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308萬老房標出天價5676萬 買家的算盤
高人
簡單說這塊地這時買,賣掉或蓋要房地合一
私人交易異常高會被國稅盯上
剛好這案子法拍
建物跟土地又不同人
欠錢的是土地,建物只是被綁一起賣
如果要節省後面推案的稅,又要一定得標
用這方式剛好
還是法院認證
建物金額寫非常高
土地寫底價
賣掉建物的錢還是要給建物所有人
土地的拿去還債
這時如果有人寫更高的價錢,看是要給他買還是行使優先權
推案的土地成本就是5千多萬法院背書
至於缺點就是5千萬現金要進法院轉一圈出來
※ 引述《huanglove (純真可愛的安東尼)》之銘言:
: 今天看到新聞,說有一個法拍案件底價3百多萬,最後拍出的價格是5千多萬
: 台南市南區一幢屋齡24年的3層樓透天厝,昨(4日)遭二拍,底價308萬元
: 結果7人搶標,最後由持有建物所有權的楊姓自然人,以5676餘萬元天價標得
: 比底價高出18倍,換算每坪超過278萬元。
: 而這筆得標者是原建物的所有人。我很納悶他這麼做的用意是甚麼??
: 後來新聞中也有寫出原因,因為在出價大於等於底價的情況下
: 得標人土地的部分可以直接填寫原本的底價176萬元
: 並把增加的5000多萬價金都加在自己所持有的建物上
: 「一般來說,加價會加在土地上,主要是為了省未來的土增稅,但這個物件的情況是
: 建物持有人並不是債務人,所以多餘的5000多萬即便真的繳出去了,執行處也必須退還: 因此甚至可以跟執法機關商討抵銷,只需繳納土地部分的費用。」
: 請問版上大家對於這樣的手法,有其他的看法嗎??他這樣做真的是萬無一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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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後面還要走一堆流程
有優先承購權,何必要自己去下標,直接承購不就好了
原來是已經沒有優先承購了,新聞頁面有寫
單獨賣土地物權來說優先權沒問題 物權所有人聲請合併拍賣丟掉優先權 可是用世紀天價買回自己建物 如果新的拍定人又是法人持有 那接下來不管是推案還是買賣 買賣400萬好了,剩下5千多萬變成認列公司損失 可以抵稅 如果要推案 整個案子能獲利5000多萬? 沒有的話可以抵上好幾個案子 就資金被法院卡個幾天而已
學到
整個是透過法院認證省稅
※ 編輯: a386036 (150.117.155.37 臺灣), 08/06/2020 12:23:47補推
欸 法人跟自然人天價買不動產是掏空吧
看做法 出發他跟銀行搬錢 不然透過法院買自己的 錢又回來 不能掏
推
問題是他湊得到5000萬嗎?湊得到5000萬的人要用這種做
法?直接2年前有拍底價170買就好啦
這根本逃漏稅大招吧,有錢人真的很會亂搞
樓樓上 如果你有稅務認定上差價5000萬的房地 這樣做可以省
10%甚至更高的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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