衰在
買方是詐欺犯
過戶後動撥前就被抓了
銀行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借款給詐欺犯
所以就是過戶後不撥款
阿他1過戶後財產就被其他受害人扣押了
所以才變這樣
阿你說銀行徵信沒確實嗎?
銀行徵信也不看良民證阿
更何況很多詐騙根本沒案底
只是洗錢的人頭
這件只能說衰中之衰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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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能用衰來形容嗎 買方沒付錢卻取得資產 難道法院還
要幫他背書…?
而且物權優先於債權,這個案子如果買方銀行撥款,代
償完點交完,將來房屋拍賣也是先清償銀行的貸款,
這種高風險客戶銀行一定不會撥的 而且買賣契約不拘束銀行 你撥款給詐欺犯 一撥就變呆帳 誰敢負責 銀行不要擔保品 銀行要穩定還款金流 擔保品其實不是銀行的重點 而且怎麼知道拍賣會順利 這種犯罪所得查封變數太多
剩的才是詐騙受害人去分
這樣抵押權還在第一間銀行,銀行還是能法拍優先償貸款
但是現在這個案例,買賣雙方簽定的不動產買賣契約
書,買方違約,屬於債權債務關係,跟其他詐騙受害人
一樣
這個鬧劇不就跟賭俠還是妖鎳事件一樣
法院判決復歸到交易前的狀態不就結束了?
雖然實務上沒那麼容易
以後房子不要賣台中人的意思嗎?
能有錢買房的人不太會是人頭吧
只能說以後我會先調查開庭和裁判書
撥款後還有抵押品吧?銀行方就是手續複雜一點,但如果
真的要民眾抗這幾天的風險也是不太合理,應該是整個制
度上要調整才對
有夠扯啊
用類似暫過戶的名義
之後雙方無問題後再轉正
不過變成說政府方需要弄很多手續
賣方抵押債務還沒清掉的狀況下 賣方直接不繳錢讓銀行
去法拍房子怎麼樣?
這案子應該買方銀行有2順
就賣方銀行貸款清償,剩下給買方銀行
賣方還是拿不到錢
現在這案子最鳥的地方就是房子被查封禁止處分,也不能法拍
換價,也不能回復原狀
如果現行的作業流程不變前提下 透過各單位資訊系統
的相互串接 讓流程中的各步驟彼此在接近的時間點做
完 這樣是否就能大幅降低因時間差造成詭異問題的可
能性?
所以買賣屋要先取得良民證,對買賣雙方都有保障
可是買方也要頭款先付 程序才能往下走吧?
1,2期一定在履保了 只是這種爭議件 履保應該也不敢出款 而且履保出款買賣雙方都要蓋章 買方雞鴨了 也不是不能蓋 只是要去監獄對保
※ 編輯: RealID201(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07:59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09:27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10:00詐欺也可能發生在合約進行的這一段時間,賣方先過戶本就
有問題了
賣方先過戶是買賣合約要求 基本上全台灣不動產買賣契約流程都差不多 基本上是公版了 我是覺得要解決 key還是在地政機關 可能買賣過戶要鎖一個閉鎖期 可能30天 在這個暫時狀態期間如果有爭議 就退回上1動
※ 編輯: RealID2018 (223.136.130.98 臺灣), 03/23/2025 12:19:11閉鎖期沒意義 這麼容易退回上一動 銀行只會把撥款時間
也延後30天
哈哈合約如果註明買方無法期限內支付貨款 交易自始不存在
這樣刑事還能查封嗎
要我是銀行我也不撥款,重點是法院判決,買賣契約無效
恢復原狀即可,為何要把事情變複雜?
不是法律系的,有專業人士可提供原因嗎?
因為涉及刑案吧,他是直接查封,不是扣押
應該要像銀行的transaction flow一樣 沒有全部完成交易
就該全部還原成初始值 頂多花費掉中間的交易成本
比較合理應該是賣方過戶了 買方沒付款完成 合約應失效
應該法官要判合約無效 房屋要還給原屋主 因為沒有買賣成
賣房子的等於被詐騙整棟房子
有抵押權的話被禁止處分一樣能法拍,所以一定能清償掉銀
行那邊的債務
是無效啊 只是還要自己打官司返還物權
本件會判還錢是因為已過戶,所有權已移轉,是走解除契約
返還原狀而不是返還所有權,所以只有債權效力。
主要是因為有其他詐騙受害人來分配法拍所得,銀行撥款一定
虧,不太可能撥@@
要返還的房子又因為被查封而無法移轉,所以已經是給付不
能,只能判給付相當於房屋價值的金錢
牠要是第一次被抓你哪來的案底這只有修法處理而已
上法院幾乎不可能贏
詐騙要鑽漏洞就是勾結代書,讓房子過戶,買方失蹤照會
不到,大量複製此案
早就有勾結代書的詐騙惹 新聞都有
最好自己也找信任的代書
以後首購不賣,要名下有房才賣
法律根本保護壞人 善意第三人根本不知情還要參與財富重分
配
法院是默認債權憑證拿到之後大家都會乖乖還錢嗎
以後要求先設定抵押權給買方再付錢
賣房限定職業比較快
那種職業堪憂的略過
以後各家仲介要在買賣合約書加注,買方違約應返還所有權
?
如果賣方的房產還有貸款的話,也會先過戶嗎?
你合約加註沒用啊,還是債權契約,你跟其餘被害者一起
分配@@不然買方其實也有簽本票了啊
看到了,有抵押也不影響過戶
公證的話 有強制執行 就不同了
抵押權歸抵押權 物權歸物權 債權歸債權 要分開看
台灣詐欺犯那麼多 程序不變以後還是會有相關案例吧
公證也沒用啊,不動產買賣契約雙方還是債權債務關係
,其他詐騙受害人也是債權債務關係,沒有優先受償
順序權利啊
原po回文超專業,推1個。
其實真的要講 就是台灣法院根本沒有在幫老百姓
去監獄對保XDDD
銀行當然不願意撥 萬一法拍太便宜錢不見得能全部拿回
來
台灣的法律從來都是為高官權貴而設 老百姓要自立自強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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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詐欺犯買房後收押 房子過戶 屋主要不回賠慘|TVBS新聞 哇,判決出來更誇張了 房子也不能拿回來 只能跟買方求償![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https://img.youtube.com/vi/vgJfQf7faGU/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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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這種情況下,彰顯台灣的不動產交易流程很有問題 在買方需要銀行貸款的情況下 賣方需要先過戶給買方 買方找的銀行,設好二順位抵押權後,才會放款代償 代償剩下的錢才會進去履保7
Re: [請益] 房子已過戶,但貸款未清償塗銷這個板上常常有誤解就是「沒有清償怎麼可以過戶!」 即便沒有清償賣方貸款,是可以過戶的。 現在實務上的做法是,買方如果需要貸款,由買方申請貸款並對保完成 過戶時一併辦理設定,若賣方原有貸款,就設定第二順位 而買方銀行也會知悉賣方有貸款,所以會在對保時請買方簽立代償同意書7
Re: [心得] 買家不代償二胎看到這個覺得有點誇張所以來回覆 銀行貸款本來就無法代償新鑫這種借款 (題外話,但是中租是有些銀行願意的) 所以並不是買方同不同意的問題, 而是銀行不可能同意代償X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這案子命脈出在地政士身上 他是唯一有機會擋下過戶案的 分四個部份來談 1.地政事務所 只要收到的文件完備4
Re: [新聞] 詐欺犯買房後收押 房子過戶 屋主要不回這個案件怎麼看怎麼怪? 有簽履保 賣方房子也有貸款 都對保完了 抵壓權應該也設定給銀行了4
Re: [新聞] 房已過戶要不回!男控買家涉詐欺銀行不給請問一下各位先進, 1.履保裡面的錢,理論上來說屋主過戶完了,依合約上來講應該是能動撥給賣方才對? 2.關於過戶流程,其實之前買賣房子經驗,發現其實真的有空窗期1-2天(要先過戶才能 塗銷抵押),對賣方保障不高(雖然都會簽本票,但無從得知買方信用及案底,以後要司 法院判決先查?自己先徵信?)3
[請益] 買中古屋辦理過戶問題Hi, 請問一下 我最近新買了房子,是透理房仲和房仲的代書辦理 現在進行到的階段是房子已經過戶給我了 下週一我會同意銀行撥款 代償/其它金額入履保 接下來就是 代書辦理塗銷、驗屋、交屋了1
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有仲介、有代書、有履保,這個問題很簡單 1.買方當初一定有簽本票擔保尾款,等合約期限屆止,寄存證信函 拿本票送法院裁定,本票裁定完移送強制執行 2.有履保,就算遇到過戶後,買方惡意不返還所有權,履保公司會等訴訟結束後,付清尾 款再向買方求償![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 Re: [請益] 賣房子已對保,過戶,但最後因買方因素不播款](https://i.imgur.com/IjiTjYgb.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